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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30批)

时间:2022-05-04 22:50:00 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作者:

2022424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山南市转办30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截至202253日,未办结1件(部分属实1件)。

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0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0批)

(2022年5月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XZ202204230001

山南市扎囊县桑耶镇乃卡村西面,赞扎山上有人到处挖矿,破坏树木、高山草甸、岩石、泉水;近几年村委会在松卡沟的乃卡村和亚杰村开采石料,目前虽已停止开采,但开采地沿途堆放的石料、厂房等仍未清理和拆除,未进行生态恢复。

山南市扎囊县

生态

    1.举报问题反映的矿山实为扎囊县松卡铜矿。该矿山于1997年由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矿产资源管理局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藏采山字〔1997〕008号,2003年12月22日由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2007年7月13日,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印发《关于西藏山南地区扎囊县松卡铜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复核及补充评价报告书的批复》。自2004年矿山建成投产以来,矿山主要对地表氧化矿体进行了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前期废石场未规范设置,废石无序堆放对区域地表植被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露天开采、修建矿区道路等导致灌木林、高山草地等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2.2005年至2007年,采矿企业对露天开采区及矿山道路区域采取种草、种沙棘生态恢复措施,但因矿区海拔高、水源不足等因素,植被成活率低,效果不明显。该矿区自2008年至2021年处于间歇性基建作业,未开采。2018年4月16日对采矿许可证进行延续,有效期2018年4月16日至2022年4月16日,开采矿种为铜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0.50万吨/年,矿区面积0.35平方公里。经山南市林草部门核实,该矿点占林地面积约0.7257公顷,西藏扎囊县松卡铜矿厂未办理林地手续。该采矿区未发现泉水。
    3.该举问题反映的石料厂实为山南扎囊县鑫玉石材公司石材加工区,加工区位于桑耶镇松卡居委会境内,占地面积1.2hm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钢架结构办公生活区300m2、成品堆场350m2。该采石场于2016年8月取得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同年11月办理了《采矿许可证》,2017年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该采石场于2017年开采,2021年3月29日由扎囊县政策性关闭。
    4.2022年4月13日至14日,桑耶镇政府对鑫玉石材公司开采地沿途废弃石料及碎石进行了清理,松卡居委会至乃卡村道路两侧堆放的鑫玉采石场部分剩余石料全部为当地群众盖房所用。鑫玉石材加工区厂房因政策性关闭补偿资金未达成一致,尚未拆除。该采石场关闭后,扎囊县聘请勘测单位进行勘测,该项目采矿区涉及用地174.59亩,加工厂涉及用地40.26亩。共非法占用林地164.97亩,非法占用草地47.33亩。
    5.2022年,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已委托专业资质单位正在编制《鑫玉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计划5月开工实施生态恢复工作。

部分属实

    1.扎囊县督促松卡铜矿厂严格按照《西藏扎囊县松卡铜矿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落实矿区生态恢复工作。
    2.扎囊县人民政府正在与鑫玉石采公司就政策性关闭开展补偿工作。
    下一步,一是加大松卡铜矿厂后续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尽快履行林勘手续;二是西藏扎囊县松卡铜矿厂相关手续办理齐备前,市县相关行业部门严格监督企业不得开展工作;三是严格按照《鑫玉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要求,扎囊县人民政府配合市自然资源局落实鑫玉采石场开采区、加工区生态修复工作。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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