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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大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山南籍农牧民家庭子女及城镇困难家庭子女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政策,切实激发山南籍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助力其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财政保障能力及高校资助工作新形势,针对原有资助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覆盖范围界定、资助标准适配、审批流程优化等方面的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确保资助工作更体贴实际、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起草过程

起草工作启动后,市教育局牵头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全面梳理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资助政策要求,系统总结山南市历年大学生资助工作经验,深入各县(区、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实际开展工作的工作人员意见,财政、民政、农业农村、审计、司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吸纳各方合理诉求的基础上,结合市财政分级承担机制、户籍管理实际等情况,形成办法及实施细则初稿。随后通过多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对初稿进行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山南市大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一)《山南市大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总则:明确办法制定目的、资助对象(山南籍农牧民子女、城镇困难家庭子女等四类群体)、资助条件及取消资助资格的情形,确定市、县(区、市)财政分级承担的经费保障机制。

资助标准及发放:区分区内外、本专科、免补专业及研究生阶段,明确不同群体的年度资助标准,规定资助资金按学年发放的方式落实

资金监督及管理:要求财政、教育部门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主动接受多部门监督,实行公示公开相关工作情况,对违行为明确处理措施。

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教育领导任组长的资助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附则:明确办法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5年。

(二)《山南市大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总则:说明细则制定依据。

资助对象及标准:细化资助范围定义(如山南籍、农牧民子女等9类情形),明确资助对象具体范围,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别学生的资助标准。

资助条件:明确受助学生的思想、品行要求,详细列出需提交的户籍、工作、录取通知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及相关要求。

审批及发放程序:规定证明材料收集、统计审核公示等时间节点,明确户籍、录取通知书等审查要求,确定资金发放年限、兑现时间及分类建档要求。

资金来源:重申市、县(区、市)财政分级承担比例标准。

资金监督及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明确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工作职责及分工:细化各部门在资金筹措、统筹管理、资料审核、公示备案等方面的职责,明确对学生及家庭的材料真实性负总责,规定漏报、错报等情况的责任承担。

        组织领导:明确资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强调部门协作和政策宣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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