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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民政局关于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根据《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第一季度经济运行有关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和第二季度工作计划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截止3月底,全市城镇低保对象686户1043人,农村低保对象2220户5959人。落实城乡低保资金299.98万元。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自治区提高了保障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到到每人每月847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4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713元,目前各县(区)正在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应保尽保,应退即退。二是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截止3月底,全市特困人员供养对象2838人,其中集中供养1514人,(含城市特困人员25人),分散供养1324人(含城市分散2人) 落实特困供养资金338.47万元。目前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3213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7069元。三是发放物价联动补贴,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10005人,发放物价联动补贴53.42万元。四是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立“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在全市推开“救急难”工作,在乡镇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增强救助时效性。截至目前临时救助127人(次),落实临时救助资金42.88万元。

(二)扎实推进社会事务工作。一是落实孤儿生活补助,我市儿童福利院集中收养孤儿426名(其中那曲孤儿173名),截止目前,落实资金87.9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59元。二是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105名孤儿兑现助学金共计816600元。三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全市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3700人,其中重度残疾人4404人,截至目前,落实资金675.24万元。四是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人(次),救助资金2070元。五是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及完成无事实抚养儿童摸底调研工作,截止目前,我市无事实抚养儿童共计75名。六是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结婚登记811对,补发结婚证293对,离婚登记101对,补发离婚证21对,历史补录数据19对。(三)扎实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一是制定民政局2020年“扫黑除恶打黑治乱”专项争斗工作计划。二是对全市20家社会组织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掌握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立,活动开展情况,三是在社会组织领域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掌握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四是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尽快起草山南市村居社区管理条例(草案)》的相关要求,起草《山南市村居社区管理条例(草案)》。

(四)扎实推进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部署落实。成立了由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周青同志任组长,益西卓嘎、李宏两名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各县(区)民政局负责人和儿童福利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与1月23日开始认真落实民政厅《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按照《儿童福利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指南第一版、第二版》指导各县(区)、儿童福利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召开党组会议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先后4次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聚焦困难群众、特殊群众,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重点关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疫情感染人员生活困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做到守土有责。从1月23日开始要求儿童福利院、各县特困供养中心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情况老人、儿童禁止外出,外来人员禁止外来探视慰问;每日两次为儿童、老人测量体温,做好健康记录;注意食品采购、保障食品安全,建立健全相关台账;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统筹做好院内用电、用火等各方面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四是落实疫情防控物资。为儿童福利院、特困供养中心捐发消毒液14桶、测温仪15台、口罩6073只,防护服4件,一次性帽子50顶,一次性手套50双。

(五)扎实推进民政领域复工复产工作。一是民政领域项目共计16个,涉及资金1.54亿元。截止目前,已开复工的项目2个,拟于近期开工的项目6个,无法于近期开工的项目8个。二是严格按照山南市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相关规定,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工作人员调整频繁,对政策不明,业务不精,在工作落实上存在不及时,不精准的问题。

2、资金兑现进度较为缓慢。目前仍有部分县(区)未及时兑现第一季度民生资金。

3、监管工作不够有力。

三、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一)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继续全面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深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积极落实低保、特困人员生活补助、孤儿生活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足额兑现民生资金。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兑现物价联动补贴资金。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农村低保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提高特困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特困入员认定,确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     (二)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事业。推动养老服务

机构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努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充实山南市“1+6”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功能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辅、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体系。继续抓好加查县医养康建设项目工作。加强和指导未成年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摸底调查工作,以正在推进的社区、村(居)综合服务中心试点建设为平台,积极推开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精准实施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落实“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确保“应补尽补、按标施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做好山南市儿童福利院、贡嘎县特困供养中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三)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做好全区社区社范创建点工作,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做好山南市儿童福利院、贡嘎县特困供养中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组织《山南市村居社区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继续在社会组织中继续深化“扫黑除恶打黑治乱”专项斗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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