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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报告

时间:2023-02-09 18:25:14 来源: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公布山南市2022年卫生 健康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7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委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委明确了各级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2022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主动回应社会

(一)做好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公开在履行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实施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过程中制作或获得信息。重点公开卫生行政审批事项、法律依据、条件、程序、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结果以及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卫生健康监督检查内容、法律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等。

(二)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履行公共卫生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卫生信息,重点公开本辖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等的预防控制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以及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价格等信息。

(三)做好其他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卫生健康系统其他单位遵循全面、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重点公开本单位的机构简介、科室(部门)设置、主要职责、办事流程和联系方式等,相关单位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2022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委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区、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入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卫生健康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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