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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直机关工委2025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5-02-07 12:35:24 来源:山南市直机关工委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山南市直机关工委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直机关工委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计划,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做好市直机关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市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部门党组织和党内民主生活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市直机关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考核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的情况;审批市直机关党支部、支部领导班子,对市直机关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常委实施管理、任免或提出任免建议;制定市直各部门机关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常委的培训计划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务工作批评和表彰,按照部门管理权限审理、审批市直各部门党员违犯党纪的处分;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费的审查、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市委和市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山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直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为正县级,列市委工作机关序列。部门内设4个机构(正科级)。

纳入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组宣部(群众工作部)、市直机关工委业务督导科、业务指导中心。


第二部分

市直机关工委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直机关工委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体的情况

2025年收支总预算470.9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5年度部门收入总体的情况

收入预算470.91万元。同比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委人员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社保单位部分补贴等增加。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47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02万元,占96.41%;项目支出16.89万元,占3.5%。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0.91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万470.91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22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70.91万元,比2024 年增加16.8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社保单位部分等补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95万元,占78.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8万元,占12.54%;卫生健康支出24.47万元,占6.6%,住房保障支出31.22万元,占8.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 368.9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54.71万元,增加17.41 %。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社保单位部分补贴增加。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14.2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详见(表附件3)

公用经费39.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详见(表附件3)

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委公车运行维护费经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

八、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债务。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正县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1辆。

(三)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5 个,资金470.91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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