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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32批)

时间:2022-05-06 13:40:11 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作者:

2022426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南市转办32批群众信访举报件4件,截至202255日,已办结2件(不属实1件、部分属实1件),阶段办结1件,未办结1件。

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2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2批)

 (2022年5月6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2XZ202204250027山南市扎囊县桑耶镇乃卡村,3年前开始有人在山上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运矿车辆压坏村里马路,扬尘大;采矿废水直接排到河里,污染村民的备用水源,污水最后流入农田。山南市扎囊县生态
大气
    1.举报问题反映的矿山实为扎囊县松卡铜矿。该矿山于1997年由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矿产资源管理局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藏采山字〔1997〕008号),2003年12月22日由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2007年7月13日,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印发《关于西藏山南地区扎囊县松卡铜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复核及补充评价报告书的批复》。自2004年矿山建成投产以来,矿山主要对地表氧化矿体进行了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前期废石场未规范设置,废石无序堆放对区域地表植被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露天开采、修建矿区道路等导致灌木林、高山草地等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2.2005年至2007年,采矿企业对露天开采区及矿山道路区域采取种草、种沙棘生态恢复措施,但因矿区海拔高、水源不足等因素,植被成活率低,效果不明显。该矿区自2008年至2021年处于间歇性基建作业,未开采。2018年4月16日对采矿许可证进行延续,有效期2018年4月16日至2022年4月16日,开采矿种为铜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0.50万吨/年,矿区面积0.35平方公里。经山南市林草部门核实,该矿点占林地面积约0.7257公顷,西藏扎囊县松卡铜矿厂未办理林地手续。该采矿区未发现泉水。
   3.2021年,松卡铜矿厂在开展PD5号平硐基建作业期间,共清运废渣35车(次),运输车辆全部属桑耶镇松卡村运输车队。目前乃卡村水泥路面无破损现象。不存在运矿车辆压坏村里马路问题,但运渣期间存在扬尘问题。
    4.2022年3月18日,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扎囊县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松卡铜矿厂排放污水,污染水源,堵塞河道。接到举报后,市生态环境局扎囊县分局联合县水利局、乃卡村驻村工作队对现场进行核查。因PD5号平硐涌水引排管冻裂,导致管道积水经自然冲沟裹携泥沙进入河道,致使河道部分淤堵,满溢出的混浊水进入松卡村委会农田灌溉水塘。松卡铜矿对破损管道进行了修复,对堵塞河道进行了疏通。乃卡村水源点位于矿区背面直线距离约2000米处,不存在污染饮用水源问题。
部分属实   1.扎囊县督促松卡铜矿厂严格按照《西藏扎囊县松卡铜矿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落实矿区生态恢复工作。
    2.扎囊县责成松卡铜矿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土壤和水质监测工作。
    下一步,一是加大松卡铜矿厂后续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尽快履行林勘手续;二是西藏扎囊县松卡铜矿厂相关手续办理齐备前,市县相关行业部门严格监督企业不得开展工作;三是待复工复产后,督促企业对矿区及运矿道路通过洒水、覆盖防尘网等各项环保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未办结
2X2XZ202204250004山南市错那县在建设湿地公园过程中,不考虑自然规律和西藏植物生长实际,将草地草场变为湖泊,大面积草地草场被淹没,植被死亡,进而导致水环境质量下降,形成黑臭水体。山南市错那县生态    1.2022年4月26日,错那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举报反映的湿地公园位于错那镇错那社区居委会境内,该湿地公园工程建设分二期,一期工程于2015年4月开工建设,同年10月竣工,2015年4月18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错环登〔2015〕16号)。二期工程于2016年5月开工建设,同年11月竣工,2016年4月18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错环登〔2016〕35号)。
    2.2017年12月,国家林业局批准该湿地公园为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林湿发〔2017〕151号)。湿地公园建成后,生态效益明显,人民网、光明网等主要媒体对其进行宣传报道,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欢迎和好评。目前,该湿地公园已成为名副其实的错那县城之“肾”,起着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
    3.错那县湿地公园原址主要为湖泊(“措嘎布”)和沼泽湿地,区域范围内分布少量饲草房和牲畜棚圈,因受牲畜放牧、粪污及周边群众生活垃圾影响,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破坏。2015年,错那县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聘请专业设计公司规划设计湿地公园工程。在工程设计中,充分考虑并严格控制拦水坝高度、长度等设计指标,考虑水域流水通畅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维持水域内生态平衡和水生植物发展空间。湖泊丰水期和枯水期面积变化较大,呈现出“高水为湖,低水为泽”,丰水期湖泊面积扩展,部分植被被水覆盖,枯水期湖泊面积缩小,恢复沼泽植被,不存在大面积植被被淹死情况,部分区域植被呈沼泽植被和水生植被相互更替状态。湿地公园建成后,该湿地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增加,吸引斑头雁、黑颈鹤、黄鸭、赤麻鸭等十余种鸟类在此栖息,出现野生鱼类,水草、青苔等水生植物增多。2018年3月,聘请4名专职管护人员负责湿地日常管护。2018年以来,坚持每月对湿地水体进行水质监测,根据2022年2月、3月湿地公园水体水质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
不属实    错那县组织相关部门及湿地公园管护员对湿地公园水域内漂浮的少量自然更替的水生植物和少量白色垃圾进行了清理。
    下一步,一是错那县将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着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确保该区域生态环境持续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二是持续开展保护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宣传、巡护、清理湿地垃圾等工作。三是持续做好每月湿地水体水质监测工作。
已办结
3D2XZ202204250018山南市乃东区泽当公园旁,雅砻江生态治理项目工地乱开挖,扬尘很大;栽植景观树的植物检疫手续造假。山南市乃东区其他污染    举报问题涉及的项目为雅砻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该项目EPC总承包单位为内蒙古亿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7月竣工。该项目目前开挖工作主要是对雅砻河河堤(泽当大道至滨江路段)进行“硬改软”施工,在项目设计红线范围内。根据《关于山南市雅砻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环审〔2019〕30号),该项目批复土方堆放场地3处,面积1500平方米,现已全部恢复为绿地,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存在乱开挖现象;施工单位按照环保要求虽每日洒水降尘2-3次,但因洒水降尘频次不够,造成部分时段仍有扬尘;该项目目前涉及植物苗木检疫证21个,其中20个手续真实有效,但其中1份太康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出省>林草检字:豫NO.00376354),因内容模糊无法线上核查,现已联系原发证机关确认该检疫证为真实有效的正规手续,并同意出具证明文件,但因目前河南太康县受疫情影响,发证机关工作人员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处于居家观察中,无法及时出具相关证明。部分属实    1.责成雅砻河生态治理项目施工单位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由原来的2-3次增加到每日5-6次,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2.项目承建单位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对施工区域进一步完善遮盖了防尘网,遮盖面积约2100平方米。
    3.待植物苗木检疫证原发证机关所在地疫情影响(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结束后,重新申领该批次植物苗木检疫证。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施工地的监督管理,督促工地坚守安全环保底线和红线,严格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若发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金。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行业宣传教育,增强全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及施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知识,提升环保意识。三是在整改期间和整改完成后对周边群众开展走访调查,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确保问题得到快速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让群众满意。
阶段办结
4D2XZ202204250014山南市浪卡子县卡热乡加热村拉布,一家加工厂无相关手续,生产过程中使用煤炭,烟尘大。山南市浪卡子县大气    2022年4月26日,浪卡子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2019年7月,经浪卡子县卡热乡加热村村民大会研究决定,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江热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同年11月该公司出资、群众投劳的形式建设了一间面积为45平方米的小型加工厂,设备仅有2座传统土灶,目前该项目仅有土地租赁合同,无其他相关手续。经走访调查,该加工厂对“藏木通药材”进行粗加工,每年频次为5次,每次作业需5-6小时,主要使用材料为柴火,其柴火从该村群众中购买,且现场核查时未发现使用煤炭迹象,目前处于停业状态。部分属实    经协调,西藏甘露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村委会协商后自愿将该加工厂及2座土灶拆除,地形地貌已恢复原状。卡热乡负责全程督促西藏甘露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拆除后续工作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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