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市城市管理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城市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管网、井盖设施、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负责污水处理、燃气、供热、洗车场、停车场的行业监管。(三)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考核、检查。承担城市规划区内的环卫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组织指导、监督考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容市貌管理。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面招牌设施管理,负责民族特色文化市容营造和保护工作,协调落实重点区域、重点街道的景观治理工作。牵头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节日装扮工作。(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管理。负责编制城市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园林景观等管理维护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公园分级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监督城市公园、广场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城市公园、广场维护管理工作。(六)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承担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以及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事项,承担跨区域和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城市管理领域全市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智慧城管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
(八)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业改革工作。
(九)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联动调度、监督检查、综合考评,牵头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规范标准和长效机制。
(十)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县(区、市)城市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完成着力推动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品质走在全区前列专项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助力推动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品质走在全区前列。
(十二)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五条 职能转变。市城市管理局依法依规统一行使城市管理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责,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治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整合优化城市管理资源,以城市管理精细化为导向,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推进法治建设为途径,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精细、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整合功能,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山南市城市管理局于2016年7月成立,为正县级单位, 根据中共山南市委员会办公室、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委办〔2024〕66号)、根据中共山南市委员会办公室、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委办〔2024〕82号)中共山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执法部门机构编制的通知(山机编发〔2024〕9号)规定,山南市城市管理局内设四个正科级行政科室,1个下设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1.局机关内下设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市政管理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科(市容管理科);下设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山南市综合执法支队、山南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山南市智慧城管中心。2.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人员编制11名,部门领导职数5名,党组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编制18名,专门用于行政执法,实行单列管理,科级领导职数8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由市城市管理局具有执法资格的局长或副局长兼任。山南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核定编制2个;山南市智慧城管中心核定编制5个。城市管理局总人数80人(含退休2人、公益性岗位13人、协管人员17人、临时工1人),局机关车辆编制数8辆,实有数13辆(其中1辆从市林草局调拨、1辆清障车、2辆应急车、1辆援藏捐赠车)。
第二部分
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9654.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60.32万元、上年结转193.7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9654.11万元,同比增加 1840.64万元,主要原因是:虽减少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但增加了山南市园林绿化三年体质改造项目,同时增加市政维护项目资金。其中:上年结转193.79万元,占2.01%;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60.32万元,占97.99%。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9654.11万元,同比增加1840.64万元,主要原因是:虽减少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但增加了山南市园林绿化三年体质改造项目,同时增加市政维护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898.48万元,占19.66 %;项目支出7755.63万元,占80.3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54.11万元,同比增加1840.64万元,主要原因是:虽减少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但增加了山南市园林绿化三年体质改造项目,同时增加市政维护项目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9460.3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9.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84.73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11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60.32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 2460.75万元,主要原因:虽减少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但增加了山南市园林绿化三年体质改造项目,同时增加市政维护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6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85万元,占3.6%;卫生健康支出 84.73万元,占0.89%;城乡社区支出8921.48万元,占94.3%;住房保障支出114.26万元,占1.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2.3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4.54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岗岗位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62.9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3.32万元。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1.41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5年预算数为9115.27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14.2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98.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6.68万元,主要包括:1.工资性支出1510.4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31.59万元、津贴补贴718.39万元、奖金85.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52.3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4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51万元(失业保险 0.56万元、工伤保险0.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7.16万元(个人取暖费11.17万元、加班补助7.08万元、休假包干路费78.9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54万元、住房公积金114.26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62万元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150.67万元、驻村生活补助8.4万元、第一支部书记安家费0.5万元,医疗费补助0.2万元,西部志愿者补助1.2万元,维稳补助10.94万元,电话费9.29万元,子女探亲费3.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万元。
公用经费181.80万元,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181.80万元包括办公费17.01万元、印刷费2.3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3.5万元、差旅费1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工会经费22.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4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6万元、食堂补助61.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 32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4年预算相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城市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城市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181.8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3.68万元,增长8.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公开遴选新增2名事业编人员、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无政府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主要用于市政内涝应急,执法执勤用车7辆、主要用于城市内日常执法巡逻,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用于城区内日常清障(用于清理占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等),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出差下乡用途的车辆,援藏捐赠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费。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市城市管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详见附表4-9),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18个,资金7561.84万元。项目分别是六县一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资金817.92万元、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保险5万元、市政维护费2566.2万元、垃圾分类专项资金310万元、雅砻人民公园运营管理517.41万元、泽当城区道路绿化养护管理1000万元、法律法规宣传经费5万元、执法经费40.67万元、山南市园林绿化三年提质改造行动项目1852万元,泽当城区重要易涝点排水防涝项目303.25万元,协管人员经费48.38万元,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20.06万元,慰问费2.4万元,办公楼维修项目32.76万元,办公楼维修项目(景观绿化)24.16万元,驻村工作经费6万元、党建经费4.63万元、法律顾问经费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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