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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31批)

时间:2022-05-05 23:45:00 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作者:

2022425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山南市转办31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截至202254日,已办结1件(不属实1件)。

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1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1批)

(2022年5月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XZ202204240004

山南市错那县贡日乡斯木村,翼龙谷景区2017年至2021年修建景区道路,未与施工方签订生态恢复合同,竣工后也未进行生态恢复,导致景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山南市错那县

生态

    1.2022年4月25日,错那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翼龙谷景区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建设规模1.57公里,属于四级公路,承建单位为西藏新瑞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0年3月9日进行环评备案登记(备案号:202054223200000031),2021年8月13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工程量的95%。
    2.错那县人民政府与西藏新瑞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签订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和《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协议书》,明确“在施工阶段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遭受扰动和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必要的补偿和恢复,从而使生态环境处于良性循环状态”,项目预算生态环境恢复资金14.01万元。该项目计划工期180天,受错那县强降雪等极端气候影响,2021年12月7日停工,目前实际施工天数为117天,剩余工期63天,现仍处于施工建设阶段,未竣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协议书》要求,采取边施工边恢复措施,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至指定地点,不存在阻塞河道或侵占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等问题;按照施工序时进度,合理安排,将产生的土渣、碎石等可利用建筑垃圾采取填方的方式有效利用;及时拆除各种临时设施;对边坡和扰动土层进行平整,已完成1.53公里道路两边边坡及扰动土层的平整工作,占施工总长度的97%;对已施工完成路段的部分区域进行植树、种草复绿,累计植树约100株,播撒草种约200平方米,目前树苗和草种长势较好。

不属实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和施工进度表,该项目计划今年5月1日复工,开展标识标牌和生态环境恢复等工作。待该项目复工后,错那县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恢复措施,坚持边施工边恢复,确保该区域生态环境良好。一是要求施工方严格执行既定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协议书》要求,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恢复方案,精密布置、精心施工,落实边施工边治理边恢复措施,严守施工红线,减少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二是在每个施工区和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各种临时设施,对未平整的边坡和扰动土层进行平整、复绿,施工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或本来用途。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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