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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设置

(一)执法一队。贯彻执行公路路产路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负责查处公路路产路权领域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辖区内相关领域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负责市管公路路产路权执法工作。承担乃东区公路路产路权领域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公路路政巡查,依法管理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定期公布职责内本领域执法目录清单;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价职责内的基层行业系统执法工作。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依法对国道349线上行驶的货运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消除伟法状态的改正措施。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数据和动态信息。管理、维护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超限检查站承担的其他责任。

)执法二贯彻执行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渔业船舶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负责查处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渔业船舶领域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辖区内相关领域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负责市一级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渔业船舶执法工作,承担乃东区相关领域执法工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定期公布职责内本领域执法目录清单;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价职责内的基层行业系统执法工作。参与全市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认定;负责乃东区通航水域内检查、监督

(四)执法三大队。贯彻执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负责查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领域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辖区内相关领域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负责市一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承担乃东区相关领域执法工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定期公布职责内本领域执法目录清单;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价职责内的基层行业系统执法工作。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参与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投诉、举报案件以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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