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地区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地区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三)审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案件,受理不服基层法院裁决生效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基层法院再审。
(四)依法审判由地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对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案件指定管辖权。
(六)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审判区高级法院交由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八)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基层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业务上的监督、指导和工作上的统一协调、指挥。
(九)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十)依法进行司法技术鉴定。
(一十一)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十二)管理本院司法行政事务及负责各基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指导基层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和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
(一十三)承办其他应由地区中级法院负责的工作。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纳入2024年决算编制范围,无二级预算单位。
我院为行政单位,现有内设机构19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审管办、赔偿办、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法警支队、研究室、编译科、技术信息科、司法辅助办。我院2024年年底编制人数100人,实有在职在编干警95人(注:其中1人为短期援藏,7人为工人),离退休人员43人,聘用制书记员12人、公益性岗位21人,经费自理人数共5人(临时工)。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5,558.22万元,支出总计5,558.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87.37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退休4人,人员经费减少;二是结合工作计划,项目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5,558.2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523.89万元,占81.39%;卫生健康支出205.69万元,占3.70%;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53.77万元,占9.96%;住房保障支出274.87万元,占4.95%。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5,55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3.0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4397.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95.48万元),项目支出765.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减少87.37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退休4人,人员经费减少;二是结合工作计划,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558.2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5558.2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523.89万元,占总支出的81.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77万元,占总支出的9.96%;卫生健康支出205.69万元,占总支出的3.70%;住房保障支274.87万元,占总支出的4.95%。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55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3.05万元,占86.23%;项目支出765.17万元,占13.77%。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58.22万元,支出5558.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7.37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退休4人,人员经费减少;二是结合工作计划,项目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8.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7.37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退休4人,人员经费减少;二是结合工作计划,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8.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4523.89万元,占总支出的81.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3.77万元,占总支出的9.96%;卫生健康(类)支出205.69万元,占总支出的3.70%;住房保障(类)支出274.87万元,占总支出的4.95%。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85.18万元,支出决算为5,55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5%。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年初预算数4649.67万元,支出452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诉讼费支出较低、2024年未出现司法救助案件、年初预算未包含第二批转移支付资金。
1、行政运行(项)主要包括:人员经费、信息运维劳务费、驻村工作经费、党建经费、第一书记办实事。年初预算数3901.73万元,支出383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未达到预算数。
2、案件审判(项)主要包括:诉讼费。年初预算数140万元,支出7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诉讼费支出较低。
3、案件执行(项)主要包括:司法救助、集约化平台运维费。年初预算数73万元,支出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未出现司法救助案件。
4、两庭建设(项)主要包括:项目质保金、安全可靠设备采购项目、中国庭审直播公开网外网庭审直播项目。年初预算数44.34万元,支出4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安全可靠设备采购项目存在审减金额。
5、其他法院支出(项)主要包括:业务装备经费、办案业务经费。年初预算数490.60万元,支出53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包含第二批转移支付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年初预算数602.77万元,支出44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人员减少。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463.59万元,支出34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人员减少。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25.04万元,支出10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退休5人,职业年金虚账做实支出较大。
3、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数114.14万元,支出10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存在公益性人员辞职。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年初预算数281.35万元,支出20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人员减少。
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225.48万元,支出16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人员减少。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55.87万元,支出4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人员减少。
(四)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351.39万元,支出27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93.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97.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在职干部职工体检费、电话费、维稳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95.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食堂补助、电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1万元,完成预算的73.63%,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8.65万元,下降22.18%,主要原因是2024年计划报废5辆车(未完成报废流程),5辆车未能使用。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41万元,占9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占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8.41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执行局业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院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等案件的审判及维持正常运转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洗车费、检测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运行维护费100.41万元,比2023年减少28.75万元,减少22.26%,减少原因:2024年计划报废5辆车(未完成报废流程),5辆车未能使用,且2023年购买的是囚车,2024年购买小型客车,故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运行维护费较往年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7人次。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无绩效评价管理的项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95.48万元(为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45.2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9.73%;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127.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疫情原因出差较少,影响正常开支。
2024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33406.75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公务用车7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F02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法院行政部门用于开展法院行政工作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支出(项):指法院行政部门用于开支案件审判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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