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强化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的审计监督力度。主管全市审计工作。
(二)起草审计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审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
(三)向自治区审计厅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
(四)直接实施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1、包括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区、市)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5、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6、市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
7、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及自治区、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自治区、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九)与县(区、市)委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市)审计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市)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组织开展全市审计系统的专业培训、审计科研和审计领域的交流活动,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承办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组织的审计事项。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审计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山南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内设12个行政机构(12个正科级建制);分别为办公室、法规和审理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企业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政工人事科;1个事业机构,正科级建制(审计信息中心)。
中共山南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局在职干部职工41人,其中:公务员27人、援藏干部4人、工人2人、事业专技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入总计2,159.56万元,支出总计2,159.5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增加493.91万元,增长29.65%。主要原因是2024年审计项目有所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新招录事业编人员5名,遴选录入行政公务员2名,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经费需求增多。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159.56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159.5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159.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5.88万元,占98.9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3.68万元,占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15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97万元,占63.3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项目支出790.60万元,占36.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35.88万元,支出2,135.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3.91万元,增长29.6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审计项目有所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新招录事业编人员5名,遴选录入行政公务员2名,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经费需求增多。支出增加493.91万元,增长29.6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审计项目有所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通过招录和公开遴选增加人员7名,其中事业编5名、行政编2名,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经费需求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5.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0.23万元,增长28.23%。主要原因:一是我局2024年审计项目有所增加,相关项目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我局新招录事业编人员5名,遴选录入行政公务员2名,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经费需求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5.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17.49万元,占85.09%;其中:行政运行1050.5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71万元,审计业务756.07万元,信息化建设2.13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92万元,占7.67%;卫生健康(类)支出65.89万元,占3.08%;住房保障(类)支出88.58万元,占4.16%。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46.77万元,支出决算为2,13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6%。其中: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的2名退休干部工资及4名援藏干部工资计入社保基数,出现社保资金无法支出。二是子女探亲费、加班费、公务接待费等资金未全部形成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8.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9.8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780.97万元、奖金65.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2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6万元、住房公积金88.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69万元、生活补助28.16万元、医疗费补助9.8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6万元。公用经费109.0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11.73万元、印刷费1.21万元、水费0.69万元、电费8.00万元、邮电费5.60万元、差旅费6.59万元、维修(护)费2.02万元、培训费0.73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劳务费3.32万元、工会经费15.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3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56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万元,完成预算的52%,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99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是公车油料费及2024年公务接待人数批次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4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油料费、公车维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2.60万元,完成预算的55.32%。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67万元,下降10.39%,主要原因是公车油料费报销有所减少,公车大型维修变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接待12人次;主要用于安徽对口援藏工作组开展“三交”工作产生费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11万元,完成预算的28.85%。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32万元,下降41.5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接待批次、人员有所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山南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109.0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0.8万元,完成预算的83.98%;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9.06万元,增长36.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致使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支出增加、办公场所用能人数增加。
2024年度山南市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1.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1.71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6900.32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他用车5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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