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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6-01-30 18:22:55 来源:山南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

      第一部分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2026年山南市应急管理局机关预算。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组织拟订市应急体系 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3 府规章草案,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标准化工作,组织执行有关地方 性规程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市)、各部门应 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 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 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 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 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 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 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按照权限和程序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 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 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 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导协调消防工 作,指导各县(区、市)消防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相关火灾防范、 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

(七)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 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4 工作。

(八)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 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 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类应急 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城乡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基层防灾避险 和自救互救能力。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 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 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 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 划,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 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二)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依法行 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 市)、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矿山、工贸生 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 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矿山、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 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5 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 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 估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行业领域安全 生产执法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交 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市外 救援工作。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 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 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市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 室、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防震 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具体事务,结 合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制定落实 举措、规划、制度及相关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各县(区、市)和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事故灾难、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十八)负责管理、指导市地震局开展工作。

(十九)负责完成着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 边固防兴边富民走在全区前列专项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助力推动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边固防兴边富民走在全区前列。

(二十)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职能转变。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安全、 信访、档案、督察督办、受援、政务值班维稳等工作。负责机关 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 资福利、干部队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群团等工作。负责财 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协调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拟订机关各项工作规则 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平安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治市、 法律服务保障、智慧应急、网络安全等工作。组织拟订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及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组 织起草地方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承担规范 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工作,协调 推进应急管理深化改革,研究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措施,负责 应急管理形势综合分析。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10 灾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信息资 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监督安全生产和应急抢险、灾害救助、防震 减灾执法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规范化 建设工作。

(三)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 作,组织协调市级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和事 故数据统计分析,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 制。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重要会议筹备、文件起草、 工作督办提醒等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事务, 指导协调市消安委办公室和道交委办公室工作。

(四)应急救援和物资保障科。负责应急值守工作,执行事 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 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 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和预案演练的组织实 施、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应对灾害 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 灾害应急救援。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 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 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拨和紧急 配送,承担全市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11 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 群众生活救助。负责开展应急救援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合作与交 流,履行相关合作协议,组织参与跨市域应急救援。负责自然灾 害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应急重点项目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 应急管理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应急总指挥部办公 室具体事务。

(五)防灾科。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普查 和调查评估工作,建立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 按照权限和程序发布灾害预警和灾情信息。组织防汛抗旱会商研 判,掌握汛情、旱情并协同有关部门发布信息,指导监督重要江 河防汛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 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协调相 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水旱灾 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雪灾、冰崩、冰湖、堰塞湖防御处置 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指导火灾预防、火灾 扑救工作。组织协调重要防汛抗旱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 储备、管理、调拨和配送工作,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标准化工作, 指导并推进落实城乡、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规划。负责防灾 减灾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森林消防工作。承担防灾减灾救灾技术 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防汛抗旱 指挥部、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具体事务。

(六)宣传教育科。统筹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12 灾救灾新闻报道、宣传教育培训、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 开展社会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及生 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工作。负 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 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交流与合作。负责普法、网评及民 创、创卫等各类创建工作。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 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指导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工 作。

(七)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 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承担 矿山(含煤矿、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 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工作。执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和依法依规贯彻落 实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 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 作,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 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中介机构资质 管理并监督检查。

第二部分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6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收支总预算 4265.18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69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9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37.87万元。

二、2026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例如:收入预算总量4265.18万元,同比减少1182.1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2026年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2026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例如:支出预算总量4265.18万元,同比减少1182.1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082.07万元,占48.82%;项目支出2183.1万元,占51.1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65.18万元,同比减少1182.1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2026年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69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9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37.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65.18万元,同比减少1182.1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65.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64万元,占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8.00万元,占6.05%;卫生健康支出108.69万元,占2.54%;住房保障支出146.98万元,占3.4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37.87万元,占 82.95 %。

六、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2082.0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913.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3.16万元,津贴补贴794.04万元,奖金98.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95.97万元,医疗保险94.31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缴费14.3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4.29万元,住房公积金146.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9.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70。

2.公用经费168.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2.4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5万元,工会费24.76万元,培训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79万元。

3.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我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单位一般性支出,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424万元,同比增长400万,主要原因:增加购置应急救援车辆项目。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与上年相同;

(二)公务接待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主要原因:因业务增加及工作实际需要。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车辆保有辆为5辆。

4.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山南市安监局202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2026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1.2026年预算收入4265.1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265.18万元。

2.2026年度总支出426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2.07万元,项目支出2183.1万元。

6.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6年度财政下达预算指标426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2.07万元,项目支出2183.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共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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