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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5-10-11 17:40:17 来源:新华社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2

一、部门职责2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山南市委员会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下,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山南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依法向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工作。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对全市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山南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对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助自治区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理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协同山南市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除检察长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十四)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五)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六)负责其他应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决算包括山南市人民检察院一家单位: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部、检务督察部、检务保障部、政治部等15个部门。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为财政一级决算单位,无下级决算机构。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4494.55万元,支出总计4494.5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538.07万元,下降10.69%。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449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4494.55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0.00%),比2023年下降10.69%,主要原因是项目类支出相比2023年有所下降。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4494.55万元。2024年度决算支出4494.55万元,比2023年下降10.69%,支出包括:基本支出3444.47万元,比2023年增加9.12%,项目支出为1050.09万元,比2023年下降44.03%,主要原因是项目类支出相比2023年有所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49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4.5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49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4.47万元,占76.64%;项目支出1050.09万元,占23.3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494.55万元,支出4494.5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8.07万元,下降10.69%,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收入3444.47万元,占76.64%;二是项目收入1050.09万元,占23.36%。支出减少538.07万元,下降10.69%,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3444.47万元,占76.64%;二是项目支出1050.09万元,占23.3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38.07万元,下降10.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4.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3851.42万元,占85.6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7.59万元,占7.07%;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42.26万元,占3.16%;住房保障(类)支出183.27万元,占4.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91.51万元,支出决算为449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8%。其中:

1)204公共安全支出共计3851.42万元

1、2040401行政运行3112.48万元;

2、2040410检察监督738.94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59万元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6.15万元;

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68万元;

3、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51.7万元;

3210卫生健康支出计142.26万元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5.62万元;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6.65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183.27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86.7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4.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79.2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65.2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72万元,支出决算为6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55万元,下降45.56%,主要原因是检察业务下降,经费支出有所下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3.24万元,占96.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8万元,占3.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无因公出国(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01万元,完成预算的98.43%。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56.83万元,下降47.33%,主要原因是检察业务下降,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有所下降。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接待58人次;主要用于检察业务接待,促进我院的检察事业的发展。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52万元,完成预算的82.67%。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1.83万元,增长281.54%,主要原因是检察业务接待较多,导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增长。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院无绩效评价管理项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65.2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121.78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因食堂经费划到公用经费,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5.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22648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检察业务用车。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XXXX(类)XXXX(款)XXXX(项),……

XXXX(类)XXXX(款)XXXX(项),……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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