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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各地(市)教育局、语委,西格办办公室,各高等学校,各职业技术学校,拉萨中学,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军区八一校,自治区实验幼儿园,自治区语委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全面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依据《教育部评审评比评估和竞赛清单》,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举办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1〕2 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我区赛事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活动宗旨

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以诠释中华优秀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弘扬中国精神为目标,通过竞赛方式引导社会大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亲近中华经典,提高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培育爱国主义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精神动力。

二、活动主题

本届大赛以“传承中华经典,庆祝建党百年”为主题。通过诵读、讲解、书写、篆刻等多种方式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歌颂建党百年光辉历程,展现举世瞩目伟大成就,倡导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价值观,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积蓄精神力量。

三、赛事安排

(一)本届大赛分为四类:“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其中,经典诵读大赛初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组织。诗词讲解大赛、汉字书写大赛、师生篆刻大赛由参赛者直接登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网址:www.jingdiansxj.cn),自行报名参赛。

(二)本次经典诵读大赛初赛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国家语委共同举办。

(三)经典诵读大赛初赛安排

1.参赛对象和组别、作品要求(详见《通知》附件1)。

2.赛程安排:4月至7月,各地(市)、学校、单位自行组织内部初赛,并按要求每组推荐10个质量较高的作品参加自治区级初赛,于7月10日前将《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见《通知》附件5)电子版及作品以光盘形式报送至自治区语委办,文件分别以“单位+经典诵读大赛汇总表”和“单位+经典诵读作品名称”命名。《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发扫描件至自治区语委办邮箱。拟定7月下旬至8月组织自治区初赛评比。9月1日前,自治区语委办将通知入围选手登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官方网站填写基本信息,上传作品进行集中展示,参加全国复赛。

3. 诵读作品提交要求

作品要求为2021年新录制创作的视频,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MP4视频格式,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长度3—6分钟,大小不超过700MB。作品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

视频开头要求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及作品作者、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组别等内容,此内容应与赛事平台填报信息一致,如不一致,以视频开头展示信息为准。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和视频。

4.自治区级初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按每组参赛作品总数的5%设置,二等奖按每组参赛作品总数的10%设置,三等奖按每组参赛作品总数的15%设置,优秀奖按每组参赛作品总数的20%设置。学生组别设指导教师奖若干,一个作品限1名指导教师,比赛同时设优秀组织奖,按各单位的四类竞赛组织和入围复赛情况择优颁发。

(四)各地(市)、学校、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汇总表》信息,参赛者联系电话一个号码仅限报一个作品,否则影响后期作品上传。作品在单位内部初赛中名次可在备注中体现。

(五)未在各地(市)、学校、单位报送的《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中作品,一律视为报送无效,不得参加自治区初赛。

(六)关于诗词讲解大赛、汉字书写大赛、师生篆刻大赛的具体参赛要求,请按照《通知》附件2、附件3、附件4执行。

(七)本次大赛作品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规定用语用字。

四、联系方式

系 人:仁增根宗   赵悠悠

联系电话:0891-6599525

自治区语委办邮箱:gjywbxz@163.com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15号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西藏自治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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