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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广播电视局机构设置

  山南市广播电视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起草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重大政策、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事务、普法宣传等事务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及党群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二)宣传管理科。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宣传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承担辖区内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项和完成片审批工作。组织对辖区内播出的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内容进行审查,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三)传媒机构管理科。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政策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转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推进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指导、监管网络视听执法工作。负责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设置、审批,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组织开展全市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四)科技管理科。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协调推进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和广播电视计量检测工作。拟订全市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国家三网融合政策措施,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承担全市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核工作。拟定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全市节目传输覆盖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广播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化、均等化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高寒边境和贫困县(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节目译制制作等重大工程。负责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承担局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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