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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部门)2025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5-01-24 18:08:55 来源:山南市文化局(市文物局) 作者:


第一部分 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2025年度(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2025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山南市委员办公室、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委办﹝202452号,《中共山南市委员机关编制委员户关于<设立市文文旅融合发展中心的批复>》山机编办发﹝202418号,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是山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单位,加挂山南市文物局牌子,所属有正科级公益一类二级预算单位--文旅融合发展中心。

1、文局职能

1)贯彻执行文化、文物和旅游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和旅游制度措施,起草文化、文物和旅游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相关改革工作。

3)指导、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山南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规划,指导、推进全域全时旅游发展。

4)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文化惠民和文化“润边”工程,以文化艺术形式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和博物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和博物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7)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重大产业项目带动战略,负责推进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安排、管理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国际和地方财政投资,推动旅游产业融资体系建设。

9)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管理文化旅游市场。

10)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按规定权限监督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指导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负责全市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

12)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3)指导全市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申报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14)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

15)根据授权,管理、指导文化、文物、旅游和博物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管理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6)负责完成着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品质、生态文明建设和墙边固边兴边富民走在全区前列专项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助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品质、生态文明建设和强边固边兴边富民走在全区前列。

17)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处置工作。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职能

1)负责指导全市文旅系统推进完善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巩固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参与研究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承担组织实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3)负责全市旅游咨询服务体系、旅游集散体系建设的研究、协调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4)负责文化和旅游产品研发、规划设计、信息化建设及统计调查等工作,协助推动文旅行业深化“放管服”改革。

5)承办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有10个行政科室,分别是: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2、政工人事科,3、艺术科,4、公共服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5、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科6、市场管理科,7、执法监督科, 8、文化融合发展与交流合作科,9、文物保护与考古科(革命文物科),10、文物督察与博物馆科技科。

单位编制人数31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6名,党组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0名。

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技领导职数2名。

2025年实有干部职工70名,其中:在职职工48名,退休职工54名(正式职工退休43名,合同制工人退休3名、公益性退休2名、原旅发破产职工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9名、长期临时工2名、大学生志愿者2名,“三支一扶”人员1名。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文化旅游局机关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8756.8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其中:当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54.71万元,上年结转1802.17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89.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19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8756.87万元,同比减少1985.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2024年列入预算部分的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尾款;二是列入以前年度文物项目质保金。其中:上年结转1802.17万元, 20.58%;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54.7万元,占79.4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8756.87万元,同比减少1895.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2024年列入预算部分的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尾款;二是列入以前年度文物项目质保金。其中:基本支出1887.35万元,占21.55%;项目支出6869.52万元,占78.45%。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56.87万元,同比减少1895.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2024年列入预算部分的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尾款;二是列入以前年度文物项目质保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954.71万元、上年结转1802.17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89.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56.8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817.41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因文旅两家单位人员合并年初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56.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89.27万元,占94.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25万元,占2.86%;卫生健康支出96.16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121.19万元,占1.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2025年预算数为7018.8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3420.32万元,减少32.76%。其中:行政运行(项)1452.73万元,同比增加473.84万元,增长47.96%,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2024年文化和旅游融合人员合并人员各项经费增加;文化活动(项)1033.85万元,同比增加551.55万元,增长114.36%,增长原因是2025年各大节庆活动增加,预算费用相应增加;群众文化(项)88万元,同比增长100%,原因预算项目的细化以及预算科目的精细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项)100万元,同比增加100%,原因根据机关改革,预算项目的细化以及预算科目的精细化;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96.05万元,同比增长100%,原因2024年未安排文艺创作扶持奖励资金以及预算项目的细化、预算科目的精细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321.38万元,同比增加295.26万元,同比增长1130.4%,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2024年文化和旅游融合部门职能合并,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经费同比原文化局增加;旅游宣传(项)1134.17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机关改革,预算项目的细化以及预算科目的精细化;文化和旅游管理事物(项)213.79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机关改革,预算项目的细化以及预算科目的精细化;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378.83万元,同比减少4059.81万元,减少63.05%,主要原因减少2024年列入预算部分的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尾款及转移支付资金的减少;文物保护(项)1270.48万元,同比减少993.56万元,减少43.88%,减少原因2024年收尾以前年度文物项目较多,列入质保金及尾款预算数额较大,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大多提前告知到各县(区、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实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实务(项)7.1万元,同比增加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预算编制时要求将以前年度的三支一扶工资细化预算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196.59万元,同比增加56.17万元,增长4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1.59万元,同比增加54.45万元,增长50.8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将文化和旅游两家单位融合并、人员合并,人员增多2025年所需经费有所增加;二是增资后相应的社保单位缴纳资金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5万元,同比增加1.72元,增长4.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达到退休年龄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就业补助支出(项)46.56万元,同比增加28.3万元,增长154.98%,原因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将文化和旅游两家单位融合、合并公益性岗位人员,人数增多,所需费用预算增多。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96.16万元,同比增加31.92万元,增长49.69%。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77.77万元,同比增加26.21万元,增长50.83%,主要一是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将文化和旅游两家单位融合、人员合并、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8.39万元,同比增加5.71万元,增长45.03%,主要是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将文化和旅游两家单位融合、人员合并、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21.19万元,同比增加40.83万元,增长50.81%,住房公积金(项)121.19万元,同比增加40.83万元,增长50.81%,主要是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将文化和旅游两家单位融合、人员合并、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8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7.3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1618.0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74.35万元、津贴补贴737.72万元、奖金87.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61.5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3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12万元个人取暖费10.31万元独生子女费0.12万元加班补助6.53万元休假探亲费86.16万元);住房公积金12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03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57.14万元(驻村生活补助10.0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18.26万元);医疗费补助13.44万元(退休职工护理费4.8万元、在职干部职工体检费8.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9.45万元(维稳补助10.94万元、电话费8.83万元、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7万元、三支一扶人员工资7.1万元子女探亲交通费5.58万元)

公用经费159.3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9.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41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3.36万元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食堂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67工会经费22.1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3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同比增加10.56万元,增长52.96%,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文化和旅游两加单位融合、人员和职能合并,涉及的业务领域点多、面广、目前实有的公车车况差、文旅执法、文物方面下乡任务重等因素,预算经费相对增加

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5预计国内公务接待30次、46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山南市文化局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9.31万元,比增加50.87万元,增长46.91%。主要原因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文化和旅游两加单位融合、人员和职能合并,实有人数较多,费用预算相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山南市文旅局政府采购预算581万元,涉及四个部分的内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1月底,山南市文化局机关共有车辆4辆,一般公务用车车辆。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59个,资金6869.53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91.86万元,地方资金6277.67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58个,分别是1.党建经费4.74万元;2.法律法律顾问4万元;3.市场管理专项业务及安全生产经费16万元;4.文化执法专项业务经费27.32万元;5.贯彻落实保障法及非遗保护业务经费5万;6.文物督察运行经费29.984万元;7.慰问费5.4万元;8.强基惠民5万元;9.雅砻文化旅游节经费(文化发展资金)300万元;10.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经费(文化发展资金)25万元;11.文化交流活5动经费(文化发展资金)20万元;12.山南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文化发展资金)40.22万元;13.山南市桑耶寺院内保护及环境整治工程46.72万元;14.桑耶寺乌孜大殿壁画壁画工程(一期)415.88万元;15.敏珠林寺消防水源工程24万元;16.文物考古调查及抢救性保护经费(文化发展资金)407.49万元;17.开展军民文化融合发展活动20万元;18.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因素分配资金)392.18万元;19.文化人才经费88万元;20.文艺创作扶持和奖励经费(文化发展资金)72万元;21.编制规划费(文化发展资金)50万元;22.锅庄舞大赛活动经费(文化发展资金)120万元;23.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专题晚会(文化发展资金)100万元;24.山南演出季(文化发展资金)219万元;25.文化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经费(文化发展资金)2.5万元;26.泽帖尔编制技艺书籍编纂印刷项目(文化发展资金)59.5万元;27.山南市“礼赞新中国”舞蹈大赛资金(文化发展资金)55.85万元;28.首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讨会经费(文化发展资金)39.82万元;29.文化公众号建设运营项目2.89万元;30.葱堆措巴文物保护维修工程38.39万元;31琼结雪康庄园维修保护项目35万元;32.敏珠林保护规划6.2万元;33.洛扎吉堆墓群保护规划4.3万元;34.拉加里王宫展示工程49.13万元;35.藏王墓新建博物馆安防工程110万元;36.智慧旅游导览项目(旅游发展资金)110万元;37.慢直播(旅游发展资金)9万元;38.旅游气象平台运维费(旅游发展资金)10万元;39.冬游西藏奖励扶持(旅游发展资金)200万元;40.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培训(旅游发展资金)15万元;41.文旅行业送教下乡培训(旅游发展资金)12.59万元;42.旅游产业扶持资金--评比星级酒店奖励(旅游发展资金)40万元;43.“山南号”旅游包机包列宣传季(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44.旅游系列主题活动(旅游发展资金)240万元;45.环羊湖自行车公开赛(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46.文旅市场宣传推广周(旅游发展资金)160万元;47.跟着网红“智”游山南(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48.宣传氛围营造项目(旅游发展资金)225万元;49.文旅对外宣传资料及宣传品设计印制项目(旅游发展资金)80万元;50.旅游市场开拓奖励(旅游发展资金)300万元;51.文旅智慧信息短信项目(旅游发展资金)32万元;52.网络安全运行项目(旅游发展资金)7万元;53.文旅网络自媒体运营维护项目(旅游发展资金)161万元;54.基础设施建设--玉麦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90万元;55.旅游标识标牌项目资金20.48万元;56.文化惠民活动经费19万元元;57.全区锅庄舞大赛活动经费(转移支付)180万元;58..全区重点文物野外看管人员经费0.68万元;59.文物保护和考古业务经费14.1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山南市文旅局机关无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山南市文化局机关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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