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决定开展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部署,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自2023年9月7日至9月26日对山南市开展第二轮第一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受理范围:受理山南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市处理。督察期间,督察组设专门电话:0893-7928249,邮政信箱:西藏自治区山南市A002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电话时间:每日09:00至21:00,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9月26日。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来信来电,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