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落实质量振兴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计划,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与授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执法检查的规范性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乃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领域重大案件和督办重点案件,协调跨县区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县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和专利知识产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质量发展和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定食品安全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职责,建立全市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药品监督管理政策规划。
12.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
13.负责医疗器械零售、批发许可,药品零售许可、核发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藏药制剂调剂使用批件。
1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16.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
17.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9.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20.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21.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22.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
23.负责知识产权工作。
2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25.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6.负责指导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2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1.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15个行政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务装备科、登记注册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和政策法规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监察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和标准化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协调科(市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
2.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市场监管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执法保障和调度中心三个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4137.0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19.36万元、上年结转17.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9.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12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4137.06万元,同比增加8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其中:上年结转17.07万元,占0.4%;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19.36万元,占99.6%;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4137.06万元,同比增加8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其中:基本支出3499.4万元,占84.6%;项目支出637.67万元,占15.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37.06万元,同比增加8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19.3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上年结转17.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9.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19.36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增加283.65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干部职工工资增长相应五险一金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19.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9.92万元,占80.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26万元,占9.81%;卫生健康支出177.76万元,占4.31%;住房保障支出235.12万元,占5.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682.2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90.29万元,增加7.63%。主要原因是新增干部职工及相应的工资和五险一金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5.61万元,减少83.66% 。主要原因支付功能分类调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4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0.37万元,增加0.82%。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5年预算数为5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62万元,增加6.65%。主要原因是随着市场经营主体增加行政执法成本变大。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0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是质量强市经费及质量抽检经费项目合一申报。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142.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8.86万元,增加15.22%。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食品抽检经费及明厨亮灶项目预算。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0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9.82万元,增加10.87%。主要原因支付功能分类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15.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7.89万元,增加9.76%。主要原因是调资后缴费量增加和新增干部职工的相应保险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4.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5.19万元,增加50.36%。主要原因是调资后缴费量增加和新增干部职工的相应保险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46.5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3.09万元,减少6.53%。主要原因按照最新指标文件录入。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8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3.16万元,增加9.5%。主要原因是调资后缴费量增加和新增干部职工的相应保险增加。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6.89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35万元,增加9.57%。主要原因是调资后缴费量增加和新增干部职工的相应保险增加。。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35.1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4.83万元,增加6.73%。主要原因是调资后缴费量增加和新增干部职工的相应保险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99.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5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2046.54万元(基本工资539.53万元、津贴补贴1343.9万元、奖金163.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13.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0.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8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8万元(失业保险1.84万元、工伤保险1.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6.57万元(个人取暖费20.95万元、加班补助15.4万元、休假探亲费170.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2万元、住房公积金235.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5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62.43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46.56万元、驻村生活补贴15.12万元、第一书记安家补助0.75万元)、医疗费补助21.44万元(退休护工费3.8万元、在职干部体检费17.64万元)、奖励金2.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79万元(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2.09万元、维稳补助10.94万元、电话费16.31万元、子女探亲交通费6.6万元、三支一扶补助5.85万元)。
公用经费343.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03.43万元(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2.16万元、物业管理费1.98万元、差旅费48万元、维修(护)费13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49万元(食堂补助82.8万元、邮寄费0.5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8.76、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53万元)、工会经费39.9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增加9.95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是随着市场经营主体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成本变大,为保证行政执法正常运行,故公车运行费有所增加。
2024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4量,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5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本级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3.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8.21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随着市场经营主体增加差旅、公车运行维护费等行政执法成本变大。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4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6个,资金591.2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591.2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6个,分别是(1.“两新”组织党员活动经费,资金1.8万元;2.检测中心运行经费86万元;3.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资金45万元;4.医用计量器具检定,资金68万元;5.公平竞争审查及打击传销经费,资金52万元;6.食安委专项经费,资金5万元;7.综合行政执法,资金6万元;8.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资金3万元;9.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法制宣传经费,资金15万元;10.知识产权保护经费,资金30万元;11.食品安全抽检经费,资金70万元;12.驻村工作经费,资金7.5万元;13.慰问费,资金8.9万元;14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资金33万元;15.质量强市经费,资金110万元;16.“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终端建设项目经费,资金68万元。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表九。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扶贫资金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和安排政府债务资金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综合行政执法: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广告、商标、专利、侵害消费者权益、无照经营、合同欺诈、直销传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企业、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认证认可等领域案件查办、执法检查和指导。
八、抽样检验:是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产品(样本) 进行检验,据以判断该批产品是否合格的统计方法和理论。
九、“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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