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山南市纪委监委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纪委监委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中共山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主要职责是: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山南市监察委员会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三)内设机构职责简介
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 宣传部 信息中心):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等。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能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第一、第二、第三、第五监督检查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市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四监督检查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监督检查联系县区县级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党委)和县(区)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承办市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县区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六至八审查调查室: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办所辖各级监察机关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14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 宣传部 信息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山南市纪委监委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部门。
第二部分
山南市纪委监委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纪委监委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5年收支总预算789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58.73万元,上年结转139.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77.7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1.9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31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789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58.73万元,占98.2%;上年结转139.89万元, 占1.8%;同比增加389.9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SNLZ中心项目经费结余结转资金139.89万元及今年预算的SNLZ中心项目经费比上年度多100万元;网络租赁费同上年增加7万元(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内网经费);二是人员经费增加,2024年年底公开遴选7名工作人员,从而基本支出预算相应增加。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789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2.43万元,占38.65%;项目支出4846.19万元(含上年结转139.89万元),占61.3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同比增加389.91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结转资金SNLZ中心项目经费结余结转资金139.89万元及今年预算的SNLZ中心项目经费比上年度多100万元;网络租赁费同上年增加7万元、人员经费的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98.62万元。同比增加389.9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58.73万元、上年结转139.8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77.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58.7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20.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末公开遴选7名干部,相应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二是SNLZ中心项目经费结余结转资金139.89万元及今年预算的SNLZ中心项目经费比上年度多100万元;网络租赁费同上年增加7万元(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内网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58.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37.89万元,占9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92万元、占4.7%;卫生健康支出158.61万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200.31万元,占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行政运行(01)2341.99万元,同比增加171.46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大案要案查处(04)50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4195.9万元,同比增加110.91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为“SNLZ”中心项目、网络租赁、强基惠民经费预算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6)支出292.08万元,同比增加9.33万元,增长3.3%,该项支出系统自动生成,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用于财政承担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纳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支出69.84万元,同比增加1.35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为2024年9月起公益性岗位月补贴增长,同时公益性岗位社保缴费基数增长。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128.53万元,同比增加10.28万元,增加8.6%,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用于财政承担职工医疗保险缴纳;(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30.08万元,同比增加1.18万元,增加4.1%,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用于财政承担公务员医疗保险缴纳。
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0.31万元,同比增加16.03万元,增加8.7%,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用于财政承担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52.4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07.1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1783.65万元(基本工资425.24万元、津贴补贴1217.34万元、奖金141.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7.08万元、职业年金2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8.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8万元(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200.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0.1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58万元(生活补助91.72万元、医疗费补助16.7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13万元)。
公用经费29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16.88万元、邮电费9.2万元、物业管理费0.42万元、差旅费32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35.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7.4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为2025年我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控制我委一般性支出。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14辆,公务接待人数、批次待实际发生后再统计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山南市纪委监委机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5年山南市纪委监委机关未使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山南市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9.66万元,同比增加7.65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为据实调整人员、资产等基础信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市纪委监委机关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障公务活动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3个,资金4846.19万元。分别为:留置点业务(审查调查经费)200万元、办案业务经费300万元、SNLZ中心项目经费4100万元、干部教育培训经费3万元、宣传教育经费13万元、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经费8万元、网络租赁43万元、党建经费7万元、谈话室及院内维修经费1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6万元、强基惠民经费7.9万元、慰问经费3.4万元,结转上年SNLZ中心项目经费139.89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山南市纪委监委机关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山南市纪委监委机关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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