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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住建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与扬尘治理工作的通报

为了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进一步治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好转,提高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环保管控水平,经研究在全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于扬尘治理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成立了市住建局副局长带队,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与建筑节能科、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与扬尘治理进行检查。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21日,我局两个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直击工地等方式,深入曲松县、加查县、桑日县、错那县、隆子县、琼结县、措美县、贡嘎县、扎囊县、乃东区等10个县(区)。此次检查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等进行检查。

二、存在问题。

(一)裸露土未采取覆盖或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扬尘防治资料不齐全,有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但未按方案执行;

(三)临时通道与安全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做硬化处理,未设置冲洗池,材料堆放混乱,物料不分施工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规定要求,未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

(五)安全文明标识标牌设置不到位,设置数量不足;

(六)未落实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未每日进行扬尘污染检查,未制定扬尘污染应急预案;

(七)监理单位未履行扬尘治理监管职责;

(八)使用搅拌砂浆作业,未设置钢筋加工棚,在使用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未配备相关防尘装置;

(九)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在转运之前未做洒水降尘处理,未按规定区域填埋和与相关运输车辆合作;

(十)楼梯侧边、屋面临边、电梯井、基坑周围、起重机械防护设置不到位,围栏围挡设置不规范;

(十一)外脚手架基座未做硬化处理、无连墙件、安全网搭设不符合规范规定要求,平网内存在大量建渣未处理,破损安全网未及时更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山南市委、市政府和住建厅关于建筑领域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一系列文件精神,努力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及环保管控水平。

2、各县(区)住建局要继续开展对房屋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工程质量安全与扬尘治理突击性和专项性的检查工作。

3、各县(区)住建局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安全隐患就是事故”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现场能处理的要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要下发停工令或整改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改,把监管工作执行闭环管理。拒不整改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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