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旅游发展局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根据《中共山南市委员办公室、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委办﹝2024﹞52号,《中共山南市委员机关编制委员户关于<设立市文文旅融合发展中心的批复>》山机编办发﹝2024﹞18号,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是山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单位,加挂山南市文物局牌子,所属有正科级公益一类二级预算单位--文旅融合发展中心。
1、文旅局职能
(1)贯彻执行文化、文物和旅游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和旅游制度措施,起草文化、文物和旅游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相关改革工作。
(3)指导、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山南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规划,指导、推进全域全时旅游发展。
(4)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文化惠民和文化“润边”工程,以文化艺术形式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和博物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和博物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7)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重大产业项目带动战略,负责推进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安排、管理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国际和地方财政投资,推动旅游产业融资体系建设。
(9)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管理文化旅游市场。
(10)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按规定权限监督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指导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负责全市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
(12)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3)指导全市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申报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14)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
(15)根据授权,管理、指导文化、文物、旅游和博物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管理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6)负责完成着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品质、生态文明建设和墙边固边兴边富民走在全区前列专项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助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品质、生态文明建设和强边固边兴边富民走在全区前列。
(17)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处置工作。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职能
(1)负责指导全市文旅系统推进完善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巩固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参与研究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承担组织实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3)负责全市旅游咨询服务体系、旅游集散体系建设的研究、协调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4)负责文化和旅游产品研发、规划设计、信息化建设及统计调查等工作,协助推动文旅行业深化“放管服”改革。
(5)承办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汇总范围的单位共1个,山南市旅游发展局。
(一)山南市文旅局机关部门本级
根据《中共山南市委员办公室、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委办﹝2024﹞52号,原山南市文化局和原山南市旅游发展局合并为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因2024年初预算时为独立预算编制单位,决算按独立预算编制单位编报。单位职能以合并文件为依据。
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内设机构有10个行政科室、分别是: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2.政工人事科、3.艺术科、4.公共服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5.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科、6.市场管理科、7.执法监督科、 8.文化融合发展与交流合作科、9.文物保护与考古科(革命文物科)、10.文物督察与博物馆科技科。
单位编制人数31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6名、党组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0名。
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技领导职数2名。
2024年决算实有干部职工(不含原文化局)40名、其中:在职职工20名(不含原文化局)、退休职工15名不含原文化局、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不含原文化局)。车辆编制4辆(文旅合并后的编制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3,561.59万元、支出总计3,561.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335.44万元、下降27.27%。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3人及退休1人,费用减少;二是上年度玉麦基础设施项目结转1575万元及旅游道路标识标牌项目719万元列入2023年度预算且支出,2024年较上年基建项目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3,561.59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561.5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561.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1.5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56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29万元、占21.85%;项目支出2783.3万元、占78.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61.59万元、支出3,561.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35.44万元、下降27.27%。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3人及退休1人,费用减少;二是上年度玉麦基础设施项目结转1575万元及旅游道路标识标牌项目719万元列入2023年度预算且支出,2024年较上年基建项目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1.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35.44万元、下降27.27%。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3人及退休1人,费用减少;二是上年度玉麦基础设施项目结转1575万元及旅游道路标识标牌项目719万元列入2023年度预算且支出,2024年较上年基建项目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1.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3340.41万元、占93.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36万元、占3.2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60.39万元、占1.69%,住房保障(类)支出43.43万元、占1.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75.76万元、支出决算为356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7%。其中: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3340.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601.88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80.44万元、旅游宣传(项)1159.33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298.76万元。比2023年减少1,335.44万元、下降27.27%。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3人及退休1人,费用减少;二是上年度玉麦基础设施项目结转1575万元及旅游道路标识标牌项目719万元列入2023年度预算且支出,2024年较上年基建项目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7.3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0.14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4.08万元,减少6.35%,主要原因2024年职工人数减少,费用相应减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9.3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5.77万元,减少23.01%,主要原因2023年减少退休人员,按规定缴纳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相应减少;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37.92万元,同比增加5.04万元,增长15.33%,主要原因2024年公益性岗位补助社保基数增加,相应的单位配套预算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60.39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26.89万元,同比增加18.77万元,增加231.16%,主要原因2024年结算上年度疫情防控相关费用,因此费用较上年增长;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33.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项)27.46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职工减少实际缴费社保相应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04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4.63万元,减少12.14%,主要原因2024年职工减少实际缴费社保相应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43.43万元,住房公积金(项)43.43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2.91万元,减少6.28%,主要原因2024年职工减少实际缴费相应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8.29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695.0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公用经费83.2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28万元、支出决算为2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3.88万元、增长23.66%、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将以前列入运转类项目的使用年限超过15(20)年车辆维护费预算统一科目调整到公用经费;2024年。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万元、占98.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8万元、占1.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及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增加持平。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4.02万元、增长25.15%、主要原因2024年年初预算将以前列入运转类项目的使用年限超过15(20)年车辆维护费预算统一科目调整到公用经费;出差次数增加、差旅费增多、车况越来越差导致修车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6人次;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接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接待任务较上年有所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山南市文化局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3.25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9.16万元、增长53.91%。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预算将职工伙食费列入公用经费科目中;二是2024年一辆公务车符合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超过15年预算增加要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山南市文化局机关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因机构改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原山南市旅游发展局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为0平方米,原有房屋划转至投资促进局。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一般公务用车(文旅合并后)。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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