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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最新进展情况

时间:2022-05-20 11:45:30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

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最新进展情况

(第1-33批)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区移交33批1115件群众信访举报件。截至2022年5月18日,已办结911件(属实787件、不属实124件),阶段办结146件,未办结58件,责令整改263家,立案查处83家,罚款金额972.09万元,立案侦查1件。



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最新进展情况

(第1-33批)

(2022年5月1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XZ202203250053

(第1批)

位于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觉木村的林芝农牧学院附近,有一个藏香猪繁育基地味道难闻且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该繁育基地临近尼洋河,希望搬迁至周边没有住户的地方经营。

林芝市巴宜区

大气

经核查了解,转办案件反映地点为西藏农牧学院动物科学院教学实习科研牧场(西藏自治区藏猪原种扩繁基地),2021年夏季该区域存在较重异味,经院方整改后,目前仅靠近尼洋河一侧存在不连续性异味。2022年3月29日,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西藏晟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分四次对该基地整改后的周边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三项重点指标)空气样品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基地西南侧、东北侧、东侧、正南侧氨、硫化氢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西南侧、正南侧臭气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东北侧、东侧臭气指标分别为61.7和45.8,超出国家排放标准。

属实

林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整改落实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整改措施:一是新建70㎡储粪场,现已投入使用,发酵物检测合格后还田作为肥料。二是有计划减少藏猪存栏量,目前已将场内500余头成年藏猪推广到相关企业、农户,现有藏猪存栏量400余头。同时,对散养场内裸露地块进行硬化,避免风沙、泥土等粉尘污染。三是组织人力30余人、调用机械4台,分门别类对场内堆积废弃物进行规整清理。四是购买沙土200余方,翻耕、平整牧场内部分散养场地,并种植黑麦草、苜蓿等饲草料约2亩,有效减少雨水冲刷造成的环境污染。五是每日对养殖圈舍至少清洗消毒1次。六是健全并完善牧场饲养员职责、消毒、卫生防疫、无害化管理等规章制度。七是2022年4月3日将现有存栏种猪全部迁移至巴宜区增巴村藏猪养殖场(该基地具备干湿分离、无害化处理等条件),目前基地内已无藏猪,后期不再养殖藏猪,基地后续将用于教学实习实训和科研等工作。八是扎实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累计运输黏土52车约1200吨,对基地原核心放养区、重点区域表层土壤进行了翻耕、置换,并持续做好原养殖圈舍日清日消工作,臭味明显消除。九是4月8日组织周边部分群众、师生代表前往该基地查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并开展了民意测评,累计发放测评表21份,收回21份,填写满意的21份,满意率达100%,群众对整改情况认可满意。十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西藏中科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4月8日分4次对基地周边4个点位空气质量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基地周边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监测最大结果(18)低于(GB1454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限值标准(20),符合国家标准。

已办结


2

D2XZ202203260013(第2批)

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郭莎居委会,在郭莎村里建了一个惠民沥青厂,原材料是挖周边的山,厂区100-500米内有居民居住。该厂噪音扰民,空气里面全是沥青的味道,晚上排放污水,污染物流到农田灌溉渠。向山南市反映后,现在是停工状态,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恢复生产。希望对村里的空气和该厂废水、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达标而且不影响村民的身体健康就行。

山南市乃东区

噪音大气

经核查,被举报对象为山南星路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乃东区泽当街道郭莎社区36号,厂区东北侧250米范围内有居民8户24人。该厂于2020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山环审〔2020〕86号),于2021年2月开工建设,2021年9月竣工并投入生产,2021年10月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2021年12月20日至今处于停产状态。

1.举报称“原材料是挖周边的山”问题。经核实,星路沥青拌合站用地面积为61.78亩,该宗地属于2020年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准作为建设用地(藏自然资复〔2020〕122号),由郭莎社区开展土地平整工作,社区将部分平整土料用于群众自建房,部分用于泽当城区工程填方;2021年2月星路沥青拌合站在此平整场地的基础上修建了厂房,未及时治理边坡,没有采挖周边山体。

该厂原材料均从桑日县霍布淌、绒乡等手续齐全的正规砂石厂购买(有票据依据,自2020年4月起,累计购置砂石料5958立方,总金额323985.5元)

2.举报称“该厂噪音扰民,空气里面全是沥青的味道”问题。经核实,生产经营期间产生噪音及异味属实。

3.举报称“晚上排放污水,污染物流到农田灌溉渠”问题。经核实,星路沥青拌合站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要求修建了化粪池、沉淀池、雨水收集管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清掏施肥处理;设备清洗和地面冲洗废水经四级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降尘等循环利用;雨水经厂区明渠管网收集后排至泄洪渠,厂区周边无其他外排口,此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山南星路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投入200万元对厂区内边坡开展治理,完成修整边坡治理865米,植树615棵。同时,该公司投入175万元升级污水处理设备。此外,该公司投入资金40万元对西南侧泄洪渠进行修整。

2.2021年10月8日至9日西藏天烁环保有限公司对正在生产运营的星路沥青拌合站厂界噪声、生产废气开展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的排放标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烟气净化设备排放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目前,该厂处于停工状态,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山南市将定期对厂区及周边敏感点的噪声、空气进行检测。

3.待该厂复工后,将定期对该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水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达到要求后方可运行。

4.该厂拟于2022年5月复工复产,山南市已制定整改方案,6月底全部完成整改,并进行厂区及周边敏感点噪声、空气检查,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

阶段办结


3

D2XZ202203260011(第2批)

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海亮颇章小区内,46栋、47栋别墅违规扩建占用公共绿化地。

拉萨市柳梧新区

生态

2022年3月27日,柳梧新区管委会赴现场调查,委托拉萨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实地测量,确认海亮颇章46栋和47栋别墅违规扩建占用公共绿地63.32㎡、28.28㎡。

属实

柳梧新区“两违”办在违建别墅门口张贴了《责令限期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制定《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小区别墅违规扩建占用公共绿地整改方案》,电话告知业主违法行为,要求15日内自行拆除违规建筑并恢复原貌,柳梧新区“两违”办将在4月10日对其自行拆除违建及恢复原貌情况进行复查。如未按期拆除违章建筑,柳梧新区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处置工作,按照法定程序确保在2022年9月27日前完成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截至2022年5月13日,47栋正在开展自行拆除工作,目前拆除工作还未全部完成。针对46栋拒绝自行拆除情况,柳梧新区综合执法局委托律所正在走立案程序。

阶段办结


4

D2XZ202203260007(第2批)

拉萨市城关区柳梧海亮祥云华府小区,绿化管理不到位,长期无人浇水,造成植物不能很好的生长,希望能够督促小区物业对绿化的管理、监督。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2022年3月27日上午,柳梧新区管委会联合拉萨市住建局前往祥云华府小区核查。经查,海亮祥云华府小区绿化范围内树木修剪不到位,长期无人灌溉,部分土地裸露,未种植绿植,举报属实。

属实

2022年3月27日,柳梧新区管委会建设局向海亮祥云华府小区物业西藏海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柳区管建字[2022]43号),责令小区物业积极开展绿化修复工作。小区物业组织25人对90余棵树木进行修剪、浇灌,清理枯树死树12棵,对绿化带内土地裸露部分翻土复垦。截至4月1日,已完成约800㎡绿化带的补种。同时安排专人继续跟进,确保4月15日前完成补栽补种工作。截至4月15日,补栽补种工作已完成。

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柳梧新区管委会制定下发《柳梧新区物业小区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办法》,加强对物业企业绿化养护工作的监督,对小区物业绿化养护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曝光,积极营造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新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已办结


5

D2XZ202203260003(第2批)

山南市扎囊县扎塘镇嘎杂村宏佳防水材料厂,偶尔排放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山南市扎囊县

大气

经核查,被举报对象为西藏宏佳防水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原名西藏沙渠防水保温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经招商引资到山南市扎囊县,位于扎囊县嘎杂村西侧(距离嘎杂村直线距离约1公里),桑玉村北侧(距离桑玉村直线距离约1.5公里)。该公司于2017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竣工并投入生产,2020年9月开展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2021年10月停产,2022年3月10日复产,2022年3月15日因污染防治设备升级改造自行停产。

该公司自2020年至2021年生产以来,累计检测4次,检测结果均未超标;2022年3月10日恢复生产后,扎囊县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3月11日至12日对该厂开展了监督性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显示沥青烟废气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限值标准,此问题属实。

属实

1.企业正加快推进污染防治设备更新改造,已签订《蓄热式氧化炉(RTO)设备制作安装合同》,总投资约496万元,预计总工期70天。目前,蓄热式氧化炉(RTO)炉体已基本完成,外围件正在制作中,生产厂家计划5月18日开始发货。

2.由扎囊县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设备升级改造完成后对厂区周边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待检测达标后准予复产。

3.做好群众解释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对转办问题处理情况、整改进度及时向群众公示,并通过走访、群众大会、座谈会等方式,让群众知晓。企业复产后,再进行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

未办结


6

D2XZ202203260002(第2批)

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德吉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危废处理厂、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厂等散发恶臭,夜晚尤其明显,持续了2、3年。投诉过后情况暂有所好转,但是没有根本解决。这些处置场所离居民区特别近,正在新建的二期离居民区目测只有100多米。该区域生活用水主要为地下水,担心生活用水和空气受到污染。

拉萨市曲水县

大气土壤水

2022年3月27日,拉萨市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填埋场5个监测井、德吉村村委会院内、建筑垃圾厂区、危废处理厂生活区等8处进行地下水取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所有地下水指标均达到环评报告中要求的《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曲水县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聂当乡德吉村11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检测报告显示,检测点位所有地下水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拉萨市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对拉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周边进行了测绘,结果显示为发电厂二期项目距最近的居民区聂当乡德吉村村委会为421米,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厂界外设置不小于300m的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针对举报案件中散发恶臭问题,3月27日,拉萨市城管局、曲水县人民政府分别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拉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危废处置中心、餐厨垃圾项目等4个点位开展了大气恶臭污染物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除餐厨垃圾项目下风向臭气浓度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二级标准外,其余3个点位臭气浓度均满足厂界二级标准。

部分属实

2022年3月28日,拉萨市城管局向相关企业下发了《关于立整立改环保督察举报案件的紧急通知》通知。各企业对垃圾卸料平台、垃圾车运输通道等可能产生臭气区域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管理。拉萨市城管局要求餐厨垃圾项目公司立即整改,于3月30日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凌晨2点和6点期间对餐厨垃圾项目厂界进行臭气浓度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二级标准。3月31日,拉萨市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凌晨2点在聂当乡德吉村村委会、聂当乡小学2个点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二级标准。针对渗滤液处理站存在异味的问题,拉萨市城管局申请资金263.55万元,正实施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改造项目,重新铺设HDPE防渗膜、臭气收集管道,设置火炬,将臭气燃烧,预计2022年4月底完成。截至5月13日,已完成前期所有工作,待火炬运输到位后进行安装调试(因上海、南京疫情原因火炬目前无法按时运输到拉萨)。

下一步措施:1.针对拉萨市城管局监管的末端企业提出如下共性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恶臭气体监测纳入企业常规监测中,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二是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恶臭气体监测内容。2.针对拉萨市餐厨处理企业长效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企业内部检查。严格控制卸料工序的操作规程,加强抽风系统以及植物除臭液系统的检修及维护工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喷洒植物除臭液,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二是要求企业在卸料车间安装监控系统,留存日常影像资料。加强企业污水设备、管网连接处的管理及监控,减少跑冒滴漏等情况的产生。三是及时清运产生的残渣,保证日产日清。3.针对拉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二期)的长效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推进渗滤液处理厂二期项目的实施,加紧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并投入运行。二是结合目前填埋场运营情况,缩小填埋作业面,进行覆膜和喷洒足量植物除臭液,在满足覆土的条件下及时进行覆土压实作业。4.针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长效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恶臭处理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保障设备及系统正常运行,活性炭除臭装置定期更换,将恶臭气体全部收集至恶臭处理设施。二是加快推进拉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现已取得项目实施批复、用地和选址意见书等,将加快推进可研、环评、“两评一案”等相关工作。预计2023年12月底建成试运行,届时实现拉萨市全市生活垃圾零填埋。

阶段办结


7

D2XZ202203270025

(第3批)

拉萨万闰危废回收有限公司自2019年建设2020年投入使用,期间企业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整改,但在2021年5月左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来检查时,说企业需要整改将企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走,企业整改完成后称在此办企业不行,必须搬迁至工业园区,当时办证时没有对企业说不允许在此建厂,到目前为止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企业已完成整改,希望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收走的证发下来,让企业正常营业。

拉萨市曲水县

其他污染

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临时许可证已于2020年2月5日过期失效,拉萨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将其已失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回收。同时,该公司虽投入资金完善了一些硬性设施和设备,但在2020年9月该公司提交了整改相关证明材料后,曲水县分局于2020年9月18日、10月13日、10月16日三次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均发现该公司未整改落实到位,未达到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要求。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系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解释了举报反映的相关问题,并组织相关部门调研项目建设基本情况。4月6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再次向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详细讲解了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报送的材料等,相关人员表示,将根据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要求,整理汇总好相关材料后重新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4月24日,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交了办理废旧铅酸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对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的资料审查工作,并出具了《关于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完整性审查意见的函》。鉴于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未达到国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许可申请相关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书面形式通知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已办结


8

D2XZ202203270017(第3批)

拉萨市城关区七一路吉曲玉景小区南面有7家钢管租赁厂,与小区的外墙只有一墙之隔,钢管厂的大型机器每天不定时产生噪声;钢管厂南面一家砖厂,粉尘污染特别严重,希望能够搬离生活区。

拉萨市城关区

噪音大气

2022年3月29日,经城关区人民政府现场调查核实,7家钢管租赁厂实为6家钢管租赁厂和1家砖厂,其中1家钢管租赁厂现处于停业状态。在6家厂房正常作业情况下,经噪音检测,结果显示为46.9dB(A),未超标。经查,6家钢管厂中5家起重机超期未检,且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1家砖厂施工作业期间存在扬尘问题,且无相关证照。

部分属实

1.2022年3月29日,城关区人民政府已要求砖厂铺设防尘网,定期对周边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并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限期30日之内搬离,在搬离前完成环境整治工作。要求5家钢管租赁厂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否则不得继续投入使用。截至5月10日,针对钢管厂的大型机器每天不定时产生噪声问题,经噪音检测,结果显示为46.9dB(A),未超标,5家钢管厂已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手续,已按照要求对作业时间已进行规范,承诺作业时间为工作日9:30至13:00,15:00至18:30,周末及节假日作业时间为14:00至18:00。

2.4月19日,砖厂负责人已将闲置作业生产设备机械拆除并转移,并对砖厂内前期存量的沙石、水泥砖进行防尘网覆盖,每日将对厂区进行洒水降尘;第二次举报后洛堆社区将砖厂生产用电切断,当日对砖厂负责人进行沟通引导后,砖厂负责人向洛堆社区提交保证书“保证不再生产水泥砖并同意搬迁”。洛堆社区将砖厂整改措施监督电话以公告书形式告知周边居民群众。4月20日,经对砖厂周边居民以民意测评形式书面告知砖厂整改具体措施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发放问卷51份(其中49户满意、2户基本满意),满意度100%。4月23日,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

前期已要求砖厂限期30日内搬离,目前处于停产状态。5月6日,金珠西路街道再次与砖厂负责人沟通,砖厂负责人表示前期因大部分工地未复工无法进行销售,现砖厂内水泥砖数量较多近期销路不好,砖厂负责人同意搬迁但恳请政府宽限天数,待销售完存量砖后立即搬迁,目前砖厂负责人正在积极对接存量砖销售工作,将砖厂内所有存量成品水泥砖销售完毕后立即搬离。

下一步,城关区将继续加大该区域及周边的巡查力度,督促做好洒水降尘措施,确保商户合法合规经营。

阶段办结


9

D2XZ202203270013(第3批)

1、拉萨市墨竹工卡县门巴乡德仲村德仲寺周边的厕所粪便以及寺庙和周边茶馆的废水直排旁边河流;寺庙管委会道路两边堆积砂石,影响环境;寺庙温泉周边环境脏乱差。

2、国道349墨竹工卡县至嘉黎县段修建期间,从尼玛江热乡周边村庄和德仲村采挖过砂石,希望对砂石采挖点生态恢复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3、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甲玛乡、门巴乡现有几处采矿企业,举报人希望对企业是否持有合法手续以及是否对环境造成破坏进行查实。

4、拉萨市墨竹工卡县临河村庄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和垃圾倒入河道的现象。

拉萨市墨竹工卡县

生态

2022年3月28日,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现场核查。经查,1.墨竹工卡县门巴乡德仲村德仲寺和周边茶馆存在将废水直排入旁边河流问题,寺庙管委会道路两边堆积砂石,寺庙温泉周边环境脏乱差。2.国道349墨竹工卡县至嘉黎县段涉及5处砂石采挖点,总面积145.29亩,其中4处停止使用,1处仍在使用中。3.尼玛江热乡、甲玛乡、门巴乡共有采矿权8宗,涉及矿企7家,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采矿手续合法有效,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4.工卡镇、甲玛乡、尼玛江热乡、扎雪乡、门巴乡5个乡(镇)存在垃圾倒入河道的问题,工卡镇、门巴乡、甲玛乡、扎西岗乡4个乡(镇)存在临河村庄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的问题。

属实

1.针对第一项问题。(1)墨竹工卡县从财政中申请资金180万元,铺设DN600排水管网800米、DN300支管300米,新建化粪池和提升泵站;预计建设工期60天,6月10日前完成整改。(2)投入资金3万元,对德仲寺管委会道路两边堆积的砂石进行清理,共清理砂石5车6吨,现已完成整改。(3)进行卫生大整治,清理了寺庙温泉周边垃圾,在河道周边安装防护栏、摆放垃圾桶、悬挂宣传牌、安装宣传小喇叭,营造环保氛围。

2.针对第二个问题。国道349墨竹工卡县至嘉黎县段涉及5处砂石采挖点已制定恢复方案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截至5月13日,均已进场平整,其中3处已基本完成平整工作,两处正在平整中。位于门巴乡德仲村的K128+740取料场(碎石),计划6月10号前完成场地平整工作。位于门巴乡仁多岗村的K153+590取料场已完成平整,计划6月10日开始撒草绿化。位于尼玛江热乡羊日岗村的K166+400取料场右侧已完成平整工作,左侧为浆砌结物取料场及场站,目前部分混凝土结构物尚未完工需要继续使用,计划9月10日前完成机械设备拆除、场地平整、覆土撒草绿化等工作。位于尼玛江热乡羊日岗村的K167+300取料场已完成平整,计划6月10日开始撒草绿化。位于尼玛江热乡羊日岗村的K177+500取料场已完成平整,正在进一步修整边坡,计划6月10日开始覆土撒草绿化。

3.针对第三个问题。墨竹工卡县及时向7家矿企下达了《立行立改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完成环境破坏整改,编制2022年度生态修复方案,督促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尼玛江热乡、甲玛乡、门巴乡涉及的7家矿企正在有序推进2022年度生态修复工作,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4.针对第四个问题。组织甲玛乡、工卡镇、尼玛江热乡、门巴乡以及扎雪乡600余人对河道进行清理,共清理了垃圾63余吨;工卡镇工卡村6户排污管道已接入县城污水管网,门巴乡巴尔卡村幼儿园已建沉淀池;甲玛乡、扎西岗乡因施工难度较大,现已完成整改方案编制;扎西岗乡将排污管道接入扎西岗乡排污主管网以解决14户临河群众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目前排污管道正在建设中,预计4月20日前完成。截至5月13日,排污管道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未办结


10

D2XZ202203270012(第3批)

拉萨市林周县旁多乡日布村色瓦龙小组(日布村里的一个小组,音译),地名为麦其、麦琼(村小组的地名、音译)的地方,2019年修建道路时采挖过砂石,后续未对砂石采挖点进行生态修复。

拉萨市林周县

生态

2022年3月28日,林周县人民政府进行现场核查,该区域确实存在砂石采挖点未进行生态修复的问题。

属实

林周县已协调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指挥中心清理了建筑、生活垃圾0.04吨,清理拌合站废料约1100立方米,完成拌合站成品料覆盖700平方米,并制定生态恢复方案,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生态修复工作。截至5月13日,砂石原料清理约10700立方米、河道材料清理约21000立方米(河道已清理完毕)、碎石原料清理500立方米;砂石加工设备(水稳站)、碎石加工设备已拆除、沥青拌合站拆除中,场地平整400平方米、场地覆土5520平方米。

阶段办结


11

D2XZ202203270011(第3批)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章麦村垃圾填埋场长期产生浓烈的异味,特别是夏天;垃圾转运车在运输过程中垃圾渗滤液沿村里道路遗漏;垃圾场周边的居民反映对周边农田造成了污染,田里有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污水渗出,对农田造成破坏。

林芝市巴宜区

土壤

2022年3月28日,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巴宜区人民政府、林芝市整改督办组进行了实地核查,转办案件反映的垃圾填埋场为巴宜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责任单位为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运营管理单位为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策公司”)。根据国策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填埋场开展的2022年第一季度常规监测,填埋场厂界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等因子均达到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填埋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筛选值第一类标准。填埋场旁有一排洪沟,水质清澈无异味,未见污水渗出。国策公司现有2台垃圾转运车,已运行近10年,设备老化,垃圾转运车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污水遗洒情况。填埋场厂区内部分土工布、防渗膜存在破损。

属实

一是责任单位已于2022年3月29日向运营管理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所有垃圾运输车辆密封不严不上路运营,每日必须清洗消杀。二是运营管理单位已于4月1日完成全部运输车辆(13台垃圾压缩车和2台垃圾装运车)的排查维修工作,对密封不严车辆加装渗滤液收集装置并投入使用。三是运营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对填埋场破损区域重新安装铺设了土工布、防渗膜。四是林芝市生态环境局于3月29日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填埋场周边农田土壤、灌溉用水开展采样监测,所监测的5个突然监测点各项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防洪水水质监测点各项指标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作物种类标准。五是持续加强监管力度,督促国策公司继续加强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下一步,林芝市将继续加大督办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群众满意。并督促全市其它生活垃圾填埋场责任单位做好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加强与广东省相关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研究论证生活垃圾处理工艺事宜。

已办结


12

D2XZ202203270007(第3批)

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乡一村(拉萨市党校丁字路口)道路没有硬化,一遇刮风季节扬尘污严重;未建成自来用水,饮用水不干净;村内下水管道为村民自建,管道简陋经常堵塞;村口夜晚时常有倾倒建筑垃圾现象。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2022年3月28日,经拉萨市住建局现场核查,发现该区域道路未硬化,有扬尘污染问题,9户未进行基础设施改造,部分居民饮水困难、饮水不干净、下水管道堵塞。

部分属实

城关区安排挖掘机1辆、装载机1辆清理了该区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约8吨,对未硬化区域增设约700米铁皮围墙,并设置防尘网。已启动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完成该区域道路硬化、自来水、下水管道、天然气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预计2022年9月完工。

阶段办结


13

D2XZ202203270003(第3批)

拉萨市东城新安居园至区气象局退休基地路段(大概2-3km),冬天尘土飞扬、夏天泥水四溅,晚上经常能看到倾倒建筑垃圾、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这些问题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时反映过,解决了部分问题,但未能根本性解决。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2022年3月28日,经拉萨市住建局现场核查,发现拉萨市东城新安居园至区气象局退休基地路段老化严重,存在尘土飞扬、倾倒建筑垃圾、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情况属实。

属实

俄杰塘社区清理了该路段建筑垃圾24吨,安排洒水车每天洒水降尘。对该路段内乱停车辆进行劝导,联合警务站驱离大型车辆,恢复4处限高杆的使用,常态化开展巡逻检查。积极申请该路段规划建设,力争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道路建设。

已办结


14

D2XZ202203270004(第3批)

林芝市波密县松宗镇纳玉村草场上,某工程公司挖砂石土料用来修建松宗镇至多吉乡公路,自2021年3月起至今一直在挖砂石土料,草场周边有学校和村庄,平时风沙特别大,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林芝市波密县

生态

经核查,该取土场责任单位为西藏天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已获得环评批复(林环审〔2020〕19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藏水许可〔2020〕41号)。已完成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报告书评审工作,其他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取土场于2021年9月初开挖,取土场裸露表面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属实

1.鉴于该取土场取土方量已接近设计采挖方量,波密县与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西藏天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协商,已全面停止对该取土场取土作业,今后不再使用该取土场,全面进行生态恢复。

2.天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制定了《西藏自治区S303线松宗至多吉岔口段建设工程K0+900取土场生态恢复方案》,并于2022年4月9日起开展取土场生态恢复工作,于4月底完成场地平整,目前正在进行客土改良工作。

3.4月13日,波密县整改办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进行督导检查,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生态恢复方案提出的措施与实施进度,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4.5月6日,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对西藏天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林环罚〔2022〕05号),罚款金额4万元。

阶段办结


15

D2XZ202203270006(第3批)

西藏自治区农科院内有几十年甚至近百年的老树被砍,根茎和土地接壤处有明显的环切痕迹,尤其东西走向近百颗树木被拦腰砍断。以修剪树木名义造成很多树木死亡。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2022年3月28日,拉萨市城管局实地核查,西藏自治区农科院内树木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栽种,该院内的700株杨树于2019年3月经审批同意后修剪,后期由于管护不当致38株树木枯死。对其中的23株枯死树木进行了砍伐,14株已枯死树木保留修剪现状,1株树木被拦腰砍断。

部分属实

1.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局)依据《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规定,于2022年3月29日向自治区农科院下达《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001)。

2.2022年3月29日,自治区农科院购买了5公分以上的树木245棵(其中,115棵柳树、130棵杨树),从农科院蔬菜研究所自筹梨树135棵,共计380棵。按照拉萨市城管局指定的地点于2022年4月7日全部补栽完毕。4月8日上午,经拉萨市城管局会同协办单位一起到现场复查,确认已全部补栽完毕。

下一步,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局)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发现未经许可砍伐树木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已办结


16

X2XZ202203280002(第4批)

拉萨市柳梧城投公司在推进“拉萨中华文化主题公园”建设过程中,在紧邻拉萨河堤坝的哈达滨河花园小区与拉萨河河道间,修建了两栋大型建筑(餐饮场所)。项目涉嫌未批先建,场地内无污水管网,项目建成后可能存在污染拉萨河的隐患,还可能存在餐饮油烟和噪声污染隐患;周末和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公园整体处在拉萨河行洪区范围内,不应建设永久性建筑,截止到主体封顶,该项目尚未取得行洪安全论证,且项目与拉萨河百年一遇洪水淹没线间距不足10米。此外,该项目业主拒不执行柳梧新区综合执法局下发的《责令限期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柳综执责停﹝2021﹞第31号),仍然连夜施工赶进度。希望公告项目有关信息和施工许可等相关证照;如若该餐饮类建筑确属违法建筑,请责成有关部门立即拆除,恢复原貌并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

拉萨市柳梧新区

噪音生态

经柳梧新区管委会核查,中华文化公园三期建设项目已取得土地租赁、环评、水土保持等手续,行洪论证批复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中。目前项目处于停工状态。该项目设计有废水和厨余垃圾的处理及净化措施,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集中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设计有污水处理过滤系统,经化粪池沉淀预处理后再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系统,不存在向拉萨河直接排放的问题。该项目在设计中,对净化油烟、降低噪音均有考虑,确保运营期将噪声控制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二类标准。

部分属实

1.对拒不执行柳梧新区综合执法局下发的《责令限期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柳综执责停〔2021〕第31号)问题,柳梧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已于2022年4月1日向项目建设方柳梧城投置业有限责任管理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柳区管综执罚字〔2022〕001号),处罚金额为333.8095万元。

2.4月13日,拉萨市水利局印发了《拉萨市水利局关于<拉萨市中华文化公园(三期)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拉水办发﹝2022﹞54号);4月16日,柳梧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401002022003(临)号);4月17日,柳梧新区管委会建设局办理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540128202204170418)。截至目前,中华文化公园(三期)项目所有前置手续已齐全。

3.对未批先建问题进行处罚。针对未批先建问题,4月16日,柳梧新区管委会建设局对该项目建设单位柳梧城投置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12条之规定罚款45.8404万元,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条和56条之规定罚款20万元,共计罚款65.8404万元。

4.关于周末和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问题。目前,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停工期间未开展任何的施工活动,项目现场已安排2名值班人员24小时看守。柳梧新区近期已动员各领域的执法力量,采取定时或不定时督查的方式,全面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等问题,做到核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用最严明的执法确保生态环保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下一步:柳梧新区管委会将督促拉萨高新控股集团在不影响河堤安全的情况下,设计并建设与中华文化公园景观相匹配的整体绿化提升工程,估算投入500万元,2022年9月底前完成;由拉萨高新控股集团严格按照流程,组织实施绿化提升以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行动,定期清理周边垃圾,彻底改变哈达滨河花园小区以南环境脏乱差的情形,进一步优化、美化周边环境,提高周边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已办结


17

D2XZ202203280037(第4批)

拉萨市城关区西郊建材市场(民族北路)一带,绿化带无人管理,也无人浇水,周边商户严重毁坏绿化带内的花草。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起来修复毁坏的花草并告知商户注意维护花草。加强管理。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2022年3月29日,拉萨市城管局进行了现场核查,民族北路绿化带日常管理和养护不到位,周边商户为了方便从绿化带进出,存在毁坏绿化带内花草的现象。

属实

针对核实情况,一是市园林局向民族北路周边商户发放《爱护绿化告知书》100份,在发放的同时对周边商户进行劝导工作。二是市园林局要求西藏天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对周边商户的管理工作,该公司与周边商户签订了《天海商业综合市场“门前三包”责任书》43份。三是2022年4月2日拉萨市园林局对西郊建材市场(民族北路)开始进行补栽工作,截止4月8日,已全部补栽完毕,共计补栽丁香21200株,海棠30株。4月8日,拉萨市城管局会同拉萨市城关区洁达园林公司对补栽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已全部补栽完毕。

下一步:拉萨市园林局将持续对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做好日常养护工作,加强管理力度。

已办结


18

D2XZ202203280038(第4批)

拉萨市蔡公堂乡香嘎村除了靠近大路两边的住户之外,其余居民的家中从2021年夏天起一直没有水,只能从别处接水回家使用,居民饮水存在很大的困难,希望能够解决村民的饮水。

拉萨市城关区

其他污染

2022年3月29日,城关区进行了现场核查,香嘎村现有住户1890户,山腰以上西坡山泉水源水量减少,水量无法满足200户群众饮用水。3月30日,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农村饮用水标准》范围。

属实

城关区从饮用水维修专项资金中支出6.9万元实施机井项目,项目于2022年3月31日开工,4月3日已完成打井抽水工作,4月7日正在安装变压器,预计4月8日试通水。蔡公堂白定村香嘎组已于4月8日正式通水,切实满足了群众饮用水需求。

下一步,城关区将强化对机井、供水管道等设备的管护,持续跟进机井供水水质检测,每年枯水期对水源地水质进行检测,达标后进行通水,确保饮用水安全。

已办结


19

D2XZ202203280033(第4批)

拉萨市城关区娘热乡仁青蔡2组的违章建筑库房多、进出大车车流量大、垃圾多、污水多,一刮风包装纸到处飞,周边环境卫生极差。

拉萨市城关区

土壤

2022年3月29日,城关区进行了现场核查,娘热乡仁青蔡2组现有13宗工商资本违建厂房,该地周边仓库、厂房众多,大型货车进出装运货物造成车流量大,且随意停车问题严重。因附近有工商资本违建厂房,存在货物拆卸后的包装纸及进出大货车携带泥灰,风吹后飞散的情况存在。该区域已经过棚户区项目改造,污水管道纳入了市政管网,无污水外流情况。

部分属实

1.城关区娘热街道组织27人在农机修理厂门口主路从北至南共500米长路段上,对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安排洒水车每日2次对路面洒水降尘,有效解决了周边环境卫生差的问题。设立了10处禁笛、禁停标识牌,转移人行道违停车辆30辆,清理路边停放的废弃车辆2辆,同时加大巡逻力度,对车辆抛洒垃圾等行为取证交城管处理。

2.城关区娘热街道持续推进辖区工商资本违建厂房拆迁,自2017年以来,已拆除12宗。剩余厂房将按拉萨市“两违”整治方案开展搬迁宣传动员工作、持续推动仓库搬迁工作,稳步推进厂房拆除工作。2022年4月12日,娘热街道向城关区政府递交有关拆违请示。截至5月2日,娘热街道仁钦蔡村13宗违建厂房已搬空11宗,剩余2宗正在清空;现娘热街道仁钦蔡村委会正组织拆除11宗厂房铁皮盖工作,以解决后续拆除时铁皮掉落产生的安全隐患。

3.仁青蔡村将联合“格桑梅朵”保洁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安排村环境监督员、双联户长强化巡逻。组织施工队修复、美化沿街破损墙体,铺装人行道彩砖,安装u型防护栏,营造更好街巷市容。

阶段办结


20

D2XZ202203280022(第4批)

拉萨市城关区中干渠拉鲁大桥区域没有公共厕所,绿化带中存在随地大小便现象,环境脏乱差。

拉萨市城关区

2022年3月29日,城关区开展现场核查,举报问题点以西500米处的拉鲁天桥旁边已建有一座公共厕所。中干渠河道沿线的人行廊道有生活垃圾堆放的现象,确实存在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属实

一是2022年3月29日拉萨市中干渠水系生态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西藏熠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拉鲁大桥区域绿化带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已全部清理完毕。将中干渠绿化带管护人员由原来的5人增加至10人。并将中干渠拉鲁桥河道沿线人行廊道垃圾箱由原来的83个增加至94个,已安装完成。二是为缓解该区域因人流量大如厕难问题,拉萨市住建局从拉萨市中干渠水系工程改造项目附属绿化地带调节了一处草坪,面积为37.3平米。城关区环卫局于4月1日起进行绿地移植、地面硬化和上下管网接入工作,4月5日完成投放一座移动环保水厕,并正式投入使用。

下一步:一是巩固整治成果。西藏熠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续做好中干渠沿线环境卫生的清理工作。城关区环卫局、功德林街道将加强对中干渠拉鲁大桥区域环境巡查督察,做到整改成效常态化。 二是争取落实项目。城关区环卫局将中干渠拉鲁桥区域的公厕投建纳入2022年城关区厕所项目革命项目中,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解决人民群众“找厕难”的问题。三是加强文明宣传。由于该区域流动务工人口多,环保意识薄弱,城关区环卫局和功德林街道办事处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环境保护宣讲,引导居民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

已办结


21

D2XZ202203280016(第4批)

拉萨市空港新区甲竹林镇机场附近,很多宾馆、餐馆把污水排向马路或直排附近灌溉渠里,有明显臭味。

拉萨市空港新区

2022年3月31日,拉萨市空港新区管委会进行现场核查,甲竹林镇机场附近有宾馆10家、餐馆85家,其中75家宾馆、餐馆共用31座化粪池(经核实,暂不需要清理),其中20家存在污水直排情况,举报属实。

属实

1.对吉雄干渠(排洪沟)沿线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组织572人,清除淤泥250余吨,清理垃圾50余吨。已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和吉雄干渠(排洪沟)水质监测,根据第三方检测结果,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级的限值标准;吉雄干渠中段(空港新区对面)五日生化需氧量为4.5㎎/L,吉雄干渠尾段(沃拉居民委会)五日生化需氧量为6.2㎎/L,均超出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4㎎/L的要求;吉雄干渠中段(空港新区对面)化学需氧量为21㎎/L,超出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20㎎/L的要求。

2.2022年4月4日,20家存在污水直排的宾馆、餐馆已通过管网接入临近优化处理的化粪池中,再接入污水管网,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4月25日完成。计划投资150万元购置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2套,预计6月10日前试运行。截至5月10日,2套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已投入试运营。

3.制定《打击污水直排、偷排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关于禁止污水直排和偷排的通知》,落实生产单位主体责任,压实商家“四包”责任。发放环保倡议书177份,利用电信平台每日向辖区手机用户推送环保宣传短信1万条,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环保意识。

4.持续组织开展渠道清淤工作,截至2022年5月10日,组织干部3500余人次,清除淤泥、漂浮垃圾等500余吨,完成吉雄干渠、堤坝加高工作,新建坝体260米。

5.按照源头治理为主、末端截污为辅的原则,持续开展吉雄干渠沿渠排口、暗涵内排口、沿渠截流干管等排查。截至5月10日,共检测管道1538米,清理於井室52座,清淤362方,化粪池1座,更换井盖3处,修复井圈井盖9个。

6.在前期150吨试点运行基础上,结合西藏自治区用水定额标准以及辖区内各类商户排查结果,计划再新增4台共1200吨日处理能力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总投资1100万元。7.空港新区制定完善《空港新区城市管理规范制度》,甲竹林镇制定完善《甲竹林镇农村环境标准》,通过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8.补齐环境卫生基础设备,空港创投公司已采购12吨容量吸污车1台,16方洒水车2台,设备正在运输中。9.完善餐厨垃圾分类存放、分类处理机制,根据餐厨垃圾转运前期统计调研工作结果,与拉萨圣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初步意向,于5月10日实地调研空港新区排查餐厨垃圾情况。

10.开展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前期工作,为中期接入民航新建污水处理厂奠定基础。委托拉萨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西藏空港新区甲竹林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可研报告,污水工程估算总投资1648.94万元。

11.5月12日,拉萨市环保局对接第三方赴空港新区两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附近点位开展水质监测工作。12.拉萨市发改委与自治区发改委协商后,将空港新区污水处理厂纳入山南市“十四五”规划中。

未办结


22

D2XZ202203280015(第4批)

山南市扎囊县扎唐镇嘎杂村和桑玉村交界处的宏佳防水材料厂,排放有异味气体并直排污水。村民在3月26日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此问题,今日举报该厂复工生产。

山南市扎囊县

大气

经核查,被举报对象为西藏宏佳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宏佳防水材料厂),该公司原名西藏沙渠防水保温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经招商引资到山南市扎囊县,宏佳防水材料厂位于扎囊县嘎杂村西侧(距离嘎杂村直线距离约1公里),桑玉村北侧(距离桑玉村直线距离约1.5公里)。西藏宏佳防水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竣工并投入生产,2020年9月开展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2021年10月停产,2022年3月10日复产,2022年3月15日因污染防治设备升级改造自行停产。

举报称“宏佳防水材料厂直排污水”问题。经核实,2022年3月10日宏佳防水材料厂复工复产期间,沥青烟气处理设备—旋风除尘器产生了少量油水混合物,该厂用2公分软管引排至厂区围墙外,此问题属实。

3月29日举报称“该厂复工生产”问题。经核实,2022年3月27日至31日,市县两级整改督办组、市生态环境局及扎囊县行业主管部门先后多次实地督导检查整改情况,该厂未复工生产,正在开展污染设施拆除、土地平整等整改工作,此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企业拆除了旋风除尘器收集箱引排软管,对引排区域的沙土进行了收集,并重新覆土平整。同时在厂区周边及院内种植树木350余株。

2.企业正加快推进污染防治设备更新改造,已签订《蓄热式氧化炉(RTO)设备制作安装合同》,总投资约496万元,预计总工期70天。目前,蓄热式氧化炉(RTO)炉体已基本完成,外围件正在制作中,生产厂家计划2022年5月18日开始陆续发货。

3.由扎囊县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设备升级改造完成后对厂区周边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待检测达标后准予复产。

4.做好群众解释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对转办问题处理情况、整改进度及时向群众公示,并通过走访、群众大会、座谈会等方式,让群众知晓。企业复产后,再进行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

未办结


23

D2XZ202203280007(第4批)

那曲市色尼区恰青路天空之城酒吧,在夜晚营业期间(21:00-05:00),对周边居民造成噪音污染。

那曲市色尼区

噪音

2022年3月29日,色尼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形成联合检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天空之城(罗顺酒吧)存在天花板和右侧墙体隔音棉破损现象。由于该酒吧存在消防问题被市消防支队责令停业升级改造,改造时间为3月27日至4月4日,期间对酒吧场内的灯光、灯泡等进行维护升级改造,目前处于停业状态,暂无法通过监测精准掌握营业期间的噪音情况。

经实地对酒吧周边25户居民、商户进行走访,其中10户居民表示存在噪音,15户表示无噪音,8户居民表示对生活和休息有一定影响,17户表示无影响。

属实

1.2022年4月11日,色尼区公安局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对酒吧法人进行了行政警告处罚。

2.那曲市生态环境局向酒吧负责人通报了噪音监测结果,并依法告知其违法违规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一是将消防门更换为消防隔音门;二是对外围墙面做整墙隔音处理;三是拆除部分低音炮音响。酒吧负责人积极主动配合整改工作,承诺凌晨2时后停止营业,并向外界发布停业整顿公告。

3.截至4月17日,已拆除低音炮音响9个,并已完成外围墙面整墙隔音处理。

4. 4月25日、26日那曲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中心对该酒吧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已办结


24

D2XZ202203280003(第4批)

拉萨市城关区纪念碑至柳梧大桥段的滨河路,车辆噪音非常大,影响生活。希望安装隔音的防护栏等减少噪音的设施。

拉萨市城关区

噪音

2022年3月29日下午,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实地核查,滨河路纪念碑至柳梧大桥段道路设有限速30km/小时和禁止鸣笛等标志标牌,但过往车辆未按设计时速驾驶,车速较快。3月31日,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对举报路段及周边小区进行了交通噪声检测,报告显示,滨河路路段上午交通噪音69.4分贝,下午交通噪音67.1分贝,夜间交通噪音61.2分贝。4月2日至3日,拉萨市交通局再次对6个检测点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该路段昼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要求,夜间噪声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要求。

属实

拉萨市交通局、住建局、国资委等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可行性方案。

未办结


25

D2XZ202203280001(第4批)

那曲市巴青县杂色镇环境差,饮水质量差。

那曲市巴青县

其他污染

经核查,在杂色镇及行政村(居)群众居住密集生活区域、河道两侧的卫生死角存在部分生活垃圾,5个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点(杂色镇5村莲乃塘2、杂色镇9村曲藏卡、杂色镇14村格加村果萨、杂色镇21村吾松松多、杂色镇25村格如塘)疑似存在水质隐患。巴青县水利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查中可能存在水质问题的5处饮水点进行采样并开展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杂色镇5村莲乃塘饮水点“色度、浑浊度、总硬度、铁、锰、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耗氧量”超标;杂色镇25村格如塘饮水点“总硬度、锌、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超标;杂色镇14村格加村果萨饮水点“浑浊度”超标;杂色镇9村曲藏卡饮水点“浑浊度、总硬度、锌、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超标;杂色镇21村吾松松多饮水点“色度、浑浊度、总硬度、铁、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超标。

属实

1.关于杂色镇环境差问题。2022年3月29日至30日,巴青县杂色镇组织力量,重点对27个行政村(居)、镇政府所在地、省道205夺昌改村至底庆达村段沿线、索曲河沿岸、高口片区及部分草场等重点领域开展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整治工作,共投入经费1.7万元,出动399人次,出动车辆、机械6台次,清理水源点80余处,清理河道约125公里、河道垃圾1.2吨,清理草场垃圾23袋。同时,巴青县组织县(中)直机关和各乡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

2.关于杂色镇饮水质量差问题。为确保群众饮水质量,巴青县对5处水质不达标的饮水工程点进行了临时关闭。目前,5村暂定在村东部管道取水点取水饮用、9村暂定从原来的取水点北部100米处管道取水饮用、14村暂定从原取水点南部100米处取水点取水饮用、21村暂定从本村布曲河中取水饮用、25村暂定从就近管道取水点取水饮用(对5处临时取水点开展水质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待以上5个饮水点完成净水设备安装,处理达标后,引导群众继续在原点位取水饮用,目前杂色镇5村(莲乃塘自然村)、25村(格如塘)净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阶段办结


26

D2XZ202203290031(第5批)

1.2018年,那曲市班戈县北拉镇热多村草场上镇政府建了一个合作社,对草原破坏很大。

2.2018年至2019年热多村村民的草场补贴一直未发。

3.大概是2017年7月份,举报人在热多村内看见2个果瓦(藏语名称,指黄羊)尸体,据说是有人指使猎杀的,后来被猎杀的果瓦怎么处理的不清楚。

那曲市班戈县

生态

1.北拉镇热多村凸伟牧业经济合作社附属产业砂场(坐标北纬:31°19′32.60″,东经:90°57′06.58″),运营期间存在破坏草场的情况。

2.2018年10月15日,班戈县北拉镇财政所将草补资金507789.32元汇入北拉镇凸伟牧业经济合作社专用账户,2018年11月15日,热多村“两委”向村民兑现了草补资金,由于该村村“两委”未及时将2018年草补资金兑现给本村群众(晚兑现1个月),经班戈县纪委查实,已分别给予热多村党支部书记措加、热多村村委会主任西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11月20日,北拉镇人民政府将北拉镇热多村草补资金打入牧户卡中,共计553431.77元。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3.2016年7月,拉萨市曲水县动物园按照原自治区林业厅下发的捕猎批复,前往班戈县北拉镇,在班戈县人民政府的协助下,在热多村捕抓7只黄羊,主要用于野生动物驯养繁殖,2只黄羊在抓捕中受到惊吓死亡。举报人在热多村内看见2个果瓦(果瓦是藏语名称,指黄羊)尸体,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1.截止2021年10月,合作社已拆除所有机械设备,开展了回填土方、土地平整等工作,并于2021年6月和2021年10月人工种草两次。

2.接到举报案件后,北拉镇人民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北拉镇热多村砂石料场人工种草实施方案》,并召开了村民会议,安排部署了具体事项,目前已储备好披碱草种和青稞草种1000余斤、牛羊粪2000余斤,待气温回暖稳定后计划于5月18日开展种草工作。

3.经与当事人和拉萨市曲水县人民政府了解情况,证实2只黄羊在抓捕中受到惊吓死亡。2只黄羊尸体已由曲水县动物园按照动物园动物死亡尸体处理的有关办法,在指定地点进行了深埋无害化处理。

阶段办结


27

D2XZ202203290026(第5批)

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一期内,别墅区及楼房区多处占用绿化带草坪,违建水泥房及违建钢架构玻璃房,小区内大片绿化草坪及树木等存在大面积枯死;海亮一期内的1.2期因2012年全市天然气取暖工程安装时未安装,导致该期多户业主燃煤燃柴取暖做饭污染环境。

拉萨市柳梧新区

生态

大气

2022年3月30日,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开展了现场核查,该小区共130栋2278户,其中第51栋、127栋共计7户修建违章建筑,侵占小区公共绿地。经拉萨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实地测量,违建面积共计202.57㎡;小区内绿化草坪及树木存在大面积枯死;多户业主存在因小区未通天然气采取燃煤燃材取暖做饭行为。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2022年4月1日,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部门下达《违法行为告知书》7份,要求违建业主15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并恢复原貌。责令小区物业公司4月5日前对3250.65㎡的枯死草坪开展复种恢复。安排人员对烧柴烧煤业进行入户排查。经协调,两户违建业主同意4月10日前自行拆除。对于其余不愿意配合工作的业主,已制定《柳梧新区管委会关于藏转办件〔2022〕84号案件整改工作方案》,将在4月10日对上述7户违法建筑进行复查。若业主未能按期拆除违章建筑,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开展立案调查处置工作,按程序在2022年9月30日完成违章建筑的处置工作。截至4月2日,小区物业公司已完成约826.55㎡绿化带的补种工作。同时,劝阻一户业主燃煤做饭行为,改用灌装液化气作为燃料。

截至5月13日,对海亮一期小区西门之前已排查过的51栋和127栋7户业主违规占用小区公共绿地问题进行检查,发现127栋2户违规建筑已经拆除,绿地恢复已完成。51栋5户业主未能如期自行拆除违建,柳梧新区综合执法局委托律所正在走立案程序。

下一步,一是将持续对辖区违章建筑侵占公共绿地行为进行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二是积极对接暖心公司和小区开发商,争取早日实现燃气进小区。三是按照《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和《柳梧新区物业小区绿化管理长效养护机制》,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绿地的管理维护,努力形成物业管理规范、小区业主自觉、督促良好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阶段办结


28

X2XZ202203290001(第5批)

拉萨万闰危废回收有限公司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但在2021年5月左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检查时,指出企业需要整改环境问题,将企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走。企业整改完成后称在此办企业不行,必须搬迁至工业园区。当时办证时没有对企业说不允许在此建厂,到目前为止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企业已完成整改,希望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收走的证发下来,让企业正常营业。

拉萨市曲水县

其他污染

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临时许可证已于2020年2月5日过期失效,拉萨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将其已失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回收。同时,该公司虽投入资金完善了一些硬性设施和设备,但在2020年9月该公司提交了整改相关证明材料后,曲水县分局于2020年9月18日、10月13日、10月16日三次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均发现该公司未整改落实到位,未达到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要求。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系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解释了举报反映的相关问题,并组织相关部门调研项目建设基本情况。4月6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再次向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详细讲解了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报送的材料等,相关人员表示,将根据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要求,整理汇总好相关材料后重新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4月24日,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交了办理废旧铅酸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对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的资料审查工作,并出具了《关于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完整性审查意见的函》。鉴于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未达到国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许可申请相关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书面形式通知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已办结


29

D2XZ202203290025(第5批)

日喀则市吉隆县岔路口至萨嘎县公路(国道216)段,建成之后沿路生态恢复效果不好,区域原貌生态还可以,降水量也相对比较足,生态恢复应该不太困难。此外216国道穿越珠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更应重视生态修复工作。以后类似这种交通项目的建设,请一定做好后续的生态恢复工作。

日喀则市吉隆县

生态

2022年3月30日,经西藏自治区交通厅核查发现该路段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所属项目,业主单位对全线共计63公里路段进行排查后发现确有K1+500~K2+200等11处恢复不好的路段。针对穿越保护区的问题,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国道216线不涉及珠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部分属实

业主单位对11处问题路段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开展播撒草籽、洒水等生态恢复工作,后续持续洒水并根据草籽生长情况及时调整洒水量,确保植被成活率,以达到预期生态恢复效果。同时,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公路建设项目生态恢复工作的通知》(藏交办规划函【2022】4号),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强化督导问责,持续关注督察整改情况。

阶段办结


30

D2XZ202203290030(第5批)

拉萨市纳金路宏发尼盛丰誉小区11栋和12栋门面房,“城东阿加尼尼”茶馆把烟囱设在举报人窗户底下,每天早七点至晚十点,不间断性有噪音发出,声音特别大。若这家茶馆还需要继续做生意,建议不要把烟囱设在居民窗户底下。

拉萨市城关区

噪音

2022年3月30日,拉萨市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核查,城东阿佳尼尼茶馆烟囱排烟口位于二楼,距离地面约13米,排烟口方向朝南,距离该楼层最近的窗户约7米,未设在住户窗户底下。3月31日,通过走访周边经营户,该茶馆经营时间段为7:00-20:30,在12:30-14:30、18:00-19:30两个时间段使用抽油烟机频次较高;4月1日下午,第三方监测公司对排烟口噪音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为“超标”。该举报案件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1日,城关区市场监管局要求该茶馆进行排油烟管道改造和内循环抽油烟设备的安装,移改排烟口位置,确保抽烟、净化均在厨房内部完成,有效减少噪声的扩散和降低油烟的排出。该店负责人称“已从内地购置复合式油烟净化一体设备,该设备能彻底净化油烟确保排出油烟无异味,计划将管道移至路面向上,预计5月1日前安装完毕。”

2.2022年4月2日,城东阿佳尼尼茶馆已承诺整改完成前不开启油烟管道,只做甜茶、藏面生意,严格控制茶馆经营时间,晚间营业时间不超过22时,早晨经营时间不早于6时。4月7日,该店已安装新型烟油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

下一步,一是做好商户思想工作,定期听取群众意见;二是加强执法监管,在整改完成前对该店经营范围监督检查,强化协作,适时消除经营活动扰民隐患;指导和排查油烟管道安装位置,在确保群众满意无油烟污染前提下,劝导经营主体实实在在做好文明经营。

已办结


31

D2XZ202203290022(第5批)

山南市贡嘎县国道349路碑1123对面有一家“贡嘎县红砖厂”扬尘严重,生产过程中在周边采挖粘土、烧煤污染环境空气。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时关停,目前问题反弹。

山南市贡嘎县

大气

生态

经核查,举报件被举报对象为贡嘎县空心砖厂(以下简称“空心砖厂”),位于拉萨市空港新区甲竹林镇甲竹林居委会。该项目于2006年6月开工建设,2007年8月建设完成并投产。2011年11月山南地区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关于贡嘎县空心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环审〔2011〕57号,环评属补办),2014年8月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和山南地区环境保护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项目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与环评批复相比均发生变化,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重新报批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空心砖厂委托第三方环评单位重新编制了该项目环评报告表,2014年12月山南地区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关于山南地区贡嘎县空心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环审〔2014〕49号)。

1.经核实,厂区内道路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煤渣、原煤及粘土等原料堆场未采取围挡、遮盖措施,破碎车间水压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遇到大风天气厂区内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属实。

2.经核实,该厂周边无粘土取料点,生产所需粘土均外购,同时走访甲竹林镇甲竹林居委会群众,该企业未在厂区周边采挖粘土。

3.根据《关于山南地区贡嘎县空心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环审〔2014〕49号)要求“该项目运营期间所需页岩、泥岩、煤渣、原煤”均需外购,不得私设料场。经核实,2021年空心砖厂所使用的粘土、煤渣、原煤均外购,该企业使用的为无烟煤,2017年至今已使用55吨。燃煤污染环境空气问题待转办问题整改到位恢复生产后开展监测,以监测报告数据为准。

4.2017年2月,山南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检查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时发现“空心砖厂厂区施工组织混乱,原辅材料堆场未按规范落实覆盖或洒水、堆煤场未实施全封闭、场地未实施硬化”等问题。2017年3月,贡嘎县环境保护局向空心砖厂下达了停产整顿的通知(贡环文〔2017〕4号),要求空心砖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开展年度环境监测。空心砖厂根据贡嘎县环保部门要求停产整改,于2017年8月完成整改,经验收后空心砖厂复产。经现场核实,2017年提出的原辅材料堆场未按规范落实覆盖或洒水、堆煤场未实施全封闭、场地未实施硬化等问题反弹.

属实

2022年3月31日,贡嘎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空心砖厂对厂区道路浮尘进行清理,安排洒水车对厂区道路洒水降尘,煤渣、原煤、粘土原料堆场已覆盖,截止4月1日,扬尘污染问题已整改。同时,贡嘎县邀请测量单位对厂区内需硬化道路面积和绿化面积进行测量,制定了《空心砖厂绿化及道路硬化平面布置图》。截至目前,空心砖厂已购置洒水车1辆、栽种柳树210棵、硬化道路1250m2、修建了车辆清洗池1座、完成了堆料场北侧绿化场地的平整与围挡,并撒播草籽60m2。已签订监控设施购置合同,安装地点已确定,厂区监控系统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备于5月10日到货,目前仍在安装中,待安装完成后将联网至市、县级环保在线监测平台,确保24小时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按照《空心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监测计划》要求,对炉窑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厂界噪声开展监测,并向空港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山南市生态环境局贡嘎县分局提交监测报告;按照《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开展排污申报,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持证排污。目前,空心砖厂已开展排污申报,正在公示期。

未办结


32

D2XZ202203290020(第5批)

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生活垃圾填埋场,经常天一黑就焚烧垃圾,散发出来烧焦的恶臭味,影响我们,晚上也只能关着窗户睡觉,这种情况已经忍受了两三年。有关部门让我们自己取证,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取证。

拉萨市曲水县

土壤

2022年3月30日,拉萨市城管局开展了现场核查。经查,目前运行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作业区均严格按照环保标准进行规范化作业,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现象。填埋场区设有明显的防火标识标牌,数字环卫监管平台系统也对填埋场区进行实时监控,通过调阅监控,未发现焚烧垃圾现象。2022年3月30日晚21时,拉萨市城管局再次前往拉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夜间现场核查,通过对垃圾填埋场一期、二期所有区域进行走访,未发现焚烧垃圾现象,但发现确实存在异味。此项举报内容与藏转办件〔2022〕8号“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德吉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危废处理厂、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厂等散发恶臭,夜晚尤其明显,持续了2、3年”举报内容一致。经核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通过环境监测,该区域只有拉萨市餐厨垃圾处置厂界臭气超标,针对臭气超标问题,拉萨市城管局采取降低臭气浓度的措施。一是拉萨餐厨垃圾项目公司组织开展了维修卸料平台密闭门、加大冲洗消杀频次、加大除臭液喷淋频次、卸料车间负压收集装置24小时开启、全厂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等相关整改工作,市城管局于3月30日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凌晨2点和6点两个时间段对餐厨垃圾项目厂界进行臭气浓度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厂界》标准;二是2022年3月31日,为防止臭气可能对周边群众造成的危害,拉萨市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凌晨2点在聂当乡德吉村村委会、聂当乡小学2个点位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厂界》标准;三是3月28日上午,拉萨市城管局已向监管的各企业下发了《关于立整立改环保督察举报案件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企业对垃圾卸料平台、垃圾车运输通道等可能产生臭气的区域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管理,同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自查和相关整改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整改方案及时上报至市城管局;四是针对渗滤液处理站存在异味的问题,拉萨市城管局积极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263.55万元,实施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改造项目,通过重新铺设HDPE防渗膜、臭气收集管道并设置火炬将臭气燃烧等方式,彻底解决渗滤液调节池密闭不严、异味散发等问题,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中,预计2022年4月底完成。截至5月13日已完成前期所有工作,待火炬运输到位后进行安装调试(因上海、南京疫情原因火炬目前无法按时运输到拉萨)。

下一步,一是在企业开展的常规监测计划中补充恶臭气体监测工作,及时发现污染物排放异常状况,针对异常状况开展问题查找及解决工作;二是加大恶臭污染物排放源环保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恶臭气体监测结果等内容,合理解决周边居民区的诉求。

阶段办结


33

D2XZ202203290019(第5批)

318国道蔡公堂乡乡嘎村5组一带没有公共厕所,来往的人们都在道路两旁方便而且随地扔垃圾,刮大风时垃圾漫天飞,到处是异味,自来水经常不通水,水质泛黄。

拉萨市城关区

土壤

2022年3月30日,拉萨市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核查,香嘎村5组位于老318国道旁,随着教育城的规划,城关区蔡公堂街道蔡村由半农半牧区逐渐转变为城乡结合部,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已在蔡公堂街道蔡村的改造计划范围内。前期城关区原旅游局已在318国道旁进行公共厕所的修建。城关区环卫局在香嘎组主干道每天早上9点左右安排环卫车清运垃圾并由环卫工人全天开展垃圾清扫工作,核实发现刮大风时垃圾满天飞的主要原因是周边空地上垃圾导致的。随着居住群众的增加,用水量也随之增加,导致现有机井供水不足。水质问题城关区水利局已于当日下午安排检测单位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农村饮用水标准》。

属实

老318国道香嘎段旅游公共厕所建设项目已于4月15日完工,5月14日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城关区环卫局安排装载机、渣土机各一辆、组织16名环卫工人对辖区空地进行大面积的垃圾清理工作,共清理垃圾量达60余吨,已整改完毕。为彻底解决该区域的饮水问题,城关区水利局从饮用水维修专项资金中提供资金6.9万元经费支持蔡公堂街道实施机井项目,已于2022年3月31日开工,4月3日已完成打井抽水工作,现已通水,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达标。

下一步,城关区将责成属地街道、部门加强防范整治力度,加大巡查力度,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属地人居环境质量进行常态化管理,加快推进辖区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34

D2XZ202203290021(第5批)

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一期,存在诸多违章建筑和堆放杂物的情况,导致公共绿地面积缩小。

拉萨市柳梧新区

生态

2022年3月30日,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开展了现场核查,该小区共130栋、2278户。其中第51栋、127栋共计7户修建违章建筑,侵占小区公共绿地。经拉萨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实地测量,违建面积共计202.57㎡。小区在公共区域及楼道旁堆放杂物共有820户住户,影响小区住宅整体环境美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属实

2022年4月1日,柳梧新区综合执法部门下达《违法行为告知书》7份,要求违建业主15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貌。责令小区物业公司4月2日前清理公共区域及楼道旁堆放杂物。目前,海亮一期小区820户住户在公共区域及楼道旁堆放的杂物已全部清理完成。

经协调,两户违建业主同意4月10日前自行拆除。对于其余不愿意配合工作的业主,已制定《柳梧新区管委会关于藏转办件〔2022〕84号案件整改工作方案》,将在4月10日对7户违法建筑进行复查。若相关业主未能按期拆除违章建筑,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开展立案调查处置工作,按程序在2022年9月30日完成违章建筑的处置工作。

下一步,一是将持续对辖区违章建筑侵占公共绿地行为进行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二是积极督促小区物业,做到实时监管小区环境。三是按照《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绿地的管理维护,努力形成物业管理规范、小区业主自觉、良好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阶段办结


35

D2XZ202203290013(第5批)

山南市扎塘镇桑玉村一家沥青加工厂排烟、沥青味较重,导致周围居民尤其是老人孩子头疼、恶心。另有一家化肥厂,化肥臭味较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山南市扎囊县

大气

2022年3月30日,山南市整改督办组、生态环境局及扎囊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核查,举报件所称沥青加工厂为西藏宏佳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宏佳防水材料厂),该公司原名西藏沙渠防水保温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经招商引资到山南市扎囊县,该公司于2017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竣工并投入生产,2020年9月开展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2021年10月停产,2022年3月10日复产。经核实,宏佳防水材料厂自2020年至2021年生产以来,累计检测4次,检测结果均未超标;2022年3月10日该厂恢复生产后,扎囊县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3月11日至12日对该料厂开展了监督性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显示,沥青烟废气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限值标准。3月15日该厂因污染防治设备升级改造自行停产。

该厂位于桑玉村北侧,直线距离1.5公里,桑玉村共70户308人。通过对该村进行入户走访,走访19户19人,发现该厂生产期间存在排烟现象和异味问题,但部分群众身体不适问题无法界定为排烟和沥青味较重因素导致。

经核查,扎囊县境内无化肥厂。该举报件被举报对象为西藏江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扎囊县扎唐镇嘎杂村西南侧,直线距离599米。2017年12月13日取得环评批复(山环审〔2017〕226号),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10月竣工投入运行,2021年4月开展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该公司厂区内共6条发酵槽,其中2条发酵槽因原料尚未堆满,未采取遮盖措施,同时生产车间内喷淋除臭系统未正常使用,车间内粉尘较大,导致产生少量臭气,此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1.针对西藏宏佳防水科技有限公司问题,山南市已制定整改方案,一是督促企业加快推进污染防治设备更新改造工作;二是扎囊县、乡主要领导在扎唐镇嘎杂村、桑玉村召开村“两委”座谈会和村民大会,及时向群众通报处理情况及整改进度,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同时开展入户走访,听取群众意见,确保问题的整改让群众满意。

2.西藏江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2条发酵槽进行遮盖,目前6条发酵槽已全部采用篷布进行封闭式遮盖,按规定正常使用车间喷淋系统,有效控制了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22年4月3日-4月4日,该公司清理原材料筛分废弃池垃圾(枯树、石头)3吨。

下一步市县两级行业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防止问题反弹,确保群众满意。同时,因西藏江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控设备未达到环保云平台数据匹配要求,目前企业正在重新购置相应监控设备。

阶段办结


36

D2XZ202203290017(第5批)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路嘎巴村热组有家利用厨余垃圾炼油(不知提炼啥油)的工厂,旁边是拉萨水厂的水源地,平常味道很大,举报人担心该厂乱倒垃圾影响水源。

拉萨市城关区

2022年3月30日,经核查发现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路嘎巴村热组有家利用厨余垃圾炼油的工厂,名为拉萨市凯鑫环保污油处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8年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08年取得原拉萨市环保局《关于对环保污油处理技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拉环评字〔2008〕15号),2020年12月取得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401007835380097001Q),手续齐全。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拉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核定与调整的批复》(藏政函[2020]63号)判定该公司不在纳金水厂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该公司生活垃圾自行收集运至拉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炼后的油渣采取制作有机肥或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存在乱倒垃圾情况。3月30日城关区水利局对嘎巴村水源点水质进行检测,4月3日出具《检测报告》,结果显示符合标准。举报中“担心该厂乱倒垃圾影响水源”情况不属实。3月31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拉萨市凯鑫环保污油处理有限公司无组织厂界气体进行采样,通过检测,结果显示超标。举报中“平常味道很大”情况属实。

属实

经整治,企业已将厂区80余吨餐厨垃圾清理完毕;储存池、工棚等设施全部自行拆除;燃气锅炉等设备全部搬迁;对厂区油污区域进行了清洗除臭;在整治区域已种树256棵。

2022年4月13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对厂区无组织废气进行复检,结果符合标准。

下一步,拉萨市场监管局将责成属地待其搬迁至曲水后将进行全程监管。

已办结


37

D2XZ202203290011(第5批)

阿里地区普兰县霍尔乡贡珠村村委会和私人老板合伙在2018年开设砂石厂(贡珠村合作社砂石厂),砂石厂位于色目藏布边上,色目藏布周边的草地和周边牧场已遭到破坏;砂石厂污水直排色目藏布,且砂石厂随处采挖,有检查的时候处于停业状态,举报人怀疑其手续是否齐全。

阿里地区普兰县

生态

2022年3月30日,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核实,经核实:1.砂石厂开采造成周边草地和牧场生态破坏情况属实。2020年11月以来,该砂石厂处于停采状态,但前期开采中造成开采区域部分草场及1.7公里转场道路破坏。2.污水直排色目藏布情况不属实。普兰县生态环境分局及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严格落实环评要求,设置了旱厕及沉淀池等相关污水处理设施,且砂石厂长期处于停采状态,不产生污水。3.砂石随处采挖问题不属实。该项目批准临时用地面积3万㎡,目前开采面积1.68万㎡,开采过程中未超出临时用地范围,开采过程中及时采取回填、平整及地貌恢复措施。4.有检查时处于停业状态不属实。普兰县相关部门通过日常检查,该砂石厂一直处于停采状态,停采后仅停放约1500m³余料,未进行新的开采作业;5.怀疑砂石厂手续是否齐全问题不属实。经核实,该砂石厂前期手续齐全,已按照规定办理了选址证明、立项批复(普发立项〔2020〕12号)、项目稳定风险评估批复(普稳评办发〔2020〕09号)、临时用地批准书(2020普国土字第002号)、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普水保〔2020〕1号)、环评批复(阿环审〔2019〕8号)等相关前期手续。企业自愿不再继续生产经营。

部分属实

2022年3月31日,普兰县制定问题整改方案。4月1日至2日,出动15人次、4台机械设备完成砂石厂内所有机械、临时活动板房等设施拆除工作,并按要求将设备搬运到指定地点。4月3日至4日,霍尔乡人民政府组织98人次及34台机械设备完成砂石料厂余料清理运输工作,余料按照要求运送至贡珠村二组达尔东工矿临时用地暂存(临时用地已按要求取得用地批复),清理完毕的现场及1.7公里被破坏的转场道路已平整完毕。5月5日、6日天气转暖,普兰县霍尔乡人民政府组织干部职工、贡珠村村民31人次对原砂石场场地和距转场路1.7公里处被破坏草场播撒草种,共计播撒披肩草草种600余斤,面积3万余平方米。

已办结


38

D2XZ202203290002(第5批)

拉萨市城关区天海路联通公司旁的小巷内现有住户6家,因排污下水道(自建)堵塞,下雨天污水会涌出路面,且存在随地大小便现象、冬季扬尘较大,环境脏乱差。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2022年3月30日,拉萨市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核查:天海路联通公司旁的小巷内现有住户7家,巷口往左20米处有一辆环卫垃圾推车,每天清运2次垃圾(8:30-10:00、21:00-22:00),巷内存在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现象;现阶段排查排污下水道未发现堵塞现象,现场住户反映下雨天下水道污水会涌出路面,冬季小巷内扬尘也较大。该举报案件内容属实。

属实

1.2022年3月30日,相关部门安排14名人员,对该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共清理清运各类垃圾0.3吨,当日已整改完毕。

2.市城管局养护处对该区域破损的井盖(1处)进行了维修。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将责成街道、社区和环卫部门持续关注该区域的卫生情况,加大环境卫生巡查力度,每天至少打扫一次卫生。二是基于下水道属居民自建,使用年限及管道口径已不符合现代城市要求,功德林街道将路面设施和下水道问题纳入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街道研究决定对该巷道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已制定基础设施改造方案,初步预算资金18.64万元。资金来源:经征求该7户居民意见,居民愿意自筹部分资金(每户5000元)共计3.5万元,社区集体经济配套资金2万元;功德林街道对接拉萨市“下基层、办实事”活动功德林街道联系单位拉萨市国资委配套3万元;其余资金由城关区政府解决。预计2022年11月30日前完工。改造未完成之前,如下雨天下水道出现堵塞现象,街道和社区及时联系清淤车辆对管道进行疏通。三是功德林街道和拉鲁社区持续关注该区域的卫生和基础设施,及时清理垃圾,并对周边住户加大卫生知识和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阶段办结


39

D2XZ202203300021(第6批)

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街道夺底派出所后面,土路右拐走到底有几户住户,附近到处都是垃圾、污水,维巴村委会每户收钱却未解决垃圾、污水问题。

拉萨市城关区

土壤

2022年3月31日,城关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夺底街道夺底派出所后面土路右拐走到底有三户住户,现场附近确有垃圾、生活污水外排现象。维巴村委会根据城关区环卫局清扫清运标准,向流动人口每户每年收缴120元,常住居民每户每年收缴60元,用于委托城关区洁达环卫公司每日两次清扫清运该区域垃圾,并安排环卫工人进行环境卫生维护。举报案件属实。

属实

城关区组织夺底街道维巴村12名工作人员和5名环卫工人对居民生活区附近的生活垃圾开展清理工作,共清理垃圾1吨。为方便居民排放生活污水,3月31日,维巴村委会委托施工队在附近修建了临时污水蓄水池并连接管网,污水池高3m、宽4m,可以存放三户居民一年污水量,已于4月2日建设完成。由于该区域已纳入城关区夺底街道维巴村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期),该项目预计于2022年6月前竣工,届时该区域居民生活污水将接入城市管网。临时污水池中的污水将通过定期抽取转运至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维巴村委会共收取一年(2021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3日)444户居民卫生管理费,涉及金额31920元,4月3日街道联合村委会对259户开展了入户走访群众满意度测评,入户率达58.3%,满意率达到100%。

下一步,城关区将督促夺底街道、维巴村委会继续加强该区域环保工作人员应急力量,增加清扫次数,扩大清扫面积,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做好辖区居民及流动人口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不断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加强附近区域巡查监管力度;夺底街道积极配合城关区发改委推进维巴村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期),实现该区域居民生活污水接入城市管网,并做好项目落地后基础设施维护及发现问题的及时处办。

阶段办结


40

D2XZ202203300011(第6批)

1.拉林高等级公路林芝市米拉山隧道开挖的时候,挖的砂石料没有处理好,上面铺了一层薄薄的土后全部堆放在隧道1公里左右的地方,生态恢复工作没有做好。

2.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加兴乡松多村梅朵小组内有个叫“巴囊”的山,之初山上植被很好,后来修建林拉高速公路时,从这山上挖了很多土料,挖完后生态根本没有恢复好,巴囊山现在变成了砂石山。希望督促相关单位尽快恢复这些生态。

林芝市工布江达县

生态

拉林高等级公路林芝市米拉山隧道段代建单位为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核实,第一个问题涉及区域为米拉山隧道进口端弃渣场(K4473+800左侧),该弃渣场变更、审查资料齐全,此前已按照要求播撒了草籽,进行了恢复。工布江达县林草局对该路段进行了翻耕和造林工作。“巴囊山”为米拉山隧道工程一处取土场(K4471+650右侧约3000米处),且该取土场设计变更、审查手续齐全,经现场核实,该取土场为碎石土冲刷积扇而成,且海拔较高(4950m),绿化植被很难存活,故恢复方案为平整场地、增设防护工程,选址也通过了国土、环保部门的审查。

部分属实

经代建单位与工布江达县林草局协商后,工布江达县林草局将对未成活的树苗重新进行栽种,确保达到预期生态恢复效果。

“巴囊山”取土场,代建单位已完成场地平整、播撒草籽及洒水养护工作,后续持续洒水并根据草籽生长情况及时调整洒水量,确保植被成活率,力争达到预期生态恢复效果。

未办结


41

D2XZ202203300010(第6批)

拉萨市当雄县当曲卡镇曲登村,一家隶属于中铁三局的西藏赋燊实业有限公司,挖取周边的砂石未恢复生态,设置围栏破坏生态环境。

拉萨市当雄县

生态

2022年3月31日,当雄县人民政府经调查核实,中铁三局西藏赋燊实业有限公司在当曲卡镇曲登村5组有一处碎石场,该碎石场为国道G109线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那曲至羊八井第三标段项目部一分部曲登碎石场,于2018年9月开始使用,2021年4月关闭,占地总面积32200m2。该碎石场用于处理修建高速公路产生的余料。截止3月31日已完成26700m2场地的平整、覆土、绿化,剩余5500m2(碎石场)场地正在平整中,因未完成全部场地平整、覆土工作,暂未设置网围栏。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2年3月31日,当雄县人民政府向西藏赋燊实业有限公司下发《现场监察执法记录表》,完成碎石场1000m3余料清理、场地平整、覆土(面积5500m2,覆土量1100m3)及设置围栏(长度600m)工作。该公司于4月27日完成场地土壤施肥,使用普康兴农有机肥20袋,培肥量为0.36kg/m2;4月28日购买固沙草草籽45kg、披碱草草籽45kg,完成对场地的草籽撒播及洒水。并加派人员追踪生态恢复情况,后期将对草籽存活率不高的部位进行及时补种。

下一步,一是当雄县人民政府将督促中铁三局严格按照《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那曲至羊八井第三标段项目部取料场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恢复区域的草场养护,确保生态恢复达到预期效果。二是当雄县当曲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碎石场生态恢复后的日常监督工作。

阶段办结


42

D2XZ202203300004(第6批)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吉林北路,日喀则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年楚河的污水排放口,长期排放黑色水体,严重污染环境。举报人认为排污口的污水不像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的水,举报人拍照留有证据。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经核查,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污水处理厂向年楚河仅有1处排放口,位于年楚河北段滨河路、距吉林北路大桥2010米(东经88°53′39″、北纬29°17′54″)。污水处理厂自2017年运行以来排放水均达标,即出水口各项水质监测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及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上有运营企业、监管单位、生态环保部门检测报告的证明。

日喀则市污水处理厂为一期项目,2017年建成投用,日处理污水3万吨。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目前,城区日污水排放量6万吨,超出了一期的处理能力,导致每天还有3万吨的污水未得到处置,在距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向南2010米处(吉林北路大桥)的污水管网处外排至年楚河。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28日,日喀则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开工建设,设计日污水处理量为3万吨,目前已增加大量人力物力,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2022年3月30日16时,因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管道要与一期工程管道进行连接,污水处理厂一期停止运行。2022年4月8日,污水处理厂一期恢复运行,二期开始进水。截至2022年5月9日,完成污水处理厂二期设备安装,完成分单元单机调试。

下一步,日喀则市将继续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其尽快投入使用,解决日喀则市污水处理问题。

阶段办结


43

D2XZ202203300006(第6批)

拉萨市东苑周转房小区的住户,受江苏大道商业街温泉小镇水疗会馆的噪音困扰,水疗会馆的增压泵放在东苑住宅楼地下室,每晚凌晨2点增压泵抽水声音很大,严重影响东苑居民睡眠,这几天督察组来了水疗会馆关闭了增压泵,担心督察结束后又会开始产生噪音。

拉萨市城关区

噪音

2022年3月31日,拉萨市城关区政府到温泉小镇核实,一是该洗浴中心地下一层确有一处泵房,与物业公司在同一栋楼。在走访2户靠近泵房居民后,均反映未听到噪音。二是为了更好地分辨设备产生的音频是否为噪音,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打开泵房所有机器的情况下,于3月31日下午4点在物业二楼、于4月1日凌晨2点在距排水管最近的外墙处分别设置监测点,进行噪声监测。检测报告显示,相关监测点位昼间监测结果为35.0分贝,夜间监测数据为37.2分贝,监测结果均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B类房间标准范围内。但声音较大,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声音较大,存在噪声影响问题,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区分局下达了现场执法记录表,要求温泉小镇做好各类设备的日常管护,避免发生噪声扰民情况,同时,温泉小镇已于4月10日在洗浴中心地下一层泵房内完成加装隔音棉,有效防治噪声扰民情况。

已办结


44

D2XZ202203310030(第7批)

拉萨市柳梧新区南苑小区、慈觉林智慧城小区经常停水,特别是周末。

拉萨市市辖区

2022年4月1日,拉萨市国资委进行了现场核实,南苑小区(属柳梧新区管委会)因经常停电导致停水,问题属实;慈觉林智慧城小区(属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因物业工作人员对小区供水设备操作不熟悉导致经常停水,问题属实。

属实

2022年4月1日,柳梧新区管委会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查南苑小区停电导致停水的问题,对排查出的电路电线问题立即整改,并与国网供电公司协调对接,确保对高新区水厂持续供电,彻底解决南苑小区因停电导致停水的问题。柳梧新区管委会将安排专人持续关注南苑小区停水问题,定期掌握整改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从根源解决停电导致的停水问题。

2022年4月3日,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现慈觉林智慧小区已正常供水。管委会要求小区物业尽快熟悉供水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并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在停水情况下要熟练掌握备用电源操作方法,确保小区正常供水。

阶段办结


45

X2XZ202203310001(第7批)

拉萨万闰危废回收有限公司自2019年建设2020年投入使用,期间企业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整改,但在2021年5月左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来检查时,说企业需要整改将企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走,企业整改完成后称在此办企业不行,必须搬迁至工业园区,当时办证时没有对企业说不允许在此建厂,到目前为止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企业已完成整改,希望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收走的证发下来,让企业正常营业。

拉萨市曲水县

其他污染

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临时许可证已于2020年2月5日过期失效,拉萨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将其已失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回收。同时,该公司虽投入资金完善了一些硬性设施和设备,但在2020年9月该公司提交了整改相关证明材料后,曲水县分局于2020年9月18日、10月13日、10月16日三次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均发现该公司未整改落实到位,未达到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要求。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系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解释了举报反映的相关问题,并组织相关部门调研项目建设基本情况。4月6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再次向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详细讲解了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报送的材料等,相关人员表示,将根据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要求,整理汇总好相关材料后重新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4月24日,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交了办理废旧铅酸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对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的资料审查工作,并出具了《关于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完整性审查意见的函》。鉴于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未达到国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许可申请相关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书面形式通知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已办结


46

D2XZ202203310022(第7批)

拉萨市加荣村朗赛7区周边居民,没有下水道和自来水,周边道路没有硬化,行人随处大小便,异味很大,周边环境脏乱差。

拉萨市城关区

2022年4月1日,拉萨市城关区进行了现场核查。朗赛7区周边西侧有长度约120米土路,两边有生活、建筑垃圾;该路段在拉萨市道路规划范围内,但由于征地拆迁存在困难,未纳入拉萨市近期项目建设计划内;西侧沿街商铺、商户、居民已接入自来水,但水压低;该区域下水道已接入市政管网,不存在随处大小便、异味大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城关区组织人员在该区域进行垃圾清理,清理垃圾4吨,并动用3台机械拉运4吨砂砾石对土路段进行铺设,同步开展了洒水降尘工作。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将积极对接拉萨市自来水公司,通过更换自来水管网解决水压不足的问题。二是加快该路段征地、补偿工作,推进项目建设落地实施。同时加强项目落地前该路段巡查维护,定期开展洒水降尘。三是加大沿街商户、居民宣传力度,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阶段办结


47

D2XZ202203310024(第7批)

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沟华泰龙矿区6号洞对面,2个砂石厂,没有手续。希望关停。

拉萨市

生态

2022年4月1日,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开展了现场核查,甲玛沟华泰龙矿区6号洞对面2个砂石厂,实为碎石场。该2处碎石场为西藏伟泰工贸有限公司碎石场项目,目前已办理环评、用地、营业执照、排污许可登记等手续,但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属未批先建。反馈问题属实。

属实

1.4月2日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水利局下发《责令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30日内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企业现已停工。

2.截至目前,该企业已编制完成《西藏伟泰工贸有限公司碎石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通过墨竹工卡县水利局审批,同时上缴了水土保持补偿费1.13339万元。

下一步,墨竹工卡县将加强日常巡查和督查工作,严格按照环评、水保方案做好环水保措施的落实落地。同时,围绕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着眼同质同类问题开展靶向排查。

已办结


48

D2XZ202203310013(第7批)

日喀则市萨迦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有限,大量污水直排旁边的河里。

日喀则市萨迦县

萨迦县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底开工建设,2021年4月投入运行,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000m3/d(远期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m3/d)。当前萨迦县污水处理厂每日汇入污水量约2800m3/d,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转,达到1200m3/d;每天约有1600m3生活污水由厂区西北方向溢流口排入冲曲河干流。

问题原因分析:一是因萨迦县城管网建设滞后,在未充分摸清现有管道现状、未实现雨污分流、有灌溉余水混入情况下收集县城全部排水并接入污水处理厂,导致现有污水管道收集量远大于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二是该问题彻底整改需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通过管网改造或污水处理厂扩容等工程措施予以解决,但县财政收入有限,一直无法筹集到充足资金保障相关工程,导致该项工作进展迟缓,至今仍未彻底解决。

属实

1.2022年3月底,萨迦县已自筹资金96万元用于县城管网普查。截至5月10日,已完成1890个污水井,1450个雨水井,1256个给水井及主管网普查工作。

2. 完成4个检查井内给水管进行维修及1000米(涉及33个检查井)管道维修工作。对泉眼水问题申请立项改造以便根治,目前正在进行资金申请;已完成1700米给水管网普查;灌溉水问题需要对全县管网进行改造升级,估算资金1800万元。

3.2022年2月萨迦县本级财政投入74.78万元实施县城污水直排改造项目,于2022年4月11日开工建设,已完成5个(共6个)入河排污口直排改造,纳入市政污水管网,1个正在施工中,总体进度达到83%。

4.县城内公共卫生间箱体集中冲洗水箱排水频率由2分钟一次调低至10分钟一次,将排水量降低至200m3/d以下,以降低污水日排放量。5.已制定萨迦县城镇居民和公用水节水方案,强化源头减排,并对县城供水管网开展漏损情况排查,就存在的问题立即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有效提高了县城供水节约用水。同时,排查萨迦县干部职工自来水入户计量设施安装情况,加强干部职工征收水费力度,提升干部随手关好水龙头的意识,强化节水行动,确保节水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措施:一是萨迦县从摸清底数出发,对已建成的污水管网,继续开展管网普查检测工作,充分摸清县城管道现状。二是积极推进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通过向上级部门、上海援藏申请和市、县两级财政自筹工程资金,从根本上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直排等问题。三是加强对现有老旧排水管网维修改造,减少现有管网渗漏、堵塞、溢流等问题。

未办结


49

D2XZ202203310008(第7批)

那曲市班戈县北拉镇热多村7组,村委会私建的无手续采砂厂拆除后,草场生态未得到恢复。

那曲市班戈县

生态

2022年4月1日,班戈县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举报的采砂场为北拉镇热多村凸伟牧业经济合作社于2017年组建的砂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破坏草原的情况。2019年,因手续不全被关停并责令整改。合作社已拆除所有机械设备,开展了回填土方、土地平整等工作,并于2021年6月和2021年10月人工种草两次。受高寒缺氧等自然因素影响,生态恢复成效不理想,未达到预期效果。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班戈县北拉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北拉镇热多村砂石料场人工种草实施方案》,由于气候原因,计划于2022年5月开展砂场生态恢复工作,6月底之前完成种草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种草地点进行浇灌、施肥、补播,确保生态恢复达到预期效果。

未办结


50

D2XZ202203310007(第7批)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效果不好,近期正在建设二期工程。为了迎接环保督察,污水厂要求建设单位提前三个月完工(原定完工时间为6月),举报人认为如此无法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存在隐患。

日喀则桑珠孜区

其他污染

经核查,自2017年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成投用以来,始终保持正常运行,日处理污水量3万吨。据2021年9月、11月份的污水、废气监测报告显示,污水经处理后排放达标。由于城市不断发展,目前城区日产生污水约6万吨,一期工程无法满足污水处理需求。

为解决日喀则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2021年4月28日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原定项目完工时间为2022年10月29日。2021年5月14日,为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解决污水产出与处理不相匹配的矛盾和污水直排年楚河问题,日喀则市政府要求珠峰城投集团公司牵头,严格按照‘建设、安装、调试’同步进行的原则,加快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进度,确保2022年3月底前投入运行。2022年3月2日召开的现场会要求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于2022年3月20前具备试运行条件”。

二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五方责任主体”开展了基槽开挖、初沉池、热泵机房、D型滤池、中间泵房结构主体的分部验收,验收意见为合格,程序合法。进场的钢筋、混凝土均经过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符合设计标准。在2021年入冬前,市住建局为保证冬季施工工程质量,要求项目施工单位在2021年11月24日之后,所用的混凝土强度必须比原设计提高一个等级,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28日,日喀则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开工建设,设计日污水处理量为3万吨,目前已增加大量人力物力,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2022年3月30日16时,因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管道要与一期工程管道进行连接,污水处理厂一期停止运行。2022年4月8日,污水处理厂一期恢复运行,二期开始进水。截至2022年5月9日,完成污水处理厂二期设备安装,完成分单元单机调试。

下一步,日喀则市将继续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其尽快投入使用,解决日喀则市污水处理问题。

阶段办结


51

D2XZ202203310005(第7批)

拉萨市城关区娘热北路与吉拉路交界处三环桥底下,随地大小便现象严重、恶臭难闻;拉萨师范学院附近有个卫生间,常年关闭,且从城北安居苑到地质二队一段路上都没有卫生间,附近大小便情况比较严重。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水

2022年4月1日,拉萨市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核查。城北安居苑到地质二队路段无公厕,娘热北路与吉拉路交界处三环桥底下附近无公厕、绿化带内存在部分垃圾和随地大小便现象,且伴有异味;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面房有一处公厕,已纳入拆迁范围,未对外开放使用。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城关区责成绿化管护单位对娘热北路与吉拉路交叉路口桥下进行垃圾清扫,同时用高压水车对桥底下及周边300米路段进行冲洗和消杀。城北安居苑到地质二队路段、娘热北路与吉拉路交界处三环桥底下无公厕问题,由城关区环卫局调配一座微生物移动公厕(男、女蹲位各1间、小便器2间、残疾1间),解决附近群众如厕需求。2022年4月15日,城关区环卫局调配了一座微生物移动公厕,在娘热北路与吉拉路交界处完成了安装并投入使用,在周边区域设立了温馨提示牌。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督促娘热街道、环卫局加强日常巡查及群众引导工作,同时保持每周开展一次桥底垃圾清理和消杀。二是加强微生物移动公厕维护清洁,保证正常使用。三是由城关区环卫局在拉萨师范学校路段,张贴公厕引导路线图。

已办结


52

D2XZ202203310003(第7批)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曲美乡夏瑞村与帕伦村交界处,日珠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内有一家沥青拌合站,没有办理正规手续,长期冒烟且噪音较大,影响居民生活。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噪音其他污染

经现场核查,反映的沥青拌合站位于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曲美乡帕伦村境内,距帕伦村村级活动场所约5公里(离帕伦村最近居民点约4公里),距夏瑞村约1.25公里。该沥青拌合站系日喀则市日珠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私自建设,未履行环评手续,属“未批先建”。该沥青拌合站设备于2021年11月从那曲市购置(二手),12月运抵并组装,建成后只进行设备调试,因设备有残渣未能顺利使用。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针对“长期冒烟且噪音较大,影响居民生活”问题,桑珠孜区政府开展了入户调查,走访调查帕伦村35户和夏瑞村26户,占常住户的80%以上。调查统计结果表明,帕伦村35户均表示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未发现有噪音较大和长期冒烟情况。夏瑞村26户调查对象中,有12户表示在2021年底偶尔有扬尘、噪声、冒烟现象,其余14户调查对象表示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对其正常生活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1.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责令企业停止沥青生产及设备调试,对相关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立案处罚。2022年4月25日,针对其存在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问题,共计处罚47.25万元。

2.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桑珠孜区分局下达了《桑珠孜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记录联单》,要求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作出调查处理,同时对场区内砂料进行覆盖处理。目前,已完成所有砂料覆盖工作。

3.桑珠孜区市场监管局下达了《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整改通知书》(桑区市监责改〔2022〕31号),责令沥青拌合站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前停止所有沥青生产作业及经营。

4.为做到持续整改、彻底整改,针对日珠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前建设,属未批先建问题,桑珠区政府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时限及工作要求。

未办结


53

D2XZ202203310028(第7批)

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路锦绣天下住户用水困难,经常没水,希望解决用水问题。

拉萨市城关区

2022年4月1日,拉萨市国资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锦绣天下小区共有住户1220户,共96个单元。分为1期和2期,其中1期66个单元有住户792户,2期有30个单元有住户428户,小区的给水系统为两套,每期一套。此次反映的经常短时间停水区域为1期,其主要原因为:一是大部分单元地下井的DN100的单元闸阀使用年限过长,锈蚀导致开关失效。二是夏天装修业主较多,每户业主装修时都需要停水,由于单元地下井的阀门失去作用,只能从水泵房的总阀门处关停,因此导致1期66个单元792户经常停水。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2022年4月2日至4月4日,锦绣天下小区物业公司施工项目部安排10名工作人员对阀门井进行了故障排查及清理,发现需要更换的阀门共计132个,截至4月20日132套阀门维修工作已全部完成,锦绣天下小区已恢复正常供水。

下一步,拉萨市国资委将督促锦绣天下小区物业公司,针对此次督察问题,全面排查各单元供水管道、阀门,确保所有单元用水阀门正常使用,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


54

D2XZ202204010025(第8批)

拉萨市藏热居委会廉租房后面,随意倾倒渣土,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存在扬尘污染。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2022年4月2日,拉萨市城关区进行了现场核查。藏热居委会廉租房后面是一段土路,道路两边有建筑、生活垃圾,车辆经过会产生扬尘,该区域路段已纳入城市市政道路规划。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1.城关区组织55人、装载机1辆、挖掘机3辆、垃圾收集车4台,清理了该区域建筑、生活垃圾约244吨,调动5台洒水车,对该区域土路进行了洒水降尘。

2.该道路(西三路:当热东路—加措路)已纳入拉萨市2022年市政道路实施范围内,由拉萨市住建局组织实施。现已基本完成该项目前置手续办理工作。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将该区域纳入环卫作业区域,定时安排洒水降尘,责成环卫部门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该道路环境卫生巡查,加大对沿街商铺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力度。二是积极争取该道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已办结


55

X2XZ202204010003(第8批)

拉萨市天路康卓小区占用公共用地、肆意砍伐树木、私搭乱建,破坏环境;小区15栋在休息时段施工装修私人会所,噪音扰民;9栋2单元重建时随意砍伐树木,占用公共绿化用地;27栋1单元1号私自砍伐树木,占用公共绿化用地。


生态

2022年4月2日,拉萨市城关区进行了现场核查。天路康卓小区15栋正在装修,施工方表示在小区装修规定时间内施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经对周边4户居民问卷调查,反馈指出装修按照规定时间施工,周末、节假日未装修。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装修施工期(15:40)和停工期(14:30)两个时段进行了噪音检测,检测结果分别为45.4dB(A)和36.2dB(A),未超标。小区内9栋2单元存在占用公共绿化用地堆放建筑装修材料问题,不存在砍伐树木的情况。27栋1单元某业主占用105.43m2的公共用地修建了215.62m2的三层主体建筑,对一棵雪松进行了轻度修剪,未随意砍伐树木。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2日,拉萨市城管局与住建局分别向西藏天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城区园林绿化监管整改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督促业主清理公共绿地上的装修材料,现已清理完毕。

城关区住建局制定了《关于拉萨市天路康卓小区私搭乱建问题的整改方案》,责令27栋1单元某业主在11月15日前将私搭乱建问题整改完毕,要求物业及时对拆除情况进行公示,保证小区业主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下一步,城关区将对天路康卓小区9栋2单元、27栋1单元的绿地恢复情况进行跟踪,对私搭乱建、随意占用公共绿地、噪音污染等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物业公司要加强督促力度,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

阶段办结


56

X2XZ202204010002(第8批)

日喀则市污水处理厂长期向年楚河排放污水,对河流造成严重污染。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经核查,日喀则市污水处理厂向年楚河仅有1处排放口,位于年楚河北段滨河路、距吉林北路大桥2010米(东经88°53′39″、北纬29°17′54″)。污水处理厂自2017年运行以来排放水均达标,即出水口各项水质监测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及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上有运营企业、监管单位、生态环保部门检测报告的证明。

日喀则市污水处理厂为一期项目,2017年建成投用,日处理污水3万吨。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目前,城区日污水排放量6万吨,超出了一期的处理能力,导致每天还有3万吨的污水未得到处置,在距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向南2010米处(吉林北路大桥)的污水管网处外排至年楚河。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28日,日喀则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开工建设,设计日污水处理量为3万吨,目前已增加大量人力物力,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2022年3月30日16时,因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管道要与一期工程管道进行连接,污水处理厂一期停止运行。2022年4月8日,污水处理厂一期恢复运行,二期开始进水。截至2022年5月9日,完成污水处理厂二期设备安装,完成分单元单机调试。

下一步,日喀则市将继续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其尽快投入使用,解决日喀则市污水处理问题。

阶段办结


57

X2XZ202204010001(第8批)

昂仁县环保局和水利局不但未整改好吉木措湖污染问题,而且又在目前吉木错湖北边批建了碎石场及水泥商砼站,污水直排湖中,尘土飞扬污染县城和湖面。

日喀则昂仁县

昂仁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核实,该举报问题中反映的“吉木措湖”应为“金木措湖”。

昂仁县在举报案件之前于2022年3月25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金木措湖水质进行了抽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PH值、总氮、氟化物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ⅴ类标准限值,溶解氧、总磷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该县已编制了《昂仁县金木措湖综合治理方案》,待获批后立即组织实施。

经实地核查,水泥商砼站为德热瓦混凝土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碎石场为西藏德热瓦碎石加工有限公司,均位于卡嘎镇雪村境内,其厂区距金木措湖668米。德热瓦混凝土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取得环评批复(日环审〔2017〕246号),2017年11月建设,2018年4月15日建成投产。该公司2021年10月26日至今已全面停止生产,公司生产期废水经二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现场排查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为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性,该公司于2022年3月27日实施了提升改造,由二级沉淀改造为三级沉淀,4月5日完成了改造工作。

西藏德热瓦碎石加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开工建设,2021年8月建成,属“未批先建”项目。2021年9月25日,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昂仁县分局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11月23日作出行政处罚6500元的决定(日市环罚字〔2021〕21号)。2022年2月18日取得环评批复(日行审服环评〔2022〕27号)。该公司生产期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现场核查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该公司碎石加工厂区堆放的砂石料未进行覆盖,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1.针对金木措湖环境整治工作,2022年以来,昂仁县组织干部职工、志愿者等400余人次,清理湖岸边各类垃圾10余吨。对湖边3个村169户居民进行了厕所改造工作,其余改厕任务计划于2022年6月底完成。

2.昂仁县自筹500万元在县城污水处理厂内建设1个容量约3000m3的人工生态湿地,用于强化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效果。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5%,计划于2022年5月20日完工,有效杜绝污水处理厂尾水直排金木措湖。

3.金木措大型湖湾湿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初步设计,总投资5289.55万元,计划于2022年5月底开工建设。

4.针对扬尘污染问题,2022年4月4日,德热瓦公司已用防尘网双层覆盖碎石加工厂区堆放的砂石料,覆盖率100%,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目前已全部完成。

阶段办结


58

D2XZ202204010016(第8批)

拉萨市城关区藏热路康达驾校隔壁有一条沿着小河的土路,刮风扬尘大,雨季常积水。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2022年4月2日,拉萨市城关区进行了现场核查,该路段为扎基东路延伸段沿河土路,长186m、宽5.2m,车辆过往产生扬尘,路面不平整,虽无明显坑洼,但雨季易积水、产生淤泥,该路段已纳入拉萨市道路建设规划。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1.城关区组织55人、装载机1辆、挖掘机3辆、垃圾收集车4台,清理了该区域建筑、生活垃圾约244吨,调动5台洒水车,对该区域土路进行了洒水降尘。

2.该道路(西三路:当热东路—加措路)已纳入拉萨市2022年市政道路实施范围内,由拉萨市住建局组织实施。现已基本完成该项目前置手续办理工作。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将该区域纳入环卫作业区域,定时安排洒水降尘,责成环卫部门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该道路环境卫生巡查,加大对沿街商铺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力度。二是积极争取该道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已办结


59

D2XZ202204010017(第8批)

拉萨市城关区滨河路至哈达滨河小区(包括农行、巨龙铜业、哈达滨河小区),沿河一带交通噪音大。

拉萨市城关区

噪音

2022年4月2日,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实地踏勘,滨河路沿线设有限速30km/h和禁止鸣笛等标识标牌,过往车辆车速较快,大部分超速,未按设计时速驾驶。2022年4月2日至3日,拉萨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涉及点位开展检测工作,6个检测点检测结果显示,该路段夜间噪音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昼间1个检测点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要求。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拉萨市公安局在滨河路增设道路标识牌8组,派遣警力进社区、进小区开展道路交通宣传,对过往车辆宣传交通安全,引导车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规范出行。加大滨河路全段的巡逻力度、频次,持续开展滨河路车辆违法整治。

2022年4月3日,拉萨市交通运输局与拉萨市住建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接,进一步商讨降低该路段噪音污染的措施。

下一步,拉萨市住建局对已通车的部分进行移交,并按照交警部门限速规定、噪声与车速的试验结果,结合民众意愿合理开展交通管制,控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噪音污染。

未办结


60

D2XZ202204010001(第8批)

那曲市色尼区民庆格村与嘎角村交界处一采矿场,采矿后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那曲市色尼区

生态

2022年4月2日至4日,色尼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核查,举报的采矿场为色尼区油恰乡嘎角村石膏矿采矿点,该矿点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存在的问题:一是在搭建临时活动板房时,未进行表土剥离,占用草地130m2;二是矿区范围内矿石随意堆放,占用草地1000m2;三是矿区开采区域至过磅点运输过程中有洒落矿石,造成草地被破坏;四是修建矿区至厂区道路时,有长约1公里、宽约4米的草地植被遭到破坏;五是采矿区域弃渣直接顺着边坡倾倒,破坏了地表植被。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4月11日完成环保和安全宣传牌安装,4月12日对开采区至过磅点运输过程中洒落的矿石已进行清理,4月13日对矿区不平整处进行平整,并到拉萨购买网网围栏。4月14日开始安装网围栏,4月15日,色尼区林草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该企业账户处于冻结状态,延迟缴纳罚款,待缴款结束后办理草原临时征占用手续。4月20日除未办理草原征占手续外其余都已整改完成,待撒播草籽后进行初验。

未办结


61

D2XZ202204020025(第9批)

1、那曲市嘉黎县绒多乡玉隆松多村华夏矿业公司,在拉昂山(音译)挖洞,涉嫌超范围采矿,破坏生态;到处开挖便道,破坏生态;在其及(地名)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采矿活动对拉隆(地名)的水源造成污染。
2、那曲嘉黎县绒多乡它悟切村中凯矿业公司,随意挖洞,随意开便道,破坏生态。
3、希望核实两个矿业公司矿山周边村庄的水,有没有被采矿污染,垃圾是否得到妥善处理。
4、那曲嘉黎县绒多乡修建通村公路时,严重破坏周边生态,未实施生态恢复。
5、那曲嘉黎县绒多乡附近的扎西曲玲小佛堂(音译),周围建房多,破坏草场很严重,不知道有没有手续。

那曲市嘉黎县

生态

1.2022年4月4日,应那曲市自然资源局的请求,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建核查工作组进行了现场核查。一是根据《西藏自治区嘉黎县蒙亚啊矿区Pb-12矿群硐探工程安全专篇》,西藏华夏矿业有限公司在拉昂山建设有五个探矿平硐,分别为5210#、5180#、5140#、5100#、5020#,均在公司依法持有的矿权范围内,未发现采矿行为,不涉及超范围采矿。探矿项目已取得环保手续。二是根据《西藏那曲嘉黎县-拉萨市墨竹工卡县蒙亚啊外围铅锌矿详查复核环境影响报告表》(藏环审〔2021〕38号),详查工程实施年限为2021年至2023年,需修建勘探道路约32公里,宽4米,沙石路面。根据现场调查估算,该公司实际累计修建勘探道路约10公里。三是现场核查未发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现象。四是西藏自治区那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2022年4月3日对矿山范围内的尾矿库2号监测井、尾矿库上游500m、尾矿库下游1km、汇流上游500m、汇流口、汇流下游1km六个点位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的15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经调阅《环境质量监督性检测报告(2021年第四季度)》《环境质量监督性检测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区域地表水、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限值要求。近年来监督检查、监督性监测也未发现有水质超标现象。举报问题不属实。

2.“它悟切村中凯矿业公司”实为西藏中凯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龙玛拉铅锌矿,现有采矿证号C5400002011043210111484,有效期限五年(自2020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8日),采矿权面积为1.4992km2。经核查,该矿山自2012年由露天开采转为地下开采后至今,未对地表进行探矿工作。龙玛拉矿山现有两个采矿平硐,分别为PD4平硐(5280#平硐,标高5280m)和东延脉出风口平硐(5325#平硐,标高5380m),符合《西藏那曲地区嘉黎县龙玛拉铅锌矿露天转地下开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西藏自治区嘉黎县龙玛拉铅锌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建设内容和范围。2022年4月6日经现场核查,龙玛拉矿山的矿区道路均属于已批复的环评报告建设内容。该公司对矿区露天采区、矿区道路、原矿堆场、弃渣场等区域均按照环评要求采取了边坡平整压实、采坑回填、场地整平、防渗、拦挡等环保措施。

3.西藏中凯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龙玛拉铅锌矿于2020年底停止生产活动,无采矿废水产生,废石已运至弃碴场进行压实堆放,用于平硐的充填和道路养护;矿区办公区、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已掩埋于生活区附近敷设了土工布的垃圾填埋坑内;建筑垃圾也被统一运送到墨竹工卡县城市垃圾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4.嘉黎县秋赤库村公路改建工程承建方是西藏川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利用原303省道取料场进行取料,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未对取料场及周边进行平整恢复工作;K0+775处的弃土也未清理。举报问题属实。

5.嘉黎县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国土二调数据及2020年最新变更数据库,扎西曲玲拉康周边建房为群众自建房,并无草皮,属建设用地,未涉及农用地,无需办理草原征占手续,不存在“破坏草场严重”现象。

部分属实

西藏川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雇用人员在不破坏草皮的前提下,对弃土区域及周边进行了清理,现已整改完成。该公司租赁施工机械,开展对原303省道取料场及周边生态的平整恢复工作,在平整后铺垫利于草籽生长的腐殖土层,并铺撒草籽,经嘉黎县交运局、绒多乡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嘉黎县分局等部门核查,该案件属实问题相关整改工作于4月13日完成。

下一步,将加大对问题整改责任单位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全县范围内取、弃料场和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取料不规范、垃圾处理不当、植被恢复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向施工方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取料,合理处理工程废料和垃圾,落实好料场回填和植被恢复措施。

已办结


62

D2XZ202204020009(第9批)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北路和齐拉路交口,北城国际项目占用林地,无施工手续;珠峰中路神力时代广场施工地下水抽了一年多,还在抽导致路面塌陷;吉林北路贡觉林卡附近的年楚河治理工程整治效果不好。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生态

1.北城国际项目业主为珠峰城投公司,总占地面积约合161.85亩,分A、B地块进行建设。目前,A地块未开工建设,B地块于2021年11月停工至今。该项目未占用林地,但占用了19.0605亩草地,并且有114.951亩处于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未办理征占草地及自然保护区手续。该项目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暂未办理。

2.2020年9月11日,日喀则市城管局审批了神力时代广场建设项目的基坑降水排放路线和排放点。项目南区于2021年2月27日开始降水,9月20日停止降水,11月完成建筑主体施工,抽水7个月;北区于2021年7月10日开始降水,截至目前抽水8个月,基础尚未完工,降水仍在进行。在南北区降水过程中,施工单位按照《日喀则市神力时代广场北区建设项目基坑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评审意见的函》《日喀则神力时代广场(北地块)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方案》《日喀则神力时代广场(北地块)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专项施工方案》开展作业,并采取沉箱措施降低降水压力。

经日喀则市住建局实地核查,因基坑降水影响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导致路面以下土质含水率降低,从而使路面出现沉降;加之原有市政给水管道老旧破损,出现沉降后发生变形开裂漏水,对路基产生冲刷,加剧路面沉陷。该项目开展基坑降水以来,日喀则市住建局两次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和《关于神力广场施工降水导致路面沉降等问题的整改通知》,要求做好沉降观测,采取相应措施,已维修道路6次。

3.年楚河干流吉林北路贡觉林卡段属日喀则市防洪治理工程一期项目,于2002年4月开工,2003年6月完工,主要保护范围为日喀则市城区段,目前已全部完工、运行良好,对日喀则市年楚河两岸经济发展和防洪减灾发挥了较大作用。

部分属实

1.日喀则市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8月9日下达了《业务工作通知单》,因北城国际项目未履行保护区相关审批手续,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进行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桑珠孜区林业和草原局于2022年3月9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单》(日桑林政〔2022〕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九条、三十五条之规定,责令日喀则市珠峰城投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手续前立即停止建设。2022年4月19日,桑珠孜区林业和草原局,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桑林罚决字〔2022〕第0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日喀则珠峰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停止施工,处罚1万元的行政处罚。

2.2022年4月1日,神力集团向日喀则市住建局上报了《施工降水导致路面沉降等问题的整改措施》,目前正在按计划开展整改工作。

下一步措施:一是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北城国际业主单位未办理征占草地、自然保护区、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进行行政处罚。二是督促神力集团按照4月1日上报的《施工降水导致路面沉降等问题的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三是督促神力集团对路面、市政设施分阶段进行修复。第一阶段,2022年7月中旬开始有序对珠峰路沿线停止降水,同步完结基础施工,分段回填恢复,确保路面安全可靠、畅通平稳;第二阶段,2022年10月中旬全部停止降水,继续对黑龙江路进行全面修复;第三阶段,2023年3月起,在广场铺装时,对市政通道及地下城市管道、管廊、管线进行检修恢复。

未办结


63

X2XZ202204020001(第9批)

西藏日喀则市拉孜县和润石业有限公司,在拉孜县彭措林乡查达村开采花岗岩矿过程存在环境问题:一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以承包形式非法转让采矿权给无资质承包商及个人,造成过度开采、无序开采,加剧矿山生态环境损害;二是开采现场管理粗放、野蛮开采,资源利用率低,未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同步开展生态修复的要求,将矿山山体垂直开采形成巨大陡坡,留下大面积裸露岩石,大量废渣废料随意堆积,矿山山体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三是采矿许可证载明开采范围为“开采深度由4060米至4000米标高”,非法越界开采矿产权外山体,实际开采作业点高度在采矿许可范围以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望依法予以查处。

日喀则市拉孜县

生态

1.该矿山采矿权所有人为西藏日喀则市拉孜县和润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与西藏固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石材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西藏方诺律师事务所对《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法律分析意见书表明“拉孜县和润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合法采矿权人,将依法开采的石材出售给固源公司,并不存在任何承包转让采矿权的行为,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行为”。

2.该矿山证载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矿”,年开采量为10万立方米/年,根据现场开采痕迹来看,矿山开采采用锯切工艺,未采用大面积爆破等开采工作;对照《自然资源部关于粉石英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的公告》(自然资源部2021年第21号)“饰面用花岗岩综合利用率废石75%”的标准,截止目前,该矿点共计开采资源量12.55万立方米(其中,加工生产饰面石材约3.8445万立方米产生废石废渣以及表土约为8.7055万立方米,矿山已清理利用废石废料约0.6585万立方米),利用率未达到国家规定75%的标准。

3.该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台阶高度为12米,台阶坡面角为90°。经日喀则市、拉孜县两级自然资源局实地核查,发现该矿山存在“超标高开采问题”。2021年7月20日,日喀则市自然资源局向拉孜县人民政府函达《督办通知》;7月27日拉孜县自然资源局针对“超标高开采”问题,向矿山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单》,10月22日矿山全面停工停产至今。经日喀则市、拉孜县两级2022年4月3日现场核查,经核实,一、三、四号作业平台累计开采高度分别为20.48米、35.4米、19.2米,均超出设计台阶高度,六个作业平台台阶坡面角均为90°,存在无序开采和废渣废料随意顺坡堆放问题。

4.经核查,一是企业虽已建立了矿山管理等相关制度,并安排7名持有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颁发的非金属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管理证书人员进行管理,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按照矿山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企业年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金额14.51万元,目前实际已缴存41.15万元。同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自主投入8.29万元,植树300余株,撒播草种约4亩,用于矿山的生态治理修复。

部分属实

1.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和8月31日拉孜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13号),截至目前,该矿山已完成变更编制《实地核查报告》、《资源储量检测报告》(已评审)、《开发利用方案》(已评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评审)、《安全预评价》(待备案)、《水土保持方案》(待批复)、《环评》(待批复)等报告。

2.针对矿山现场存在废渣废料堆放问题,4月4日拉孜县安排车辆开始有序清理,截至5月9日,累计清理废渣废料约11017m³。

3.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拉孜县人民政府正在督促企业采取恢复治理措施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作。4月8日,企业自主投入5万元购买1000斤花草种子开始播种,截至5月9日,累计种草10500平方米,发芽面积达到5000㎡,发芽率达到60%。累计铺设2300米水管,并进行洒水作业,有序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4.2022年4月21日,拉孜县自然资源局针对企业矿山开采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措施:

1.继续严格落实矿山停工停产整顿措施。继续做好矿山停业整顿工作,坚持“整改不到位、绝不开采”,督促矿权人开展整治工作,达到整改要求。

2.继续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作。依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结合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以“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全面落实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各项整改工作。

3.全面清理处置矿山废渣废料。针对矿山废渣废料随意顺坡堆放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工作计划,在保证作业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计划有序清理废渣废料。

4.加快完成采矿权标高变更工作。拉孜县人民政府继续督促企业加强与相关审批部门对接,加快完成采矿权标高变更手续办理工作,确保矿山标高越界问题得到彻底有效解决,保证矿山整改工作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

5.督促企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制定《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督促企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制定《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开展工作,建设符合要求的矿山工作平台,提高废渣废料利用率。

未办结


64

X2XZ202204020002(第9批)

昌都市类乌齐县翔晨镁业有限公司所属的镁矿未批先建,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之前就擅自进行大肆非法开采,对周边环境造成无法修复的破坏。

昌都市类乌齐县

生态

类乌齐县翔晨镁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取得《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西藏自治区类乌齐县卡玛多菱镁矿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藏环审〔2016〕97号);2016年12月16日取得《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类乌齐县卡玛多菱镁矿采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藏国土资预审发〔2016〕98号);2017年12月29日,取得《昌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西藏昌都地区翔晨镁业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类乌齐县卡玛多菱镁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2018年9月7日,取得昌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藏FM安许证字2018cd002);2021年11月,取得昌都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藏)FM安许证字(2021)CD005);2017年11月,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5400002017116110145319)。2019年5月正式开采作业。

2020年8月30日,该公司因未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实施矿山开采,项目矿山运输道路、排土场、表土堆场、原矿堆场等建设存在重大变更且未提交变更申请被昌都市生态环境局立案处罚,处罚资金33.1265万元,责令其重新履行环评手续。2022年3月30日,该公司取得《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西藏自治区类乌齐县卡玛多菱镁矿采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藏环审〔2022〕12号)。

2019年4月,该公司投入资金721.35万元对矿山进场老路开展植被恢复工作,恢复面积约28000㎡;2020年7月,投入资金401.99万元对散落矿石进行拾拣和覆土绿化工作,覆土绿化面积约40000㎡;2021年,投入资金362.17万元对新建矿山进场道路边坡修建护坡挡墙和植被恢复工作,恢复面积约27187㎡。虽然前期实施了生态修复工作,但局部恢复效果不明显。

属实

类乌齐县已责成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善了《西藏自治区类乌齐县卡玛多菱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类乌齐县卡玛多菱镁矿中央环保督察发现“边开采、边修复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方案》,启动生态修复工作,对317国道左侧安装了防尘网(约10000平方米)、钢丝网(约3000平方米),边坡覆土4000平方米,并对前期修复不理想的区域开展生态修复。

阶段办结


65

D2XZ202204020008(第9批)

1、拉萨市空港新区沃热村距离飞机跑道很近,噪音和振动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很大,以前听说对机场周边的居民有噪音补助,但是一直没有兑现。
2、沃热村的饮用水为地下水,煮开之后水壶里产生水垢,水质较浑浊,水里有杂质。希望对饮用水进行水质检测。
3、贡嘎机场在拓宽机场跑道时,在甲竹林镇甲竹林社区居民委员会东面,沃热村西面交界处的山体采挖砂石,用于填埋雅鲁藏江的河道,运输砂石的大车经过国道349路段时扬尘较大,周边居民家中全是灰尘。
4、民航局在沃热村南面的山上设置石料厂,造成山体开裂,破坏生态环境,还堆了很多垃圾(从沃热村至朗杰林村经过国道349到达十字路后,转Y316大概500-600米处,右边山上可以看见裂痕)。

拉萨市空港新区

噪音

土壤

生态

经核查,拉萨市空港新区沃热村距离飞机跑道很近,存在振动,已于4月6日开展噪音监测;经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查阅相关法律条文,目前无关于机场周边居民噪音补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条文;该村饮用水为地下水,水质不存在浑浊及杂质,煮开后有水垢;2021年8月17日至12月19日拉萨贡嘎机场新建第二跑道项目开展地基处理及土石方试验段工程,采挖沙石用于外接土方填挖平衡,非用于填埋雅鲁藏布江的河道,现已停工,因防尘网破损产生扬尘;沃热村南面山上存在村民装修垃圾,山上有取料点,主要用于拉萨贡嘎机场新建第二跑道防洪堤项目,存在裂痕。

部分属实

一是空港新区于2022年4月3日开展了饮用水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达标。二是拉萨市水利局于2018年至今,每年开展1次饮用水水质检测,沃拉村(沃热村)检测结果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GB5749-2006),并将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进行了公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周边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标准。三是空港新区与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立即对拉萨贡嘎机场新建第二跑道项目开展地基处理及土石方试验段工程点进行洒水降尘并修复破损防尘网。四是空港新区已将沃拉村(沃热村)南面的山上群众装修垃圾共计35吨全部清理完毕并转运至贡嘎县垃圾填埋场。五是按照处置方案对裂缝进行深挖,确定裂隙深度和底部岩体后采用黏土(碎石掺水泥)进行回填,回填高度高出裂缝5cm。

下一步措施,一是持续与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加强对接,做好噪音监测工作。二是坚持做好饮用水年度水质检测工作,并及时做好检测结果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加强对辖区内各类项目扬尘等环境保护问题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四是持续开展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对乱丢垃圾问题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对发现的乱丢垃圾问题及时进行清理。

已办结


66

D2XZ202204020018(第9批)

拉萨市柳梧新区茶古大道海亮一期长期用水困难,经常断水,有水的时间也是凌晨,希望能够解决。

拉萨市柳梧新区

2022年4月3日,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联合拉萨高新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单位赴柳梧新区海亮一期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查,小区主进水口阀门损坏,有4栋楼房屋顶水箱接出管道与市政直供管道存在接错问题。16栋楼层二次增压供水量不足,导致小区高楼层水压变化较大、水量小,经常出现断水问题。

属实

2022年4月5日,拉萨高新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已对小区主进水口阀门进行了维修,西藏海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第7栋楼顶水箱出水管道重接工作,目前正积极推进对其余3栋房屋楼顶整改重接工作。西藏海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关于海亮一期小区部分用户停水问题的整改措施》,现已按照整改措施逐步进行,预计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截至5月13日,一是海亮一期小区供水问题整改措施,需修建高3米,占地30平方米的砖砌泵房,工序繁琐复杂,安装门窗和粉刷墙面均需要大量施工时间,经我委与西藏海亮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沟通协调,泵房将于5月底完工。二是海亮一期小区3栋房屋高层供水不足的问题,西藏海亮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对楼栋楼顶水箱出水管道进行了重新梳理,在整改维修中发现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将低压、高压开关混淆,操作不当导致水压不稳,供水不足,现已安排物业管理人员重新对高低压开关进行了调整。三是4月初,海亮一期二次增压设施设备从浙江发货,加之内地疫情严重,延长了设备运输时间,直至5月7日才到货,目前二次增压设施设备已安装完成。四是为保障小区住户节假日用水需求,西藏海亮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节假日未进行停水施工,客观上延长了整改时限。我委市政市容管理局于5月9日对西藏海亮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加快推进海亮一期小区部分用户停水问题的整改措施的通知》(柳区管市政市容字〔2022〕120号),要求西藏海亮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务必于6月9日前完成所有整改工作,切实有效解决海亮一期小区住户用水困难问题。

下一步,柳梧新区将持续加强辖区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切实加强供水服务保障,并安排专人长期跟进小区供水中遇到的问题。针对小区供水问题,柳梧新区管委会近期将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及时整改排查出的问题,定期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反弹。

阶段办结


67

D2XZ202204020015(第9批)

山南市乃东区泽当街道办事处金鲁社区居民委员会,巴山农牧屠宰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屠宰场周边的土壤里。

山南市乃东区

巴山农牧屠宰厂于2017年11月3日取得环评批复(山环审〔2017〕253号),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9月建成并投入运营。由于屠宰厂待宰区、屠宰区未按照环评要求设置15米排气筒、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等问题,至今未通过竣工环保专项验收。

经查阅公司污水资源化处理台账,自2019年9月投入生产以来,累计屠宰生猪5353头,产生污水682吨,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由管道排至厂区周边浇灌苗木,沉淀物由吸污车转运至桑日县葡萄基地施肥。

属实

一是2022年4月13日,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对其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山环罚告字〔2022〕10号),罚款20万元。二是4月15日,山南市乃东区主要领导对屠宰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三是4月17日,巴山农牧屠宰场针对未验先投、污水直排等环境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确保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四是乃东区聘请第三方对屠宰场污水排放区域周边土壤开展检测,所测汞、铅、铬、铜、镍、锌等6项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风险管制值要求。五是屠宰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整改协议,完成沉淀池的清掏工作,正在采购新的污水处理设施及屠宰区臭气处理设备。

下一步,一是乃东区将督促企业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待环保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二是整改完成后开展走访、调查,虚心接受群众对整改工作的监督。三是待该企业正式投入运营后,加大对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工作。

未办结


68

D2XZ202204020012(第9批)

拉萨市城关区师范附小后山脚下城北大队斜对面矿业小区,一直未通自来水,平常住户吃水都是通过小区(水塔)自己抽的地下水,我们住户担心抽的水质不干净。

拉萨市城关区

2022年4月3日,拉萨市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拉萨市国资委、城投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矿业小区位于北环线与曲米路交叉口,建于2000年,属于老旧小区,有119户居民,该小区未通市政供水管网及自来水,自打井抽地下水使用。

属实

1.2022年4月3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小区饮用水进行采样监测(地下水93项),主要指标总硬度335mg/L、溶解性总固体658mg/L、氯化物55.2mg/L、总大肠菌群<2、菌落总数28,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2.按照《城关区2021年-2025年(五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方案》,已将矿业小区给排水、路面硬化等纳入2024年改造提升范围,经征求在家92户意见,一致表示同意此方案,同意率达100%。同时,拉萨市已实施北环线给水主干管通过环城路(北段)基础设施工程,给水管(DN1200)与纳金水厂相接,该项目仅余K2+000-K2+700段给水管道未实施完成,拉萨市住建局正在积极推进,待工程实施完毕,达到北环线通水条件后,将由住建部门接通矿业小区自来水,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阶段办结


69

D2XZ202204020007(第9批)

拉萨市江苏大道东郊安居园门口至拉萨市政府办证大厅西面土路,冬天有扬尘,路上有大小便;路段西面东城新安居园前面,设围墙堆放垃圾。2017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当时进行过整改,目前问题反弹。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2022年4月3日,拉萨市住建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拉萨市江苏东路安居苑门口至拉萨市办证大厅西面土路,冬天有扬尘,路上有大小便。情况属实。

属实

1.拉萨市城投置业公司现已完成垃圾清理,共清理24吨;区域内裸土、管材已全部覆盖防尘网,共覆盖5000㎡;物业公司承诺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俄杰塘社区将长期巡查,确保围墙内不再堆放垃圾。

2.拉萨市住建局协调拉萨市城管局督促城关区环卫部门安排1台洒水车,每日两趟次进行洒水降尘。

3.已组织社区人员、环卫人员完成清理大小便,对围墙外异味区域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杀,同时在围墙外张贴5处告示牌,教育引导周边商户和过往群众文明如厕。

4.目前,该路段规划路由及设计条件已下达,拉萨市住建局正积极争取资金并安排设计单位进场开展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力争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道路建设。

下一步,一是将加大对东、西两侧围墙内外的清洁、巡查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反弹。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工作,让周边商户文明如厕。

已办结


70

D2XZ202204030019(第10批)

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17号,娟珠茶园旁小巷路面被破坏,一刮风灰尘大。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2022年4月4日,拉萨市城关区进行了现场核查。城关区第二十八幼儿园正在施工,该路段被施工车辆压坏,刮风天气灰尘较大。幼儿园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中包含了校外路段路面硬化,待幼儿园建设完成后,对该路段实施路面硬化工程,预计6月20日至7月10日实施。

属实

城关区安排1辆洒水车对该路段每日进行两次(11:00和15:30)洒水降尘作业直至完成道路硬化。2022年4月5日,经对周边住户开展整改措施满意度调查(发放15份,回收15份),满意度100%。

下一步,城关区将加大对该路段环境卫生巡查力度,加强洒水降尘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并持续关注该路段整改情况,将道路扬尘治理和硬化措施及时向周边住户公示。

阶段办结


71

X2XZ202204030004(第10批)

拉萨万闰危废回收有限公司自2019年建设2020年投入使用,期间企业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整改,但在2021年5月左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来检查时,说企业需要整改将企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走,企业整改完成后称在此办企业不行,必须搬迁至工业园区,当时办证时没有对企业说不允许在此建厂,到目前为止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企业已完成整改,希望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收走的证发下来,让企业正常营业。

拉萨市曲水县

其他污染

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临时许可证已于2020年2月5日过期失效,拉萨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将其已失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回收。同时,该公司虽投入资金完善了一些硬性设施和设备,但在2020年9月该公司提交了整改相关证明材料后,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曲水县分局于2020年9月18日、10月13日、10月16日三次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均发现该公司未整改落实到位,未达到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要求。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系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解释了举报反映的相关问题,并组织相关部门调研项目建设基本情况。4月6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再次向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详细讲解了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报送的材料等,相关人员表示,将根据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要求,整理汇总好相关材料后重新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4月24日,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交了办理废旧铅酸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对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的资料审查工作,并出具了《关于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完整性审查意见的函》。鉴于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未达到国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许可申请相关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书面形式通知西藏万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已办结


72

X2XZ202204030002(第10批)

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村旁边违法建起了采沙场,村里老百姓每天经受着风沙弥漫污染和机器轰鸣的噪音,一到风季整个村庄几乎被风沙笼罩,严重影响当地老百姓的身心健康,更是影响当地的生态安全。

拉萨市柳梧新区

生态

2022年4月4日,柳梧新区管委会进行了现场核查,“察古村”实为柳梧村察古组。柳梧新区将土地平整产生的多余土方、砂石料集中运至察古组进行加工并对外销售,由柳梧村委会下属雪情建筑运输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未加工完成的砂石料集中堆放在堆料场,并覆盖防尘网,但防尘网有破损,导致大风天气下产生扬尘污染。经现场踏勘、审核资料、走访周边群众,堆料场场地及周边无采挖情况。该砂石加工厂于2021年8月停运至今未复工,现场无机械噪音。

部分属实

柳梧村委会已自主拆除加工设备及临时板房,现已拆除完毕。对剩余的堆料覆盖了防尘网,每天安排2辆洒水车对场地内部及出入道路开展10次洒水降尘。制定了《柳梧村察古组临时堆料场环境提升改造方案》,明确待余料消耗完成后,对堆料场周边环境进行提升改造。柳梧新区雪情建筑运输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具了《余料消耗承诺书》,承诺于半年内消耗完剩余堆料。

下一步,柳梧新区将加强监督管理,紧盯余料消耗进度,持续关注扬尘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阶段办结


73

D2XZ202204030018(第10批)

日喀则市仁布县查巴乡曲参村有一个仁布县合作社采石场,从2014年开始采石,已经将村里一座大山采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牧民放牧和采集冬虫夏草;采石场还污染了仁布县的生活水源。

日喀则市仁布县

生态

1.采石场位于西藏日喀则市仁布县查巴乡曲参村真堂山,经营主体为仁布县聚宝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1月4日初次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正式运营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6年1月4日-2018年1月4日,证载许可开采量2万m3/a荒料(原石开采量约11.11万m3/a);二次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1月5日-2024年1月5日,证载许可量开采量1.44万m3/a荒料(原石开采量约8万m3/a)。2018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5日期间未开采。经实地测量,截至目前共计开采原石约7.26万m3,开采进深最深处55米、开采长度最大值为66米、开采高度最大值为40米。按照《西藏自治区仁布县查巴乡曲参村真堂山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的设计内容,实际开采范围在采矿许可证批复范围内,未超出开采范围。

2.曲参村主要牧场为拉龙草场、措美囊草场、蒲热草场、砸噶草场、吉龙草场,采石场区域不属于曲参村主要牧场。根据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藏林资许准〔2017〕14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仁布县查巴乡曲参村真堂山采石场使用范围为林地。2022年4月8日,经西藏自治区林规院核实,采石场地类区域为灌木林地。根据《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产区市、县(区)名单》中明确,仁布县不属于日喀则市冬虫夏草产区。仁布县查巴乡人民政府、曲参村村委会也未组织群众采挖冬虫夏草。经现场走访15名群众,均反映采石场开采未对放牧造成影响。

3.仁布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建设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始施工,2020年10月竣工并开始试运营,2021年5月正式验收投入运营。采石场在仁布县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建设项目上游约6公里外,对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以及《仁布县县城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已送审),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仁布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建设项目前期调研期间已对水质进行检测,经检测分析,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Ⅲ类标准。截止目前共开展8次水质监测,其中5次环境质量监测,经监测61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2次饮用水卫生检测,经检测37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Ⅲ类标准;1次企业自行监测,监测指标15项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2022年4月10日,聚宝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4月11日对采石场上游、中游、下游三个断面水质取样进行检测,预计于2022年4月15日出报告。

4.该采石场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一是存在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二是存在作业平台三级沉淀池未做防渗处理、沉淀池未及时清淤问题;三是存在道路及作业平台降尘措施不到位问题;四是作业平台下方边坡存在破坏植被现象。

部分属实

1.针对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仁布县督促该公司购置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垃圾后运至仁布县县城垃圾填埋场;购置大容量水桶,收集生活污水,厕所改为移动厕所并安装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和化粪池的污水由吸粪车收集后运至县城污水处理厂或用于恢复植被。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针对道路及作业平台降尘措施不到位问题,仁布县督促该公司购置移动雾炮机,利用洒水车和移动雾炮机对采石场作业平台进行降尘。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将长期坚持。

3.针对作业平台三级沉淀池未做防渗处理、沉淀池未及时清淤问题,聚宝石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已完成原有三级沉淀池清淤工作,并采用混凝土结构对三级沉淀池进行维修,做好了防渗处理。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将长期坚持。

4.作业平台下方边坡存在破坏植被现象问题,已责令聚宝石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立即整改。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阶段办结


74

D2XZ202204030004(第10批)

拉萨市城关区扎基西路雪三村登山学校对面,有多家加工铁制品的店铺,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向路边。环卫工人经常清理,但因倾倒太多无法清理彻底,味道极重。

拉萨市城关区

2022年4月4日,城关区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核查。该路段有37家铁制品加工店铺,其中32家无排污设施,生活污水直接排向路边,造成下水管道堵塞,路面有积水且存在异味。

属实

一是2022年4月4日,城关区组织环卫局、幸福社区20人对该路段进行清扫。4月5日,拉萨市城管局出动15人对该路段下水管道进行了疏通。组织37家店铺承租方、11位出租方召开了环境保护宣传会议,与11位房东签订承诺书,要求于4月15日前完成出租房内排污设施自行改造。二是4月17日,经核查,32户出租房排污设施已完成改造,房东也对各自出租房内排污水通道进行了疏通。市政部门对雪三村对面主干道及人行道中的下水管网进行检查,共计检查疏通下水管网2000米。三是城关区在该路段安装10个实时监控(路段总长2000米),城关区城管局将对沿线商户占道经营、乱倒污水等违规行为每天固定7名工作人员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整治及执法工作。四是城关区执法人员对沿线商户进行教育引导,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并开展“门前三包”宣传教育,与8个房东及32户租户签订承诺书;同时对该区域群众对此次整治情况征求47人满意度,满意46人,1人表示一般,满意率达97.8%。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城关区城管局、公德林街道幸福社区加大日常的巡逻监管力度,确保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二是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引导,不断通过日常宣传工作,提高辖区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已办结


75

D2XZ202204030005(第10批)

那曲市申扎县塔尔玛乡查日村修建电线杆时,对墨色(音译)草场破坏大,希望恢复生态。

那曲市申扎县

生态

2022年4月4日-5日,申扎县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2016年4月至10月,由重庆龙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申南110kV输电线路时,为方便材料运输,在墨色草场中修建了2.4km的临时施工便道。修建便道时未对高寒草甸进行单独剥离和养护,对30.94亩的草地造成了破坏。施工结束后也一直未对生态破坏的草场进行修复,群众希望得到一定补偿并恢复生态。

属实

1.重庆龙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申扎县110kV输变电工程7标段)按照《那曲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统一片区征地补偿标准》(那行办〔2013〕108号)文件规定,经与群众达成协议,按临时用地补偿标准667.74元/亩予以补偿,涉及面积30.94亩,补偿金额20660元。2022年4月7日已兑现补偿资金并签订补偿协议。

2.2022年4月5日-7日,重庆龙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申扎县110kV输变电工程7标段)租用2台挖掘、雇佣20名当地群众对修建施工道路过程中开挖堆放在道路两侧的土料的进行回填平整。鉴于该区域海拔高度5100m,目前气候仍然寒冷,计划5月底进行补播种草。

下一步,申扎乡将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在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补播种草,督办人员在2022年8月1日完成整改工作“回头看”。

阶段办结


76

D2XZ202204040015(第11批)

拉萨市白荣小区及宝萨小区离纳金大桥比较近,该区域路段没有公路隔音屏障,因为是主干道车流量大,尤其晚上噪音特别明显。

拉萨市城关区

噪音

2022年4月4日,拉萨市交通运输局联合相关部门对问题路段开展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白荣小区纳金大桥段夜间交通噪音为60.8dB(A),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制;宝萨小区纳金大桥昼间夜间交通噪声分别为61.5dB(A)、54.3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制;宝萨小区昼间夜间噪声分别为56.8dB(A)、47.7dB(A),白荣小区昼间夜间噪声分别为52.5dB(A)、44.3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制。

部分属实

1.拉萨市公安交警支队在该路段增设了3组道路标志牌,并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力度、频次,持续开展该路段违法车辆整治。

2.2022年4月7日,拉萨市城管局调配车辆2台,人员6人对该路段路面及井盖进行了维修;研究了纳金大桥白荣小区、宝萨小区段增设隔音措施的方案,预计投资95万元。并向拉萨市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解决拉萨市纳金大桥声屏障资金的请示》(拉交字〔2022〕48号),以解决项目建设资金。

下一步,拉萨市公安局将加强对该路段文明出行的宣传力度,引导车辆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积极对接声屏障建设资金事宜,待获批后立即组织安装。

阶段办结


77

D2XZ202204040014(第11批)

那曲市班戈县青龙乡青龙八村,山上采矿导致草场破坏,现因中央督察组入藏正在将采矿口回填。

那曲市班戈县

生态

1.班戈县青龙乡八村采矿点为班戈县连方石业有限公司(班戈县黑石材开发项目),该公司在2020年10月6日取得《关于西藏自治区班戈县阿雄村黑色石材矿开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那环审〔2020〕60号),2021年6月18日取得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1.155km2,采矿权期限为2021年2月9日-2031年2月9日,2021年11月30日取得《征收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藏林草许准〔2021〕627号)。经核实,该公司存在违规占用和破坏草场的情况,共涉及15.7896亩(其中随意开设便道破坏草原1.9828亩、半成品石料堆放破坏草原面积12.9477亩,设置临时加油站破坏草原面积0.8591亩)。班戈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2年3月24日下发《整改通知》,该企业在2022年3月26日已完成临时加油站拆除、堆放半成品石料清理转运及土地平整工作,但受当地高寒气候条件限制,生态恢复工作还未开展。

2.该公司对矿口回填的情况,实为按照班戈县自然资源局的要求实施整改工作任务,进行生态恢复、平整土地。

部分属实

连方石业有限公司现已制定了生态恢复方案。在土地平整的基础上,于2022年4月15日起,开展播撒草籽工作,撒播密度为200kg/hm2,播撒面积为15.7896亩;于5月8日进行了一次补种,于5月12日进行浇灌。派专人对人工种草情况进行养护,对长势不佳的进行补种,直至达到预期效果。

下一步,班戈县将联合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按照生态恢复方案,对该公司落实种草、养护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确保生态恢复到位。

阶段办结


78

D2XZ202204040011(第11批)

1、那曲市班戈县青龙乡啊古村修建电网铁塔,导致草场破坏;
2、那曲市班戈县青龙乡夺纳村山上采矿导致草场破坏,现因中央督察组入藏,将采矿口回填;
3、纳木措圣象天门允许旅游公司搭帐篷,现因中央督察组入藏将帐篷收起来了。

那曲市班戈县

生态

1.班戈县110kV纳班输变电工程项目(一期)于2012年3月开工建设,2012年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该项目由国网西藏建设管理分公司承建,施工点位于青龙乡啊古村境内。经实地核查,青龙乡啊古村电网铁塔项目施工过程中共修建临时施工道路2.1公里,占地11.34亩,存在临时施工道路植被恢复不到位的情况。

2.2022年4月5日,经班戈县自然资源局核查采矿报备登记表,未发现班戈县青龙乡夺纳(7)村境内的采矿登记信息。经走访夺纳(7)村村两委班子成员和牧民,证实夺纳(7)村山上无采矿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夺纳(7)村山上有采矿点。

3.西藏羌塘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在圣象天门缓冲区内搭建旅游帐篷77顶。2018年8月,第一次整体拆除帐篷72顶,剩余5顶未拆除,用于员工住宿和存放行李。2022年,按照班戈县生态环境保护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要求,该公司在3月23日拆除了剩余的5顶帐篷。班戈县根据相关法规条例,已停止旅游活动,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之前,禁止一切旅游活动。

部分属实

班戈县责令国网西藏建设管理分公司制定生态恢复方案。截至2022年4月16日,已完成土地松土、平整、清理石子等工作,且第一期种草工作已完成,计划在6月结合草势生长情况进行施肥、补播工作。后期安排专人监管并进行补播,确保生态恢复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下一步,班戈县将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生态恢复方案保质保量完成生态恢复工作,切实保障达到预期成效。

阶段办结


79

D2XZ202204040008(第11批)

拉萨市色拉路圣城花园小区,占用公共用地私搭乱建,环境差。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2022年4月5日,城关区会同拉萨市住建局进行了现场核查。该小区有22户占用公共用地私搭乱建;小区大门里侧1处简易房占用公共用地,小区物业计划将其作为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小区南侧沟渠内有杂草和生活垃圾,小区南面垃圾集装箱因城北味蜀吾餐厅长期倾倒餐厨垃圾导致垃圾外溢。

属实

1.2022年4月6日,小区物业已责令餐厅店主清理完垃圾集装箱,并对垃圾集装箱周边进行了冲洗、消杀。

2.小区物业组织18名工作人员完成了沟渠内生活垃圾和杂草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垃圾约10.5吨。

3.城关区已制定《关于圣城花园小区占用公共绿地私搭乱建问题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做好私搭乱建拆除工作。5月7日前,完成小区22户私搭乱建和1处简易房违法建设的认定,待限期拆除的执法文书下达后,依法拆除违规建筑,预计11月5日前完成。

下一步,一是小区物业将加大对环境卫生巡查力度,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二是大力宣传《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压实物业管理职责,提高业主对小区管理的参与度。三是针对小区私搭乱建问题,城关区住建局积极与住户沟通协调,进一步做好违建的认定与拆除工作。

阶段办结


80

D2XZ202204040005(第11批)

那曲市双湖县措折罗玛镇加吾村8组,2008起在查桑(地名音译)采矿、修路,草场遭到破坏,草场面积缩小。

那曲市双湖县

生态

查桑(山地名)位于那曲市双湖县措则罗玛镇加吾村西部,无植被,属于碎石山,在加吾村集体草场范围内,未纳入草场承包范围。西藏地勘局地热地质大队于2007年进入查桑塔吉冈铜矿探矿点,2008年至2015年在探矿点进行打钻井和翻土等探矿作业,未进行采矿。2015年撤点后至2022年4月未进行其他探矿、采矿行为。2008年,在探矿点东西两侧修建了宽约3.5米的砂石路,其中有2公里左右的砂石路经过草场,涉及面积约10.5亩。目前,被破坏的10.5亩草场未得到有效修复;探矿点留有大小不等的作业点7处,总面积约36亩。

属实

2022年4月5日,双湖县向西藏地勘局地热地质大队下达督办通知,由西藏地勘局地热地质大队负责对探矿区内未得到有效修复的草场进行松土播种修复,并按照探矿点原地形地貌进行场地平整及放坡修复,限期4月30日前整改完成。4月26日,西藏地勘局地热地质大队完成对7处平整修复工作,平整总面积约36亩,探矿点地质属于碎石山,无法播撒草种,探矿点整改工作已完成。在探矿点东西两侧修建了宽约3.5米的砂石路,其中有2公里左右的砂石路经过草场,涉及面积约10.5亩,目前双湖县天气寒冷播撒草籽无法成活,待天气转暖后,于7、8月开始实施草场松土及草籽播种事宜。

下一步,双湖县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西藏地勘局地热地质大队将严格按照整改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生态恢复工作。

未办结


81

D2XZ202204050008(第12批)

拉萨柳梧新区海亮颇章小区46、47栋违规占用绿化用地。该问题中央督察组进驻第一天反映过,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处理和整改。

拉萨市柳梧新区

生态

该举报案件与2022年3月27日藏转办件〔2022〕15号案件为同一问题。经核查,46栋、47栋违规占用公共绿地面积63.32m2、28.28m2。

属实

2022年3月27日,柳梧新区综合执法局向违建业主下达《责令限期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15日内自行整改,同时以电话方式告知户主整改内容。46栋业主在内地,近期不准备返藏且态度恶劣,拒不配合违建拆除工作。4月5日,47栋业主到柳梧新区管委会对接违建事宜,态度不明确。4月6日,柳梧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协同海亮颇章小区物业公司分别在小区各出入口处、46栋和47栋外墙张贴《关于对海亮颇章46和47栋别墅违规扩建占用小区绿地投诉处理进展公告》,同时利用微信业主群平台,向海亮颇章全体业主通报了目前工作进展情况。4月11日,向违规业主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截至5月13日,47栋正在开展自行拆除工作,目前拆除工作还未全部完成。针对46栋拒绝自行拆除情况,柳梧新区综合执法局委托律所正在走立案程序。

下一步,一是严格按照《责令限期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督促跟进整改进展情况。二是实时对接律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法律咨询,如相关业主未限期整改,将结合《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暂行办法》,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处置工作,按程序在2022年9月27日前完成违章建筑的处置工作。

阶段办结


82

D2XZ202204050024(第12批)

昌都市洛隆县硕督镇硕督村有一个以扶贫名义建立的砂石场,洗砂的水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排河里;采砂的山原来是村里主要的放牧场,过度开采遭到严重破坏已无法放牧,扬尘污染很严重。

昌都市洛隆县

生态

1.举报问题反映的砂石厂实为洛隆县万福砂石场,成立于2018年8月。2018-2019年硕督村村委会与洛隆县万福砂石场签订《硕督镇扶贫砂石厂开采使用合同书》,约定以分红方式向硕督村、建档立卡户、边缘贫困户分红7万元;2019年4月至2021年7月,因合同到期、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未生产。2020年12月17日该砂石场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采矿权,矿区批准面积为0.0342km2(51.3亩,矿业权年限12.16年),2021年6月9日取得《关于西藏自治区洛隆县硕督矿区建筑用砂(卵石类)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昌环审〔2021〕17号),2021年7月30日投入生产。2021年9月11日,洛隆县自然资源局执法检查发现,该砂石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故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于当日停产。运行期间生产砂石5000m3,开采面积达7220m2(10.83亩,占矿区批准面积的21.1%,均在采矿权范围内)。

2.该砂石场关停至今一直未生产,厂区建设有沉淀池一个,容积150m3,运行期间存在生产废水外排至博支曲现象。

3.经硕督镇人民政府核实,硕督村草场总面积53000亩,主要放牧地有朗丁玛、尼托卡、瓦纳布雄、崩嘎、芝隆玛、三巨玛、当曲布、那木旦、日群群果、色东布、措隆玛、必伟东、色夏拉、东巴拉这、达巴里、热旦弄、崩仁雄玛等区域,该砂石场不在上述主要放牧区域内。

属实

2022年4月2日,昌都市生态环境会同洛隆县相关部门针对万福砂石场存在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沉淀池设置不规范、未设置降尘喷雾设备和U型槽等问题,下发了《现场检查暨整改通知单》,并依法依规进行立案处罚,罚款5万元。截至4月8日,已完成沉淀池、U型槽的修建,砂石堆料已全部覆盖,覆盖面积1000平方米,厂区设置网围栏480米;完成对易地扶贫搬迁取砂点场地平整,种植云杉、樱花树、松树共计400余棵,播撒披碱草草籽100斤,恢复面积3.48亩。

下一步,一是洛隆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查和监管,在该公司相关手续未获批和环保措施未落实之前,严禁其生产。二是昌都市生态环境局洛隆县分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现场检查暨整改通知单》要求,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阶段办结


83

D2XZ202204060030(第13批)

2019年在修建拉萨至日喀则高速公路的时候,在未取得采挖证的情况下在拉萨市曲水县达嘎镇达嘎村8组的一个山上开挖用于填方的石料(8组林子后面),但取料结束后也没有进行生态恢复,环保局还处罚了2000万,现在山体上还有一个很大的洞。要求进行对开挖的地方进行生态修复。

拉萨市曲水县

生态

1.曲水县达嘎镇达嘎村8组石料场项目业主是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石料场生态恢复工作正在开展。

2.该石料场是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规设置的,属未批先建违法占地行为。2021年1月29日,曲水县自然资源局对该石料场项目业主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行政处罚2967.1579万元,项目业主一次性缴纳了罚款2967.1579万元。

属实

1.2022年4月8日开始对取土场进行边坡刷坡处理,并于4月15日完成刷坡工作,期间共计投入10台挖机,3台装载机。

2. 4月12日对问题取土坑开展了回填工作,于4月16日完成了回填工作,期间共计回填土19500立方米,投入运输车辆23辆,挖机2台,并安排了1辆洒水车对便道进行洒水降尘。

3.4月16日按照原泄洪渠标准开展了泄洪渠恢复工作,恢复泄洪渠100米,于4月19日完成泄洪渠恢复工作。

4.4月20日安排了14名工人进行播撒草籽和对边坡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工作,覆盖面积共计3800平方米,撒播草籽面积共计13400平方米,撒播草籽430公斤,同时安排了1台洒水车开展洒水工作。

阶段办结


84

D2XZ202204060032(第13批)

拉萨市城关区夏萨苏藏医院路东边,光明茶馆煤气炉噪音很大,每天早6点到晚6点影响周边住户休息。

拉萨市城关区

噪音

城关区赴现场核查,光明茶馆后厨使用液化气并设有7个灶台,灶台进气口与居民楼较近。经噪音检测,07:36-07:46为60.7dB(A),15:57-16:07为50.9dB(A),存在超出《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的情况。

属实

一是城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对光明茶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光明茶馆规范合理整改噪音超标问题。

二是光明茶馆于2022年4月26日完成厨房改造。4月27日经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区分局委托西藏溢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明职工宿舍北外1米处进行噪声检测,结果为49分贝,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三是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八廓街道办事处及夏萨苏社区工作人员向光明茶馆附近住户发放民意调查表55份,满意度为100%。

下一步: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八廓街道办事处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将广泛宣传生态环保知识,不断提高沿街商户和住户保护环境的认知度和参与感,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格局。

已办结


85

D2XZ202204060046(第13批)

山南市浪卡子县多却乡柔扎村,支部书记达瓦某某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邦纳草场(音译)上采挖石料并售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2、某单位在柔扎村修建油库时,在森玛曲卓(音译)采挖砂石,破坏生态环境。现在仅对采挖石料的地方进行了平整,并未进行生态修复。

山南市浪卡子县

生态

1.浪卡子县多却乡柔扎村在邦纳草场(音译)上采挖石料售卖行为,并非党支部书记达瓦某某,而是另有其人。邦纳草场共有6处采挖点,其中4处属群众修建民房自采产生,2处属该村村民塔杰某某私自采挖产生。2021年,村民对自采的4处采挖点进行了简易平整,塔杰某某对私自采挖的2处采挖点进行了简易平整。2021年5月,柔扎村村委会进行了自验,6处采挖点平整恢复不到位。

2.2021年3月,浪卡子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达瓦某某采挖出售村内石头的问题线索,经县纪委核实,采挖出售村内石头为该村村民塔杰某某(系被举报人达瓦某某的儿子)所为。因塔杰某某不属于监察对象,按照行业职责,县纪委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向县自然资源局下达了《关于商请开展协查工作的函》。经县自然资源局调查,结论为柔扎村村民塔杰某某未办理任何手续采挖石料并售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自然资源局对塔杰某某私自采挖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没收剩余石料,并责令塔杰某某对采挖点进行平整恢复的行政处罚。截止2022年5月10日,塔杰某某对私自采挖的2处采挖点平整修复工作未完成。

3.举报问题中的“油库”为浪卡子县多却乡中骏加油站。该加油站是由县商务局根据《山南市建设偏远乡镇加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招商引资渠道引进的企业。该项目于2020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山环审〔2020〕27号),8月开工建设,2021年4月竣工。该加油站建设时所需砂石料均从多却乡多却村利民砂石场购买(该砂石厂具备合法手续)。

4.2020年8月,柔扎村色玛组为提升森玛曲卓河道的泄洪能力,经色玛组与村委会汇报协商后,决定开展森玛曲卓河部分河段清淤工作。经协商由该村村民塔杰某某自愿无偿开展该河段清淤。此时,正值中骏加油站建设项目需要填方,塔杰某某私自与中骏加油站项目承建方协商,将清淤过程中产生的520m3沙土售卖给加油站。

属实

1. 2022年4月15日,浪卡子县人民政府对负有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的乡镇、部门进行约谈。

2.4月19日,浪卡子县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办法》对塔杰某某河道取砂非法买卖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对森玛曲卓河道进行了进一步清淤疏通工作,并组织村“两委”、群众代表、相关部门开展验收工作。

3. 5月3日完成6个采挖点的平整工作,7月30日前在具备生态恢复条件的区域开展补播草种复绿工作。

阶段办结


86

D2XZ202204060047(第13批)

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扎雪乡米洛村6组,2020年有2家公司采矿修路,破坏村民的放牧的草场。

拉萨市墨竹工卡县

生态

2022年4月7日,墨竹工卡县进行了现场核查。扎雪乡米洛村6组境内有2家公司,分别是西藏鑫茂矿业有限公司、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鑫茂公司未修新路,其进矿道路修建于2005年,期间只对原有矿山道路进行维护,不存在破坏草场问题。2020年海腾公司新修了运矿道路,道路修建前,该公司与米洛村委会签订草场补偿协议书,双方一致同意在米洛村6组原有放牧土路上新修道路(原放牧土路长约1公里、宽2米)。经第三方公司测绘,海腾公司新修道路长约4.7公里、宽5米,其中涉及草场2.7公里,面积19.42亩。存在破坏草场情况。

部分属实

1. 墨竹工卡县自然资源局依据测绘数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相关规定,对海腾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墨自然资源林草告知〔2022〕8号),罚款4.5万元,已于2022年4月14日上缴;

2.海腾公司生态修复方案已编制完成,目前正按照方案开展整改工作,预计2022年7月底完成覆土、配肥及草籽播撒工作。截至5月13日,生态修复工作初期估算资金约60万元,现已投入约23万元,已对道路边坡清理完成的区域进行覆土及撒草籽,对沿线临时道路进行覆土及撒草籽,对生态修复区域植被铺设生态网。完成修复区域面积约12500平方米。

下一步,墨竹工卡县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相关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加快整改进度,全力做好生态修复及后期植被养护工作。

阶段办结


87

D2XZ202204060035(第13批)

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城小区,植物无人管理,花草枯死。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2022年4月7日,拉萨市国资委协同市城管局、市城投公司赴教育城7个小区核查。西藏润锦物业公司承担园丁苑一区、园丁苑二区、园丁苑三区、吉旭生态家园、翰林苑、翠湖文景居、青木呈祥苑等7个小区物业运营,只有翰林苑小区存在枯死雪松9颗,径级1-20厘米,花草枯死面积达70m2。

属实

西藏润锦物业公司对花草枯树进行清除,并补栽了2棵云杉、2棵白皮松,其余5棵需补栽树木已在运送途中,同时在500m2土地上播撒草种1公斤。截至2022年5月10日已完成补栽工作。

下一步,拉萨市国资委将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全力做好小区绿化的管护工作。

已办结


88

X2XZ202204060001(第13批)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济民医院医疗污水直排。该院虽然安装地下污水处理设备,但实际上并不能达到医院污水排放标准,排放的医疗污水中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不达标;地上医疗污水处理设备表面运作、形同虚设;投放的污水处理药片是一般消毒药片,起不到消毒作用;污水处理监测报告弄虚作假。

林芝市巴宜区

林芝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核查。济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为一体化处理设备,日处理量为70m3。由于部分设备损坏(提升泵、电控系统等),导致运行不正常。污水处理站所用消毒剂为“二氧化氯消毒粉II型(A剂B剂)”,存在消毒剂投放量不足、消毒流量计数据偏差较大等问题。污水处理台账缺失。

针对污水处理监测报告弄虚作假问题,分两步进行了核实:一是由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市公安局介入调查。经调查,检测机构(西藏博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资质认定书、营业执照、检测原始记录等资料齐全。二是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另外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22年4月8日对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水质进行采样检测,4月14日再次对进水和出水口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设备对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等指标有处理效果,且处理后的污水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部分属实

1.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济民医院污水处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林市卫〔2022〕56号),要求济民医院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2.济民医院已与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厂家联系,订购并安装了新的污水提升泵、加药流量计和备用风机,对电控系统、液位线等设施进行维修调试。2022年4月11日污水处理站已正常运行。按要求每200L水加A、B剂二氧化氯粉各8公斤,搅拌均匀后自动喷药,且喷药频率调至025H,电控系统显示屏显示出水口余氯、PH值在正常范围内。

3.济民医院完善了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工艺流程并上墙,同时完善了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记录、余氯、pH值监测记录、加药登记表等台账。

4. 针对污水处理监测报告弄虚作假的问题,市公安局森警支队委托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对第三方监测公司西藏博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公司在拉萨)进行调查取证,市公安局森警支队采取现场走访、查阅资料、调查取证、询问济民医院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方式对林芝济民医院污水处理监测报告真实性进行核查。经核查,西藏博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资质认定书、营业执照、监测原始记录等材料俱全。

5.林芝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西藏晟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对济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水质进行采样和监测;4月16日再次对进水和出水口水质进行采样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设备对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等指标处理效果明显,且处理后的污水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6.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济民医院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立案号:林环立〔2022〕06号,罚款10万元。

已办结


89

D2XZ202204060014(第13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羊达乡工业园区安康大道,豆福同达食品有限公司排放的污水不达标,烟尘也不达标,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大气

1.堆龙德庆区联合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赴现场核查。烟尘为豆福同达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锅炉产生,根据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排放烟尘指标超标(4号锅炉废气排放口烟尘超标,2号锅炉废气排放口烟尘和氮氧化物超标)。

2.根据2022年4月8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排放污水化学需氧量为712mg/L(标准值500mg/L),该公司排放污水未达标排放。

3.该企业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属于无证排污。

属实

1.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下达《拉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现场执法记录表》,要求企业立即停产。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就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目前正在加快推进立案审批程序。根据立案结果,加快推进后续处罚及整改进度。

下一步,一是要求豆福同达食品有限公司重新调试污水预处理设施,满足排放标准,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二是要求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排查厂区内污水排放管网,严禁污水直排园区管网;三是要求豆福同达食品有限公司对锅炉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满足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将对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排污口污水及锅炉烟尘进行监测,待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证件办理齐全后方可复工复产;四是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开展环境问题排查,督促园区内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阶段办结


90

D2XZ202204060007(第13批)

日喀则市仁布县查巴乡曲参村,2014年建的一家采石场,一直以来肆意采挖宅当山(音译),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希望关闭并恢复生态。

日喀则市仁布县

生态

1.仁布县查巴乡曲参村采石场隶属聚宝石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4日初次取得采矿许可证,同年开始正式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1月4日-2018年1月4日,证载许可开采量2万m3/a荒料(需开采原石11.11万m3/a)。延续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年1月5日-2024年1月5日,证载许可开采量1.44万m3/a荒料(需开采原石8万m3/a)。经实地测量,截至2022年4月,共计开采原石约7.26万m3,开采进深最深处55米、开采长度最大值为66米、开采高度最大值为40米。实际开采范围在采矿许可证批复范围内,未超出。

2.采石场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一是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生活污水直排;二是作业平台三级沉淀池未做防渗处理、沉淀池未及时清淤;三是道路及作业平台降尘措施不到位问题;四是作业平台下方边坡存在破坏植被现象。

部分属实

1.针对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仁布县督促该公司购置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垃圾后运至仁布县县城垃圾填埋场;购置大容量水桶,收集生活污水,厕所改为移动厕所并安装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和化粪池的污水由吸粪车收集后运至县城污水处理厂或用于恢复植被。2022年5月10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针对道路及作业平台降尘措施不到位问题,仁布县督促该公司购置移动雾炮机,利用洒水车和移动雾炮机对采石场作业平台进行降尘。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将长期坚持。

3.针对作业平台三级沉淀池未做防渗处理、沉淀池未及时清淤问题,聚宝石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已完成原有三级沉淀池清淤工作,并采用混凝土结构对三级沉淀池进行维修,做好了防渗处理。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将长期坚持。

4.作业平台下方边坡存在破坏植被现象问题,已责令聚宝石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立即整改。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阶段办结


91

D2XZ202204070041(第14批)

山南市乃东区乃东路玉砻酒店,建筑垃圾长期堆放在岗巴小区周围;岗巴小区雨水渠、排污渠被酒店占用放置杂物,雨水和污水排放不畅。

山南市乃东区

土壤

1.举报问题反映“玉砻酒店”实为裕砻假日大酒店,位于山南市乃东区乃东路东侧、岗巴小区西侧。酒店建筑材料堆放在岗巴小区南侧和东北侧,堆放位置属于裕砻酒店租赁乃东居委会集体土地,该地块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使用权为裕砻假日大酒店。

2.岗巴小区于2021年9月经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后,污水渠、雨水渠新建管网接入乃东区西藏银行污水管道并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雨水排放完全顺畅。但是在距该小区东南侧山体上方约100米处,约400米的泄洪明渠被裕砻假日大酒店改为涵管,并在涵管上方地面堆放建筑材料,汛期时存在泄洪不畅隐患,可能导致洪水排至岗巴小区,影响该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属实

1.乃东区责成裕砻假日大酒店于2022年4月18日前完成岗巴小区周围和排洪涵管上面的建筑材料清运事宜,目前建筑材料已清运完成。

2.4月11日乃东区水利局对该酒店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裕砻假日大酒店将泄洪涵管恢复成明渠,该项工作已于5月3日完成。

下一步,乃东区相关行业部门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酒店环境问题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辖区酒店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已办结


92

D2XZ202204070030(第14批)

拉萨市娘热路汽车五队小区,绿化带上私搭乱建小型仓库和车库等,破坏生态环境,2017年向中央督察组反映后拆了一部分,督察组走后又盖了起来。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2022年4月8日,城关区会同拉萨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前往现场核查。娘热路汽车五队小区内共发现12处占用绿地私搭乱建的行为,其中占用绿地私自搭建简易车库5处,占用绿地搭建简易仓库7处。经与小区物业以及社区、街道相关人员核实,2017年未接到关于该小区占用绿地私搭乱建的投诉,也不存在2017年环保督察结束后再次盖起来的情况。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8日,经过对业主教育引导及宣传侵占公共绿化带对小区环境及其他住户的影响,3栋4号简易车库与4栋4号简易玻璃房业主自愿在3天内自行拆除。

2.4月10日,再次召集涉及私搭乱建的业主召开现场协调会,再一次教育引导各业主自行拆除各自搭建的车库以及仓库,并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以及《拉萨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场有6户业主、天海集团自愿在4月13日自行拆除各自搭建的车库、仓库。

3.4月12日,已完成3栋4号车库、2栋西侧天海集团仓库、4栋4号简易玻璃房、23栋4号铁皮房、25栋北侧木屋、26栋2单元1号、20栋2号、9栋1号和9栋2号简易车库拆除搬迁工作,并栽种杨树(胸径12cm)一颗,侧柏(冠径130cm)一颗,裸土区域(12㎡)已撒播草种。4月21日,已完成娘热路汽车五队小区内全部违建拆除和清理工作。
下一步,将督促小区物业加强管理服务,在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日产日清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小区绿化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小区绿化排查、补栽等工作,经常组织业主开展环保绿化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劝阻违规占用公共绿地和公共用地等行为,确保小区“两违”问题不出现反弹。

已办结


93

D2XZ202204070039(第14批)

昌都市洛隆县硕督镇硕督村里的砂石场,批小建大,超范围越界开采,破坏生态环境。

昌都市洛隆县

生态

1.举报问题反映的砂石厂实为洛隆县万福砂石场,成立于2018年8月。2018-2019年硕督村村委会与洛隆县万福砂石场签订《硕督镇扶贫砂石厂开采使用合同书》,约定以分红方式向硕督村、建档立卡户、边缘贫困户分红7万元;2019年4月至2021年7月,因合同到期、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未生产。2020年12月17日该砂石场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采矿权,矿区批准面积为0.0342km2(51.3亩,矿业权年限12.16年),2021年6月9日取得《关于西藏自治区洛隆县硕督矿区建筑用砂(卵石类)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昌环审〔2021〕17号),2021年7月30日投入生产。2021年9月11日,洛隆县自然资源局执法检查发现,该砂石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故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于当日停产。运行期间生产砂石5000m3,开采面积达7220m2(10.83亩,占矿区批准面积的21.1%,均在采矿权范围内)。

2.该砂石场关停至今一直未生产,厂区建设有沉淀池一个,容积150m3,运行期间存在生产废水外排至博支曲现象。2022年4月2日,昌都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洛隆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砂石场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该砂石场存在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沉淀池设置不规范、未设置降尘喷雾设备和U型槽等问题,并责令其整改,下发了《现场检查暨整改通知单》。

属实

截至2022年4月8日,已完成沉淀池、U型槽的修建,砂石堆料已全部覆盖,覆盖面积1000平方米,厂区设置网围栏480米;完成对易地扶贫搬迁取砂点场地平整,种植云杉、樱花树、松树共计400余棵,播撒披碱草草籽100斤,恢复面积3.48亩。

下一步,一是洛隆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查和监管,在该公司相关手续未获批和环保措施未落实之前,严禁其生产。二是昌都市生态环境局洛隆县分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现场检查暨整改通知单》要求,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阶段办结


94

D2XZ202204070026(第14批)

拉萨市城关区娘热乡嘎如村建强库房,屋顶有三处透气孔一直冒灰白色的浓烟,粉尘很大,影响村庄环境。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经现场检查,城关区娘热乡嘎如村建强库房实为娘热街道吉苏村4组建强库房,属多个村民共同所有。库房于2016年11月由方文财投资建设,用于开展生产加工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2021年5月由拉萨翔龙能源有限公司转接该处继续生产加工。在粉末贮存间房顶设有3个天窗且该处堆料未进行覆盖,在生产中设备加工破碎原料时产生粉尘,通过三个通气孔向外排出白色粉尘,举报中灰白色的浓烟实际为排放的粉尘。经查该厂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属“散乱污”企业。

属实

1.2022年4月8日下午,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拉萨翔龙能源公司开展了现场勘察笔录、现场照片取证、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前期取证及调查工作。

2.4月9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区分局向企业下达了《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拉萨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执法记录表》,对该厂生产配电器实施查封30日,在调查期间严禁擅自开工生产;根据《拉萨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议转产或搬迁。

3.4月9日,拉萨翔龙能源公司法人自愿拆除生产设备,并向市生态环境局递交承诺书,4月16日上午11时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前往现场核查发现该厂已拆除厂区内的所有设备,并清理所有堆料,现已完全清空厂区。

下一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联合娘热街道办事处持续加大对拉萨市辖区 “散乱污”企业的整治监管工作,并加强生产加工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监督检查。

已办结


95

D2XZ202204070025(第14批)

拉萨市城关区扎基路民族饭店对面,占用绿地建餐厅;扎基寺路司法厅退休基地以及区直工委路运管退休基地,沿街住户占用绿化带。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2022年4月8日,城关区会同拉萨市自然资源局赴现场核查。扎基路司法厅退休基地和区直工委路运管退休基地修建年代久远,沿街部分未发现新建建筑物,经市自然资源局现场踏勘、核实用地规划及红线后认定,现状建筑物均在用地红线范围内,不涉及规划绿地,沿街住户不存在占用绿化带情况。经实地测量并核实《拉萨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用地红线,城关区扎基路民族饭店对面诺曼咖啡馆建筑北侧部分位于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用地红线范围内,南侧部分超出用地红线,占用了规划公园绿地12m2,存在占用绿地情况。

部分属实

城关区制定《关于扎基路民族饭店对面占用绿地建餐厅整改方案》,对高争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该公司签署《整改承诺书》并表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拆除占用公共绿化带的地上建筑,因建筑物占用绿化带部分涉及2处承重墙、1处承重柱,拆除和恢复过程较为复杂,经施工方预测大概可在60天内拆除(2022年4月9日至6月9日)。截至5月10日,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施工队,已经拆除了墙面和玻璃,以及二楼柱子;一楼柱子需要等待二楼修复,并做稳定措施后立即拆除。拆除后该公司将重新连接修建,确保新建部分与整体建筑外观相协调。

下一步,城关区将举一反三,继续加大对辖区内侵占绿化带现象的监管及执法力度,增强市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创建文明、卫生的居住环境,城关区将安排专人跟进整改情况,督促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按要求完成整改。

阶段办结


96

D2XZ202204070022(第14批)

拉萨市城关区西郊安居苑,去年老旧小区改造后未恢复绿化,黄土裸露扬尘较大;垃圾箱没有盖子,味道极重苍蝇多,大风时垃圾满天飞。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2022年4月8日,城关区会同拉萨市住建局赴现场核查。西郊安居苑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包含对小区内广场四周原有绿化进行恢复(1846.75m2),项目于2021年3月20日开工、11月25日竣工,因当时季节绿化恢复成活率低,故暂停恢复工作,黄土裸露区域存在扬尘问题;小区内设有2个敞口垃圾集装箱并盖有篷布,现场垃圾箱周边无明显异味及苍蝇蚊虫多的问题,物业对小区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并委托城关区环卫局每天7-8点清运垃圾1次。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9日,城关区要求西郊安居苑老旧小区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制定绿化恢复整改方案并立即开展小区绿化恢复工作。当日该公司已安排工作人员翻土补种,购置245斤草籽及1846方遮阳网,并开始播撒草种恢复绿化,4月27日已完成播撒草种恢复绿化工作。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将责成住建部门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开展绿化恢复时做好与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间沟通协调。二是要求物业加强对小区环境卫生巡查和清扫、清运力度,发现垃圾堆满立即进行清运,同时做好绿化管护工作。

已办结


97

D2XZ202204070016(第14批)

拉萨市城关区森林消防大队后面一家商混站,存在扬尘、噪声污染。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噪音

2022年4月8日,城关区会同拉萨市生态环境局、经信局赴现场核查。商混站位于森林消防大队后山脚下,全名为拉萨天鹏混凝土有限公司,证照齐全。从2022年3月24日起,因效益不佳、设备检修,处于停产状态,计划5月复工复产。场内堆放近1万方砂石料,未覆盖防尘网,无配套降尘措施,存在扬尘问题。经走访商混站30-50米外住户及商户19户,均反映商混站无噪声污染情况,因处于停工状态,无法进行噪声监测。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8日,商混站已购买防尘网对场地内堆放的砂石料进行防尘覆盖处理,共铺设防尘网17520m2。调动1台洒水车从早9点至晚8点对场内及连接北环路的小路进行洒水降尘作业。5月6日,经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核查工作,该商混站已复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厂区四周开展昼间、夜间两次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将责成相关部门及街道加大巡逻检查力度,持续做好商混站防尘工作巡查,督促企业做好防尘降尘工作,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大对辖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企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参与共创美好生态环境。

已办结


98

D2XZ202204070011(第14批)

修建拉萨至那曲高速公路时,在拉萨市当雄县乌玛塘乡郭尼村5组的“加庆”、“空木爬”等地采挖了砂石,工程结束后未进行生态修复;在“支那朵”修建了施工临时住所,工程结束后未拆除,也未进行生态修复。现在支那朵遗留的临时住所上修建了砖厂和搅拌厂,没有相关手续。

拉萨市

生态

1.2022年4月8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责成项目业主(西藏交发集团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中交路桥建设西藏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实。“加庆”“空木爬”两个取料场手续齐全,采挖区域已进行了平整覆土,但未完成植被恢复;“支那朵”沥青拌合站临时用地未移交当地农牧合作社部分去年已完成整平和覆土,未完成植被恢复。

2.“支那朵”修建的沥青拌合站和施工临时住所用地已办理相关手续。经核实,在项目完工后,乌玛塘乡政府及郭尼村村委会将原沥青站料棚及临时用地租给江白曲拉农牧民合作社使用,并明确后续由此合作社办理用地相关手续及生态恢复等相关工作。2021年12月,当雄县交通局对该沥青站临时用地恢复进行了责任划分。根据划分的责任片区,施工单位进行了平整、覆土,剩余植草绿化恢复工作因气候原因计划在2022年5月进行。划给江白曲拉农牧民合作社的责任片区已办理了临时用地相关手续。

部分属实

1、“加庆”、“空木爬”采挖砂石场生态恢复问题,已于2022年4月9日至15日,投入4台挖机,2台装载机,10台运输车,人员14名,并安排了1辆洒水车对便道、取料场进行洒水降尘。共计完成3067平方米的整平、覆土工作,共计回填土方1534方。

2、“支那朵”修建施工临时住所生态恢复问题,投入5台挖机,2台装载机,15台运输车,人员14名,共计完成7200平方米临时用地的整平覆土工作,共计回填土方3600方。

3.4月26日安排了14名工人对所有场地进行播撒草籽和对边坡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工作,覆盖面积共计14000平方米,撒播草籽面积共计14147平方米,撒播草籽130公斤,同时安排了1台洒水车开展洒水工作。

已办结


99

D2XZ202204070019(第14批)

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一带,占用中心公园绿地修建了城南碧水湾小区;在奥特莱斯对面占用中心公园修建了一家单位、售楼中心;往山脚方向占用中心公园用地,围了墙,准备修建建筑。上述行为破坏公园绿地。

拉萨市柳梧新区

生态

2022年4月8日,柳梧新区管委会组织综合执法局、市政市容局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南城碧水湾小区项目开工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于2021年5月28日取得竣工备案表。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不存在侵占公园绿地问题。奥特莱斯对面售楼中心所属拉萨金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面积2615m2,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拉萨市规划设计院实地测量后,占公园绿地面积25.70m2。奥特莱斯对面一家单位为柳梧新区管委会联动执法大队办公楼,根据拉萨市设计院总平面竖向设计汇总图,该建筑属于公园配套设施,不存在侵占中心公园绿地问题。往山脚方向占用中心公园用地围墙,所属西藏开投置业有限公司,拉萨市规划设计院实地测量后,地块西侧部分板房建筑超出红线范围,违规占地面积1881.30m2。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9日,拉萨市规划设计院工作人员对西藏开投能源基地项目、金领房地产售楼部违规占地面积进行实地测量;4月10日,综合执法局分别对拉萨金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西藏开投置业有限公司下达《违法行为告知书》,要求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貌。两家公司已承诺限期自行拆除违建设施,并承诺4月2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貌。5月14日,经核查西藏开投能源基地项目违建已拆除完成,道路恢复工作正在推进中;绿洲云邸售楼中心违规建筑已全部拆除,生态恢复工作已完成95%。下一步,一是将持续对辖区违规建筑侵占公共绿地行为进行巡查,举一反三,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二是根据《违法行为告知书》要求,安排专人每日与业主保持沟通联系,督促跟进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阶段办结


100

D2XZ202204070009(第14批)

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海亮世纪新城小区,一楼住户占用公共绿化用地违建。

拉萨市柳梧新区

生态

该举报问题与藏转办件〔2022〕93号部分内容相同。柳梧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建设局于2022年3月30日、4月8日、4月10日先后三次前往海亮世纪新城(海亮一期 河畔家园)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违建拆除事宜。经核查,发现127栋2单元2户居民存在违规修建建筑侵占小区公共绿地情况。经拉萨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实地测量,违建面积共计74.98m2。4月1日,综合执法局向违建业主下达《违法行为告知书》,要求15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貌,两户收到通知后同意自行拆除。

属实

1.2022年4月8日,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现场核查违建拆除工作进度,其中部分玻璃结构已拆除,剩余钢架结构在4月15日前完成拆除。并由违建业主进行翻土补种绿植,恢复原貌。

2.目前,剩余钢架结构也已拆除完毕,正在开展翻土补种绿植,预计4月25日前完成恢复工作。

截至5月13日,对127栋7户业主违规占用小区公共绿地问题进行检查,发现127栋2户违规建筑已经拆除,绿地恢复已完成。

下一步,一是柳梧新区将针对辖区违规建筑侵占公共绿地情况持续开展检查巡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切实有效减少该现象发生。二是根据《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和《柳梧新区物业小区绿化管理长效养护机制》的相关要求,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公共绿地的管理维护,营造物业管理规范、小区业主自觉遵守维护的良好氛围。

已办结


101

D2XZ202204070007(第14批)

日喀则市拉孜县扎西岗乡若措村,距该村5、6公里的山沟里有一家采矿企业,自2021年夏天在山上打孔,破坏生态,同年9、10月停止作业,掩盖临时道路,但是打孔工具留在原地,没有进行生态修复。该企业没有对外公开相关信息及手续。

日喀则市拉孜县

生态

1.举报问题反映的采矿企业实为拉孜县扎西岗乡苏村石灰石矿点,位于拉孜县扎西岗乡若措村与苏村交界处。该矿点于2019年6月4日取得《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日喀则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藏自然资复〔2019〕66号),属“十三五”规划矿点。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拉孜分公司委托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院于对该矿山进行前期勘查工作。

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相关要求,该矿点是根据“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建立的矿业权出让项目库内的矿点,开展的前期勘察工作符合砂石土矿业权出让前期“地质工作成果”调查的要求。在开展勘查工作前,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拉孜分公司编制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勘察范围内共设置钻井14个,钻井总深度2744.9米,钻井平均占地面积为12m2,总面积为168m2,勘察工作结束后,对全部钻井进行了封井工作。但该勘查活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询问周边群众,未发现遗留有打孔工具。

3.该矿点勘察作业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在勘察工作期间,经征得县相关部门及扎西岗乡苏村、若措村委会同意,修建了长6.52公里、宽3.5米的矿山勘察临时道路,并编制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同时与扎西岗乡人民政府及苏村、若措村村委会沟通协调,按照1200元/亩向村民兑现临时道路补偿费用。2022年1月,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拉孜分公司在完成矿山勘察工作后,按照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开展了临时道路土地复垦工作,目前已完成临时道路土方回填工作;2022年2月25日,拉孜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扎西岗乡人民政府、扎西岗乡若措村及苏村村委会于对回填工作进行了验收;因临时道路平均海拔为4300米,目前无法实施种草,预计2022年5月后方可进行种草。

4.在矿山勘察工作开展之前,拉孜县扎西岗乡分别于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4月16日召开会议,听取相关部门、乡政府、村两委成员关于拟开发利用扎西岗乡苏村石灰岩矿的意见建议,拉孜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5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拉孜县自然资源局要与扎西岗乡做好沟通衔接,务必向群众做好矿山进场勘测解释工作。

部分属实

1.针对该勘查活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的问题,2022年4月18日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5月5日对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拉孜分公司行政处罚15.7774万元。

2.拉孜县督促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拉孜分公司根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对矿山勘察临时道路进行生态恢复工作,现已采购高原茅、黑麦草和苜蓿籽草种300千克,5月14日、15日,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拉孜分公司组织人员进行了种草。

下一步,一是将严格落实复垦方案,根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的要求,主要通过边坡清理、铺设三维植被网、土地翻耕、土地平整、撒播草籽等一系列复垦措施,恢复土地植被覆盖,努力恢复项目区生态环境;二是加强后续管护,压实管护主体和人员责任,对缺苗严重区域进行补苗措施,并及时进行灌溉和施肥,最终达到该区域植被稳定生长。

阶段办结


102

D2XZ202204070005(第14批)

日喀则市仁布县查巴乡曲参村,聚宝石材采石场位于曲参村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前两天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该场破坏草场、污染水源问题后,县里领导召集了几个平常关系较好的村民按了手印,让村民表示对采石场没有意见。当初采石场建设时村民就没有同意,但是县政府、乡政府强行建场,强制村民表示同意并按手印。

日喀则市仁布县

生态

1.聚宝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开始开采。仁布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建设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始施工,2020年10月竣工并开始试运营,2021年5月正式验收投入运营。采石场在仁布县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建设项目上游约6公里外,对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以及《仁布县县城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022年4月10日,聚宝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采石场上游、中游、下游三个断面水质取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砷、粪大肠菌群最大值分别为8.15、9mg/L、0.115mg/L、0.07mg/L、0.0017mg/L、220MPN/m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3838-2002)Ⅱ类标准限值。

2.该采石场于2016年1月4日初次取得采矿许可证,同年开始正式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1月4日-2018年1月4日,证载许可开采量2万m3/a荒料(需开采原石11.11万m3/a)。延续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年1月5日-2024年1月5日,证载许可开采量1.44万m3/a荒料(需开采原石8万m3/a)。经实地测量,截至目前共计开采原石约7.26万m3,开采进深最深处55米、开采长度最大值为66米、开采高度最大值为40米。实际开采范围在采矿许可证批复范围内,未超出。

3.经核查,2022年4月4日、4月7日,日喀则市现场督办组及县整改办先后到曲参村对25户村民进行走访,村民皆是委托村干部随机邀请的在家村民。不存在刻意召集关系较好的村民按手印的情况。

4.经查阅仁布县查巴乡曲参村真堂山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中有村委会及村民意见表、村民大会同意真堂山采石场进行开采的同意书;仁布县查巴乡曲参村真堂山花岗石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中附有村委会及村民同意开采的签字手印。

部分属实

下一步,日喀则市仁布县将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该采石场严格按照批复开采范围进行开采,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阶段办结


103

D2XZ202204070004(第14批)

山南市错那县曲卓木乡、卡达乡、觉拉乡3个乡的乡政府所在地,为了应付检查,将大量白色垃圾、废旧电池等生活垃圾在简易填埋场填埋,产生的渗滤液污染土壤及饮用水。

山南市错那县

土壤

1.觉拉乡建设有正规的垃圾填埋场,于2019年建成投用。举报中反映的问题,实觉拉2组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该填埋场为2019年以前该组村民作为临时性垃圾收集点使用,2019年觉拉乡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后,已对该点垃圾进行清理转运,但仍有部分村民(觉拉2组)习惯性就近就便将生活垃圾丢弃此处,擅自填埋。

2.曲卓木乡、卡达乡无正规垃圾填埋场。由于2个乡政府所在地距离县城较远,生活垃圾无法及时转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故就地设置简易填埋场,采用分层、压实、覆土、消毒等方式填埋生活垃圾。

3.觉拉2组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距最近耕地直线距离108.87米,距最近水源点直线距离2659.43米,且水源点位于垃圾填埋点上游。卡达乡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距离最近耕地直线距离2234米,距最近水源点直线距离5633.7米,且水源点位于垃圾填埋点上游。曲卓木乡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距离最近耕地1372.24米,一处水源点位于曲卓木村7组,距生活垃圾简易填埋点2795米,一处位于热玛拉山,距生活垃圾简易填埋点约9702米。错那县现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三个乡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周边水体、土壤进行了采样,正在开展检测工作。

属实

1.2022年4月8日,错那县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3个乡的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进行开挖清理转运工作,卡达、觉拉乡垃圾转运至觉拉乡垃圾填埋场填埋,曲卓木乡垃圾转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填埋。累计出动人员132人次,出动车辆60台车次,开挖转运规范处理生活垃圾299.5吨。

2.错那县已禁止3个乡使用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并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配备人员对清理后的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进行消杀。

3. 对清理后的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周边土壤、水体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曲卓木乡曲卓木村7组和郭梅村5、6组两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标准,觉拉乡沙拉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Ⅱ类标准,卡达乡卡达村一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标准;曲卓木乡、觉拉乡、卡达乡各测点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的表1、表2、表3中的风险管制值要求。

4. 4月26日,已完成对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的平整复绿工作。

5.对今后产生的农村生活垃圾,严格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处理模式,各乡镇、村居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后,交由错那县委托第三方垃圾收运公司统一转移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坚决做到全收集、全转运、全处理,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治理水平。

已办结


104

D2XZ202204070003(第14批)

那曲市索县,中铁12局昌都市攀峰路桥建筑公司2018—2021年间,在嘎木乡占用农田修路,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那曲市索县

生态

1.2022年4月9日,索县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赴现场进行核查。举报问题反映的“中铁12局昌都市攀峰路桥建筑公司”分别为中铁12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昌都市攀峰路桥建筑公司两家公司。2018-2021年间,中铁12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索县嘎木乡博罗村至内西村公路改建工程,昌都市攀峰路桥建筑公司承建索县西昌乡至嘎木乡公路改建工程。

2.索县嘎木乡博罗村至内西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业主单位为西藏交投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12局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前置手续齐全,于2018年8月开工,截止目前土石方工程、涵洞工程、桥梁工程、防护工程、排水工程、路面工程已全部完成,剩余40%交安工程未完成。根据《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那曲市索县嘎木乡博罗村至内西村公路改建工程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的意见》(藏自然资〔2020〕120号),该项目拟用地总规模54.3243公顷,其中农用地54.2527公顷(耕地11.6140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1.0929公顷)、建设用地0.0716公顷。经测算,该项目实际占用耕地4.7526公顷(71.29亩),未超过批准面积。但实地核查时发现,该项目沿线弃土顺边坡倾倒现象严重,破坏生态问题情况属实。

3.索县西昌乡至嘎木乡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业主单位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承建单位为昌都市攀峰路桥建筑公司。该工程开工前置手续完备,于2018年7月28日项目开工,现主体工程均已完成,剩余防撞护栏1.8公里未安装完成,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车降尘、防尘网、土工布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经核实,该项目不涉及耕地和农田,不存在占用农田情况,但生态破坏问题属实,主要为k59+600、K61+200处弃土堆积占用河道。

属实

1.索县人民政府责令西藏交投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了生态恢复方案,已按照生态恢复方案完成了河道里堆料清理工作。

2.要求责任单位一是对平整后的场地进行绿化,并设置网围栏;二是要求施工方对河道旁山体处盖铅丝拢围挡,并于2022年6月15日之前完成整改。

下一步,那曲市将对整改工作持续跟踪,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如未按期完成,将责令索县人民政府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将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的单位负责人移交纪检部门。

未办结


105

D2XZ202204080040(第15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羊达乡工业园区一家制作豆腐厂,经常凌晨2点左右冒黑烟,特别炝。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大气

2022年4月7日,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前往现场检查并取样。烟尘为豆福同达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锅炉产生,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生物质锅炉排放烟尘浓度在357mg/m3-402mg/m3、二氧化硫浓度7mg/m3-14mg/m3之间、氮氧化物浓度379mg/m3-392mg/m3之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排放烟尘超标,烟尘和二氧化硫达不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同时,企业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属无证排污。

属实

1.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对该公司下达《拉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现场执法记录表》,责令立即停产。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该公司存在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对其启动了立案审批程序,要求该企业开展整改工作。

下一步,一是要求该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二是要求该企业对锅炉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锅炉房只能设置一根烟囱,锅炉房烟囱高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要求。企业在完成以上整改事项后,经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对锅炉烟尘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后,方可复工复产。三是对园区内所有企业开展环境问题排查,督促园区内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要求,督促整改。四是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阶段办结


106

X2XZ202204080002(第15批)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大桥至学子大道的公路,隔音屏障较短,交通噪音严重影响白荣小区、宝萨翠湖小区及在建碧桂园云镜小区群众生活,希望延长隔音屏障。

拉萨市城关区

噪音

1.2022年4月9日,拉萨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前往该区域实地踏勘,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涉及点位开展检测。经对4个点检测结果为:碧桂园云镜小区西南侧纳金大桥交通噪音昼间63.0dB(A)、夜间58.6dB(A),夜间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制;碧桂园云镜小区西北侧纳金大桥、碧桂园云镜小区居民区西南侧、碧桂园云镜小区居民区西北侧噪音昼间66.3dB(A)、47.6dB(A)、49.8dB(A),夜间52.1dB(A)、46.4dB(A)、47.2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制。

2.2022年4月5日,拉萨市交通运输局收到同一路段的举报后已对白荣小区、宝萨小区、纳金大桥4个点进行检测,结果为:宝萨小区纳金大桥昼间夜间交通噪声分别为61.5dB(A)、54.3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制;宝萨小区昼间夜间噪声分别为56.8dB(A)、47.7dB(A),白荣小区昼间夜间噪声分别为52.5dB(A)、44.3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制。

部分属实

1.拉萨市公安交警支队在该路段增设道路标志牌合计4组;同时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力度、频次,持续开展该路段的违法车辆整治。拉萨市城管局针对该路段路面及井盖破损进行维修;2022年4月7日已完成路面及井盖维修工作。

2.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纳金大桥白荣小区、宝萨小区段、碧桂园云镜小区需要增设隔音措施的相关方案进行研究和测算,经测算,此路段安装声屏障预计追加投资335.75万元。2022年4月11日,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向拉萨市人民政府报送《关于解决拉萨市纳金大桥至学子大道声屏障资金的请示》(拉交字〔2022〕52号),申请解决335.75万元声屏障建设资金。

下一步,拉萨市公安交警支队加强对该路段文明出行的宣传力度,对过往车辆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引导车辆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规范出行。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对接声屏障建设资金事宜,获批后立即组织安装隔音屏,以达到降低噪音的效果。

未办结


107

D2XZ202204080033(第15批)

拉萨市柳梧新区南城碧水湾小区靠西一条河,夏天臭味大、苍蝇多。希望清理河道,提高水质,消除臭味;南城碧水湾小区内绿化环境差。

拉萨市柳梧新区

2022年4月9日,柳梧新区管委会前往现场调查核实,一是南城碧水湾小区靠西侧有一条河流,存在漂浮物清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夏天可能引起臭味;二是南城碧水湾小区内绿化环境差,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1.2022年4月9日,柳梧新区市政市容管理局对水系养护单位(德卓裕民劳务合作社)河道养护不到位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柳区管市政市容字〔2022〕90号),并按照合同约定从第一季度维保费用中扣除5000元,同时要求德卓裕民劳务合作社限期对水系进行清理。德卓裕民劳务合作社已安排10名工作人员对南城碧水湾沿线水系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2022年5月10日已完成清理打捞工作。

2.2022年4月9日,柳梧新区建设局针对南城碧水湾小区绿化养护不到位问题分别约谈了小区物业公司和小区绿化养护公司,责令绿化养护公司限期上报整改方案,并按照整改措施,及时对小区枯树全部进行补种,对坏死的草坪进行补植,并增加日常养护浇水人员,截至5月15日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一是柳梧新区将开展一次辖区小区绿化养护和水系环境卫生“拉网式”自查整治活动,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绿化、水系养护不到位问题,主动作为,边查边改,查漏补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提升环保整治成效。二是柳梧新区市政市容管理局将常态化督促辖区水系养护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清理水系漂浮物并按时清理河道,继续加大对水系养护的监管整治力度,针对水系管理不当问题,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已办结


108

D2XZ202204080013(第15批)

日喀则市拉孜县彭措林乡,和润石业公司乱挖乱采、暴力开发,破坏生态。

日喀则市拉孜县

生态

1.该举报问题与2022年4月2日举报问题类似。该矿山采矿权所有人为西藏日喀则市拉孜县和润实业有限公司。根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台阶高度为12米,台阶坡面角为90°。经日喀则市、拉孜县两级自然资源局实地核查,发现该矿山存在“超标高开采问题”。2021年7月20日,日喀则市自然资源局向拉孜县人民政府函达《督办通知》;7月27日拉孜县自然资源局针对“超标高开采”问题,向矿山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单》,10月22日矿山全面停工停产至今。

2.2022年4月3日,经日喀则市、拉孜县两级现场核查,一、三、四号作业平台累计开采高度分别为20.48米、35.4米、19.2米,均超出设计台阶高度,六个作业平台台阶坡面角均为90°,存在无序开采和废渣废料随意顺坡堆放问题,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生态破坏。

属实

1.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和2021年8月31日拉孜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13号),截至2022年5月10日,该矿山已完成变更编制《实地核查报告》、《资源储量检测报告》(已评审)、《开发利用方案》(已评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评审)、《安全预评价》(待备案)、《水土保持方案》(待批复)、《环评》(待批复)等报告。

2.针对矿山现场存在废渣废料堆放问题,2022年4月4日拉孜县安排车辆开始有序清理,截至5月9日,累计清理废渣废料约11017m³。

3.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拉孜县人民政府正在督促企业采取恢复治理措施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作。2022年4月8日,企业自主投入5万元购买1000斤花草种子开始播种,截至5月9日,累计种草10500平方米,发芽面积达到5000㎡,发芽率达到60%。累计铺设2300米水管,并进行洒水作业,有序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4.2022年4月21日,拉孜县自然资源局针对企业矿山开采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措施:

1.继续严格落实矿山停工停产整顿措施。继续做好矿山停业整顿工作,坚持“整改不到位、绝不开采”,督促矿权人开展整治工作,达到整改要求。

2.继续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作。依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结合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以“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全面落实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各项整改工作。

3.全面清理处置矿山废渣废料。针对矿山废渣废料随意顺坡堆放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工作计划,在保证作业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计划有序清理废渣废料。

4.加快完成采矿权标高变更工作。拉孜县人民政府继续督促企业加强与相关审批部门对接,加快完成采矿权标高变更手续办理工作,确保矿山标高越界问题得到彻底有效解决,保证矿山整改工作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

5.督促企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制定《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督促企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制定《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开展工作,建设符合要求的矿山工作平台,提高废渣废料利用率。

未办结


109

D2XZ202204080020(第15批)

3月27日和4月6日,举报人分别反映过林芝市波密县松宗镇纳玉村挖砂取石破坏生态问题。3月29日,地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实地了解情况,但只去了不知情的老人那边,没向举报人了解相关情况。该采挖点这两天还在挖砂。

林芝市波密县

大气

1.2022年3月28日,林芝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核查。该取土场责任单位为西藏天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已获得环评批复(林环审〔2020〕19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藏水许可〔2020〕41号)。已完成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报告书评审工作,其他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取土场于2021年9月初开挖,取土场裸露表面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扬尘治理工作现已完成。

2.2022年4月1日,波密县整改办联合市现场督办第三组以入户形式开展了公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发放测评表46份,收回46份,满意率为100%。

3.2022年4月6日,松宗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纳玉村村民大会,共157人参会。会上,工作人员向参会人员反馈了举报问题整改情况,解读了由施工单位编制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参会人员对案件整改情况均表示满意。

4.经核查,波密县松宗镇2022年4月2日-6日上午连续降雨、降雪,施工单位未开展取土作业,为保障施工进度,在做好防治扬尘的前提下分别于4月6日下午和4月7日开展了取土工作。

部分属实

1.鉴于该取土场取土方量已接近设计采挖方量,波密县与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西藏天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协商,已全面停止对该取土场取土作业,今后不再使用该取土场,全面进行生态恢复。

2.天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制定了《西藏自治区S303线松宗至多吉岔口段建设工程K0+900取土场生态恢复方案》,并于2022年4月9日起开展取土场生态恢复工作,于4月底完成场地平整,截至2022年5月10日客土改良工作还在进行。

3.2022年4月13日,波密县整改办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进行督导检查,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生态恢复方案提出的措施与实施进度,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4.2022年5月6日,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对西藏天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林环罚〔2022〕05号),罚款金额4万元。

阶段办结


110

D2XZ202204080008(第15批)

日喀则市仁布县查巴乡曲参村砂石场,采石污染水源,采石过度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村里的主要牧场现已无法放牧。

日喀则市仁布县

生态

1.聚宝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开始开采。仁布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建设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始施工,2020年10月竣工并开始试运营,2021年5月正式验收投入运营。采石场在仁布县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建设项目上游约6公里外,对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以及《仁布县县城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022年4月10日,聚宝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采石场上游、中游、下游三个断面水质取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砷、粪大肠菌群最大值分别为8.15、9mg/L、0.115mg/L、0.07mg/L、0.0017mg/L、220MPN/m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3838-2002)Ⅱ类标准限值。

2.该采石场于2016年1月4日初次取得采矿许可证,同年开始正式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1月4日-2018年1月4日,证载许可开采量2万m3/a荒料(需开采原石11.11万m3/a)。延续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年1月5日-2024年1月5日,证载许可开采量1.44万m3/a荒料(需开采原石8万m3/a)。经实地测量,截至2022年4月,共计开采原石约7.26万m3,开采进深最深处55米、开采长度最大值为66米、开采高度最大值为40米。实际开采范围在采矿许可证批复范围内,未超出。但存在生态环境破坏情况。

3.曲参村主要牧场为拉龙草场、措美囊草场、蒲热草场、砸噶草场、吉龙草场,采石场区域不属于曲参村主要牧场。

部分属实

仁布县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做好生态恢复工作。针对存在生态环境破坏情况,聚宝石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正在开展作业平台下方边坡植被恢复工作,预计2022年6月7日前完成整改。下一步,仁布县将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该采石场严格按照批复开采范围进行开采,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阶段办结


111

D2XZ202204080001(第15批)

林芝市巴宜区天炬有限公司在没有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十几年了,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时停工,进驻完后又开工;八一镇巴吉村里有一个砖厂和水泥管厂,也是没有环评手续,一直生产了五六年。

林芝市巴宜区

其他污染

1.林芝市巴宜区天炬有限公司(西藏林芝市天炬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八一镇公众村色定自然村,于2005年5月注册成立公司,2005年6月与村委会签订用地协议,2005年12月19日在林芝地区环境保护局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当月开始投产。2017年3月16日,林芝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建设规模发生变化,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后,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截止2022年4月,该公司未按要求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2.天炬公司在2017年8月4日停工,于2017年9月20日开工生产,存在“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时停工,进驻完后又开工”的情况。

3.八一镇巴吉村物流园旁边存在一家砖厂和水泥管厂,其中砖厂属林芝高盛商贸有限公司所有,未办理环评手续,在2017年-2021年期间存在间歇性的加工生产情况,2022年以来未加工生产。水泥管厂属“散乱污”企业,已于2017年取缔。

属实

1.林芝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9日向西藏林芝市天炬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林环责改字〔2022〕7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2.巴宜区协调林芝电力公司,对天炬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证生活用电的前提下切断生产设备供电,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签订保证书。对库存水泥制品集中堆放并采取防尘覆盖。截止2022年4月10日,此项措施已落实到位。

3.2022年4月9日,巴宜区要求林芝高盛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生产行为,拆除生产设备及生产场所,清理生产原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对库存水泥制品集中堆放并采取防尘覆盖。截止4月13日,清理原料约30吨、砂石约30余m3、建筑垃圾约40吨、生活垃圾5吨。

下一步,林芝市将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阶段办结


112

D2XZ202204090036(第16批)

拉萨市城关区慈觉林文创园区的住宅区普遍存在靠近山脚的位置水压低,经常断水,自来水有杂质,往上处于较高位置的小区有时会连续断水7-8天,希望能够满足生活用水。

拉萨市城关区

2022年4月10日,拉萨市文创园区管委会前往现场核实,靠近山脚的住宅区为慈觉林员工公寓(幸福苑三区),因该小区地势较高,市政管网供水量不足,市政管道接水点到二次加压泵中间的坡度较大,满足不了供水增压的实际需求,且该小区物业公司未及时对损坏的浮球液位控制器进行更换,造成水压低、经常出现断水情况。自2018年起,拉萨市文创园区管委会安排专项经费每季度对水质进行检测,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13日,物业公司已对损坏浮球液位控制器进行更换。对二次供水系统进行实时监控,保障设备的抢修和维护。目前小区水压正常,小区居民能正常用水。

下一步,一是物业公司在该小区市政管网与小区管网接口处增加10m3蓄水池、增压泵配套设施以及双管路供应二次水箱,达到双保障,该项工作于2022年5月25日前整改完成。二是加快推进智慧水务提升改造项目的供水管网连接工作,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保障居民正常用水。

阶段办结


113

D2XZ202204090033(第16批)

山南市浪卡子县多却乡柔扎村1组,村民拉巴某某在约2亩的耕地上修建了房屋,其中400-500平方米的地方办了相关手续,超出部分没有合法手续。

山南市浪卡子县

生态

1.2022年4月10日,浪卡子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多却乡柔扎村1组姓名为拉巴某某的村民共有2名。2户村民住房分别于2006年5月、2008年4月建设,并都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分别为713.1m2、426.92m2。举报反映“在耕地修建房屋”问题不属实。

2.经浪卡子县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局实地用GPS控制测量仪测量,一户村民实际用地面积为754.6m2,超出41.5m2;另一户村民实际用地面积为512.9m2,超出85.98m2。举报称“超面积”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15日,浪卡子县对负有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的乡镇、部门进行了提醒约谈。

2.对2户村民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3.由浪卡子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西藏自治区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规定(暂行)有关规定,对2户村民超面积占用部分进行拆除退还工作,2022年4月20日已完成。

4.行业主管部门、村两委、群众代表于4月20日对2户村民拆除退还违法占用土地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并将整改情况在全村范围内公示;同时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走访人数271人次,满意度达97.7%。

5.通过走村入户等方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村民对宅基地政策的知晓度。

已办结


114

D2XZ202204090025(第16批)

日喀则谢通门县春哲乡德布具村,金通矿业公司从2004年开始在村里采铁矿,采矿过度破坏草场,爆破后的渣滓和生活垃圾污染水源。

日喀则市谢通门县

生态

1.金通矿业于2006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藏环发〔2006〕40号),2006年5月首次取得采矿证,之后延续四次,证载生产规模均为10万吨/年。2006年6月至12月开采量为8.940552万吨、2007年5月至12月开采量为9.9998万吨、2008年4月至10月开采量为8.721216万吨,2008年10月至2010年12月累计开采5.673445万吨的矿石,2012年完成了竣工环保专项验收。该矿山在2011年至2018年停产停工,2019至2021年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以及安全平台整治工作。

2.金通矿业矿山采矿许可证许可面积为8.9287km2,实际采矿面积仅为0.05013169km2,2011年前累计占用草场面积为0.2034km2,兑现草场补偿金36.8万元,并于2019至2021年开展了探槽及道路恢复8500m2、采坑区回填废石72000m3、恢复面积4980m2、完成恢复区草籽播撒1000m2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现场核查,回填区未覆土,植被恢复不理想,在采矿区、弃渣堆放区存在草场破坏行为。

3.该矿山生产爆破区域位于采矿安全生产平台范围内,爆破后产生的弃渣运往渣场,原矿运往原矿堆场,矿区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县城垃圾填埋场。采矿区南侧有一季节性冲沟,沟内无水。爆破区域、渣场、原矿堆场和生活垃圾池区域均无水源。矿区下游约200米处有泉水出露,流入下游孜日曲。

部分属实

1.金通矿业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2022年4月22日,金通矿业已完成弃渣场削坡工程;同时聘请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泉眼和孜日曲的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昼夜噪声均在Ⅰ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制范围内、总悬浮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要求金通矿业于2022年5月25日前对所占用草场补办草原征用相关手续,于7月15日前完成修建挡墙及淋滤水收集设施等,于7月30日前完成《矿区生态修复方案(2020-2023)》的制定,并按照矿区修复方案内容完成2022年所需完成的生态修复工作。

未办结


115

X2XZ202204090003(第16批)

拉萨市城关区天路康卓小区,近年个别业主随意砍伐公共绿地带里的树木,肆意圈占公共绿地;小区施工队施工过程中不采取任何措施,导致灰尘满天飞、噪音严重等问题。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大气

噪音

2022年4月10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拉萨市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等赴实地核查。一是天路康卓小区物业砍伐29株杨树及柳树。二是小区8栋1单元1住户和4栋1单元1住户用围栏圈占公共绿地。三是小区27栋1单元1住户占用公共绿地进行违法建设,经拉萨市自然资源局确认,该住户违法占用105.43m2公共用地私自修建215.62m2的三层主体建筑。四是该小区现有6户进行装修,存在施工噪音和建筑材料扬尘问题。

属实

1.拉萨市城管局(园林局)按照《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第23条和33条相关规定,对天路康卓物业下达《处罚决定书》,要求2022年4月26日前对私自砍伐的29株杨树、柳树进行10倍数量的树木(胸径5-15公分)补栽补种。物业公司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院内补栽290株胸径5-15公分的树木工作。截至4月26日,已全部补栽完毕,共计补栽油松290株,其中天路康卓小区内补栽22株,工程四队小区院内补栽268株。

2.经与2户护栏圈占公共绿地业主沟通,4栋1单元住户已自行拆除北侧私自圈占公共绿地的护栏。8栋1单元住户不同意拆除圈占护栏,城关区住建局正依法履行拆除手续,于2022年6月13日前完成拆除。27栋1单元1号私搭乱建问题,城关区已制定《关于拉萨市天路康卓小区私搭乱建问题的整改方案》,按法定程序计划11月15日前整改完毕。并再次要求物业在小区内对拆除措施及进度进行公示,保证小区业主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小区15栋别墅实施私人装修工程造成扬尘,已按要求增设围挡、并保证在装修过程中采取降尘措施。对5户装修住户入户宣传,严格按照小区装修作业相关规定进行,周末以及节假日不得进行装修作业。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将对天路康卓小区绿地恢复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占用公共绿地的行为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小区内不再出现类似占用公共绿地的现象。二是在拉萨市自然资源局认定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基础上,由城关区自然资源部门下达限期拆除等相关执法文书。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拆除,并加强物业公司的督促力度,加强小区内装修时间段的管控。

阶段办结


116

D2XZ202204090021(第16批)

拉萨市当雄县格达乡,羊八井到日喀则大竹卡段公路修建后,未进行生态修复。

拉萨市当雄县

生态

1.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举报问题进行了核实,该路段为西藏自治区羊八井至大竹卡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第一合同段,业主单位西藏自治区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于2020年7月10日交工。2020年12月,施工单位已按照要求对3处共计占地20亩的临时用地开展了硬化面清除、场地平整、表土覆盖等恢复工作,并结合2021年雨季多次对临时用地及主线两侧开展了撒播草籽工作,期间累计投入人员27名,挖机2台,铲车2台,自卸车5辆,洒水车2辆,撒播草籽450公斤,且复垦、恢复工作已分别于2021年8月、2020年12月取得了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当雄县自然资源局验收意见。

2.经业主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对沿线94公里路段进行仔细排查后发现,由于海拔气候原因,草籽发芽率低,导致沿线绿化效果不理想。尤其是K24+600处临时驻地、场站及K19+900-K32+800段两侧部分边坡存在生态恢复效果不明显。

部分属实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责令业主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于2022年4月10日至4月15日期间对生态恢复不到位的几处问题路段开展了播撒草籽、洒水等工作,期间共播撒草籽150公斤。后期加强养护工作。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为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公路建设项目生态恢复工作的通知》。下一步,将持续督促整改,强化督导问责,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确保取得实效。

阶段办结


117

D2XZ202204090015(第16批)

昌都市卡若区埃西乡邦迪村,邦迪扎嘎山体被采矿企业挖了一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希望禁止采挖。

昌都市卡若区

生态

举报问题反映的矿山为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该矿山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针对通报指出的“将开采的矿石从海拔约4600米的山顶,直接自然滚落到海拔4200米的工业广场,形成高差约400米的碎石陡坡,矿山山体自然生态破坏殆尽,安全隐患十分突出”的问题,昌都市高度重视,将昌都市水泥企业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2022年4月6日,昌都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昌都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方案》,立行立改、系统整改、彻底整改,从严从实、有力有效、迅速抓好典型案例整改工作。

属实

1.昌都市成立了典型案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整改督察组、督促检查组,全面推进水泥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2.昌都市主要领导分别对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严厉指出了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工作要求,同时由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矿山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87.5万元。

3.建立部门对企业“包保”工作制度,由昌都市林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督促、指导高争水泥厂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已制定了《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现场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方案》(昌高股发〔2022〕39号)。

4.针对石灰岩矿山矿石开采存在的问题。一是暂停石灰岩矿山矿石采挖工作,对2个溜坡和山顶开采平台进行规范清理,截至5月10日,在矿山顶部形成了6个开采平台(暂停使用,后续将对其进行植被恢复),正在清理转运溜坡底部矿石用于熟料生产,待清理完毕后开展溜坡植被恢复工作,计划5月底完成;二是开展矿山道路两侧植被恢复工作,共种植树苗55240棵,目前种植工作在持续开展中;三是对矿区边坡进行挂网覆盖,共覆盖密目网134060平方米。

2.针对落后设备淘汰推进缓慢问题(举一反三问题)。高争水泥已完成109台高耗能电机更换工作。

3.针对厂区脱硝设备未安装自动控制器及除雾装置、氮氧化物超标问题(举一反三问题)。高争水泥开展烟气脱硝技改工作,委托成都麦哈克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制定项目进度表。截至截至5月10日,施工图和氨区平面布置图已会审,相关设备已完成加工,正在运往昌都途中。

未办结


118

D2XZ202204090014(第16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森阳涂料西藏分公司磨石粉粉尘污染严重;奇米温小镇里面的极美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每天焚烧塑料,异味、扬尘很大,污染环境。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大气

2022年4月10日,堆龙德庆区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核查。一是森阳涂料西藏分公司位于堆龙德庆区羊达街道羊达社区5组,主要从事涂料生产。该企业厂区内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措施,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二是极美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注销,举报地址的企业名为极美辰工贸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法人为同一人,位于堆龙德庆区乃琼街道岗德林社区八组,仅作为仓库储存物资所用。现场未发现焚烧塑料、异味和扬尘问题。经走访周边群众了解,未发现该企业焚烧塑料污染环境情况。三是森阳涂料西藏分公司经堆龙德庆区自然资源局认定为“两违”建筑;极美辰工贸有限公司因“三证不齐”,由乃琼街道初步认定为“两违”建筑。

部分属实

1.堆龙德庆区羊达街道在该问题举报之前,已着手辖区内“两违”建筑的整治工作,2022年4月5日已对森阳涂料西藏分公司下发整治“两违”法律文书,目前正在履行违建拆除相关手续。

2.堆龙德庆区乃琼街道办事处因极美辰工贸有限公司“三证不齐”,属“两违”建筑,将逐步履行违建拆除手续。

3.4月11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对森阳涂料西藏分公司下达《拉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现场执法记录表》,要求停止生产并及时整改,两日内将厂区200吨原料及产品清运完毕,做好运输车辆清运过程中的密闭降尘措施及厂区环境卫生,清运过程中做好洒水降尘,加强清运车辆管理,防止二次污染。经4月13日现场复核,该厂区内堆放原料已清运完毕。

下一步,一是堆龙德庆区各街道将加强对“两违”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让企业、群众了解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牢固树立“违法必查、违法必罚”的观念。二是堆龙德庆区经信局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生产企业的监督力度。确保辖区内企业落实好环境保护工作各项要求。

阶段办结


119

D2XZ202204090012(第16批)

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加兴乡松多村至米拉山方向路段(15公里),一个种植树木的项目因海拔高树木成活率低,处于停工状态,但是之前挖好的树坑未回填,破坏草场。

林芝市工布江达县

生态

2022年4月10日,工布江达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举报问题为林芝市四县(区)公路沿线生态修复(造林)工程,该工程位于工布江达县加兴乡松多村至米拉山方向路段(15公里)处,建设内容为工布江达县公路沿线人工植苗造林1735亩和林下撒播种草921.4亩,项目建设期为2021年3月至9月、2022年3月至9月,抚育管护期5年。该项目于2021年3月29日开工,2021年9月13日停工,目前已完成施工进度的50%,计划于今年5月底继续施工。2021年种植的部分苗木因种类、气候等原因成活率较低。

属实

截至2022年4月13日,一是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工程告示标牌,生态恢复作业区设立边界线,加强工程建设内容宣传和群众知晓率;二是完成种植土94m3转运工作,并要求施工方规范堆放种植土、覆盖防尘网;三是根据工程建设地点气候,计划于5月底复工复种,对树坑回填种植土确保树苗成活率。

阶段办结


120

D2XZ202204090005(第16批)

那曲市色尼区恰青路,天空之城酒吧经常营业到凌晨5点左右,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边住户生活。

那曲市色尼区

噪音

1.天空之城酒吧营业执照字号名称为“罗顺酒吧”,该酒吧于2022年3月28日因噪音问题被举报。因2022年3月27日至4月4日该酒吧处于停业升级改造期间,无法进行噪声监测。3月29日现场核查时仅发现该酒吧存在天花板和右侧墙体隔音棉破损情况,通过走访该酒吧周边部分居民和商户,证实该酒吧营业期间确实有一定噪音、影响正常休息。

2.该酒吧在升级改造的同时,拆除低音炮音响3个,对破损的隔音棉进行更换,并在室内加装隔音粘、隔音帘。该酒吧至4月6日才全面完成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升级改造后,该酒吧于4月7日进行现场模拟操作,于4月8日对外进行试运营,4月9日正式营业。4月9日晚,市生态环境局以暗访形式对天空之城酒吧(罗顺酒吧)周边进行噪音监测,监测时长不足8分钟便被天空之城酒吧(罗顺酒吧)工作人员发现,后酒吧工作人员立即对场内音量进行调整,导致当晚监测未果。

3.4月10日晚,色尼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对天空之城酒吧(罗顺酒吧)进行了实地核查。该酒吧营业到凌晨5点左右,存在超时营业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4月11日凌晨03:00和4月11日晚11:00对该酒吧周边3个监测点(东侧廉租房小区点位、北侧消防通道点位、南侧天平监测公司院内点位)进行了两次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分别为51.4dB(A)、55.7dB(A)、74.7dB(A);37dB(A)、55.7dB(A)、61.3dB(A),存在噪音超标情况。

属实

1.2022年4月11日,色尼区公安局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对酒吧法人进行了行政警告处罚。

2.那曲市生态环境局向酒吧负责人通报了噪音监测结果,并依法告知其违法违规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一是将消防门更换为消防隔音门;二是对外围墙面做整墙隔音处理;三是拆除部分低音炮音响。酒吧负责人积极主动配合整改工作,承诺凌晨2时后停止营业,并向外界发布停业整顿公告。

3.截至4月17日,已拆除低音炮音响9个,并已完成外围墙面整墙隔音处理。

4. 4月25日、26日那曲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中心对该酒吧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已办结


121

D2XZ202204090004(第16批)

山南市乃东区巴山农牧屠宰场,污水依旧直排,4月2日举报后未得到解决。

山南市乃东区

1.巴山农牧屠宰厂位于乃东区泽当街道金鲁社区金沟。该项目于2017年11月3日取得环评批复(山环审〔2017〕253号),2019年3月30日开工建设,2019年9月7日建设完成,2019年9月13日试运行,因屠宰厂待宰区、屠宰区未设置15米排气筒,屠宰厂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等问题,至今未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2.2022年4月3日,接到举报案件转办后,乃东区相关部门深入巴山农牧屠宰厂现场进行了核查,该场自2019年9月投入生产以来,累计屠宰生猪5353头,产生污水量682吨(经查阅公司污水资源化处理台账),因每天产生的污水产生量小,屠宰厂为节约成本,未运行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由塑料管导引浇灌厂区周边苗木,沉淀物经由吸污车转运至桑日县葡萄基地施肥。4月10日,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再次赴巴山农牧屠宰厂进行核查,该厂已停止屠宰业务,正在开展整改工作。

属实

一是2022年4月13日,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对其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山环罚告字〔2022〕10号),罚款20万元。二是4月15日,山南市乃东区主要领导对屠宰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三是4月17日,巴山农牧屠宰场针对未验先投、污水等环境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确保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四是乃东区聘请第三方对屠宰场污水排放区域周边土壤开展检测,所测汞、铅、铬、铜、镍、锌等6项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风险管制值要求。。五是屠宰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整改协议,完成沉淀池的清掏工作,正在采购新的污水处理设施及屠宰区臭气处理设备。

下一步,一是乃东区督促企业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待环保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二是整改完成后开展走访、调查,虚心接受群众对整改工作的监督。三是待该企业正式投入运营后,加大对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工作。

未办结


122

D2XZ202204090003(第16批)

山南市隆子县日当镇日当村,加央某某在村里采石,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山南市隆子县

生态

1.2022年4月10日,隆子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该采石点由宗那建筑有限公司法人加央某某于2016年4月19日开始开采。2017年4月,隆子县开展非法砂石厂自查自纠整顿行动,对全县境内采石采砂领域进行排查整治,发现该采石点属无证开采,隆子县作出关停取缔该采石点的决定,并责令该公司开展生态恢复工作。2018年6月6日,隆子县组织专家组对其修复工作进行验收并通过。

2.2021年3月19日,经隆子县人民政府批准(隆政发〔2021〕15号),由隆子县聂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自治区扶贫项目《隆子河日当下段河道治理工程》的项目法人,施工企业为隆子县宗那建筑有限公司。2021年8月,施工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隆子县水利局申请在隆子县日当镇日当村三组(扎嘎布山)设立临时采石点,并提交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向县自然资源局缴纳了复垦保障金20万元。鉴于此,隆子县水利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山南市生态环境局隆子分局、聂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决定,同意在隆子县日当镇日当村三组(扎嘎布山)设立临时取料点。

3.该取料点于2021年10月11日开始开采,开采过程中,施工企业未严格按照《山南市隆子县日当镇日当村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取料,造成采石点外运便道破坏天然牧草地约300m2,批准开采范围为3.78亩,实际开采面积4.38亩,超范围开采面积0.6亩,破坏了生态环境。

属实

2022年3月,该采石点采石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已对采石点及外运便道开展了场地平整、覆土。为确保复绿成效,隆子县宗那建筑有限公司于4月26日至27日组织人员架设灌溉用水管道约1.75㎞;4月28日起组织人员实施人工撒播草种及洒水工作,截至5月10日,人工撒播草种面积约2.65亩。

下一步,一是隆子县政府监督隆子县宗那建筑有限公司开展采石点人工种草等复绿工作,并达到《山南市隆子县日当镇日当村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确保通过专家组验收。二是对相关部门未按重大临时取料点审批程序,由隆子县政府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三是将举报案件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面公开,并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阶段办结


123

D2XZ202204090001(第16批)

那曲市色尼区油恰乡色吉村,夏波荣(音译)山铁矿,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时,地方政府关闭矿山并责令其恢复生态,但是恢复得不好,今年6月又有企业来挖矿,破坏草场较严重。

那曲市色尼区

生态

1.色尼区油恰乡色吉村夏波荣(音译)山铁矿,属铅银矿。2000年11月,原西藏自治区国土厅为西藏那曲天冠矿业公司颁发了那曲县尤卡朗铅银矿的勘查许可证。2007年12月5日,原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向该公司下达了那曲县尤卡朗铅银矿普查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审批意见(〔2007〕0141号)。当时探矿工作阶段为普查阶段(2003年至2005年)。2006年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5400002011043210111483。因群众意见较大,2006年至2017年未开展工作。

2.2017年,由于降水原因,导致该矿点区域内两处山体塌陷,形成面积分别为9m2和20m2的塌陷缺口;矿区有少量的废石堆放在河床,六个矿洞未封堵,探矿企业撤离时,生活办公区房屋未拆除。

3.2017年,西藏那曲地区天冠矿业有限公司出资17万元,一是布设1200米网围栏围挡塌陷处十米外区域,用梯形坡结构对塌陷处进行恢复;二是对堆放在河床上的1000多m3废石回填平整;三是用浆砌石封堵六个矿洞;四是拆除探矿区域内木板房并进行平整。这些整改工作已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

4.经核实,西藏那曲市天冠矿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至2021年9月期间无任何探矿或采矿行为。2021年10月至11月实施了探矿工作,未开展采矿;2021年11月至今无任何探矿或采矿行为。

5.现场核查时发现,2017年采取的整改措施,基本到位,但在塌陷处梯形坡存在结构不稳定,探矿区域周边存在部分沙化现象。

6.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1月30日,西藏那曲市天冠矿业有限公司凭采矿许可证(证件为:C5400002011043210111483)在色尼区油恰乡色吉村进行探矿。探矿过程仅铺设了6个点位的钻机平台,以及修建作业道路约110米,无挖矿等其他生态破坏问题,此后至今也无任何探采行动;铺设的6点位钻机平台已于2021年11月30日平整完成。但此次核查发现,平整过的钻机平台仍有凹凸不平,地貌复原效果不佳;且此前修建的两条作业道路对两侧边坡草皮造成了破坏。除此,暂未发现其他破坏生态问题。

属实

西藏那曲天冠矿业有限公司现已制定《西藏那曲市色尼区尤卡朗铅银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根据方案,于2022年4月15日进场,4月17日完成对六个钻孔平台进行平整;4月20日完成新修作业道路降坡处理,同时对2017年矿点修复塌陷区进行降坡,并在塌陷区域安装铁丝网600米;4月25日在修复区域进行撒播草籽,共200斤。

下一步,那曲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督促企业做好植被养护工作。

阶段办结


124

D2XZ202204100020(第17批)

林芝市巴宜区林芝镇嘎拉村,有人在农田上修路、盖房,破坏生态环境。

林芝市巴宜区

生态

2022年4月11日,巴宜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林芝太安门窗厂负责人于2014年与嘎拉村村民尼玛多吉签订了租地协议,在该宗土地上修建活动板房、钢架结构厂房等。通过套合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成果,该宗地涉嫌违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共占用土地5.88亩,其中耕地2.51亩,天然牧草地3.37亩。通过现场与林芝太安门窗厂负责人核实,该厂除租地协议外,无其他相关用地手续。

属实

1.2022年4月12日,巴宜区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对涉嫌违法占用农用地的林芝太安实业有限公司法人邓某开展询问,并形成《询问笔录》,同日向其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2022-005),明确要求“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予以整改,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和设施,恢复土地原状”。4月18日,林芝太安实业有限公司法人邓某已完成违建区内活动板房、钢架结构厂房、硬化道路拆除工作。

2.2022年4月18日,组织人员18人次、机械19台次,对土地进行平整,共计客土450余方,并通过机械进行了翻耕。5月8日,组织人员4人,机械1台对土地进行恢复,其中耕地2.51亩,播种玉米种子约200斤;天然牧草地3.37亩,播种草种约4斤。截至5月10日已恢复土地原状。

3.巴宜区针对嘎拉村周边群众以入户宣讲的形式开展了土地管理方面的普法宣传,共计入户33户,受教育群众达153人次。

已办结


125

D2XZ202204100019(第17批)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纳如社区天峰祥和苑内,地下污水管网长期渗漏污水,七、八栋电梯井经常积存有污水,地下消防楼梯墙体被腐蚀;地下停场长期有污水和臭味;部分楼栋17楼的自来水不符合标准。

拉萨市城关区

2022年4月11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拉萨市住建局、城投公司赴现场核查。天峰祥和苑地下室因装修破坏防水层,出现漏水现象,共排查出87处排污管道漏水点,七、八栋电梯井未发现积存污水现象,地下消防楼梯墙体有1处因渗水出现腐蚀现象,大约2m2。地下停车场西侧1处沉水井因水泵智能控制器出现故障,污水外溢有臭味。部分楼栋17楼自来水需用蓄水池二次加压供水,经城投公司委托自来水公司对小区8栋1单元1702室采集水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总大肠菌群未检出、菌落总数<10CFU/mL、总硬度48mg/L、铁<0.05mg/L、锰<0.05mg/L,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11日,城关区住建局向天峰祥和苑物业下达《整改通知书》(2022第4号),要求物业公司对该小区停车场的污水进行清理,并及时维修沉水井水泵智能控制器,确保沉水井运行正常。4月12日,物业对故障的抽水泵进行维修后组织工作人员对地下停车场污水及环境卫生进行清洁、消杀。就排污管道漏水和腐蚀脱落墙体问题,物业将采用新型防水材料“水固化”,以打针堵漏方式进行整改,并采取水泥找平及刮涂料方式进行整改。4月28日,西藏天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已对87处漏水点位及2㎡的渗水点采取“水固化”堵漏的方式整改完毕。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将责成区住建部门、纳金街道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工作,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地下室的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做好二次供水蓄水池的管护工作,确保每半年左右清洗一次,确保水质达标。二是要求物业加大巡查,做好小区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化,努力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积极为小区住户打造一个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126

D2XZ202204100018(第17批)

拉萨市城关区城北交警大队斜对面,矿业小区饮用水为地下水,水质不好。

拉萨市城关区

1.2022年4月11日,拉萨市国资委会同市第八督导组、市水利局、市城投公司、娘热街道仁青蔡村委会赶赴现场核查。该举报问题与4月2日举报问题相同。矿业小区位于北环线与曲米路交叉口,小区建于2000年,属于老旧小区,有119户居民,该小区至今未接入城市供水管网,自打井抽地下水使用。此区域已实施北环线给水主干管通过环城路(北段)基础设施工程,给水管(DN1200)与纳金水厂相接,仅余K2+000-K2+700段给水管道未完成,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2.根据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小区饮用水进行采样监测(地下水93项),主要指标总硬度335mg/L、溶解性总固体658mg/L、氯化物55.2mg/L、总大肠菌群<2、菌落总数28,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拉萨市国资委正督促市城投公司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剩余供水管道尽快施工。
下一步,市城投公司持续跟进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待批复手续完成后,第一时间组织复工,埋设剩余管道,达到北环线通水的目标,确保矿业小区早日接通自来水。

阶段办结


127

X2XZ202204100002(第17批)

西藏日喀则市拉孜县和润石业有限公司,在拉孜县彭措林乡查达村开采花岗岩矿过程存在环境问题:一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以承包形式非法转让采矿权给无资质承包商及个人,造成过度开采、无序开采,加剧矿山生态环境损害;二是开采现场管理粗放、野蛮开采,资源利用率低,未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同步开展生态修复的要求,将矿山山体垂直开采形成巨大陡坡,留下大面积裸露岩石,大量废渣废料随意堆积,矿山山体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三是采矿许可证载明开采范围为“开采深度由4060米至4000米标高”,非法越界开采矿产权外山体,实际开采作业点高度在采矿许可范围以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望依法予以查处。

日喀则市拉孜县

生态

该举报问题与2022年4月2日、4月8日举报问题相同。

1.该矿山采矿权所有人为西藏日喀则市拉孜县和润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与西藏固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石材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西藏方诺律师事务所对《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法律分析意见书表明“拉孜县和润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合法采矿权人,将依法开采的石材出售给固源公司,并不存在任何承包转让采矿权的行为,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行为”。

2.该矿山证载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矿”,年开采量为10万立方米/年,根据现场开采痕迹来看,矿山开采采用锯切工艺,未采用大面积爆破等开采工作;对照《自然资源部关于粉石英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的公告》(自然资源部2021年第21号)“饰面用花岗岩综合利用率废石75%”的标准,截止目前,该矿点共计开采资源量12.55万立方米(其中,加工生产饰面石材约3.8445万立方米产生废石废渣以及表土约为8.7055万立方米,矿山已清理利用废石废料约0.6585万立方米),利用率未达到国家规定75%的标准。

3.该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台阶高度为12米,台阶坡面角为90°。经日喀则市、拉孜县两级自然资源局实地核查,发现该矿山存在“超标高开采问题”。2021年7月20日,日喀则市自然资源局向拉孜县人民政府函达《督办通知》;7月27日拉孜县自然资源局针对“超标高开采”问题,向矿山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单》,10月22日矿山全面停工停产至今。经日喀则市、拉孜县两级2022年4月3日现场核查,经核实,一、三、四号作业平台累计开采高度分别为20.48米、35.4米、19.2米,均超出设计台阶高度,六个作业平台台阶坡面角均为90°,存在无序开采和废渣废料随意顺坡堆放问题。

4.经核查,一是企业虽已建立了矿山管理等相关制度,并安排7名持有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颁发的非金属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管理证书人员进行管理,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按照矿山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企业年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金额14.51万元,目前实际已缴存41.15万元。同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自主投入8.29万元,植树300余株,撒播草种约4亩,用于矿山的生态治理修复。

部分属实

1.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和8月31日拉孜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13号),截至5月10日,该矿山已完成变更编制《实地核查报告》、《资源储量检测报告》(已评审)、《开发利用方案》(已评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评审)、《安全预评价》(待备案)、《水土保持方案》(待批复)、《环评》(待批复)等报告。

2.针对矿山现场存在废渣废料堆放问题,2022年4月4日拉孜县安排车辆开始有序清理,截至5月9日,累计清理废渣废料约11017m³。

3.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拉孜县人民政府正在督促企业采取恢复治理措施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作。4月8日,企业自主投入5万元购买1000斤花草种子开始播种,截至5月9日,累计种草面积10500平方米,发芽面积达到5000㎡,发芽率达到60%。累计铺设2300米水管,并进行洒水作业,有序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4.2022年4月21日,拉孜县自然资源局针对企业矿山开采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措施:

1.继续严格落实矿山停工停产整顿措施。继续做好矿山停业整顿工作,坚持“整改不到位绝不开采”,督促矿权人开展整治工作,达到整改要求。

2.继续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作。依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结合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以“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全面落实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各项整改工作。

3.全面清理处置矿山废渣废料。针对矿山废渣废料随意顺坡堆放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工作计划,在保证作业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计划有序清理废渣废料。

4.加快完成采矿权标高变更工作。拉孜县人民政府继续督促企业加强与相关审批部门对接,加快完成采矿权标高变更手续办理工作,确保矿山标高越界问题得到彻底有效解决,保证整改工作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

5.督促企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制定《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督促企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制定《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开展工作,建设符合要求的矿山工作平台,提高废渣废料利用率。

未办结


128

X2XZ202204100001(第17批)

那曲市巴青县各乡镇普遍存在乱挖乱采砂石的情况,生态修复不及时,造成草场水土流失;2019-2021年,巴青县政府以草场生态修复名义,向全县牧民收取每人、每年300-1000元资金,但从未开展草场修复相关工作。

那曲市巴青县

生态

1.2019年以来,巴青县实有河道采砂企业16家,非河道采砂企业1家。2019年10月印发《巴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关停全县所有砂石场、砖厂工作的通知》(巴政发〔2019〕71号)要求县城内17家采砂场立即关停,场内暂存砂石料只允许出售不允许新增开采,不存在乱采乱挖情况。但河道采砂场砂石堆料区均修建于河滩,在采挖过程中对土壤进行了扰动,存在一定程度的草场水土流失情况。1家非河道采砂场在2021年做了场地平整,但采砂区生长草皮处出现坍塌,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问题。

2.根据《巴青县砂石料场整治整合实施方案》(巴政发〔2020〕27号)要求,关停取缔9家,整合保留砂石场8家(1家至今未有开采行为)。取缔的砂石厂均中,大部分已拆除了设备、平整了场地、覆盖了防尘网等,个别仍在清理余料,待清理完毕后进行生态恢复工作。保留的砂石厂,大部分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待手续齐全后规范运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29号)《农业部关于加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0〕132号)《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财综字〔2012〕11号)《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令第70号)《那曲地区冬虫夏草采集交易管理办法》(那行发〔2015〕19号)等法律法规,巴青县在2019年至2021年进一步规范了草原植被恢复费收取标准。确定“A类区1100元/人、B类区800元/人、C类区300元/人”的植被恢复费收取标准。并明确规定8岁(含8岁)以上至60岁(含60岁)以下采集虫草的人群收取虫草采集植被恢复费,7岁及以下、61岁及以上自愿采挖虫草人员不收取植被恢复费,并非向全县牧民收取资金。

4.巴青县现有总人口数量为60515人,2019-2021年期间,实际采挖虫草人数分别为27819人、22826人、27819人,累计上缴国库虫草采集植被恢复费5074.64万元,向10个乡镇财政下拨植被恢复费1973.25万元。

5.2019-2021年期间,巴青县政府累计投入463.71万元用于生态修复、治理、保护等工作。

部分属实

1. 截至5月10日,巴青乡9村扎西达塘有限公司、江绵乡12村帕布平安有限公司在4月30日前已完成设备拆除及场地平整;本塔乡3村珠达有限公司已完成设备拆除,正在销售余料。同时县环保督察整改办于5月9日对保留的雅安镇3村、江绵1村砂石场的环评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现场督办。

2.巴青县协助综扎有限公司砂场解决余料销售难题,助力取缔砂场整改工作按时完成。巴青县杂色镇对改玛塘砂场场区实施网围栏围挡。

3.巴青县全面梳理了2019年以来虫草采集植被恢复费收取情况和虫草采集植被恢复费收缴及追加支出情况,发现各乡镇对追加拨付的植被恢复资金使用进度缓慢。4月12日,巴青县财政局责令10个乡镇制定已追加拨付的植被恢复资金使用方案,于2022年10月前依方案使用完成2019—2021年累计拨付的植被恢复资金,并按程序公示资金使用情况。

4.巴青县对落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不力的10个乡镇乡镇长进行提醒谈话;对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力的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财政局、那曲市生态环境局巴青分局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职责,做好各自辖区内砂场的设备拆除、余料清运、生态恢复工作。二是完善保留8家采砂场的营业相关手续办理,对核查中出现的生态破坏问题,县水利局将持续跟踪督办,要求企业制定“一砂一册、一砂一方案”,确保保留的砂石料场在2022年12月1日前完成生态修复及手续办理,依法依规运营。三是将乡镇植被恢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实行年初定方案、年中报落实、年末资金绩效考核的评价模式,对落实工作不力,植被恢复措施不实的乡镇政府负责同志追责问责,对群众满意,且恢复成效显著的乡镇政府进行奖励。

阶段办结


129

D2XZ202204100010(第17批)

拉萨市经开区B区天峰祥和西苑,小区门口及小区内绿化被破坏,沙土裸露,扬尘大。

拉萨市经开区

生态

2022年4月11日,拉萨经开区管委会赴现场核实。天峰祥和西苑小区于2019年11月开始建设,2020年8月15日完成小区绿化种植工作。2021年6月30日,施工方对小区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因未能在最佳时间播种种植,导致150m2草坪、90m2灌木及17棵树木死亡,但无扬尘。2022年4月6日,施工方已开始补植补栽工作。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11日,天峰祥和西苑施工方对清理后的草坪约150m2补种完毕,预计在5月15日前完成灌木及树木的补植补栽,小区物业已将绿化工作方案在业主微信群中公示,接受监督。5月12日,经现场核查,天峰祥和西苑已完成苗木补栽工作。
下一步,拉萨经开区将持续跟进小区绿化补栽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全面解决、整改彻底到位,同时强化园区日常巡查力度,要求园区企业及小区对所在区域绿化养护情况再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已办结


130

D2XZ202204100007(第17批)

拉萨市城关区西藏自治区党校大院内东边,有很多大树枯死。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1.2022年4月11日至12日,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拉萨市拉鲁湿地管理局、市园林局赴现场核查。西藏自治区党校院内主要有柳树、杨树、雪松、柏树等,树木种类多数量大,院内东边枯死树木约250株,占地面积约150亩,大部分为已进入老龄期的藏青杨。

2.2022年1月,西藏自治区党校已向西藏自治区林草局、拉萨市林草局、拉萨市拉鲁湿地管理局、拉萨市园林局等部门提交《关于审批我校院内枯树、死树清理整治事宜的函》,四个部门已复函同意西藏自治区党校按照批复开展清理工作,并将清理树木妥善处理,消除火灾隐患。因枯死树木数量较多,涉及经费问题,导致枯树清理工作至今未完成。

属实

2022年4月13日,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拉萨市拉鲁湿地管理局、拉萨市园林局向西藏自治区党校下达《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督办问题整改通知》,责令自治区党校对院内枯死树木全面排查,于7月12日前全面完成校园东边枯死树木清理及染病树木病虫害防治工作,并按照《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第25条之规定进行补植补栽。
下一步,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将会同拉萨市拉鲁湿地管理局、拉萨市园林局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督促检查枯死树木清理进度、树木补植及后期管护工作。

阶段办结


131

D2XZ202204110032(第18批)

那曲市索县亚拉镇拉玛村(音译),2017年未经村民同意,建设矿泉水加工厂,建厂造成草场破坏。

那曲市索县

生态

1.举报问题反映的矿泉水加工厂实为索县亚拉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与索县亚拉镇一居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亚拉镇一居委会同意将果雄自然村拉玛卡2000m2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该公司,用于开发水厂建设,每年租金2万元。2.2018年9月19日,索县国土资源局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索县亚拉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用地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该公司拟在亚拉镇一居委果雄村拉玛卡占用草地2000m2修建矿泉水厂,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该公司用地需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报县政府批准,并同村委会签订用地合同,项目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2年。同年9月20日,该公司取得了索县人民政府下发的《索县人民政府关于在索县亚拉镇果雄村开办山泉水水厂的批复》(〔2018〕309号)。2020年9月,该公司矿泉水厂达到临时用地期限,至今未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3.2022年4月12日,经索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测定并出具《索县亚拉山水资源有限公司土地利用现状图》。测定结果显示,索县亚拉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超批准面积450m2,同时厂区未开展绿化工作。

部分属实

1.索县自然资源局针对该公司超面积用地问题,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5个工作日内退回超批准占地面积450m2,并播撒草籽进行恢复。并督促该公司及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2.索县亚拉山水资源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整改工作,超占用草原450平方米已经退还并进行了绿化工作,现在由专人养护。

3.那曲市生态环境局索县分局2022年4月16日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厂区绿化工作的通知》,责令该企业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厂区绿化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绿化养护。

4.对该公司违规使用草原2000平方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为6977.4元,罚款已缴纳。
下一步,索县将做好督促指导,安排专人盯办,对整改工作持续跟踪问效,长期巩固坚持,并要求企业坚决扛实抓牢环保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阶段办结


132

X2XZ202204110004(第18批)

昌都市卡若区埃西乡娘达村、邦迪村的邦迪扎嘎山,采矿破坏生态环境,毁坏历史遗迹。

昌都市卡若区

生态

举报问题反映的矿山为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该矿山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针对通报指出的“将开采的矿石从海拔约4600米的山顶,直接自然滚落到海拔4200米的工业广场,形成高差约400米的碎石陡坡,矿山山体自然生态破坏殆尽,安全隐患十分突出”的问题,昌都市高度重视,将昌都市水泥企业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2022年4月6日,昌都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昌都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方案》,立行立改、系统整改、彻底整改,从严从实、有力有效、迅速抓好典型案例整改工作。

经走访村两委,了解到该矿山区域不存在历史遗迹,文化部门也不存在备案信息。

部分属实

1.昌都市成立了典型案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整改督察组、督促检查组,全面推进水泥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2.昌都市主要领导分别对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严厉指出了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工作要求,同时由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矿山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87.5万元。

3.建立部门对企业“包保”工作制度,由昌都市林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督促、指导高争水泥厂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已制定了《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现场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方案》(昌高股发〔2022〕39号)。

4.针对石灰岩矿山矿石开采存在的问题。一是暂停石灰岩矿山矿石采挖工作,对2个溜坡和山顶开采平台进行规范清理,截至5月10日,在矿山顶部形成了6个开采平台(暂停使用,后续将对其进行植被恢复),正在清理转运溜坡底部矿石用于熟料生产,待清理完毕后开展溜坡植被恢复工作,计划5月底完成;二是开展矿山道路两侧植被恢复工作,共种植树苗55240棵,目前种植工作在持续开展中;三是对矿区边坡进行挂网覆盖,共覆盖密目网134060平方米。

2.针对落后设备淘汰推进缓慢问题(举一反三问题)。高争水泥已完成109台高耗能电机更换工作。

3.针对厂区脱硝设备未安装自动控制器及除雾装置、氮氧化物超标问题(举一反三问题)。高争水泥开展烟气脱硝技改工作,委托成都麦哈克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制定项目进度表。截至5月10日,施工图和氨区平面布置图已会审,相关设备已完成加工,正在运往昌都途中。

未办结


133

X2XZ202204110005(第18批)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南木林县达那乡空朗村距县城7公里处,自2020年未经审批在山谷里开采石灰石,严重破坏了266800m2的植被和草地,影响村民放牧,带来严重的草场退化危机;此山脉作为野生动物岩羊、藏狐、黄羊、土拨鼠、鼠兔活动区域,开山辟地、爆破钻孔等开采行为,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该村人畜饮水(地表水)输送渠和矿场作业区距离近,矿石开采严重污染村里水源;矿石开采破坏了山崖半山腰处的古寺遗址。

日喀则市南木林县

生态

1.南木林县达那乡空朗村石灰石开采区域属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的碱性骨料点,该工程于2017年12月21日取得了环保部《关于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7〕175号),属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根据《西藏自治区砂石料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15号)第十条之规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采砂石料资源用于项目建设的,由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在指定的采挖点依法开采,不缴纳资源补偿费,不办理采矿许可证”。该石灰石开采点于2020年10月中旬至12月底开采,施工单位按照《湘河水利枢纽工程大坝沥青混凝土心墙专项施工方案》及《大坝沥青混凝土心墙专项施工方案》的批复,实际开采碱性骨料19300m3,实际占用荒山面积2000m2;施工单位已针对开采点制定了植被恢复方案。

2.南木林县胜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取得在空朗村开采石灰岩的采矿权证,采矿有效期为2020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2日(采矿许可证证号C542300202009710050620)。2020年1月,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西藏迈石通贸易有限公司、南木林县胜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注册西藏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西藏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与南木林县胜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胜地公司采矿权虽未办理变更登记,但西藏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发起人协议备忘录》签订后,享有目标矿权的开采使用权。

3.西藏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取得《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南木林县2020年度第二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藏自然资复〔2021〕164号)、《关于年产30万吨活性石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日环审〔2020〕158号)、《关于西藏自治区南木林县达那乡空朗村矿区石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日环审〔2020〕159号)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于2021年7月在湘河水利工程原骨料点附近区域另行新建石灰石加工厂区及附属道路,目前正在全面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5月底建设完成,待建设完成后将进行石灰石开采工作。鉴于此,湘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单位未开展该采挖点植被恢复工作。

4.湘河水利枢纽工程实际占用荒山开采面积2000m2,开挖废石、弃渣均用于项目填充;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占地147177m2,其新建石灰石加工厂区及附属道路中开挖废石、弃渣均处于征地范围内,用于回填平整厂区,不存在乱堆乱放、占压植被情况。但在建设过程中,有0.3亩草地存在破坏迹象,有0.1亩坑洼情况(均在征地范围内),对群众放牧路径有所阻碍。同时,针对草场破坏问题,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兑现草场补偿费350万元,并对生态进行恢复。

5.经现场核实,结合西藏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走访问询当地群众,南木林县达那乡空朗村石灰石开采工程区常见有乌鸦、鼠、兔等小型动物,无珍稀动物的集中分布和觅食、夜宿点,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影响较小。

6.人畜饮水输送渠距矿场作业区281.63米。西藏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与空朗村村委会签订饮用水、灌溉用水工程资金帮扶协议,由该公司在该村人畜饮水输送渠上方加盖可承载牲畜的盖板,保障密闭性,同时在盖板上覆土种草。根据南木林县于2021年12月27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的水质检测结果,总大肠菌群未检出、菌落总数47CFU/mL、砷0.0005mg/L、氟化物0.238mg/L、氯化物3.95mg/L、硫酸盐27.6mg/L,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要求。

7.达那乡空朗村采矿点山崖半山腰处未发现古寺遗迹,经走访问询当地群众,了解到空朗村采矿点山崖半山腰处有疑似修行场所,早年已拆除。同时,经与南木林县统战民宗部门核实,南木林县寺庙登记中未有空朗村古寺,经与南木林县文旅局核实,空朗村无文物保护列入县文物名单内。

部分属实

1.南木林县将督促西藏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新建厂区及附属道路时造成的生态破坏制定修复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做到边修复边开采。

2.2022年4月16日,西藏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放牧道路实施了维修施工,现已完成。

3.高争公司已制定了达那乡空朗村饮用及灌溉用水水渠盖板施工方案,资金已到位,已完成工程总量的50%,预计2022年5月底全部完成。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水质检测合同,2022年4月30日已取样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现实,所测28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下一步,一是南木林县将监督企业按照环评、矿山恢复方案,对石灰石采挖过程中和采矿结束后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治理,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避免发生大面积植被破坏情形。二是为打消群众饮用水安全的顾虑,南木林县将进一步加强对达那乡空朗村水源水渠保护项目的施工监督工作,督促企业做好施工防护,防止污染水质,并对水质每季度开展跟踪检测,检测结果向群众公布。

阶段办结


134

X2XZ202204110001(第18批)

拉萨市尼木县吞巴乡根培村,查嘎寺周边的采石场,破坏植被,惨不忍睹;压坏公路,扬尘严重。

拉萨市尼木县

生态

1.2022年4月12日,尼木县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尼木县分局、尼木县环保督察办赴现场核查。尼木县吞巴镇根培村(也称根比村)查嘎寺建筑于上世纪60年代废弃,附近存在花岗岩采石场1处,周边2km2无居民,矿区面积0.0348km2,建有盘山运输便道2.6公里。因西藏优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采矿许可证,2020年7月22日,尼木县自然资源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2020001)责令停止非法开采,停工前运输车辆途径部分村级公路(长约1500米),道路中段存在约30m2(长40.5米)损坏情况。停工后无车辆经过,无扬尘情况,自2020年7月至今,一直处于停采状态。

2.2021年3月2日,尼木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该公司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罚金10万元。2021年5月,该公司制定了《拉萨市尼木县吞巴镇根比村花岗岩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针对地质灾害、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进行了修复,采取了规范采石场、清理碎石弃石等措施,并于2021年6月通过验收,但因采石场所处海拔较高、水源不足,受气候影响,植被恢复成效不明显。

部分属实

1.针对植被破坏问题,2022年4月14日,尼木县自然资源局要求该公司制定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并于4月28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尼木县将定期检查督导后期生态修复工作。该公司联系施工人员,已购置施工设备,做好施工准备工作。4月14日,尼木县委作风办对县自然资源局、吞巴镇人民政府近年来对该公司生态修复工作监督不力等问题进行了全县范围通报批评。
2.针对公路损坏问题。尼木县交通局给该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尼交字〔2022〕13号),要求完成40.5米损毁道路的修复。修复工作已于4月16日完成。
3.针对2.6千米的土路运输便道可能引发扬尘问题。尼木县要求该公司在施工区域铺设了水管并洒水降尘,同时清理道路边坡碎石和采石场杂物,扬尘问题现已解决。

4.尼木县已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主要采取建设拦砂坝、排洪沟、分级降破等措施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是在泥石流沟口上游约350米处修建约20米的拦砂坝(透水坝),有效避免泥石流对下游的影响,预计8月中旬完成;二是为了使矿区周边的排水顺畅,完善该区域排水体系,在矿区北部新建一条排水渠道以保证原矿区内水沟的排水功能,该排水渠采用矩形断面,使用浆砌片石修筑,断面面积2平方米,单位长度排水渠需要挖基础土方2.52立方米,需要浆砌片石0.64立方米,新建排水渠累计长度约390米,预计5月30日完成;三是按照岩石的性质、赋存条件分别设置台阶高度、安全平台宽度和台阶边坡角,使采石场最终边坡角控制在稳定边坡角限值之内(分级降坡),预计2年内完成。
下一步,根据《尼木县人民政府关于藏转办件〔2022〕495号举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尼木县将加快整改进度,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于生态恢复问题,待专项生态恢复方案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后立即实施生态恢复工作。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县自然资源局将督促企业做好持续整改工作,并保证在生态修复达到预期目标和成效的前提下,拟计划按照采矿权出让管理办法进行矿权挂牌出让,预计4年内完成生态修复。

阶段办结


135

D2XZ202204110026(第18批)

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社区居民委员会娘热路电力小区正对面有个公园管理不善,游客踩踏草坪,影响草坪生长;色拉寺公交站后边小树林树木成活率低。水渠里面没有水,无法给树木灌溉。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1.2022年4月12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拉萨市林草局、市城管局赴现场核实。娘热路电力小区正对面公园为“诺巴游园”,由城关区洁达园林公司管理,常年有4名园林工人进行管护,该公园属开放式公园。经走访了解,拉萨江苏中学学生中午放学后在公园草坪上就餐,致使部分草坪存在被踩踏现象。

2.色拉寺公交站后边小树林为税务林,占地面积为317161m2,属开放式林卡,非拉萨市政公园游园。现场核查7米以上树木成活率在90%以上,主要枯死基本上为步道沿线灌木,存在日常管理松懈问题。

3.税务林卡水渠供水是靠8个抽水泵来抽水灌溉而没有自然水源,抽水泵都能正常使用。每日抽水3小时进入灌溉水渠,通过水渠设置的出水口对树林进行自流灌溉,由于部分水渠老化损坏,导致部分苗木缺水干枯、长势较弱。

属实

1.城关区洁达园林公司对踩踏的草坪进行补种,补种面积约300m2,并在该公园内增设文明提示牌15处。同时,协调江苏中学要求做好家长和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校方已通过微信群发的形式要求全校学生和家长不得在公园草坪上就餐,并维护好公园环境。
2.城关区洁达园林公司组织25人对税务林卡步道沿线补栽侧柏13180株,对部分树木出现干枯、长势较弱树木输入营养液,安排24台浇灌车对林内进行灌溉,灌溉量达1080吨。
3.城关区洁达园林公司对老化的水渠已全部修复完毕并投入使用。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洁达园林公司督促“诺巴游园”园林工人加大公园日常管护力度,教育引导游客增强环保常识,共同保护好公园环境;二是提高税务林内水渠引流和增加灌溉次数,确保每日浇灌次数达到3次,为市民提供一个优美的开放式林卡环境。

已办结


136

D2XZ202204110049(第18批)

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香嘎村1组,生活用水主要为山泉水和地下水,水质、水量无法满足生活用水所需;无下水道,导致周边居民随地大小便,影响周边的环境。

拉萨市城关区

1.2022年4月12日,城关区组织相关单位会同拉萨市水利局前往香嘎村1组核实。蔡公堂街道香嘎村1组生活饮用水主要为山泉水和地下水,城关区已于4月3日在香嘎沟内新建机井一座、将香嘎组嘎玛龙沟内已有浇灌林地的地下水机井管道延伸至蓄水池,已于4月8日正式通水,基本解决群众饮用水需求。同时,对香嘎组嘎玛龙沟水源点、香嘎机井、浇灌林地的地下水机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

2.香嘎1组村民每户均有厕所,但发现周边存在大小便痕迹。

部分属实

1.城关区组织街道、村委会人员已将新建机井、延伸管道供水措施、环境保护及爱护环境进行入户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2.蔡村委员会在香嘎1组辖区范围内张贴“禁止随地大小便”6个告示牌,倡导居民群众爱护环境,杜绝再次出现不文明现象。

3.城关区正在实施蔡村五组(含香嘎1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浇灌。总投资为3447.53万元,该项目于3月15日开工,工期为5个月,该项目实施后将解决该片区无下水道的问题。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坚持每年枯水期1-3月、丰水期7-8月分别对沟域内水质进行两次检测,确保饮用水符合《农村饮用水标准》。二是蔡公堂街道将水费征收及机井管护责任纳入到村规民约,建立长效机制,并教育引导群众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进一步增强群众节水意识。三是充分发挥生态补偿岗位(村级环境监督员、城镇保洁员、水管员)作用,加强对蔡村区域内环境监管,加强对岗位人员环保知识普及和监管意识。

阶段办结


137

D2XZ202204110002(第18批)

拉萨市曲水县才纳乡协荣村,两桥一洞出口左边有个树林,树林里填埋了很多生活垃圾。

拉萨市曲水县

土壤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责成业主单位会同曲水县相关部门对中铁十五局承建的拉日高速公路第一标段协荣隧道进口右侧改路填埋生活垃圾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目前已确定有3处填埋建筑垃圾的段落,并非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1.针对填埋垃圾问题,2022年4月22日完成垃圾清运工作,累计清运垃圾31车,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分类后运输至曲水县聂当乡垃圾填埋场及建筑垃圾处置中心,期间共计投入挖机2台,装载机2台,运输车8辆。

2.4月23日对现场开展了平整、覆土、植树工作,于4月24日完成了该项工作,恢复面积11000平方米,共计种树1000棵,撒播草籽330公斤,并安排了1辆洒水车每日对已种植的树木及绿化区域进行浇水养护。

3.4月24日安排了2名工人对该处路口围挡进行了加固。

4. 4月25日,曲水县住建局向拉日一标下达处罚通知,处以10万元罚款。4月27日,拉日一标足额缴纳罚款。

已办结


138

X2XZ202204120001(第19批)

中国交建在西藏那曲索县承建亚赤公路期间大肆破坏赤多乡草场、农田等生态环境,生态修复不到位。

那曲市索县

生态

1.2022年4月14日至15日,索县组织相关部门会同那曲市林业局、市交运局、市林草局和赤多乡赴现场金核查。未发现G317线(K1780+900)至赤多乡公路改建工程的第二标段在赤多乡大肆破坏赤多乡草场、农田的问题,但发现该标段6处点位(K54+500至K54+700,K54+700至K54+800,K67+100至K67+150,K71+600至K71+700,K73+900至K73+950,K75+400至K75+500)存在弃土随坡倾倒覆盖草地现象。因该项目尚未竣工,目前暂未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2.4月17日,索县聘请第三方技术公司对6处弃土随坡倾倒区域进行测量。破坏面积达11054.26m2(其中耕地2556m2、天然牧草地8498.26m2)。

基本属实

1.2022年4月15日,那曲市生态环境局索县分局和索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交运局联合向下发《关于限期整改破坏生态环境的通知》,要求项目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于2022年4月17日前制定《生态恢复方案》报索县生态环境整改办审核,同时组织人员、机械进场,并于2022年4月20日起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整改工作。

2.针对西藏交投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指挥部(业主单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在整改工作中配合力度不够、敷衍整改的行为,4月16日,索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交运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立案调查配合工作的通知》,要求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积极主动配合核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生态恢复方案推进整改工作。

3.施工单位未按照通知要求按期于2022年4月17日内组织机械、人员进场,整改进度未达预期目标。

4.4月21日,索县自然资源局向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索自然资听告字〔2022〕4号),针对其超面积使用土地11054.26m2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33.16278万元,并要求其立即开展植被恢复工作。同时,索县向施工单位下发《关于限期进场整改生态问题的函》,要求施工方组织机械、人员全部到场开展生态恢复工作。
5.截至5月7日,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已完成顺边坡弃土的滚石及弃土清理工作,并针对生态破坏的6处点位播撒草籽250斤并铺盖绿网15000平方米。

下一步,索县要求企业一是对高陡边坡进行削坡,矮边坡进行护坡角处理;二是因2022年4月17日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制定的《生态恢复方案》操作性不强,要求施工方聘请第三方制定新的《生态恢复方案》;三是要求施工方增加人员、机械力量,于2022年6月15日之前完成整改。同时,索县将结合整改工作完成进度,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下沉实地(现场)进行核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如未按期完成,将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将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的单位负责人移交纪检部门,同时按照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将施工方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息共享平台(西藏)。

未办结


139

D2XZ202204120013(第19批)

林芝市巴宜区工布民俗街幸福小区C2,设立了垃圾中转站,臭气熏天。

林芝市巴宜区

土壤

2022年4月13日,林芝市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巴宜区幸福小区C2区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内设置一处垃圾临时收集点,摆放有两个垃圾收集集装箱,现场存在臭味。

属实

1.2022年4月15日,林芝市住建局召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物业管理公司召开整改工作推进协调会,对幸福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小区管理,做好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和临时垃圾收集点周围清洗消杀工作。

2.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将幸福小区C2区和A区的临时垃圾收集点由小区内搬迁至乔穆朗宗商业街(幸福二路)旁边空地(周边无居民)。

3.为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各相关责任单位举一反三,主动将林芝市幸福小区B3区垃圾临时收集点整改工作一并纳入此案件中进行整改,幸福小区C2区与B3区各建设一处垃圾收集房,建设面积为21.84㎡。两处垃圾收集用房分别于4月17日上午和4月18日下午开工建设,截至5月10日项目主体已完工,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建成后立即投入使用并拆除现有临时收集点。

阶段办结


140

D2XZ202204120012(第19批)

距山南市扎囊县桑耶镇亚杰村20公里处的拉绒沟,近十年大面积无手续采挖山石,严重破坏了周边的森林及草场;切割石头的污水直排水渠。

山南市扎囊县

生态

1.扎囊县鑫玉石材公司位于桑耶镇亚杰村西北方向直线距离约6.8公里处的沟谷西侧,距江北公路直线距离12公里。采石场加工区距江北公路直线距离约1.9公里。该公司于2016年8月取得了环评批复(山环审〔2016〕159号)、水保批复(山水保字〔2016〕63号),2016年11月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0.0335km2,年开采规模3万m3),2017年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2018年按照程序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延续。2018年该企业申请变更矿区,并于2019年4月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0.0635km2,年开采规模3万m3);2020年11月因采石场加工区变更,市生态环境局下达了采石场加工区变更的环评批复(山环审〔2020〕93号),矿区面积未做变更,同时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公司未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70.5824万元,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该采矿区矿种为花岗岩。

2.该公司于2017年5月开始开采,至2021年3月29日关闭。在关闭之前,2020年10月21日,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扎囊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扎囊县亚杰村采石场沉淀池建设不规范,现有沉淀池出现裂隙,导致废水直排放至地表水”,经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举报属实,山南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污水排放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山环罚〔2020〕7号),处罚10万元,并责令其规范修建废水沉淀池,确保废水集中收集、回用。2022年4月13日,现场核实时发现该采石场仍处于关闭状态,无污水产生和排放行为。

3.该采石场关闭后,扎囊县聘请第三方测绘机构进行勘测,该项目采矿区涉及用地174.59亩,加工厂涉及用地40.26亩。共非法占用林地164.97亩,非法占用草地47.33亩。

基本属实

1.2021年3月29日山南市人民政府向扎囊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闭扎囊县桑耶镇亚杰村鑫玉采石场的函》(山政办函〔2021〕35号)。该采石场已处于关闭状态。

2.扎囊县人民政府与鑫玉石材公司共同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完成了该采石场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

3.2022年4月17日,山南市、扎囊县与企业法人、股东就政策性关闭后生态修复等问题进行磋商,系统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4.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的亚杰村鑫玉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初步设计已完成审查。

下一步,一是扎囊县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坚持以评估数据为依据,落实政策性关闭补偿相关工作,做好采石场构筑物拆除、设备迁移等工作。二是结合亚杰村鑫玉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初步设计落实好生态修复工作。

未办结


141

D2XZ202204120010(第19批)

林芝市巴宜区工布民俗街幸福小区A区3栋至4栋之间楼下沿街的一排餐馆,在小区墙上安装烟管,噪音非常大,向相关部门反映后,使用泡沫板而不是专用的隔音板 ,噪音依旧很大,有的存在漏油。

林芝市巴宜区

噪音

2022年4月13日,林芝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现场督办第四组赴现场调查核实。巴宜区幸福小区A区3栋至4栋之间共有6家餐饮店,此6家餐饮店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运行,其中3家餐饮店(巴宜区年代小酒馆、万开豌杂面馆、小明同学烤鱼坊)存在外部烟道清理不及时,导致烟道漏油;西遇烧烤夜间营业,市生态环境局同第三方监测人员对A1区4栋三单元102和A1区4栋三单元602客厅两个点位分别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点位1客厅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和最大声级分别为33dB(A)和46dB(A),低于标准限值40dB(A)和50dB(A),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B类房间标准。点位2客厅夜间等效声级和最大声级分别为32dB(A)和46dB(A),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B类房间标准。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13日,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向巴宜区年代小酒馆、万开豌杂面馆、小明同学烤鱼坊3家餐饮店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餐饮店负责人对外部烟道进行密封包裹,确保烟道油烟和烟油不泄露。

2.两个监测点位噪音监测结果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但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执法人员先后两次与西遇烧烤店负责人沟通,该店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控制抽烟机设备音量,并于5月4日完成了隔音设备安装。

已办结


142

D2XZ202204130033(第20批)

那曲市色尼区安居工程没人管理,随地大小便现象多,环境卫生很差,2018年开始投入使用的公厕不到半年就关门了,以前的旧厕所也无法使用;2017年三项工程没有修建下水道导致污水倒流进家里。

那曲市色尼区

2022年4月15日,那曲市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进行了核查。色尼区安居工程部分区域由于没有“双联户”网格化管理,居民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无物业公司管理,确实存在无人管理情况。因厕所无人管理、卫生条件差、运行不正常,致使随地大小便现象比较突出。垃圾箱装满后不能及时清运,住户将生活垃圾丢在垃圾箱外边和新公厕墙角,存在卫生差的问题。小区部分区域污水管网堵塞,雨污无法正常排出,导致部分住户家里出现污水倒流进家里的情况。

属实

1.2022年4月16日、19日,色尼居委会组织住户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卫生死角大小便、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那曲市住建局安排人员和机械设备对小区施工遗留垃圾进行了清理。色尼居委会对打扫清理区域张贴宣传标语,向群众宣传环境卫生保护知识,切实提升群众保护环境的思想意识。
2.2022年4月19日,市住建局已聘请第三方结构安全鉴定机构对旧厕所进行危房鉴定,结构安全鉴定评估工作已完成,结论为危房,现已完成危房拆除请示。

3.那曲市城管局已对小区整体管网进行了排查。
4.色尼居委会通过组织群众推荐选举,已选举产生4名联户长,并已将联户长信息报送那曲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备案,将该区域86户群众纳入“双联户”网格化管理体系。

阶段办结


143

D2XZ202204130026(第20批)

拉萨市当雄县龙仁乡曲登羊阁村六组,去年修建拉萨到那曲高速公路时,挖了山上的石头,工程完工后挖的山没有平整,也没有种草。

拉萨市当雄县

生态

举报问题反映项目为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那曲至羊八井段)第二标段三分部,业主单位为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二公局西藏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1年7月8日通过交工验收。经现场核查,施工单位已于2021年6月20日至6月27日对龙仁乡曲登羊阁村六组山上取料点进行了场地平整、覆盖表土等恢复工作;生态恢复点部分地方存在恢复效果不佳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整改完善。

部分属实

1.项目业主单位于2022年4月15日组织机械和人员进场对主线K3687+665路基左侧4170米处龙仁乡曲登羊阁村采石场进行整平、覆土等工作,并于2022年4月20日完成全部整平、覆土等阶段性工作。因受当地气候环境制约,计划5月份统一开展采石场撒播种植生态恢复工作。

2.项目业主现场对龙仁乡曲登羊阁村六组生态恢复整改情况进行民意调查,结果为满意。

3.4月22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项目业主(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约谈。

阶段办结


144

D2XZ202204130011(第20批)

拉萨市尼木县尼木乡东嘎村五组修水渠,启动时为了划线到处开挖未回填,对草场造成严重破坏。

拉萨市尼木县

生态

2022年4月14日,尼木县组织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尼木乡东嘎村修水渠项目实为尼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供水工程,新建管道总长15.067千米,其中主干管长13.409千米,一分支管道长0.987千米,二分支管道长0.671千米,工程管道全线以地下埋设为主。该工程于2020年6月开工,已完成管道铺设及土方回填等工程,2021年8月通过了输配水管道分部工程验收,目前该工程已进入生态恢复阶段,因季节气候等条件制约,目前该供水工程约500米施工便道未按计划完成恢复工作。

部分属实

尼木县水务局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推进约500米施工便道生态恢复工作。施工单位于4月16日进场开展生态恢复工作, 4月22日完成施工道路的回填,4月25日完成回填地段草种播撒工作。县相关部门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在该路段浇水,确保播撒草种的成活率。

下一步,根据《尼木县人民政府关于藏转办件〔2022〕561号举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尼木县将加快整改进度,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常态化监管,全面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已办结


145

D2XZ202204130006(第20批)

日喀则市定日县扎果乡梅木村东南边,距离村2、3公里,梅木村振兴运输有限公司在靠近318国道的地方占用草场堆积大量石头,来回拉运石头的车辆碾压草场,造成草场破坏。该草场位于珠峰自然保护区境内,是村里的牧场,希望进行生态修复。

日喀则市定日县

生态

1.经实地核查,该堆料点责任单位为梅木振兴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2年2月初将约1900m3石头堆置于此。堆积石料占地属国有天然草地,占用草场面积4.8亩,在运输过程中,该公司车辆碾压草场0.72亩。石料堆放与车辆碾压草场面积共5.52亩。

2.经定日县珠峰管理分局现场核实,该区域不在珠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部分属实

1.定日县林业和草原局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梅木振兴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占用国有天然草地行为,并要求立即开展清理及平整恢复工作。2022年4月14日,该公司已将石料清理完毕,并已购买草种。

2.定日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八章第六十五条规定,对梅木振兴运输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罚金5961.6元。4月15日,定日县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梅木振兴运输公司占用国有天然草地清场工作进行验收,现场验收结果为合格。

3.梅木振兴运输公司负责人在梅木村村民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扎果乡党委、政府组织梅木村全体群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学习教育,强化群众监督意识和草原保护意识,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下一步,定日县督促梅木振兴运输公司制定《占用国有天然草地破坏植被恢复方案》,计划在6月份进入雨季时播撒草种。

阶段办结


146

D2XZ202204140032(第21批)

拉萨市城关区加措路加措居委会附近(罗布林卡旁),一直在抽地下水到自治区卫校的水沟,已经抽了三年多,导致罗布林卡西侧的树木都干了。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1.2022年4月15日,拉萨市水利局组织相关单位前往现场核查。城关区加措路加措居委会附近(罗布林卡旁)为“加措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5年开始改造试点工作,一期项目目前已完工,举报问题涉及二期加措棚户区改造。该项目在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0年8月开始陆续降排水,排往自治区卫校的水沟,至今有16个月时间。
2.4月16日,市环保督察第八督导组、市水利局、城关区水利局再次对“罗布林卡北侧树园内树木存在干枯现象”进行现场复查,罗布林卡西北围墙处树木存在干枯的现象,但加措路两侧行道树和街旁绿化带及与罗布林卡西北围墙相接部队营区内树木都长势良好,不能认定为因周边工地抽取地下水导致罗布林卡西侧树木干枯;园区内树木存在部分干枯(共23棵),但未出现死亡;罗布林卡园区内有两口应急井用于灌溉;根据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提供的《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拉萨河流域月平均地下水位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拉萨河流域地下水位平均值在3824.12m;2021年拉萨河流域地下水位平均值3824.40m,水位整体呈现基本稳定趋势。

部分属实

1.针对罗布林卡西北围墙树木干枯现象,市城管局(园林局)于2022年4月16日向罗布林卡管理处致函要求加强园区绿化养护。责令加措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方立即停止“未经许可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市水利局于2022年4月17日对施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十万元,要求在十五日内追缴罚款。截至5月13日,罚款已收齐并上缴国库。

2.罗布林卡管理处于2022年4月20日申请市城管局(园林局)针对干枯的树木,将顶部或中部干枯部分进行修剪。市城管局(园林局)批复要求在15日内完成修剪工作,促使枝托速生壮芽,快长新枝,并将树木灌溉频次从原先一周一次增加至一周两次。截至5月13日,树木已修剪完毕。
下一步,一是市水利局将于十五日内追缴行政处罚款,并将相关追缴情况上报市整改督办组。二是水利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坚决打击“非法取水”行为,加大水法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三是市城管局将加大对该路段沿街居民的爱绿、护绿教育宣传工作。四是通过与罗布林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沟通,建议罗布林卡管理处对园林内整体树木浇灌需求总量进行第三方专业水资源论证与评估,将完善灌溉水源改造纳入单位年度预算中,建立长效机制。

已办结


147

X2XZ202204140002(第21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羊达乡,完美石材厂及附近7、8家石材厂加工厂存在污染空气、污染土壤、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主要问题:1、露天生产,石粉扬尘严重,刮风时能见度不足2米。距离完美石材厂不到1000米处的石粉、石渣堆场,遇刮风天气方圆3-5公里都弥漫着一层石粉,严重污染大气;2、加工产生的石粉、石渣,堆积成山,树木、农田上都是石粉,严重破坏耕地、林地;3、生产噪音严重扰民;4、生产污水随意挖坑排放,生产用水添加化学药剂,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5.生活垃圾随意丢放;6.大部分厂无正规手续,私自生产加工。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大气

噪音

1.2022年4月15日,堆龙德庆区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核查。举报问题区域共有4家石材厂,分别为堆龙德庆区缤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原完美石材厂)、西藏轩耀建材有限公司、西藏美感石材销售有限公司、艾锦石材销售部。因四家企业均存在“三证不齐”问题,由堆龙德庆区羊达街道初步认定为“两违”,2022年1月至今已停工停产。

2.四家企业厂区均存在原料露天堆放,废渣废料石粉未采取覆盖措施,大风天气时扬尘很大。

3.堆龙德庆区农业农村局已联系土壤检测机构,分别对4处沉淀池旁土壤及2处农田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4处沉淀池旁土壤pH7.37-7.8,铜30-35mg/kg,铅12-20mg/kg,镉0.13-0.36mg/kg,砷5.65-6.81mg/kg,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限值;2处农田土壤pH7.59、7.68,铜32mg/kg、31mg/kg,铅25mg/kg、18mg/kg,镉0.19mg/kg、0.24mg/kg,砷4.26mg/kg、4.44mg/kg,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筛选值。

4.经走访周边群众了解,企业生产时未感到噪音影响。

5.四家企业生产工艺均属于石材切割,未发现生产用水添加化学药剂的情况,且四家企业厂区内建设有废水沉淀池,配备回流泵,将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生产废水不存在直排现象。

6.四家企业生活垃圾是由企业工作人员自行投放至集中收集点,未发现生活垃圾随意丢弃。

7.四家企业除营业执照外暂未提供其他建设生产经营手续。

部分属实

1.堆龙德庆区羊达街道已于2022年4月15日对问题举报区域4家企业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期将废渣石粉进行清运处理,从根源解决扬尘问题,截至5月10日废渣石粉已清运完毕。

2.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对完美石材厂及附近4家企业下达《拉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现场执法记录表》,禁止其生产,并立即清理沉淀池区域堆放的石粉及淤泥,做好运输车辆清运过程中的密闭降尘措施及厂区环境卫生,清运过程中做好洒水降尘,加强清运车辆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3.2022年4月17日再次下达限期5日内提供材料通知书,企业未在限定时间内提供资料,堆龙德庆区羊达街道正在按照“两违”建筑处置流程,依法逐步对该企业区域建筑进行拆除。
下一步,一是堆龙德庆区羊达街道开展“两违”认定及分类处置工作,加大整治力度,加快履行搬离拆除工作。二是持续排查辖区内同等性质的石材加工厂,立即整改,持续监管,将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三是提高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企业环保意识,明确“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要求企业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

阶段办结


148

X2XZ202204140004(第21批)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水厂在没有环评手续、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2020年就给拉萨部分区域供水。水厂部分污泥排放到拉萨河,部分堆放在水源保护区内;拉萨市地下水资源浪费严重,近年来地下水水位明显下降。各自来水水厂及泵站长期不安装取水计量装置,统计数据不真实。拉萨市每天供水40万吨,但理论需水量仅约14.7万吨,其余25.3万吨都是白白浪费掉了。

拉萨市城关区

1.拉萨市纳金水厂现处于试运营阶段,由市城投公司运营,后期将交于拉萨市水利局运营。纳金水厂环评手续齐全且已完成水厂环保验收手续(拉萨环评审〔2016〕70号)。2020年6月17日,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受理纳金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但未通过技术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现重新修改完善,待修改完善后上报自治区水利厅。待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通过后方可办理取水许可证。

2.因拉萨市人口逐渐增多,老城区水压偏低,现有水量已经无法满足部分居民需求,根据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下发《督办通知》〔2020〕3号文件中要求解决老城区供水问题及保障民生需求,鉴于此,纳金水厂向老城区、教育城、部分东片区区域供水。

3.纳金水厂净化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全部做成泥饼后在垃圾填埋场进行掩埋。纳金水厂旁边拉萨河中河泥为自然沉淀物,不属于污泥排放,水源保护区无污泥堆放。

4.拉萨市药王山、西郊、北郊三个水厂均采用60米以下的地下水供水,并由拉萨河补给。根据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提供的《西藏自治区2020年度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2019-2020年地下水变幅情况统计显示,全区变幅为-0.09m、拉萨市为0.02m、城关区为0.73m;2020年拉萨市地下水位与2019年地下水位对比分析,呈现基本稳定-弱上升趋势。2020-2021年西藏地下水变幅情况统计显示,全区变幅为-0.27m、拉萨市为-0.28m、城关区为-0.07m;2021年拉萨市地下水位于2020年地下水位分析,呈现基本稳定-弱下降趋势。水位整体呈现基本稳定趋势。

5.拉萨市各水厂已安装计量设施且全部正常使用;同时每月供水量严格按照计量设施数据进行统计。市城投公司设有专业人员根据计量设施(水表流量计)统计供水数据并行成报表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市水利局、市经信局、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做好仪器鉴定相关工作。

6.纳金水厂年取水量均按照水利部门核准进行取水。2021年实现安全供水量为13768万吨,日供水量为37.72万吨,其中2021年度生产生活用水量为7079万吨,日供水量为19.4万吨,绿化用水量为2569万吨,日绿化用水量为7.04万吨,建筑施工及市政管道冲洗消毒用水量为1623万吨,日供用水量为4.45万吨,长途损耗用水量为2065万吨(造成损耗的有施工时挖断管道、消防设施损坏、冬季水管冻爆、供水网管老化、水井供水阀门损坏等情况),日均漏水量为5.65万吨;免费供水量为432万吨,免费供水主要补贴对象为五保户居民及老城区部分居民,日均免费供水量为1.18万吨,以上数据与举报内容中每天供水40万吨,需水量仅约14.7万吨,浪费25.3万吨数据不符。

部分属实

根据纳金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专家意见,需重新调整取水口,预计将于1个半月内对接各相关单位收集数据、资料,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的修改并上报水利厅,于2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待评审通过后,报自治区水利厅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
下一步,拉萨市政府国资委督促市城投公司尽快解决完成水资源论证修改及取水许可证等相关问题。并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管理,形成长效管控机制。结合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各宣传日倡导激发全社会更多的人加入到节约用水的队伍中来。以此更好地探索和拓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新途径,推动全社会参与节水型城市建设。严格防控水资源流失。

阶段办结


149

D2XZ202204140025(第21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时代广场小区,院内装修垃圾乱堆乱放,小区环境脏乱差;小区停车场无人打扫,灰尘大;小区草坪无人打理,花草枯死;有业主从早到晚都在装修。周末也在施工,噪音大,影响周边住户生活。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土壤

噪音

2022年4月15日,堆龙德庆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现场核实,举报问题所在小区为东嘎时代广场小区,小区内存在装修垃圾堆放在建筑垃圾堆放点未及时清运的情况;小区停车场有灰尘,清理不及时;小区部分区域花草枯死;存在早晚及周末装修施工,噪音大的情况。

属实

1.2022年4月15日,东嘎时代广场小区物业安排7辆清运车将小区内3处集中建渣堆放点的垃圾进行清运,共清运垃圾210吨,并对建渣堆放点进行清洗。

2.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枯死花草进行清理,共计清理面积达300m2,同时正着手对绿化裸土区域进行补栽补种,计划在5月30日前完成;安排2名绿化工人、一辆洒水车,根据绿化长势定期、不定期开展日常绿化浇水工作。

3.安排8名保洁人员并购入一台洗地车对地下车库进行清扫,同时要求每周对地下车库进行一次清扫工作。

4.物业公司要求住户装修要严格按照施工时间进行,为周一至周五早上09:30-13:00,下午15:30-18:00施工,物业公司已安排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8:30后开展巡逻,发现超时装修现象立即上门劝止。

5.4月18日进行现场复核,开展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100%。
下一步,一是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时限对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对小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保持小区环境干净整洁。二是持续跟进花草补栽工作进度,确保补栽花草成活率高、长势好,并在完成补栽后安排专人落实好养护工作,切实完善小区绿化。三是举一反三,加大对辖区内物业公司日常监督管理,排查收集问题线索,强化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化解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纠纷。

阶段办结


150

D2XZ202204140024(第21批)

拉萨市当雄县当曲卡镇曲登社区6组,2016年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在原当雄县机场旧址建了一个砂厂,砂厂直排污水,污染贡曲河,破坏草场,牲畜无法喝水、吃草;6组和5组之间有比较平坦的草场,2021年7月有人在此建了铁围栏,影响放牧;修建拉萨至那曲高速时,施工方在6组建了2个砂厂,目前没有开展生态恢复。

拉萨市当雄县

生态

2022年4月15日,当雄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1.经走访当曲卡镇曲登社区6组村民,查阅县直各部门行政审批手续,核实曲登社区6组在当雄县机场旧址2016年未建设砂厂。当曲卡镇曲登村辖区内仅有一个砂场,位于曲登村5组。此砂场为某工程临时取料点,位于某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内。2020年6月当雄县自然资源局批准临时用地200亩(实际用地170亩),2020年8月开建,2020年9月开始生产,该临时用地包含一个砂石场(两条生产设备)、一个水稳站。于2021年10月停产,至今未复产。现场核实无污水外排,周边河道属季节性河流,目前无水。同时生产废水经生产沉淀后重复使用,不外排。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2.曲登居委会6组和5组之间有比较平坦的草场,草场上有一网围栏,该网围栏设置于2021年7月,在5组草场上,用于草场禁牧,以助草皮生长。2021年7月6日-24日,由镇党委班子成员、镇派出所、曲登居委会班子成员、曲登居委会5组、6组组长、群众代表就该网围栏设置事宜进行调解协商,并于2021年7月24日完成调解。调解后,6组同意5组在草场设置网围栏,5组同意6组夏季在5组游牧,该网围栏设置不影响双方放牧。

3.G109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那羊段)三标二分部施工时在当曲卡镇曲登社区6组、5组各设立一个临时砂厂,相关手续齐备,6组占地6500m2、5组占地面积32200m2。其中6组(中铁一局)砂厂于2018年9月开始建设,2021年6月完成生产,2021年7月完成临时建筑拆除,并于2021年8月逐步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截止2022年4月9日已完成场地的平整、捡石、覆土、围栏等,计划4月下旬撒播草籽,播种面积6500m2,混合草籽播种量910kg。5组(中铁三局)砂厂于2018年9月开始建设,2021年4月完成生产,2021年6月完成临时建筑拆除,并于2021年7月逐步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截止2022年4月3日已完成场地的平整、捡石、覆土、围栏等,计划4月下旬撒播草籽,播种面积32200m2,混合草籽播种量4508kg。

部分属实

中铁一、三局计划于2022年4月中下旬按照《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那曲至羊八井第三标段项目部取料场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开展场地草籽撒播,并加强后期养护,确保生态恢复工作按时、保质完成。G109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三标在当曲卡镇曲登社区5、6组临时砂厂已完成临时建筑拆除。于2022年4月9日完成场地的平整、捡石、覆土、围栏等工作;4月27日,完成12000平方米土地施肥工作;4月28日完成购买固沙草草籽465kg、披碱草草籽465kg完成对12000平方米场地的草籽撒播及洒水;5月11日,对草籽存活率不高的部位进行及时补种。

下一步,一是督促中铁一、三局严格按照《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那曲至羊八井第三标段项目部取料场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恢复区域的草场养护,确保生态恢复达到预期效果。二是当雄县当曲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碎石场生态恢复后的日常监督工作。

阶段办结


151

D2XZ202204140022(第21批)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天炬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没有办理环评和土地使用手续,占用耕地建厂,厂里还有洗碗、彩砖等生产线。

林芝市巴宜区

其他污染

1.天炬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八一镇公众村318国道旁,于2005年5月注册成立公司,2005年6月与八一镇公众村委签订用地协议(21.56亩)。2014年12月12日该公司与八一镇公众村再次签订40.8亩土地租赁协议(包括原租用的21.56亩)。2017年林芝铭源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混凝土添加剂)、2020年林芝市锦腾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2021年巴宜区重恒水泥制品厂(主要生产砖块及水泥制品),分别使用天炬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租用公众村的40.8亩土地中未使用的土地,用于生产经营。

2.巴宜区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实地测量,并套合2009年第二次国土调查初始数据和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显示,天炬公司当前使用的土地不涉及耕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3.天炬公司于2005年12月19日在林芝地区环境保护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并于当月开始投产。2017年3月16日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开展环保督察,向其反馈“建设规模发生变化,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后,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意见。2017年9月该厂在未重新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2022年4月9日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向天炬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林环责改〔2022〕7号)。

4.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在该宗地上生产经营的林芝市锦腾实业有限公司和林芝铭源建材有限公司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巴宜区重恒水泥制品厂需办理环评手续,但该厂未按相关要求办理环评手续。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17日,巴宜区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与天炬公司沟通,推进搬迁事宜。4月18日,巴宜区自然资源局以约谈的形式,对天炬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法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增强国土法律意识。

2.4月18日,巴宜区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向天炬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2022-003号),责令其7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40.24亩地上违法建筑设施(包括林芝铭源建材有限公司、林芝市锦腾实业有限公司、巴宜区重恒水泥制品厂建筑内容)、并恢复土地原状。

阶段办结


152

D2XZ202204140006(第21批)

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靠近经开区河畔公园附近,一个砂石厂污水直排河畔公园,晚上还偷偷施工;运输砂石车辆来回行驶,灰尘很大。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2022年4月15日,拉萨市政府国资委、城关区、西藏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往现场核实。该处地块及周边共有3家砖厂(分别为富伟环保砖厂、欣盛环保砖厂、鱼塘砖厂),占地面积约100亩,该宗地块均为赵某于2003年从自治区农科院蔬菜所租赁(合同期:2003年7月31日-2023年7月31日)。经核查3家砖厂自合同签订以来一直正常经营,不存在夜间生产作业问题,但存在夜间销售、运输水泥砖现象。鱼塘砖厂从事水泥砖制作,挖掘土坑拟作为石料搅拌的储水池,坑内积水(为周边河渠水,不是污水)顺势流淌渗透至经开区河畔公园草坪内,其余两家不需要储水,也不会产生积水。该区域周边因滨河路尚在建设,无法通行,运输砂石车及社会来往车辆借道土路出入较多,确实存在一定扬尘问题。同时发现3家砖厂只办理了营业执照,均未办理环评手续。

部分属实

1.西藏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责令鱼塘砖厂对沟内积水进行抽排并对挖掘的沟渠进行回填,抽取积水100m3,回填面积20m2。2022年4月16日,将抽取的积水用于路面洒水降尘,并且承租人对砖厂周边斜坡裸土和回填区域播撒黑麦草种,已播撒草种10斤,播撒面积约400m2。现均已恢复完成。

2.2022年4月15日,西藏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要求3家砖厂停业整顿,并对赵某处以2万元罚款。

3.要求企业安排洒水车辆每日下午进行洒水降尘工作,确保不出现飞沙扬尘问题;并已将废弃建筑材料运离现场,同时对场地进行清理。

4.2022年5月2日已将现场7台器械全部拆卸。

下一步,计划于2022年6月3日前完成场地内堆积1235万匹砖石的集中销售,并对租户完成清退;8月3日前完成危房拆除及垃圾清理工作,8月31日前完成土地原貌恢复工作,做好复绿治理。

未办结


153

D2XZ202204140010(第21批)

拉萨市城关区塔玛东路香巴拉豪庭小区,地下停车场扬尘大;绿化带没人管理,植被已经干枯。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大气

2022年4月16日,拉萨市政府国资委协同相关单位前往现场核查。香巴拉豪庭小区绿化带植被“杜鹃小苗”干枯数量近1000株,绿化带管理不到位,地下停车场车辆出入灰尘大,停车场灰尘存在的主要原因为地面磨损导致。

属实

2022年4月17日,小区物业对干枯植被进行清理移除并开始补栽补种5000株万年青,4月18日已完成补栽工作并对停车场进行清扫和冲洗。拉萨市设计院出具停车场灰尘解决方案,由中交二公局五分公司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地下停车场灰尘技术处理,该项目预计2022年6月15日前整改完毕。
下一步,拉萨市政府国资委督促市城投公司加强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彻底解决小区绿化无人管理,导致植物枯亡现象发生,同时加强小区管理,确保给住户营造良好环境。

阶段办结


154

D2XZ202204140002(第21批)

拉萨柳梧新区海亮二期武胜猪肝面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噪音太大严重扰民;德良口腔医院占用破坏绿化带。

拉萨市柳梧新区

噪音

生态

2022年4月15日,柳梧新区管委会赴现场核查。柳梧新区海亮二期武胜猪肝面餐饮店后方的排风扇、排风管道等设施在使用状态下会产生噪音,现场对噪音监测,结果显示噪声值为55dB(A),已超过标准数值,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德良口腔医院在其南侧搭建铁皮房走廊,作为医院行人通道使用,未破坏绿化带,而是占用小区公共空间,属违法建设。

部分属实

1.对武胜猪肝面餐饮店后方排风扇、排风管道等设施加装隔音降噪棉,并更换了低功率风机。整改后再次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噪音值为44dB(A),现已达到标准。

2.柳梧新区综合执法局对德良口腔医院下达《违法行为告知书》,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德良口腔医院承诺2022年5月1日前拆除违规建筑,并恢复原貌。

3.在德良口腔医院附近粘贴公告明确拆除时间并承诺做好防尘等措施。

5月13日,经再次现场核查,违建已拆除50%。
下一步,一是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满意度,保障群众居住环境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柳梧新区将持续加大整治巡查力度,突出整治重点,逐路、逐段进行排查,及时了解掌握噪音扰民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二是按照《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实施方案》精神,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公共空间的管理维护,努力形成物业管理规范、小区业主自觉爱护环境的良好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阶段办结


155

D2XZ202204150033(第22批)

拉萨市城关区塔玛东路香巴拉豪庭小区,物业管理不善导致小区绿化带花草大面积枯死;小区没有公厕,有些住户随地小便;地下停车场车辆进出灰尘大,停车场内下水管道损坏,滴漏污水。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2022年4月16日,拉萨市政府国资委协同相关单位前往现场核查。香巴拉豪庭小区总用地面积37083.2m2,总建筑面积81141.35m2,绿化面积为13793.65m2,绿化率为37.2%。绿化带植被“杜鹃小苗”干枯数量达1000株;小区内无公厕,地下停车场车辆出入灰尘大,停车场灰尘存在的主要原因为地面磨损导致;停车场内地面防水破裂,导致有水滴渗漏。未发现小区住户有随地小便的情况。根据《拉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居民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该小区规划设计条件,小区无配置公共厕所要求。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17日,小区物业安排人员已清理干枯的杜鹃小苗1000株。4月18日已完成补栽5000株万年青。

2.对停车场进行清扫和冲洗,初步解决了灰尘大的问题。拉萨市设计院出具停车场灰尘解决方案,由中交二公局五分公司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地下停车场灰尘技术处理,该项目预计2022年6月15日前整改完毕。同时,已安排专业人员对停车场地面防水进行维修,预计2022年6月15日整改完毕。
下一步,将加强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小区绿化无人管理,导致绿化作物枯亡现象发生。加快完成地下车库整改工作。继续安排保安对小区进行巡逻,如发现随地大小便的及时劝阻,为居民营造一个优美且舒适的生活环境。

阶段办结


156

D2XZ202204150022(第22批)

日喀则市仁布县查巴乡曲参村,一家采石场在镇塘的秀亩朗定山山腰上,当初在建采石场的时候村民没有同意;采石破坏山上的树林、草地;村里饮用水的源头也在山上,被污染的河水流入仁布县县城的饮用水源地。

日喀则市仁布县

1.聚宝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开始开采。仁布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建设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始施工,2020年10月竣工并开始试运营,2021年5月正式验收投入运营。采石场在仁布县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建设项目上游约6公里外,对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以及《仁布县县城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022年4月10日,聚宝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采石场上游、中游、下游三个断面水质取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砷、粪大肠菌群最大值分别为8.15、9mg/L、0.115mg/L、0.07mg/L、0.0017mg/L、220MPN/m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3838-2002)Ⅱ类标准限值。

2.该采石场于2016年1月4日初次取得采矿许可证,同年开始正式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1月4日-2018年1月4日,证载许可开采量2万m3/a荒料(需开采原石11.11万m3/a)。延续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年1月5日-2024年1月5日,证载许可开采量1.44万m3/a荒料(需开采原石8万m3/a)。经实地测量,截至目前共计开采原石约7.26万m3,开采进深最深处55米、开采长度最大值为66米、开采高度最大值为40米。实际开采范围在采矿许可证批复范围内,未超出。但存在生态环境破坏情况。

部分属实

仁布县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做到生态恢复工作。针对存在生态环境破坏情况,聚宝石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正在开展作业平台下方边坡植被恢复工作,预计2022年6月7日前完成整改。下一步,仁布县将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该采石场严格按照批复开采范围进行开采,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阶段办结


157

D2XZ202204150018(第22批)

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卧龙街卧龙商业广场小区的商品房,开设了酒吧、朗玛厅、KTV等娱乐场所,超时经营,晚上十点后音乐声音很大,影响楼上住户生活;小区地下四楼的停车场经常漏水,环境卫生脏乱差。希望有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长期保持,不要反弹。

昌都市卡若区

噪音

1.卡若区城关镇卧龙街商业广场片区共有娱乐场所37家,其中朗玛厅6家、KTV7家、酒吧24家,均办理了营业执照,通过调取监控发现,青歌演艺中心、多康演艺中心、央切1号、央切2号四家娱乐场所存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违法行为。

2.卧龙街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属康兴物业管理,停车场内部有少量零星垃圾,地下四楼停车场共发现漏水点位5处,地下三楼停车场共发现漏水点位3处,漏水原因为负二楼露天平台排水管沟坡度不合理及防水层破损造成积水渗漏,积水来源为雨水。

属实

1.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执法人员对四家娱乐场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以上娱乐场所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同时要求凌晨1时静音、2时清场。

2.2022年4月16日,康兴物业组织工作人员对地下停车场内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清扫,后期每日安排人员进行打扫,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3.昌都市投资有限公司已安排施工单位进场,对负二楼平台防水层破损及排水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维修维护,整改工期预计约30天。

阶段办结


158

D2XZ202204150005(第22批)

那曲市班戈县德庆镇乡那村至纳木错东部,以及乡那村4组至南木林方向道路不通,车辆碾压草场通行,破坏生态。

那曲市班戈县

生态

1.2022年4月16日,班戈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德庆镇乡那村在2008年以前,该村附近未修建道路,当地牧民群众正常驾车出行、游牧时碾压草场形成了一条土路。2008年至2013年,那曲市在已有土路的基础上修建了德庆镇乡那村至纳木错东部、德庆镇亚零村至南木林县(途径乡那村)四级砂石路,道路总里程116.73公里,项目完工至今一直处于通畅状态。
2.德庆镇乡那村附近砂石路涉及纳木错自然保护区,目前仍未实现道路硬化或升级改造。由于砂石路面容易积水,来往车辆在雨雪天气行驶遇到坑洼、积水等不佳路况时,习惯性驶入草场绕行,致使草场受到碾压。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17日,班戈县组织人员在15段碾压草场路段通过堆垒石头的方式设置路障30个,杜绝来往车辆驶入草场。

2.班戈县计划在被碾压草场通过人工种草方式开展生态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人工种草需自治区林草局审批,班戈县已编制完成《破坏草场生态修复方案》,待《方案》通过自治区林草局审核后即刻实施。

下一步,班戈县将积极办理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相关审批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后,立即组织开展人工种草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完善科学可行的道路养护措施,加大道路养护的投入和力度,着力改善砂石路路况。同时将加强该区域草场监管,充分发挥生态岗位、草场监管员作用,加大巡逻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碾压草场行为,杜绝再次出现破坏草场的现象,引导群众文明行驶。

阶段办结


159

D2XZ202204150023(第22批)

山南市贡嘎县吉雄镇,山南天瑞农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烧煤排放黑烟,味道刺鼻,污染空气,污水没有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

山南市贡嘎县

大气

1.2022年4月16日,山南市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根据山南天瑞农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生产使用锅炉需采用生物质燃料,并安装烟气除尘设施,除尘效率95%以上。经现场核实,该公司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使用生物质燃料,擅自使用煤炭,烟尘通过水幕除尘设备处理后经15米高烟囱排放。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共计购买煤炭33.48吨,目前尚有6吨剩余。

2.2020年贡嘎县生态环境分局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厂生产废水未接入市政管网,责令及时整改。该厂于2021年10月25日将生产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部分属实

1.该厂于2022年4月22日订购1电热蒸汽锅炉,型号规格为WDR1.0-0.7,原锅炉已拆除,剩余煤炭于4月18日全部清理完毕。4月23日,原生物质燃料锅炉供电系统、控制柜、电机、管道等设备已拆除。该厂订购的电热蒸汽锅炉已到货,安装人员正在进行安装。

2.该厂生产废水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排放污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贡嘎县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出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

下一步,一是加大对企业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确保群众关心关注的各项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措施。

阶段办结


160

D2XZ202204150002(第22批)

拉萨市当雄县公塘乡甲根村4组开办砂石料场,破坏草场,污水直排湿地,生态修复不到位。

拉萨市当雄县

生态

举报问题反映的砂石料场为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那曲至羊八井段)第二标段四分部所属,业主单位为西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二航局西藏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1年7月8日通过交工验收。施工单位已于2022年4月6日开始进场对该砂石厂进行整改。已安排1台挖掘机,3台拖拉机,23个施工人员对上游开展清理复垦工作;4月15日举报时正在开展清理恢复工作。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16日开始,现场加派人员、机械设备加紧整改恢复进度。租用当地村民全部拖拉机共23台挖掘机3台,聘用30个当地农牧民,全力进行余料清除工作。截止4月24日,已将污染草场的余料全部清理并集中堆放;剩余余料清理及收尾工作于近两天内处理完;受当地气候制约,撒播草籽及施肥工作计划于5月视气候条件落实。

阶段办结


161

D2XZ202204150001(第22批)

拉萨市曲水县聂当工业园,西藏凯东建材商贸有限公司无环评等相关手续,违规生产挤塑板,造成空气污染。

拉萨市曲水县

大气

其他污染

1.2022年4月16日,曲水县组织相关单位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西藏凯东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聂当工业园区,于2021年8月10日同西藏天和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厂房、房屋租赁合同,目前处于停产状态。2021年10月15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曲水县分局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其存在无环评手续的违法行为,立即要求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立案调查。2021年12月7日根据调查结果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环曲罚〔2021〕11号),作出罚款1.91688万元的行政处罚,该企业于2021年12月8日将罚款金额足额上缴国库。2022年1月27日,该企业取得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西藏凯东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保温板生产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拉环评审〔2022〕11号),并于2022年2月28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2021年10月18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曲水县分局为防止该企业擅自投入生产,对该公司电表读数做记录(1458.6kW·h),2022年4月16日现场核查该企业电表读数为1745.8kW·h,差额287.2kW·h。现场已安装设备也不具备正常生产条件。该企业符合《拉萨市曲水县工业园区聂当园区规划(2018-2030)》和《拉萨市曲水县工业园区聂当园区规划(2018-2030)》,项目所用机械设备、生产工艺、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版)中“两高”类项目。该企业厂区内现有挤塑板均由西宁城北众辉保温材料厂和贵州天宇昇保温建材商贸有限公司提供。

因此,该企业进驻曲水聂当乡期间的确存在无环评手续问题,厂区挤塑板均为内地企业提供,不存在违规生产挤塑板,造成空气污染情况。

部分属实

1.西藏凯东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保温板生产厂已履行环评手续。

2.要求西藏凯东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内容,安装“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装置,确保营运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相应限值要求。该企业于2022年3月15日在沧州天顺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购买活性炭处理器、光氧一体机、通风管道、风机等设备。并于2022年5月6日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及调试。

下一步:1.加强全县企业日常监管,督促工业企业正式生产前按照各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2.要求企业生产中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162

D2XZ202204160029(第23批)

拉萨市城关区夺底乡洛欧村巴斯组,因为没有通天然气,村民烧柴火、废弃物,烟味大污染环境;没通自来水,饮用水水质不好,有沙子、异味。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1.2022年4月17日,城关区组织相关单位会同拉萨市国资委、自来水公司、暖心公司及城投公司赴现场核实。夺底乡洛欧村巴斯组未通天然气和自来水,经对巴斯组100户居民入户走访调查,村民主要使用液化气罐生火做饭,部分存在使用柴火,无烧废弃物的情况。

2.拉萨市已于2021年9月开始实施城关区夺底路市政天然气管道项目,夺底街道巴斯组住户将于2022年底有序接通天然气。

3.目前,巴斯组村民均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饮用水,根据2019年、2020年、2021年水质检测结果,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17日-20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走访入户的方式开展大气污染宣传教育工作,告知村民正在实施接通燃气管道项目,引导村民由烧柴火做饭取暖转变成使用液化气。

2.4月17日,城关区水利局已联系饮用水检测公司对当地饮用水再次进行现场抽样水质检测,水质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将继续组织人员入户宣传夺底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宣传引导村民使用液化气,减少使用柴火污染环境;二是城关区每年丰水期及枯水期进行水质检测,组织村居对饮用水沿线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公示水质检测结果,确保群众安全用水,放心用水。

阶段办结


163

D2XZ202204160027(第23批)

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茶马广场炫酷藏餐厅,晚上10点半开始放音乐跳舞到凌晨2点半,噪音扰民。

昌都市卡若区

噪音

2022年4月17日,卡若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通过调取4月15日-16日的视频监控,发现炫酷藏餐厅晚上10点半至凌晨2点半存在放音乐跳舞现象;该藏餐厅擅自提供演艺场地,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向文化部门进行审批报备;该藏餐厅办理了《营业执照》,但《营业执照》所示“卡若区翁洁藏餐吧”与门牌“炫酷藏餐歌厅”名称不符,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

属实

1. 昌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办事指南》第六条,不予对该藏餐厅办理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并要求负责人不允许演艺活动。

2. 该藏餐厅已将门牌改为“卡若区翁洁藏餐吧”。

3.卡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藏餐厅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5403020021620,对厨师办理了《健康证》。

下一步,卡若区将加强对该藏餐厅的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已办结


164

D2XZ202204160016(第23批)

拉萨市当雄县龙仁乡曲登羊阁村六组,热庆日追对面的山,修建拉萨到那曲高速公路时拉走了上万辆车的土,至今没有生态恢复。

拉萨市当雄县

生态

该举报问题与2022年4月13日举报问题相同,涉及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那曲至羊八井段)第二标段三分部。业主单位为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二公局西藏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1年7月8日通过交工验收。施工单位已于2021年6月20日至6月27日对龙仁乡曲登羊阁村六组山上取料点进行了场地平整、覆盖表土等恢复工作,但存在生态恢复效果不佳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整改完善。

部分属实

1.项目业主单位于2022年4月15日组织机械和人员进场对主线K3687+665路基左侧4170米处龙仁乡曲登羊阁村采石场进行整平、覆土等工作,并于2022年4月20日已完成全部整平、覆土等阶段性工作。因受当地气候环境制约,计划5月份统一开展采石场撒播种植生态恢复工作。

2.项目业主现场对龙仁乡曲登羊阁村六组生态恢复整改情况进行民意调查,结果为满意。

3.4月22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项目业主(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约谈。

阶段办结


165

D2XZ202204160019(第23批)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大桥以西宝萨翠湖庄园,绿化带内植被大面积枯萎,有较多裸露地,产生扬尘。

拉萨市当雄县

生态

大气

2022年4月17日,拉萨市政府国资委会同市城投公司赴纳金大桥以西宝萨翠湖庄园小区现场核实。该小区绿化工程尚未验收,绿化工作暂由施工方进行管理,未移交给物业公司。小区总建筑面积106964.57m2,绿化面积21764.45m2,绿化率35.1%。小区确实存在绿化带植被(红石楠)大面积干枯情况,面积约2000m2。未发现有裸露土地,均为季节性干枯的草坪。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17日,物业公司安排4名工作人员对干枯植被进行了移除并开展补栽工作,截至4月20日补种金叶女贞60棵,预计补栽2万棵。因拉萨树苗紧缺已从成都订购。对干枯草坪进行补种、浇水,18日开始播撒草种(早熟禾),计划播撒草种75公斤,播撒面积500m2,现已完成。

截至5月12日,已完成补栽樟子松372棵 、万年青200棵、冬青球614棵。 150棵柳树已到场,还有10万左右绿篱未到场,合计总补栽工程量的80%。预计全部完成时间为5月30日。
下一步,该小区绿化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交由物业公司管理,市城投公司监督物业公司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阶段办结


166

D2XZ202204160003(第23批)

拉萨市城关区塔玛东路香巴拉豪庭小区,地下停车场扬尘大;小区绿化管理不到位,大部分植被已经枯死。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生态

2022年4月17日,拉萨市政府国资委协同相关部门再次前往现场核查。香巴拉豪庭小区绿化带植被“杜鹃小苗”干枯数量近1000株,绿化带管理不到位。地下停车场车辆出入灰尘大,主要原因为地面磨损导致。

属实

2022年4月17日,小区物业对干枯植被进行清理移除并开始补栽补种5000株万年青,4月18日已完成补栽工作并对停车场进行清扫和冲洗。拉萨市设计院出具停车场灰尘解决方案,由中交二公局五分公司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地下停车场灰尘技术处理,该项目预计6月15日前整改完毕。
下一步,拉萨市政府国资委督促市城投公司加强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彻底解决小区绿化无人管理,导致植物枯亡现象发生,同时加强小区管理,确保给住户营造良好环境。

阶段办结


167

D2XZ202204160002(第23批)

那曲市色尼区油恰乡嘎角村的寸达怎(音译),一个未办理任何手续的采挖白色石材的企业,用炸药爆破取料,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那曲市色尼区

生态

该举报问题与2022年4月1日举报问题相同。2022年4月17日,色尼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再次前往该矿点进行实地核查。
1.该矿点所属企业为西藏山南益胜矿产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采挖的白色石材为石膏。该公司于2013年11月21日注册成立,2017年取得《关于那曲县油恰乡七村石膏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那环审【2017】207号),2019年9月17日取得《采矿许可证》,2020年12月20日延续取得《采矿许可证》,手续齐全,属依法开采。
2.根据2018年9月25日那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统一色尼区油恰乡七村石膏矿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该企业于2020年6月开始建设安全平台、排土场、砌挡墙和排水沟等设施。2020年9月,那曲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验收安全平台未达标,并要求整改。因该企业整改时遇到硬质岩层,机械设备无法作业,故聘请专业爆破公司进行爆破作业。爆破公司向色尼区公安局备案审批后,于同年10月21日对硬质岩层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区域控制在矿权范围内。后期该企业再未对矿山做过任何爆破作业,并非爆破采矿。
3.2022年4月2日至4日,现场核查时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在搭建临时活动板房时,未进行表土剥离,占用草地130m2;二是矿区范围内矿石随意堆放,占用草地1000m2;三是矿区开采区域至过磅点运输过程中有洒落矿石,造成草地被破坏;四是修建矿区至厂区道路时,有长约1公里、宽约4米的草地植被遭到破坏;五是采矿区域弃渣直接顺着边坡倾倒,破坏了地表植被。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11日完成环保和安全宣传牌安装,4月12日对开采区至过磅点运输过程中洒落的矿石已进行清理,4月13日对矿区不平整处进行平整,并到拉萨购买网网围栏。4月14日开始安装网围栏。4月15日,色尼区林草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该企业账户处于冻结状态,延迟缴纳罚款,待缴款结束后办理草原临时征占用手续。4月20日除未办理草原征占手续外其余都已整改完成,待撒播草籽后进行初验。

阶段办结


168

D2XZ202204160005(第23批)

拉萨市柳梧新区人才公寓大门旁藏大驾校,教练车在4月16日早晨9:00点长时间按喇叭,噪音导致周边住户都不能休息。

拉萨市柳梧新区

噪音

2022年4月17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梧大队前往柳梧新区机动车考试科目三考场开展核查。该举报问题与2022年3月27日举报问题相同。在前期整改工作中,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连同多部门已拆除各驾校教练车及考试车喇叭,故不存在教练车长时间按喇叭问题扰民问题。但该路段常有社会车辆进入,偶尔存在鸣笛行为。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18日,对柳梧新区机动车考试科目三考场路段设立禁止鸣笛标牌2块。

2.安排摩托车执勤警力6名,每日轮流开展巡逻任务,增加该区域巡逻执法力度。

3.加强考场周边道路整治工作,规范车辆停车秩序,大力纠治机动车违规停放行为,营造良好机动车通行秩序。
下一步,持续做好机动车科目三考试训练指定道路巡逻、疏导工作,避免道路拥堵导致社会车辆长时间鸣笛的行为。

已办结


169

D2XZ202204160041(第23批)

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司法小区,很多住户在一楼占用公共绿地修建房屋。

拉萨市城关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17日,城关区组织相关单位会同拉萨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赴现场核实。司法小区共有住户1220户,其中1楼住户共192户,不存在占用公共绿地修建房屋行为,但有13户1楼住户将阳台改扩建成阳光棚。

部分属实

针对13户1楼住户将阳台改扩建成阳光棚问题,依据拉萨市委、政府下发的《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拉萨市违法用地和建设行为查处暂行办法》,拉萨市自然资源局计划2022年5月25日前认定是否属违建,如认定为违建将按照相关程序由城关区自然资源局下达限期拆除执法文书,并于11月25日前组织相关力量对违建依法拆除。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将责成住建部门要求物业公司履行物业监管职责,积极落实整改工作。二是夺底街道办事处及桑依社区通过小区公共展板、印发宣传单等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提高业主对《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拉萨市违法用地和建设行为查处暂行办法》《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知晓率,不断推动小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未办结


170

D2XZ202204160009(第23批)

1、拉萨市城关区民族北路自治区文联生活区内,2021年小区自来水管重新铺设后,水管里流出的水有“粪味”,后面有所缓解,但近期相邻的牛爱猪韩国烤肉店营业期间,小区的住户家里又到处弥漫着臭味,烤肉店对厕所用大量水进行冲刷后臭味才能缓解,希望对产生臭味的原因进行排查。
2、拉萨市城关区学府路翡翠湾小区4栋负2层的地下车库北侧,可能存在管道破损的情况,有臭味,而且味道极大;小区绿化大面积枯死。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2022年4月17日,城关区会同拉萨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分别前往两处举报地点现场核查。1.拉萨市自来水公司对自治区文联生活区的末梢水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要求。牛爱猪韩国烤肉店位于该小区外北侧的位置,该店证照齐全,但在现场发现有垃圾未及时清理的现象。在靠近该烤肉店的两处下水管井有散发异味的情况。根据自治区文联反馈,该小区为老旧小区,存在排污不畅的问题。通过走访问询,三户业主均表示家中水管出水无臭味,可排除小区给水管与排水管错接或存在渗漏的可能。

2.城关区学府路翡翠湾小区4栋负2层的管道未损坏,但该处有一雨水井散出异味,经核实由于业主将生活污水倒入雨水井内导致异味。该小区内部分绿植因管护不到位确实存在枯死的现象。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17日,城关区用吸污车对自治区文联小区内散发异味的两处下水管井进行了清污。自治区文联小区已自筹资金于2021年12月31日与建筑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从2022年4月28日起实施小区内下水管道改造工程,预计2022年10月28日完工,届时将全面改善文联小区下水道排污不畅散发异味的问题。

2.城关区要求牛爱猪餐饮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店门前环境卫生清扫,确保就餐环境和门前干净、整洁。

3.翡翠湾小区物业公司已对存在异味的雨水井进行了清理,并对小区业主开展了宣传教育,引导业主不要将生活污水倒入雨水井。经多次复核检查,雨水井已无异味。4月15日,翡翠湾小区物业与专业公司签订园林绿化及灌溉改造工程合同,现已开工。按照合同预计于2022年6月13日完成小区绿化恢复工作。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将责成属地街道、社区对牛爱猪烤肉店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由住建部门加强自治区文联小区管道改造项目推进工作跟踪监督,督促该小区项目尽快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和下水道清理疏通工作。三是责成督促翡翠湾小区物业公司抓紧完成小区绿化恢复工作。

阶段办结


171

D2XZ202204160001(第23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街道南嘎社区供庆小区,2019年9月小区内铺设石板路,开挖路面后到至今没有硬化,路面坑坑洼洼,一刮风灰尘大;小区下水管道赌塞严重。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大气

2022年4月17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东嘎街道办事处及南嘎社区赴现场核查。供庆小区属于东嘎街道南嘎社区供庆组,原有内部道路为石板路,因石板路破损严重,南嘎社区于2019年7月将原有石板路面挖除清理,同时向上级部门申请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但未获批。目前,供庆小区内道路路面有坑洼,扬尘较大,下水管道存在堵塞情况。

属实

1.东嘎街道南嘎社区供庆组安居苑内部道路硬化项目已纳入东嘎街道第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于2022年4月15日经街道基建会、街道办公会、街道专题会研究通过,已于2022年4月19日开工建设,施工内容主要对南嘎社区六组安居苑内整体路面进行平整、硬化,施工总面积8946.29m2,工程造价2273951.19元。预计该项目在6月中旬完成。

2.现已采用洒水车对该路段进行洒水降尘。

3.用吸粪车对供庆小区下水管道进行疏通清理。同时,在道路硬化项目完工之前定期对下水管道进行梳理。
下一步,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保质保量完成道路硬化工作,并做好项目建设后期的验收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阶段办结


172

X2XZ202204170003(第24批)

那曲市巴青县各乡镇普遍存在乱挖乱采砂石的情况,生态修复不及时,造成草场水土流失;2019-2021年,巴青县政府以草场生态修复名义,向全县牧民收取每人、每年300-1000元资金,但从未开展草场修复相关工作。

那曲市巴青县

生态

该举报问题与2022年4月11日举报问题一致。
1.2019年以来,巴青县实有河道采砂企业16家,非河道采砂企业1家。2019年10月印发《巴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关停全县所有砂石场、砖厂工作的通知》(巴政发〔2019〕71号)要求县城内17家采砂场立即关停,场内暂存砂石料只允许出售不允许新增开采,不存在乱采乱挖情况。但河道采砂场砂石堆料区均修建于河滩,在采挖过程中对土壤进行了扰动,存在一定程度的草场水土流失情况。1家非河道采砂场在2021年做了场地平整,但采砂区生长草皮处出现坍塌,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问题。

2.根据《巴青县砂石料场整治整合实施方案》(巴政发〔2020〕27号)要求,关停取缔9家,整合保留砂石场8家(1家至今未有开采行为)。取缔的砂石厂中,大部分已拆除了设备、平整了场地、覆盖了防尘网等,个别仍在清理余料,待清理完毕后进行生态恢复工作。保留的砂石厂,大部分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待手续齐全后规范运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29号)《农业部关于加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0〕132号)《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财综字〔2012〕11号)《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令第70号)《那曲地区冬虫夏草采集交易管理办法》(那行发〔2015〕19号)等法律法规,巴青县在2019年至2021年进一步规范了草原植被恢复费收取范围及标准。并未向全县牧民收取资金。

4.巴青县现有总人口数量为60515人,2019-2021年期间,实际采挖虫草人数分别为27819人、22826人、27819人,累计上缴国库虫草采集植被恢复费5074.64万元,向10个乡镇财政下拨植被恢复费1973.25万元。

5.2019-2021年期间,巴青县政府累计投入463.71万元用于生态修复、治理、保护等工作。

部分属实

1. 巴青乡9村扎西达塘有限公司、江绵乡12村帕布平安有限公司在2022年4月30日前已完成设备拆除及场地平整;本塔乡3村珠达有限公司已完成设备拆除,正在销售余料。同时县环保督察整改办于5月9日对保留的雅安镇3村、江绵1村砂石场的环评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现场督办。

2.巴青县全面梳理了2019年以来虫草采集植被恢复费收取情况和虫草采集植被恢复费收缴及追加支出情况,发现各乡镇对追加拨付的植被恢复资金使用进度缓慢。2022年4月12日,巴青县财政局责令10个乡镇制定已拨付的植被恢复资金使用方案,于10月前依方案使用完成2019—2021年累计拨付的植被恢复资金,并按程序公示资金使用情况。

3.巴青县对落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不力的10个乡镇乡镇长进行提醒谈话;对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力的巴青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职责,做好各自辖区内砂场的设备拆除、余料清运、生态恢复工作。二是完善保留8家采砂场的营业相关手续办理,对核查中出现的生态破坏问题,县水利局将持续跟踪督办,要求企业制定“一砂一册、一砂一方案”,确保保留的砂石料场在2022年12月1日前完成生态修复及手续办理,依法依规运营。三是将乡镇植被恢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实行年初定方案、年中报落实、年末资金绩效考核的评价模式,对落实工作不力,植被恢复措施不实的乡镇政府负责同志追责问责,对群众满意,且恢复成效显著的乡镇政府进行奖励。

阶段办结


173

D2XZ202204170029(第24批)

那曲市安多县公路建设项目普遍存在工程完工后未对取料场进行生态恢复的问题。如:
1、2016年安多县至强玛镇公路建设时,在措玛乡加秀玛村念波区域采挖砂石,未进行生态修复;
2、措玛乡至加布村道路建设时,在措玛乡加布村2组多部的日帕、加布村1组加布日的擦格玛、墨迪玛等地采挖砂石,未进行生态修复;
3、安多县至扎曲乡道路建设时,在措玛乡加布村2组多部的产嘎采挖砂石,未进行生态修复;
4、措玛乡至强玛镇道路建设时,在措玛乡加秀马村2组念布山采挖砂石,未进行生态修复;
5、措玛乡至加秀马村道路建设时,在措玛乡加秀马村1组坡度的玛热孔松山采挖砂石,未进行生态修复。

那曲市安多县

生态

1.“安多县至强玛镇公路”实为“那曲地区安多县措玛乡至强玛镇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法人单位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单位为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前置手续齐全,项目取料场批复手续完善,于2016年6月25日开工,2019年5月1日交工。因承建方有2.8公里油面返工工程未完成,竣工验收推迟至2022年6月。2016年该项目建设时,建设单位按批复要求在措玛乡加秀玛村念波区域采挖砂石用于公路建设。2018年7月,建设单位在料场周边区域设置网围栏约2公里、平整取料坑1000平方米、削坡恢复面积3000平方米、播撒草籽30余斤。2022年4月18日现场核查时,网围栏约300米左右长度出现坍塌,场地平整、削坡面结构稳定,因安多县地处高寒高海拔地区,草籽长势不佳,未达到预期效果。
2.“措玛乡至加布村道路”实为“那曲地区S301线至安多县措玛乡加布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法人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单位为四川新蜀建筑有限公司。该项目前置手续齐全,项目取料场批复手续完善。于2018年8月1日开工,2020年11月24日交工,目前未竣工验收。经现场核实,多部的日帕处,加布日的擦格玛、墨迪玛等料场均未削坡、场地未平整、未人工种草,未设置网围栏和生态修复标识标牌,对原有山体冲沟破坏性较大。
3.“安多县至扎曲乡道路”实为“那曲地区安多县S506线至扎曲乡公路改建工程(二标)”,项目法人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单位为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该项目前置手续齐全,项目取料场批复手续完善。于2017年9月7日开工,目前未交工验收。经现场核实,多部的产嘎料场未削坡降低边坡的坡度、未平整场地、未人工种草、未设置网围栏和生态修复标识标牌,破损涵洞未进行掩埋。
4.措玛乡至强玛镇道路建设时,在措玛乡加秀马村2组念布山采挖砂石。经核实,该问题提及的“措玛乡加秀马村2组念布山”与问题1中的“措玛乡加秀玛村念波区域”为同一料场,该料场虽开展过生态修复,但因气候原因未达到预期效果。
5.“措玛乡至加秀马村道路”实为“那曲地区安多县S506线至扎曲乡公路改建工程(一标)”,项目法人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单位为昌都市攀峰路桥工程建筑公司,该项目料场批复齐全,该项目前置手续齐全,项目取料场批复手续完善。经现场核实,玛热孔松山料场未削坡降低边坡的坡度、未平整场地、未人工种草、未设置网围栏和生态修复标识标牌,料场周边存在大量生活垃圾未清理。

属实

1.针对“安多县至强玛镇公路”问题,2022年4月19日,那曲市交通局向施工单位下达《责令限期对那曲地区安多县措玛乡至强玛镇公路改建工程二标段料场整改的通知》(那交项管字〔2022〕119号)、《关于那曲地区安多县措玛乡至强玛镇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标段环保督办检查的通知》(那交项管字〔2022〕122号),要求施工单位对坍塌的网围栏进行维修,同时补种适合高寒海拔生长的批碱草。截至2022年5月10日,K45+276取料点削坡及平整场地、网围栏已完成,施肥及播撒草籽已完成。针对检查出水坑平整不到位、标识标牌藏语翻译错误问题,预计5月19日前完成。

2.针对“措玛乡至加布村道路”问题,安多县交通运输局要求项目施工单位编制专项《生态修复方案》。那曲市交通运输局于2022年4月19日向施工单位下达《责令限期对那曲地区S301线至安多县措玛乡加布村公路改建工程现场遗留环保问题整改的通知》(那交项管字(〔2022〕114号)、《关于S301至安多县措玛乡加布村公路改建工程环保督办检查的通知》(那交项管字〔2022〕124号),截至5月10日,公路 K4+800处、K19+800处、K21+200处取料场削坡及平整场地已完成,网围栏安装已完成,并已播撒草籽。针对检查出水冲沟需重修、标识标牌藏语翻译错误、围栏高度与方案不符、场地内大石头未清理问题,预计5月19日前完成。
3.针对“安多县至扎曲乡道路”问题,安多县交通运输局要求项目施工单位编制专项《生态修复方案》。那曲市交通运输局于2022年4月19日向施工单位下达《关于那曲地区安多县S506线至扎曲乡公路改建工程一、二标环保督办检查的通知》(那交项管字〔2022〕123号),截至5月10日,那曲区地安多县S506线(K515+318)至扎曲乡公路改建工程2标K34+600取料点削坡及平整场地已完成,网围栏安装已完成,并已播撒草籽。针对检查出水冲沟需重修、标识标牌藏语翻译错误问题,预计5月19日前完成。
4.针对“措玛乡至强玛镇道路”问题,因该料场与问题1属同一料场,整改措施同前。
5.针对“措玛乡至加秀马村道路”问题,安多县交通运输局要求项目施工单位编制专项《生态修复方案》。那曲市交通运输局于2022年4月19日施工单位下达《关于那曲地区安多县S506线至扎曲乡公路改建工程一、二标环保督办检查的通知》(那交项管字〔2022〕123号),截至5月10日,工程1标K21+100料场削坡及平整场地已完成,网围栏安装已完成,并已播撒草籽。针对检查出水坑平整不到位、标识标牌藏语翻译错误问题,预计5月19日前完成。
下一步,安多县及相关部门将加大对砂石料场整改工作的督促力度,继续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安多县交通运输局将每天组织乡镇、村(居)工作人员负责监管生态修复工作,同时联合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那曲市交通运输局汇报,后期将安排专人每月负责巡查管护3次,根据播种草籽的长势情况及时进行补种,确保修复达到预期草场密度和良好长势。

未办结


174

D2XZ202204170028(第24批)

那曲市安多县普遍存在开采矿山后,未对矿区进行生态修复的问题。如:
1、岗尼乡1村的江当,2村1组的岗敢、2组的西斜玛、2村的嘎西戎等地,采挖锑矿后未进行生态恢复;
2、强玛镇1村1组的琼那、那东斯两地,采挖铁矿后未进行生态恢复;
3、雁石坪镇布玛代村布荣,采挖白色石头和铜矿后未进行生态恢复;
4、措玛乡古瓦曲美村5组那克玛,采挖铁矿后未进行生态恢复。

那曲市安多县

生态

1.岗尼乡1村的江当,2村1组的岗敢、2组的西斜玛、2村的嘎西戎等地确实存在生态破坏,落石碾压草地、未削坡降低边坡的坡度、未平整场地、未设置网围栏、未设置警示标牌等问题。
2.强玛镇1村1组的琼那、那东斯两地实施过探矿活动,该项目法人单位为那曲市自然资源局,勘查单位为四川蜀都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2022年3月15日,四川蜀都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进场对该处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治理,现阶段已完成矿坑渣土回填工作,正在开展削坡覆土。
3.雁石坪镇布玛代村布荣,采挖的白色石头矿山为安多县吉日乡帮尕石膏场矿山,该矿点存在问题主要是路边块状石膏未清理干净,活动板房、标识标牌未拆除,施工现场机械未退场,已完成修复治理区域存在山体滑坡隐患。铜矿实为西藏那曲安多县吉日乡帮尕铜矿,存在矿坑未回填、未削坡降低边坡的坡度、未平整场地、未设立标识标牌、未安装网围栏等问题。
4.措玛乡古瓦曲美村5组那克玛,采挖铁矿后未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现场确有生态破坏问题,存在落石碾压草地、未削坡降低边坡的坡度、未平整场地、未设置网围栏等情况。

部分属实

1.针对“岗尼乡1村的江当,2村1组的岗敢、2组的西斜玛、2村的嘎西戎等地,采挖锑矿后未进行生态恢复”问题,2022年5月7日,安多县自然资源局与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联系,正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针对“强玛镇1村1组的琼那、那东斯两地采挖铁矿后未进行生态恢复”问题,2022年4月19日,安多要求施工单位加快修复进度,按期完成修复工作。截至4月21日,四川蜀都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已完成回填工作,并投入12名施工人员、5台挖掘机、2台装载机开始削坡覆土工作。4月22日,安多县自然资源局向该矿业权人下发《关于加快完成强玛镇东风西岩体铬铁矿生态修复治理的通知》,要求四川蜀都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每日汇报工作进度,并于5月30日前完成整体修复工程。截至5月9日,对1号、2号矿坑的草种播撒已完成,正在对1-4号矿坑覆盖生态网,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3.针对“雁石坪镇布玛代村布荣,采挖白色石头和铜矿后未进行生态恢复”问题,2022年4月20日,安多县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安多县吉日乡帮尕石膏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对接的通知》,要求矿业权人于7个工作日内到安多县协商核查发现问题的生态修复治理事宜。4月22日,安多县自然资源局向那曲市自然资源局报送《关于西藏那曲安多县吉日乡帮尕铜矿申请生态修复治理的请示》,请求拨付资金对该矿山完成生态修复治理工作。5月6日,安多县自然资源局与西藏那曲安多县吉日乡扶贫采石队联系,正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4.针对“措玛乡古瓦曲美村5组那克玛,采挖铁矿后未进行生态修复”问题,由于该矿山年代久远,加之安多县财政力量薄弱,无法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2022年4月21日,安多县自然资源局在该矿山附近设立标识标牌,确定拟修复区域。4月22日,安多县自然资源局向那曲市自然资源局报送《关于措玛乡古瓦曲美村5组那克玛铁矿申请生态修复治理资金及项目的请示》,请求拨付资金对该矿山完成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下一步,1.“岗尼乡1村的江当,2村1组的岗敢、2组的西斜玛、2村的嘎西戎等地,采挖锑矿后未进行生态恢复”问题。一是那曲市将责令安多县积极督促西藏自治区地勘局第六地质大队编制完成《西藏那曲安多县美多锑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方案》,并依据方案进场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
2.“强玛镇1村1组的琼那、那东斯两地,采挖铁矿后未进行生态恢复”问题。那曲市将督促安多县坚持“每日一调度”,对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进度进行跟踪督办,确保5月30日前完成安多县强玛镇东风西岩体铬铁矿历史遗留矿山整体修复工程,并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开展验收工作。
3.“雁石坪镇布玛代村布荣,采挖白色石头和铜矿后未进行生态恢复”问题。一是针对雁石坪镇布玛代村布荣采挖白色石头(西藏那曲安多县吉日乡帮尕石膏场)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那曲市将责令安多县积极督促矿业权人尽快进场并完成整改中发现的问题。二是针对雁石坪镇布玛代村布荣,采挖铜矿(西藏那曲安多县吉日乡帮尕铜矿)未开展生态修复问题,那曲市将督促安多县积极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对西藏鹏铖矿业有限公司的西藏那曲安多县吉日乡帮尕铜矿采矿权进行注销,同时按照历史遗留无主矿山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及项目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
4.“措玛乡古瓦曲美村5组那克玛,采挖铁矿后未进行生态修复”问题。那曲市将督促安多县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项目或资金,完成措玛乡古瓦曲美村5组那克玛矿点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未办结


175

D2XZ202204170026(第24批)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卡热社区卡热村,没有通自来水,饮用水为压井水,水质安全不能保障;村里也没有下水道,生活污水随意排放。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2022年4月18日,桑珠孜区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卡热社区卡热村共有居民194户1020人。桑珠孜区计划实施卡热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但具体时间不确定。为避免与改造项目发生冲突,造成投资浪费,桑珠孜区已全面停止卡热社区卡热村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项目建设。因此,卡热社区卡热村没有下水道,存在生活污水随意排放问题;卡热社区卡热村没有通自来水,饮用水为压井水。

属实

下一步,桑珠孜区将通过调整棚户区改造整体规划,在2022年内确定卡热社区卡热村棚户区改造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从根本解决群众供水、排水问题。

未办结


176

D2XZ202204170023(第24批)

拉萨市柳梧新区南苑小区经常停水,住户生活用水困难,水质也有问题,有时自来水是黄色混浊的。

拉萨市柳梧新区

2022年4月18日和4月20日,柳梧新区管委会赴柳梧新区南苑小区现场调查核实。南苑小区自2022年1月至4月共停水10次,其原因分别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拉萨供电公司在柳梧新区大面积停电8次(水厂停电4次、泵站停电4次)、绿化带主管破裂1次、周末用水量大而供应不足1次。2021年停水频率比较高,特别是在周末,但2022年南苑小区停水情况有明显好转。南苑小区共计2373户住户,其中走访了6户南苑小区入住时间较早、高楼层和低楼层的住户,均未发现水质呈黄色浑浊现象。

部分属实

1.2022年将实施拉萨市柳梧新区给水厂(高新区给水厂)电路双回路改造和高新区自来水厂设备及各泵站提升改造项目。项目预计在今年9月份完工。项目完成后,将彻底解决柳梧新区南苑小区停水问题。

2.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水质检测,根据水质检测结果,所有指标符合《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标准限值。
下一步,一是柳梧新区督促市政市容管理局及建设局,加强项目管理,安排专人长期跟进项目进度,持续关注南苑小区停水问题,随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在今年项目实施完成后从根源上解决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保障城市供水持续、稳定、安全的需求。二是柳梧新区将持续加强辖区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切实加强供水服务保障,并安排专人长期跟进小区供水中遇到的问题。三是为保证居民饮用自来水安全,柳梧新区督促南苑小区物业公司增加小区蓄水箱清洗频率,防范蓄水箱内存在积沙、杂物等影响水质的问题。

阶段办结


177

D2XZ202204170005(第24批)

拉萨市柳梧新区茶古大道海亮颇章小区,经常停水问题已经持续3年之久,严重影响小区住户正常生活。

拉萨市柳梧新区

2022年4月18日,柳梧新区相关部门赴现场调查核实,随机选取8家小区住户进行了问卷调查。该小区自2022年1月份到现在共计出现过10次停水,均因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拉萨供电公司在柳梧新区大面积停电或新区管网故障引起。与往年相比,2022年海亮颇章小区停水情况有明显好转。

属实

1.柳梧新区对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向各小区物业负责人通报小区供水过程中的问题,解释影响各小区住户正常生活用水的原因,并针对突发问题及时排查解决。

2.柳梧新区今年开始实施拉萨市柳梧新区给水厂(高新区给水厂)电路双回路改造和高新区自来水厂设备及各泵站提升改造项目,项目预计在2022年9月份完成。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彻底解决辖区小区经常停水问题。
下一步,一是柳梧新区督促市政市容管理局及建设局,加强项目管理,安排专人长期跟进项目进度,持续关注海亮颇章小区停水问题,定期掌握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在今年项目实施完成后从根源上解决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保障城市供水持续、稳定、安全的需求。二是柳梧新区将持续加强辖区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切实加强供水服务保障,并安排专人长期跟进小区供水中遇到的问题。

阶段办结


178

D2XZ202204170013(第24批)

拉萨市城关区加荣居委会五组下水道常年堵塞,污水横流,周边环境差。

拉萨市城关区

2022年4月18日,城关区纳金街道办事处会同市城管局赴现场进行核查。加荣五组下水道修建于2012年,随着辖区商户、租户及流动人员的增多,每逢雨水季节,该区域下水管道存在淤堵、污水横流的情况。经全面排查加荣5组辖区内下水井盖,发现20个下水道井盖因常年被车辆碾压存在破损现象。周边部分居民、商户门前存在少量垃圾未清理的情况。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18日,城关区纳金街道已对接施工单位对加荣五组辖区范围内下水管道改造进行现场勘查并进行施工报价,并对该区域下水道进行疏通和更换20个破损的井盖。4月21日已开始辖区内疏通管网工作,下水道疏通工作已于5月11日完工,下水道井盖于5月14日已全部更换完成。

2.2022年4月19日,纳金街道办事处组成志愿服务队联合环卫工人、五组居民代表共16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出动洒水车1辆、垃圾清运车1辆,通过清扫道路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共清运垃圾3余吨。
下一步,城关区将责成纳金街道办事处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提交项目申请,对加荣五组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对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由区城管局、街道办事处配合对该区域沿街商户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商户将商品规范堆放到店内,搞好门前环境卫生等工作,打造干净整洁巷道环境。街道和社区发挥联户长作用,对加荣五组居民、商户围绕正确使用下水管道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海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造成下水管道堵塞。

已办结


179

D2XZ202204170014(第24批)

拉萨市城关区拉堆路和美家园小区,一楼住户改建成露天酒吧,一到夏季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拉萨市城关区

噪音

2022年4月18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核实。和美家园内共有8家一楼住户晚上在各自房屋院内存在经营酒吧的情况,但均无营业手续;对房屋未进行改扩建,不属于违法建设;经入户走访周边46户住户,其中12户反映经营期间有噪音影响,并表示夏天会经营到很晚,存在有人喝酒、打骰子大声喧哗的情况。

部分属实

1.城关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小区物业公司对8家住户举报内容进行告知,对扰民情况进行点对点宣传教育。8家住户承诺不在院内经营酒吧。

2.针对和美小区内存在无证经营问题,城关区已制定《关于受理编号D2X2202204170014案件整改工作方案》,计划在2022年4月23日-5月12日进行进行摸底调查、5月13日-22日进行宣传教育、5月23日-6月21日要求商户自行整改、6月22日-7月21日开展联合整治工作,以劝导住户入店经营、转型等方式,在不影响经营住户经济来源前提下,以改善小区住户居住环境为目的,分阶段推进整治工作,杜绝小区内因住户经营酒吧出现扰民情况。

3.2022年4月20日,城关区组织纳金街道、藏热社区警务室、藏热社区居委会分六个调查组深入和美家园小区入户走访,将整改内容及8家住户承诺情况告知住户。发放46份入户走访记录表,入户对象均表示整改工作到位,无噪音影响。
下一步,一是由纳金街道牵头,联合藏热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逐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增强小区住户的公德意识、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合法合规经营,共同创建和谐、文明小区。二是由市公安局牵头,城关公安分局、纳金派出所对和美家园小区进行重点检查,并积极配合其他行业部门开展工作。

阶段办结


180

D2XZ202204170001(第24批)

拉萨市滨河路阳吉华苑,从2021年底交房起一直没水,群众吃水困难。

拉萨市城关区

2022年4月18日,拉萨市政府国资委会同市城投公司前往阳吉华苑小区现场核实。阳吉华苑共有51栋楼,目前一期已建成25栋,二期26栋正在建设当中。一期共有住户1239户,已入住1户,该住户日常用水由物业公司提供桶装饮用水,直到自来水正常通水为止。因自来水公司水表缺货无法安装及冬季水管冻裂导致住户用水困难。现已安装水表779户,未安装460户。

属实

2022年4月18日,施工方安排工人对小区内所有自来水管道进行排查和检修,及时联系市自来水公司落实水表到货情况。截至5月14日,阳吉华苑一期已安装水表1223块,已实现该小区所有住户全部通水。

下一步,待小区通水后,正式交由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及时解决住户用水问题,做好各住户用水保障工作。

已办结


181

D2XZ202204180056(第25批)

拉萨市城关区吉曲玉景小区南面砖厂的粉尘问题向中央督察组反映后,地方政府公开办理情况显示“要求该砖厂限期进行关闭”,但是现在不仅没有关闭还在生产,每天晚上生产到21点左右。

拉萨市城关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19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核查。该砖厂于2022年3月27日被举报过,并已进行了整改,整改工作未完成。按照前期整改要求该砖厂已停止生产,但存在夜间销售存量水泥砖问题。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19日,经对砖厂负责人教育引导后,砖厂负责人主动将闲置作业生产设备机械拆除并转移,并对砖厂内前期存量的沙石、水泥砖进行防尘网覆盖,每日对厂区进行洒水降尘;金珠西路街道已将砖厂生产用电切断;砖厂负责人已向洛堆社区提交保证书“保证不再生产水泥砖、不再销售水泥砖,并同意搬迁”。金珠西路街道将砖厂整改措施监督电话以公告书形式告知周边居民群众。
2.4月20日,向砖厂周边居民以民意测评形式书面告知砖厂整改具体措施,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发放问卷51份(其中49户满意、2户基本满意),满意度100%。

3.2022年5月6日,金珠西路街道再次与砖厂负责人沟通,砖厂负责人表示待销售完存量砖后立即搬迁。
下一步,城关区将责成金珠西路街道加大辖区巡查监管力度,持续跟进做好砖厂转产搬迁工作的推进落实,积极向周边小区物业向居民群众开展解释告知工作,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阶段办结


182

D2XZ202204180039(第25批)

拉萨市城关区色拉路80号圣城花园小区,独家独院和公寓楼区域都存在占用绿化带违建,并在绿化带上乱停车的现象。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2022年4月19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赴现场核查。圣城花园小区内共有8处(公寓楼1-1号、2-1号、2-2号、3-2号、4-1号、4-2号、别墅B1号、藏式1-5号)在绿化带上私搭乱建行为,同时存在绿化带乱停车现象,导致约300平方米绿化带被破坏。

属实

1.2022年4月19日,拉萨市住建局对小区物业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拉住建函〔2022〕268号),要求物业公司积极配合各级部门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小区公共绿地维护。城关区要求小区物业立即采取绿化带围挡措施防止车辆乱停乱停放。

2.物业公司在被破坏的绿化带外围放置37个交警反光锥,防止车辆乱停乱放。2022年4月20日开始安装绿化带外围防护栏,在绿化带破坏区域播撒草种30斤,现已完成整改。

3.小区内初步判定的8处侵占绿化带私搭乱建行为,待城关区相关部门在2022年5月21日前进行认定后下达限期拆除执法文书,由城关区住建局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依法拆除,计划于2022年11月21日前完成拆除。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将责成住建部门、扎细街道加大辖区巡查监管力,加强对辖区小区业主及居民群众违规侵占公共用地私搭乱建危害及违法性宣传普及,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二是督促小区物业加强小区内部管理,城关区住建局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依法拆除。

阶段办结


183

D2XZ202204180030(第25批)

拉萨市城关区朗赛花园5区门口堆放垃圾;小区里的树木被砍。

拉萨市城关区

土壤

生态

2022年4月19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拉萨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城管局赴现场核查。琅赛五区门口现场无垃圾堆放情况,经对小区门口周边11户商户、居民进行入户调查走访,琅赛五区门口不存在垃圾堆放问题。琅赛五区5排某业主家门口堆放建筑材料,该业主房屋门前绿化带两棵红叶李因房屋施工装修被移出。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19日,琅赛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助业主对暂时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进行规整,将门前清扫干净并对建筑砂石铺设防尘布。物业公司将两棵红叶李在原址对面绿化带内进行移植。4月21日,该业主承诺将在房屋施工装修完毕后,对门前绿化带进行恢复,预计7月底完成装修、修复绿化围栏、播撒草种。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将责成住建、环卫部门、纳金街道加大对辖区小区物业的监管巡查,积极宣传《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督促物业公司发挥好应有的服务和管理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二是加大日常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及保障力度,督促小区物业做好日常环境卫生监督工作,加大住户的环境卫生宣传工作,引导小区居民自觉维护小区环境卫生。

阶段办结


184

D2XZ202204180025(第25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拉贡路世邦欧郡小区,不及时清运垃圾,垃圾桶没有盖子,很臭;小区绿化带长期没人浇水,植被枯死;沿街商铺门口的垃圾桶和地面全是油垢。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土壤

生态

2022年4月19日,堆龙德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建局、东嘎街道赴现场核查。世邦欧郡小区垃圾集中存放点垃圾较多,未及时清运;18个垃圾桶存在破损,有异味;小区绿化带设计时采用高坡设计,保水性能不佳,且管护不到位导致绿化带草皮稀疏;沿街商铺门口垃圾桶和地面存在油垢。

属实

1.2022年4月19日,小区物业公司对18个破损的垃圾桶进行更换,并对小区垃圾进行清理转运,共清理各类垃圾约2吨。堆龙德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10名环卫工人、3辆洒水车、1辆电动机扫车对沿街商铺门口地面进行清洗。

2.小区物业公司对地势平坦的绿化带进行了草种补种;计划对坡度较大的绿化带(2万平方米)进行平整,预计在2022年7月31日前施工完毕。

下一步,一是堆龙德庆区责成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垃圾清运力度,做到日产日清,并长期坚持;二是要求沿街商铺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做好门前卫生保洁工作;三是堆龙德庆区住建局跟踪监督好小区绿化平整施工、补种和养护工作。

阶段办结


185

D2XZ202204180045(第25批)

拉萨市城关区香巴拉豪庭地下停车场扬尘大;小区内绿化枯萎有扬尘。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2022年4月19日,拉萨市政府国资委协同相关单位再次前往现场核查。香巴拉豪庭小区物业于4月18日已补栽植被万年青5000株。地下停车场车辆出入灰尘大,停车场灰尘大的主要原因为地面磨损导致,绿化带有扬尘。

部分属实

该小区物业已对停车场进行清扫和冲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灰尘大的问题。经初步协商,确定由由中交二分局五公司按照相关规范对地下停车场灰尘问题采取技术措施,预计2022年6月15日之前整改完毕。
下一步,将加强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小区绿化无人管理,导致绿化作物枯亡现象发生。加快完成地下车库整改工作,为居民打造一个优美且舒适的生活环境。

阶段办结


186

X2XZ202204180001(第25批)

西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能力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拉萨市城关区

其他污染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56号)明确提出“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先开工后补办手续”,故该项目在建设时未办理环评手续及施工许可证。

属实

施工许可证已于2022年4月26日办理完成;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提交评审。

未办结


187

D2XZ202204180013(第25批)

拉萨市达孜县拉泽高速公路2015年开工修建至今未完工,泽当入口处以及圭嘎拉隧道附近10公里左右的路段,存在随意开挖取沙破坏草场情况。

拉萨市达孜区

生态

2022年4月20日,拉萨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林草局前往S5项目圭嘎拉隧道山南出口10公里左右路段进行核实,并梳理项目用地开挖审批手续,组织人员对项目全线施工区域进行对照排查。泽当入口处至圭嘎拉隧道段共有三处存在开挖的施工现场,总面积约130822平方米,其中,拉萨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的1#梁场面积约38154平方米,2#梁场约48000平方米;中交二公局负责的场地约44668平方米。施工现场正在进行台阶平整、预制梁场及场站土地平整等工作,施工均在用地规划许可范围内。不存在随意开挖取土破坏草场情况。

部分属实

1.施工单位对隧道进出口弃渣场进行覆土恢复工作,对隧道斜井弃渣场分层分级修筑挡墙,对全线桥梁下进行平整、疏松、覆土,对取弃料场场地进行平整、料场两侧修筑截排水沟。

2.施工单位开展了现有三处开挖场地的生态恢复工作。拉萨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的1#梁场正在进行疏松平整场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三分之一,计划2022年5月完成平整工作,5月10日进行撒播种草;2#梁场已完成疏松平整场地,计划5月10日进行撒播种草;截至5月13日,1#、2#梁场及梁场驻地、聂果村特大桥72#附近驻地、95#附近钢筋场地等临时用地,陪西村大桥、聂果村特大桥、加木雄大桥桥下等永久用地清理、平整及覆土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撒播草籽并每天浇水。
下一步,一是拉萨市交通运输局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项目建设中“不破坏、少扰动、多恢复”的原则,在有序推动工程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好生态恢复要求。二是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问题的日常自查自检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要求施工单位对用地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取土坑、裸露表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生态恢复。四是增强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悬挂藏汉语生态环保宣传标志,提高从业人员生态环保意识。

阶段办结


188

D2XZ202204180003(第25批)

那曲市巴青县木塔乡一砂石厂未批先建,该砂厂机械生产在三村,砂石料开采在4村,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6村和7村中间2018年修建了一座桥,完工后砂石料堆放在原地,一直未恢复,有人倒卖砂石料;杂色镇6村,水库旁的桥梁工程未批先建砂石料场,野蛮开采,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那曲市巴青县

生态

1.2022年4月19日,巴青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举报问题反映的砂石厂为本塔乡3村珠达砂石有限公司,该公司在2018年7月因“未批先建”问题,被那曲市生态环境局巴青县分局处罚5000元。该砂厂实际机械生产在3村,实际采砂点在本塔乡3村和8村,在砂石采挖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生态破坏。
2.4月20日,巴青县交通运输局赴现场核查,桥梁附近确有砂石料堆放,且洗砂台未拆除。巴青县交通运输局通过对周边群众走访了解,未发现倒卖砂石料情况。
3.4月20日,巴青县交通运输局经查阅资料,水库旁桥梁工程属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批复文件为《关于那曲地区S205线至巴青县杂色镇梅帕塘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18〕224号)。该项目于2021年4月25日开工建设,目前仍处施工阶段。建设期间混凝土由巴青县青量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未有河道砂石开采行为,且工程建设期间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不存在生态破坏问题。

部分属实

1.按照《巴青县砂石料场整治整合实施方案》(巴政发〔2020〕27号)要求,本塔乡3村砂厂已被列入巴青县砂场取缔计划中,要求2022年10月1日之前完成场地平整复垦。截至2022年5月11日,本塔乡3村珠达有限公司已完成设备拆除,正在销售余料。本塔乡安排专人负责该砂场的取缔整改恢复工作。
2.2022年4月21日,巴青县交通运输局向西藏交投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函告《关于西藏那曲地区巴青县本塔乡玛琼村至聂荣县白雄乡果庆村公路改建工程一标段K19+900至K20+00处砂石料场平整及撤除洗砂台的督办函》(巴交函〔2022〕1号)。4月22日,西藏交投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安排2台机械,5名工作人员进场,并于4月30日完成洗砂台的拆除及砂石余料的平整工作。
3.巴青县委、县政府责成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力的巴青县交通运输局作出深刻检讨,要求巴青县交通运输局扎实推进整改,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本塔乡政府因属地管理责任不力,由巴青县政府县长对本塔乡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一是巴青县监督做好砂场的设备拆除、余料清运、生态恢复工作,于5月30日前完成破坏区域生态恢复工作。二是责成巴青县水利局结合“河长制”巡河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乱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阶段办结


189

D2XZ202204180057(第25批)

4月12日举报的林芝市巴宜区工布民俗街幸福小区C2区垃圾中转站异味问题,整改公告时间为60日,时间太长,臭气太重,希望立行立改。

林芝市巴宜区

土壤

该举报问题与2022年4月13日举报问题相同。在第一次接到举报问题后,林芝市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及时核查和整改。2022年4月19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巴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现场督办第四组赴幸福小区C2区再次开展调查核实。幸福小区C2区物业公司设置的临时垃圾中转站已拆除,并设置了新的临时垃圾中转站,物业服务公司对该问题整改公告时间为60天。

属实

1.2022年4月20日,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督促物业公司拆除了幸福小区C2垃圾中转站,并对原垃圾中转站位置进行彻底清扫、冲洗并消毒。

2.在原垃圾中转站拆除后,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工布花园酒店后(乔穆朗宗商业街)空地设置了新的临时垃圾中转站,每日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由物业公司负责将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至临时垃圾中转站,并负责做好临时垃圾中转站的清洁、消杀和日常维护等工作。

3.为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各相关责任单位举一反三,主动将林芝市幸福小区B3区垃圾临时收集点整改工作一并纳入此案件中进行整改,幸福小区C2区与B3区各建设一处垃圾收集房,建设面积为21.84㎡。目前,两处垃圾收集用房分别于2022年4月17日上午和18日下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已完工,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建成后立即投入使用并拆除现有临时收集点。

阶段办结


190

D2XZ202204180001(第25批)

林芝市巴宜区嘎拉村桃花山庄往西两公里城投建设附近,两家砖厂无证经营,存在大量扬尘。

林芝市巴宜区

大气

1.2022年4月19日,巴宜区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两处砖厂分别为西藏林芝市龙坤水泥预制有限公司和林芝镇嘎拉村鲁商沙石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2.西藏林芝市龙坤水泥预制有限公司办理了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水泥预制加工、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环评手续。该企业土地使用合同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21年11月已停止生产。

3.林芝镇嘎拉村鲁商沙石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办理了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砂石、粘土挖掘加工运输销售以及预制加工销售,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环评手续。该合作社于2021年11月已停止生产。

4.现场核查时,两家砖厂内配有洒水车,用于日常降尘工作,未发现大量扬尘情况。

部分属实

1.针对西藏林芝市龙坤水泥预制有限公司,巴宜区自然资源局对砖厂负责人进行了问询,并于2022年4月20日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2022-004号)责令退还土地,恢复土地原貌。要求该厂立即对厂区内原材料和水泥预制品进行集中规整和覆盖,严格落实防尘降尘措施,尽快消耗库存,于2022年5月前完成。为避免“一刀切”,造成企业生产设施设备受损,便于企业后期二次安装,由企业从内地聘请专业人员拆除设备,计划2022年6月前完成。现已完成5间厂房的拆除,后续尽快消耗库存,恢复生态。

2.针对林芝镇嘎拉村鲁商沙石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巴宜区自然资源局对砖厂负责人进行了问询,并于4月24日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2022-006号)责令退还土地,恢复土地原貌。要求合作社立即对厂区内原材料和水泥预制品进行集中规整和覆盖,严格落实防尘降尘措施,尽快消耗库存,自行对生产设施设备拆除,计划于2022年5月前完成。现已完成1间厂房的拆除,后续尽快消耗库存,恢复生态。

下一步,林芝市将督促巴宜区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不定期督导检查现场整改落实情况。

阶段办结


191

D2XZ202204190058(第26批)

那曲市索县公安局斜对面一草场,未经亚拉镇二居委江龙村老百姓同意,由龙腾商混公司2016年开设了商混站、砂场、搅拌站、砖厂,约占用五万平方米的草场,草场遭到破坏,至今仍未修复。

那曲市索县

生态

1.2022年4月21日,索县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核实。索县龙腾商砼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商砼生产、空心砖加工出售、工程机械租赁。按照《关于索县龙腾商砼有限公司商砼站、砖厂和沙场建设项目选址初审意见》(索住建发〔2017〕91号),2018年4月,该公司在索县亚拉镇二居委建成商砼站、洗砂厂,同年6月建成砖厂及砂料堆场点。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68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属集体草地。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实际占用草场面积约7.27万平方米,所占地均为天然牧草地(不涉及耕地)。同时,该公司建设项目时未征得当地乡政府、居村委会同意,未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

2.根据《索县河道采砂规划》《索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索县河道采砂整治方案〉的通知》(索政发〔2022〕21号)《关于印发〈索县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组派出方案〉的通知》(索采砂整字〔2022〕1号)等文件,龙腾商砼有限公司在索县河道采砂整治范围内,在举报之前已关门停业。索县已要求该公司在2022年4月1日之前将设备撤场并恢复场地,但截止目前,该公司未按照要求撤场。

属实

1.索县自然资源局就索县龙腾商砼有限公司未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使用草原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立案,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索自然资告字〔2022〕8号),对公司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6.16万元,责令索县龙腾商砼有限公司及时组织人员对现场展开生态恢复工作。索县安排专人蹲点,确保该公司及时高效整改。

2.索县龙腾商砼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组织人员和设备进场整改,截至5月10日,已完成砂厂设备拆除,正在拆除砖厂设备并开展场地平整。

下一步,索县将继续督促该公司完成场地生态恢复工作。

未办结


192

D2XZ202204190045(第26批)

那曲市索县亚拉镇基隆村,龙腾公司在2017、2018年间相继建了2家砖厂、2家砂石场、1家搅拌站,这些厂过度采砂,破坏了近万平方的草场和部分耕田。

那曲市索县

生态

索县龙腾商砼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商砼生产、空心砖加工出售、工程机械租赁。按照《关于索县龙腾商砼有限公司商砼站、砖厂和沙场建设项目选址初审意见》(索住建发〔2017〕91号),2018年4月,该公司在索县亚拉镇二居委建成商砼站1家、洗砂厂1家,同年6月份建成砖厂1家、砂料堆场点一处。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680平方米,批准总用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经第三方技术公司实地测量核算,该公司实际占地面积72727.765平方米且未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该公司的砂石均从索县亚拉镇4村、5村、6村砂场以及嘎布股哲砂石场、羌曲河砂石场、索县诺尔邦工贸有限公司砂石场、索县众志联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砂厂采购,共计7万立方米。

部分属实

1.索县自然资源局就索县龙腾商砼有限公司未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使用草原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立案,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索自然资告字〔2022〕8号),对公司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6.16万元,责令索县龙腾商砼有限公司及时组织人员对现场展开生态恢复工作。索县安排专人蹲点,确保该公司及时高效整改。

2.索县龙腾商砼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组织人员和设备进场整改,目前已完成砂厂设备拆除,正在拆除砖厂设备并开展场地平整。

下一步,索县将继续督促该公司完成场地生态恢复工作。

未办结


193

D2XZ202204190070(第26批)

举报人向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反映了拉萨市柳梧新区南苑小区反复停水问题后,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但还是停了4次水,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拉萨市柳梧新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20日,柳梧新区市政市容管理局、高新区自来水厂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南苑小区近期共停水4次,停水时间为4月8日(8:24-15:49)、4月9日(18:00-19:30)、4月17日(9:53-19:04)、4月19日(16:47-23:49),均因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拉萨供电公司在柳梧新区大面积停电引起。

属实

1.在柳梧新区物业群中向各小区物业负责人通知小区供水过程中的问题,并解释了停水的原因。

2.2022年将实施柳梧新区给水厂(高新区给水厂)电路双回路改造和高新区自来水厂设备及各泵站提升改造项目,预计在2022年9月份完工。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彻底解决柳梧新区南苑小区停水问题。
下一步,一是柳梧新区督促市政市容管理局及建设局,加强项目管理,安排专人长期跟进项目进度,持续关注南苑小区停水问题,定期掌握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在今年项目实施完成后从根源上解决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保障城市供水持续、稳定、安全的需求。二是柳梧新区将持续加强辖区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切实加强供水服务保障,并安排专人长期跟进小区供水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柳梧新区积极对接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拉萨供电公司,了解他们停电的时间表,并提前通知各小区住户在停水期间储备好生活用水。

阶段办结


194

D2XZ202204190057(第26批)

那曲市色尼区次曲路那曲河沿岸,2020年管道开挖留下的坑里堆满了垃圾,用薄薄的一层土覆盖起来了,没有进行生态修复。挖的砂石一直堆在迎宾路和通站路交汇处的一个院子里,扬尘污染严重;那曲市那曲大桥金元搅拌站旁边有个小路口进去是草场,挖了一个坑,坑里填满垃圾,没进行生态恢复。

那曲市色尼区

生态

1.2022年4月20日,那曲市城管局进行了现场核查。由市城管局2020年实施的那曲市南部新区污水收集系统项目的管网铺设位置在离次曲路沿线5米以内,未在那曲河沿岸。该项目管网铺设开挖留下的局部区域未进行恢复。
2.院内土堆为那曲市物流园区企业西藏融辉实业有限公司自行购买的砂石,用于建设那曲汽车文化综合服务城项目,砂石堆原有的防尘网破损或被大风吹散,存在扬尘问题。
3.“那曲市那曲大桥金圆搅拌站旁边有个小路口进去是草场,挖了一个坑,坑里填满垃圾,没有进行生态恢复”实为109国道与迎宾大道尽头岔口处有一条通往下面草场的斜坡,坡下有两处人为倾倒的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0日,那曲市城管局安排施工单位对次曲路沿线管网开挖留下的坑局部未恢复部位开始进行平整,4月23日完成平整恢复工作。
2.那曲市物流园区要求西藏融辉实业有限公司对被风掀起或破损的部分防尘网进行重新覆盖,现已整改完成。
3.2022年4月21日,已完成两处建筑垃圾的清理和附近土地平整,同时用铁栅栏将该区域小路进行围挡。

4. 那曲市城管局已于2022年4月27日购买草籽100斤,准备天气好转后,完成草籽播撒工作。并持续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该区域生态环境恢复良好。

阶段办结


195

X2XZ202204190003(第26批)

西藏中凯矿业公司选矿期间违规向拉萨河排放尾矿废水,部分尾矿废水通过水泵打回地下;尾矿库四周底部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无防漏措施;超载运矿破坏公路,扬尘大。附视频及图片资料。

拉萨市墨竹工卡县

生态

2022年4月20日,墨竹工卡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西藏中凯矿业公司二期尾矿库于2007年建设,2008年竣工,2009年正式投入运营,并于2010年4月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过了《西藏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邦达选矿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藏环验〔2010〕3号)。根据《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选矿厂尾矿库初步设计》《西藏中凯矿业有限公司墨竹选矿厂二期尾矿库工程竣工资料》隐蔽工程迎水坝土工布铺设情况和2021年经西藏自治区应急厅批准后对原有尾矿库大坝进行加高的施工影像资料,一是选矿期间尾矿废水经尾矿库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水循环利用,回水车间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零排放,现场不存在尾矿库废水通过水泵打回地下的现象;二是西藏中凯矿业有限公司二期尾矿库铺设了防渗膜,采取了防渗漏措施,现场排查尾矿库周边,未发现设立暗管、管道破裂等情况;三是超载运矿破坏公路问题实为2019年,349国道升级改造建设期间,西藏中凯矿业公司等4家公司借用乡村道路运矿,乡村公路部分区域存在破坏,2020-2021年西藏中凯矿业公司等4家公司集资60余万对该段因运矿破坏的乡村道路进行了道路恢复。现场核查时,不存在公路破坏的问题,同时现场查阅了2021年运矿过磅清单,不存在超载运输破坏公路行为;四是选矿厂及尾矿库周边为土路,扬尘较大,道路旁原自动喷淋设备因长年失修,企业虽采取每天洒水降尘措施,但效果不明显。

部分属实

1.针对扬尘问题,墨竹工卡县中凯选厂租赁3台洒水车,每天8:00-22:00对厂区周边道路进行不间断洒水,建立洒水记录台账,确保厂区周边道路降尘效果,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中凯矿业公司准备实施衔接349国道运矿道路硬化工程,现已编制《西藏中凯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墨竹选矿厂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道路硬化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各阶段时限及责任人,总体工程计划于7月30日前完成。
下一步,墨竹工卡县将进一步加大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方案在限期时间内完成相关整改任务,同时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

阶段办结


196

X2XZ202204190004(第26批)

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72号,北郊花园小区公共绿地私搭乱建、硬化。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整改过,物业只是张贴警示,未整改到位。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1.2022年4月20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拉萨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赴现场核查。北郊花园小区内有30户存在占用公共绿化带私搭乱建行为,其中11户存在私自设置铁栅栏对绿化进行围挡的问题,11户存在私自用假草皮、布料等对35平方米绿化带进行覆盖、放置杂物的问题。

2.2017年举报问题为“北郊花园小区里公寓楼一楼的住户破坏绿化带私自扩建房子,在公寓楼的楼道里乱堆乱放。”对照2017年整改档案,拉萨市园林局对物业下达《违章通知书》、《关于对北郊花园小区物业部进行处罚的决定》,小区物业已缴清罚款并完成违建拆除和绿地恢复工作,问题已整改到位。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1日,经对小区占用公共绿化带私搭乱建30户住户教育引导后,住户均自愿拆除绿化带铁栅栏、绿化带硬化,清理覆盖的假草皮、布料及堆放杂物,4月22日完成全部拆除工作。
2.小区物业公司承诺在2022年6月1日前完成小区8500平方米绿化带草籽播种的恢复工作,并安装高度30cm的围栏。城关区已制定《关于北郊花园小区绿化补栽方案》,明确了绿化恢复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将责成住建部门、夺底街道加强辖区巡查监管。二是加强对物业公司监督执法,督促物业履行好工作职责,做好小区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改善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三是大力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及《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形成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阶段办结


197

X2XZ202204190002(第26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马乡镇,有人在辛玛却山(东经:29.8523,西经:90.7782)无手续非法开采石料上万立方,破坏山体,损坏当地道路。附图。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生态

1.2022年4月20日,堆龙德庆区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举报问题反映的采石场实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马镇岗吉村采矿场,采矿权许可证号C5401222011077120129473;采矿权人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马乡岗吉村农民施工队;生产规模2.00万立方米/年;有效期限7年,2017年9月22日至2024年9月22日,采矿证合法有效,也未超范围开采。但采矿许可证的审批开采面积与原环评报告面积不一致,存在重大变动,目前正在变更环评审批手续。该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9年2月5日到期,从2019年2月5日至今未进行开采,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延续手续。
2.矿区前期开采未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发利用,开采台段高度及边坡不符合相关设计;未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履行“边开采、边治理”责任;矿区废石随坡倾倒,未进行清理、集中堆放。
3.该区域仅有1条农村公路,路名为国岗路,目前该公路路况良好,不存在道路损坏的现象。

部分属实

1.该采石场对矿山裸露面加盖防尘网30亩,安排洒水车每日3次对该区域进行降尘作业。

2.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且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按规定缴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48.91万元用于矿山范围内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及管护工程等。

下一步,一是将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边坡区域进行环境恢复治理。二是通过租用合理、合规的地块,完善用地相关手续,建设废渣场,清理转运废渣。三是重新办理环评变更手续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取得环评手续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要求,降低开采平台、降缓矿山边坡,采用合规工艺进行开采,消除安全隐患。

未办结


198

D2XZ202204190038(第26批)

拉萨市达孜区德庆镇桑珠林村,3组山边无相关手续开办家具厂,破坏植被。

拉萨市

生态

2022年4月20日,达孜区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调查核实。德庆镇桑珠林村3组山边确有一家家具厂正在修建,占地60余亩,系桑珠林村3组以集体土地入股形式与个体户签订合作协议,该协议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办理厂区修建相关手续,属于违法建筑,根据《达孜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纳入达孜区“两违”重点整治范围。达孜区自然资源局及德庆镇已于4月15日责令其立即停工,目前该家具厂处于停建状态。

属实

2022年4月20日至21日,达孜区组织人员通过向该家具厂负责人开展宣传教育,该家具厂将按照《达孜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自行拆除工作,6月30日前自行拆除。若未按期拆除,达孜区将依法依规开展拆除工作,确保全域范围内违法建筑在2022年年底前全部拆除。
下一步,达孜区将继续压实责任、实查实改、举一反三,结合《达孜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加大“两违”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违建问题不反弹。

未办结


199

D2XZ202204190034(第26批)

那曲市申扎县申扎镇牧场上,修建了很多房屋无人管理,破坏草场;申扎镇一村斯令公司(音译)无证经营采砂场,污染达龙河;申扎镇三村城投公司无证经营采砂场。

那曲市申扎县

生态

1.申扎镇牧场上修建了很多房屋无人管理,破坏草场的问题,实际为申扎县那仓牧场上建设的扶贫商品牦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工程和申扎县绒山羊养殖基地扶贫建设项目及其配套附属工程,由申扎县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管理,不存在无人管理的问题,该项目相关手续齐全。经实地对照核查,不存在批小建大,破坏草场的问题。
2.“申扎镇一村色林措公司”实为申扎县色林措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因2018年全区“绿盾专项行动”涉及自然保护区,被申扎县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取缔。2018年以后,根据申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需要,2020年6月,色林措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申扎镇一村达龙河新建采砂厂,2020年6至2021年10月期间办理相关手续和采砂。2022年2月,因原有采砂场设施与环评要求有差异,对原设备进行了拆除,待所有手续齐全,设施安装规范后运营。截至2022年4月24日,办理完成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环评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审批许可、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手续。该公司营运期间所产生的废水按照环评要求,利用三级沉淀池回收循环利用,无生活污水产生。2021年5月,色林措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达龙河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3.“申扎镇三村城投公司”实为申扎县城投公司,该公司和申扎县勇拓建材商贸公司合资经营1家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经营范围为商品混凝土加工和销售,相关手续齐全。根据申扎县相关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该搅拌站自2018年运营以来,无采砂厂,也无采砂活动。2018年-2020年6月砂石料来源主要是2018年申扎县巴扎乡至谢通门县公路改扩建工程修桥清理河道时的砂石料,2019年5月整治申扎藏布河道时清运的砂石料。2020年6月30日,因搅拌站洗沙厂未办理环评手续,那曲市生态环境局申扎县分局责令关停并处罚金1.2万元。截至2022年4月25日未运营。

部分属实

申扎县色林措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并于2022年5月12日取得“采砂许可证”。
下一步,那曲市将督促申扎县人民政府继续加大色林措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扎县城投公司等企业监管力度,促使企业规范化运行。同时要求色林措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运营期间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达龙河定期开展水质检测。

已办结


200

D2XZ202204190060(第26批)

那曲市班戈县圣象天门景区,一是景区里无厕所,寺庙遗迹山洞里全是垃圾和大小便。二是景区去年设了垃圾桶,但是周边风特别大,垃圾全吹到湖里。三是通往景区的路上车辆随意碾压草场。四是景区湖边的房车会产生很多垃圾。五是此次中央督察组进驻后地方关闭景区,计划5月份重新开放,但是环保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那曲市班戈县

土壤

2022年4月20日,班戈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实。
1.由于纳木错“圣象天门”景区处于生态环境保护缓冲区域范围内,无法建设厕所等基础设施。为保护景区环境,原景区运营方西藏羌塘班戈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立临时移动厕所,安排8名景区环卫工每日对厕所垃圾进行清理,定期转运至自然保护区外进行规范化处理。景区现已停业整顿,强化纳木错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站的人员配备,加强对保护区的日常巡护管理,保障保护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目前纳木错自然保护区内无任何旅游活动,不存在景区无厕所,寺庙遗迹山洞里全是垃圾和大小便情况
2.经核查,纳木错自然保护区往年存在旅游活动存在时,景区设立了垃圾桶并进行垃圾分类。8名环卫工和90名巡护员每日清理捡拾垃圾,分类打包后定期用车辆将垃圾运送出保护区外进行规范化处理,不存在垃圾吹到湖里的情况。2022年3月31日,班戈县政府下发了《关于班戈县纳木错缓冲区禁止开展旅游活动的通知》。目前,纳木错自然保护区内无旅游活动,原有的垃圾桶等设施已全部拆除清运完毕。
3.2019年以前,游客前往纳木错圣象天门时,为图便捷确实存在车辆穿越保护区草场碾压草原的现象,碾压草场累计58公里。班戈县2019年接到群众举报后,当年9月对道路两侧排洪边沟进行加深修整,防止车辆穿越保护区草场,此后再无车辆穿越保护区。但班戈县未开展人工种草和人工恢复,草场自然恢复成效不理想。
4.在2017年中央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班戈县纳木错自然保护区存在观景台、旅游公路、停车场等违规项目,那曲市委、市政府和班戈县根据整改方案按时完成了整改。同时,聘请90名巡护员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生态环境管理。经核查和走访,自整改完成后至今,班戈县纳木错自然保护区未出现任何违规建设的旅游设施和配套设施。为方便纳木错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站开展工作,在保护站附近有14辆房车作为管理站工作人员和巡护员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将自身工作、生活产生垃圾和保护区内捡拾清理的垃圾共同分类打包,定期运出保护区外进行规范化处理,房车周围环境干净整洁。
5.2022年3月31日,班戈县下发了《关于班戈县纳木错缓冲区禁止开展旅游活动的通知》,对景区停业整顿,在纳木错自然保护区优化调整批准前,禁止一切旅游活动行为。同时,充分发挥班戈县纳木错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站、巡护员和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作用,切实履行好职责职能,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部分属实

1.班戈县已责令西藏羌塘班戈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对纳木错圣象天门及周边景区停业整改,并在“秘境班戈”“网信班戈”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停业整顿公告。2021年4月8日,班戈县向公司方下发《关于解除〈班戈县纳木措恰多朗卡岛屿及纳木措北线景区项目开发合同书〉的函》。目前,班戈县圣象天门景区已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在纳木错自然保护区优化调整批准前,禁止一切旅游经营活动。

2.拆除纳木错自然保护区内已有的旅游指示牌和景区指示牌,在纳木错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主要出入口设置游客禁止进入提示牌和市县两级监督举报电话,发现有游客进入的,由班戈县纳木错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站立即劝返。

3.班戈县政府下发《关于班戈县纳木错缓冲区禁止开展旅游活动的通知》,同时积极做好群众和游客的教育引导工作。

4.班戈县联合移动公司以手机短信的宣传方式,对进入纳木错(北岸)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核心区的人员进行告知提醒,严禁开展旅游活动。

5.继续发挥保护站作用,以纳木措管理局为抓手,以生态岗位和巡护员为基础,配齐人员设备,规范规章制度,扎实开展好生态保护、垃圾清理、公路巡查、河湖巡查等工作措施。

6.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对被碾压的58公里草场开展生态修复,由放牧出行导致的草场碾压问题由班戈县负责修复,由旅游开发导致的草场碾压问题,由西藏羌塘班戈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修复。目前已制定生态修复方案。

阶段办结


201

D2XZ202204190030(第26批)

拉萨市城关区香巴拉豪庭小区地下车库没有铺设地胶,里面尘土飞扬。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该问题已多次举报过。香巴拉豪庭小区地下车库没有铺设地胶,因地面磨损导致地下车库灰尘较大,但每日都有物业保洁人员定时进行清扫、洒水。

部分属实

该小区物业已对停车场进行清扫和冲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灰尘大的问题。经初步协商,确定由中交二分局五公司按照相关规范对地下停车场灰尘问题采取技术措施,预计6月15日之前整改完毕。
下一步,将加强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小区绿化无人管理,导致绿化作物枯亡现象发生。加快完成地下车库整改工作,为居民打造一个优美且舒适的生活环境。

阶段办结


202

D2XZ202204190015(第26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羊达街道办事处,鑫诚水泥制品厂及周边的几个水泥制品加工厂和碎石厂,在督察组进驻之后,白天不生产,夜晚生产到早上,产生灰尘和噪声。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大气

噪音

2022年4月20日,堆龙德庆区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核查。鑫诚水泥制品厂附近共有6家水泥制品加工制作企业,分别为西藏鑫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西藏锦宇工贸有限公司、宏泰水泥制品厂、强鑫水泥制品厂、堆龙兴达水泥制品加工厂、兴杰水泥制品厂。于2022年1月5日起因“两违”整治工作自行停止生产,目前正清理库存,经暗访未发现夜间生产行为。上述企业厂区内均有部分未硬化地面,存在扬尘问题;因上述企业均停产,不存在噪音。未发现羊达社区周围存在碎石厂。

部分属实

1.堆龙德庆区羊达街道于2022年4月20日要求6家企业每日对厂区进行洒水降尘。

2.堆龙德庆区羊达街道制定了《鑫诚水泥制品厂及周边水泥制品厂拆除行动方案》(堆羊办发〔2022〕42号),拟定于2022年9月20日起对上述企业进行拆除,后续将严格按照“两违”治理程序,落实好拆除工作时降尘降噪措施。
下一步,一是堆龙德庆区羊达街道将继续加强对“两违”及“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群众了解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散乱污”企业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性和破坏性。二是持续排查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业扬尘及噪音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持续加大监管。

未办结


203

D2XZ202204190043(第26批)

拉萨市城关区当热东路加荣5组下水道堵塞,污水外溢到路面和居民家中;电线落在居民家房顶上,存在辐射和安全隐患。

拉萨市城关区

辐射

1.该举报问题与2022年4月17日举报问题部分重复。加荣5组下水道修建于2012年,因整体地势高落差大,随着辖区商户、租户及流动人员的增多,每逢雨水季节,该区域下水管道存在偶尔淤堵、污水横流情况。经全面排查,加荣5组辖区内下水井盖,发现20个下水道井盖因常年被车辆碾压破损。4月18日,城关区纳金街道、加荣社区、加荣5组居民共同出资,由西藏鹏志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区域下水道进行疏通并更换20个破损井盖,预计5月6日疏通、更换完成。
2.4月20日,城关区组织相关单位会同拉萨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和供电公司前往现场核实。加荣五组1住户于2022年2月在房顶上架设了0.4千伏电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经供电公司距地面1.5米处辐射值测试,该区域辐射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0日,拉萨市供电公司通知该住户移除所架设的电缆,并按要求重新铺设,确保满足安全距离条件。现已整改完成。
2.2022年4月21日,加荣社区组织加荣5组群众代表80余人召开环境保护宣讲大会。告知正在疏通管网工作,呼吁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监督该工程,并发放“加荣社区温馨提示”宣传海报80余张,引导居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下水道疏通工作已于5月11日完工,下水道井盖于5月14日已全部更换完成。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将责成纳金街道办事处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提交项目申请,对加荣五组进行统一规划,提升改造基础设施。由区城管局、街道对该区域沿街商户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商户将商品规范堆放到店内,搞好门前环境卫生等工作,打造干净整洁巷道环境。街道和社区发挥联户长作用,对加荣五组居民、商户围绕正确使用下水管道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海报,使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造成下水管道堵塞。二是城关区责成社区将积极协调相关运营商及电网公司,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对辖区范围内废线废箱进行拆除、清理线路、捆扎散乱弱线,形成楼道内弱电线路统一化、规范化、常态化“共建共管”模式,有效消除辖区房障、树障、电力畅通破坏等安全隐患。

已办结


204

D2XZ202204190003(第26批)

那曲市班戈县北拉镇热多村7组村委会无相关手续建采砂厂,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那曲市班戈县

生态

该举报问题与2022年3月31日举报问题一致,属重复举报案件。该问题已于4月1日开展核查。班戈县北拉镇热多村凸伟牧业经济合作社于2017年在热多村组建砂场并投入运营,存在草原被破坏的情况。2019年、2020年因砂场手续不齐全和群众举报,班戈县政府对该砂场进行了关停取缔,并处罚0.5万元,要求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根据《那曲市落实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日常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那整改办发〔2021〕5号),该问题计划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完成整改工作。

属实

1.2022年4月1日,班戈县制定了《北拉镇热多村砂石料场人工种草实施方案》,并组织村民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人工种草等生态修复工作,计划2022年5月再次开展砂场生态恢复工作(补播),确保生态恢复到位。4月16日,班戈县已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完成对待恢复的草场开展垃圾清理和松土平整工作,更换已破损的网围栏500余米、并设置提示标语,后对恢复区进行封闭式管理,防止无关人员和牲畜进入,影响生态恢复。
2.2022年4月20日,那曲市组织市农业农村局草原站专家前往班戈县北拉镇7村实地考察草原生态恢复情况,深入分析当地土壤、水质和自然气候情况,提出“选择适宜当地的多年生牧草品种(披碱草、早熟禾、老芒麦)和当年生牧草品种(青稞或燕麦)开展保护性播种”的针对性举措,对本地草种实施发芽率实验,甄鉴草种活力。班戈县结合实际,采取网格式、区块化开展生态恢复,充分讲解人工种草生态恢复的重要意义和好处,积极动员北拉镇7村142户牧民群众,细化分解人工种草任务。牧民群众积极响应,表示愿意主动参与人工种草。班戈县已储备好披碱草种和青稞草种1000余斤、牛羊粪2000余斤,待5月份气候回暖后,即刻组织人工种草实施。

未办结


205

X2XZ202204200001(第27批)

日喀则市南木林县达那乡空朗村西南方向3公里处,2020年未经审批在山谷里开采石灰石,严重破坏了266800平方米的植被和从草地,影响村民放牧,带来严重的草场退化危机;此山脉作为野生动物岩羊、藏狐、黄羊、土拨鼠、鼠兔活动区域,开山辟地、爆破钻孔等开采行为,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该村人畜饮水(地表水)输送渠和矿场作业区距离近,矿石开采严重污染村里水源;矿石开采破坏了山崖半山腰处的古寺遗址。

日喀则市南木林县

生态

1.南木林县达那乡空朗村石灰石开采区域属于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的碱性骨料点,该工程于2017年12月21日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7〕175号)文件,属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根据《西藏自治区砂石料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15号)中第十条规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采砂石料资源用于项目建设的,由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在指定的采挖点依法开采,不缴纳资源补偿费,不办理采矿许可证”。该工程碱性骨料点属临时性开采,开采满足工程用料需求后即停止。因南木林县辖区内石灰石开采仅有达那乡空朗村,故将其碱性骨料点定为达那乡空朗村石灰石开采点,于2020年10月中旬至12月底开采,施工单位按照《湘河水利枢纽工程大坝沥青混凝土心墙专项施工方案》及《大坝沥青混凝土心墙专项施工方案》的批复,实际开采碱性骨料19300立方米,实际占用荒山开采石灰石面积为2000平方米;2020年12月底结束石灰石开采工作,已制定植被恢复方案;由于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已审批,手续齐全,且高争公司还将在原湘河水利碱性骨料点开采基础上继续进行石灰石开采,为避免重复投资,造成国家资金浪费,所以湘河水利骨料点植被恢复方案未实施;

2.2020年1月,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西藏迈石通贸易有限公司、南木林县胜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新注册西藏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南木林县胜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空朗村石灰岩于2020年9月取得采矿权证,采矿有效期为2020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2日(采矿许可证证号C542300202009710050620),西藏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与南木林县胜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胜地公司采矿权虽未办理变更登记,但西藏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发起人协议备忘录》签订后,享有目标矿权的开采使用权。

3.西藏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取得《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南木林县2020年度第二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藏自然资复〔2021〕164号)、《关于年产30万吨活性石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日环审〔2020〕158号)、《关于西藏自治区南木林县达那乡空朗村矿区石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日环审〔2020〕159号)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于2021年7月在湘河水利工程原骨料点附近区域另行新建石灰石加工厂区及附属道路,目前正在全面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5月底建设完成,待建设完成后将进行石灰石开采工作。

4.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实际占用荒山开采面积2000平方米,其开挖废石、弃渣均用于项目填充;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占地147177平方米,其新建石灰石加工厂区及附属道路中开挖废石、弃渣均处于征地范围内,用于厂区回填平整,未有乱堆乱放、占压植被情况,但在建设过程中,现场植被约有0.3亩破坏痕迹,约存在0.1亩坑洼情况(均在征地范围内),对群众放牧路径有所阻碍。同时,针对草场破坏问题,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兑现草场补偿费350万元,并对生态进行恢复。

5.南木林县达那乡空朗村石灰石开采工程区常见有乌鸦、鼠、兔等小型动物,无珍稀动物的集中分布和觅食、夜宿点,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影响较小。

6.输送渠到矿场作业区的距离为281.63米。西藏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与空朗村村委会签订饮用水、灌溉用水工程资金帮扶协议,由该公司在该村人畜饮水(地表水)输送渠全程水渠上方加盖可承载牲畜的盖板,保障密闭性,同时在盖板上覆土种草。根据该村2021年12月27日水质检测报告结果来看,水质达标。

7.经实地踏勘,达那乡空朗村采矿点山崖半山腰处未发现古寺遗迹,走访问询当地群众了解到空朗村采矿点山崖半山腰处有疑似修行场所痕迹,早年已拆除。同时经与南木林县统战民宗核实,南木林县寺庙登记中从未有空朗村古寺,经与南木林县文旅局核实,空朗村不涉及文物,未列入县文物名单内。

部分属实

1.西藏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及附属道路时,造成征地范围内植被约0.3亩破坏痕迹,南木林县将督促企业制定矿山修复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进行边修复边开采,推动工作有序进行。

2.南木林县已责令该公司积极维修放牧道路,已于2022年4月16日启动放牧道路维修施工,目前道路基础施工已完成。

3.该公司制定了达那乡空朗村饮用及灌溉用水水渠盖板施工方案,目前资金已到位,已于2022年4月19日进场施工,截至5月10日已完成工程总量的50%。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水质检测合同,2022年4月30日已取样进行水质检测。

下一步,一是南木林县将监督企业按照环评、矿山恢复方案,对石灰石采挖过程中和采矿结束后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治理,并加大执法力度,避免发生植被破坏的情况。二是为打消群众饮用水安全的顾虑,南木林县将进一步加强对达那乡空朗村水源水渠保护项目的施工监督工作,督促西藏高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做好施工防护,严格落实人畜饮水输送渠加盖盖板措施,防止水质污染,并对水质每季度开展跟踪检测,检测结果向群众公布。

阶段办结


206

D2XZ202204200048(第27批)

拉萨市达孜区德庆镇德庆村6组河边的草地建了两处铁皮房,破坏约100亩草场;桑珠林村6组的一座山的山腰上建了一座铁皮房,破坏约300亩草场;桑珠林村7组的一个家具厂(选矿厂旁边)侵占20亩草地建了铁皮房;桑珠林村3组318国道边,玉雄公司占用40亩耕地建了一座铁皮房。

拉萨市达孜区

生态

2022年4月21日,达孜区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调查核查。

1.针对“德庆镇德庆村6组河边的草地建了两处铁皮房,破坏约100亩草场”问题。根据国土调查云显示,两处地块共109亩,其中70亩为灌木林及河流水面,39亩为草地;该地块由德庆村6组租赁给拉萨达孜诺丹实业有限公司。该土地租赁合同及承租方建设厂房手续不合法,属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2.针对“桑珠林村6组的一座山的山腰上建了一座铁皮房,破坏约300亩草场”问题。该地块内有6家家具厂,面积共计290余亩。相关租赁协议不合法,且未办理修建相关手续,属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3.针对“桑珠林村7组的一个家具厂(选矿厂旁边)侵占20亩草地建了铁皮房”问题。该家具厂土地为达孜区桑珠林村7组集体土地,位于达孜区德庆镇桑珠林村拉萨城投木材交易市场西南角,涉及面积约25.9亩,地块性质为采矿用地14.1亩,水浇地6亩,其他草地4.9亩,天然牧草地0.9亩,不全部为草地。该地块由桑珠林村7组村民进行平整后出租给曲龙利民家具厂。该土地租赁合同及承租方建设厂房手续不合法,属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4.针对“桑珠林村3组318国道边,玉雄公司占用40亩耕地建了一座铁皮房”问题。玉雄公司占用16亩建了一座铁皮房,根据国土调查云显示,该宗地块10亩为耕地,6亩为林地;该宗地系拉萨市达孜县玉雄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通过土地买卖获得,2021年建设厂房以租赁的形式给第三方生产家具。该土地买卖合同及厂房建设相关手续不合法,属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属实

1.拉萨市达孜区制定了《达孜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两违”整治工作专班。

2.2022年4月20日至21日,达孜区通过入户走访、当面谈话开展宣传教育。要求违法业主在6月30日前自行拆除。针对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将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拆除工作,确保全域范围内违法建筑在2022年年底前全部拆除。
下一步,达孜区将继续压实责任、实查实改、举一反三,结合2022年《达孜区“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一是继续做好入户调查工作,与群众点对点进行思想教育引导,了解并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二是充分发挥工作专班作用,联合达孜区检察院、法院、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协同排查违法行为,收集违法证据;三是在群众支持、证据确凿、有理有据的基础上,发动群众自行拆除违建,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硬骨头”,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四是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违建问题不反弹;五是在拆除工作完成后积极主动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未办结


207

X2XZ202204200014(第27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乃琼街道加木村加木沟的采石场(坐标:北纬29°39′28″东经90°51′48″),无序开采、越界开采、破坏山体,黑色玄武岩矿区植被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未修复生态;白色方解矿区废渣随意倾倒,形成了高陡边坡,地表大面积裸露,雨季容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采矿时用炸药炸山,乱石横飞,距离村庄太近,对村民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生态

1.2022年4月21日,拉萨市相关部门实地核查。该采石场隶属拉萨市堆龙善财福利综合服务公司,采矿证号C5401002010066120130253,开采矿种方解石;开采方式露天开采;有效期2010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16日。2014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暂停了该采矿权延续的办理工作。目前,按照新的政策要求,该采矿权可以进行延续工作。现矿业权人在征求各主管部门的意见后,编制完成了采矿权延续所需的前置资料,正在开展采矿权延续工作。经遥感影像叠加分析和村委会以及街道办证实,该采石场2014年矿权过期以后便停止了生产,也不存在越界开采的行为;因2014年以前矿业权人未编制《开发利用方案》,采矿过程中未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开采或分层顺序开采,已有的开采平台不规范,形成了高陡边坡,存在无序开采的情况。2014年采矿权过期以后,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自然资源局责令矿业权人编制恢复治理方案,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达到恢复治理成果、消除安全隐患以后,再推进采矿权延续工作。矿业权人2015年至今已投入588万元对开采作业平台以外的区域开展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目前,已经完成矿山道路两侧、矿山开采平台以外的边坡恢复治理及种树等工作。为了保证树木的存活率,矿业权人购置了优质黑色土层进行边坡覆土工作,面积约为0.85公顷。黑色土层并非举报问题中的“黑色玄武岩”。

2.矿区内未设置碎石集中堆放区,局部存在废石、废渣随意倾倒的现象;矿区地表裸露,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雨季具有形成次生地质灾害的隐患。经拉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爆破工程技术专家现场核查,结合群众走访,矿山企业2014年采矿证过期停工以后,未采用炸药炸山。矿山作业现场一块大石头遗留的爆破作业痕迹系以往开矿爆破残留在炮眼内用于引爆雷管的废弃电线,并非近期爆破后的痕迹,现已处理完毕。

部分属实

1.堆龙德庆区责令矿业权人认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持续做好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对现状采场、废石场除继续利用区域(拟建工程表土堆场、拟建工程工业场地、连接工业场地及表土堆场道路)外进行植被恢复。具体措施为:先将现状废石场表面大块废石清理至石粉厂综合利用,并于植被恢复不到位区域覆盖表土并撒播披碱草,限时三月内完成。

2.责令矿业权人立即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设置排土场,立即清理废石、废渣,做好防尘措施,安装防尘网,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出现次生地质灾害。已于2022年4月26日完成。

3.针对无序开采形成的高陡边坡问题,责令矿业权人结合2021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开发利用方案》,采取挂设边坡防护网,在易发生滑坡、崩塌边坡区挂设防护网。具体步骤为边坡清理→测量放样→钻钢丝绳锚杆孔→安装支撑绳→挂格栅网缝合→挂钢丝绳网缝合→格栅网与钢丝绳网缝合成一张拉网;设置防护网围栏,为保证下游居民安全,在矿山南侧现状废石场边坡顶部设置防护围栏。限时三月内完成。
下一步,一是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持续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二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采矿权延续工作。取得新的采矿许可证后,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要求,降低开采平台、降缓矿山边坡,采用合规工艺进行开采,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切实发挥监管责任,全程监督矿业权人问题整改工作,圆满完成整改任务。

阶段办结


208

X2XZ202204200009(第27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羊达乡通嘎村三组,西藏原色建筑建材有限公司超经营范围生产乳胶漆及真石漆;乳胶漆、真石漆废料及污水随意倾倒,四周有恶臭,污染饮用水源;石粉加工产生大量粉尘,影响周边住户;半夜生产,进矿石,噪音较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噪音

土壤

2022年4月21日,堆龙德庆区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核查。

1.西藏原色建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附近,方圆2公里内没有居民居住,周边不存在水源点,未发现恶臭等问题。

2.该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包括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产乳胶漆及真石漆属于经营范围。

3.该企业因“两违”工作整治,于2021年11月起暂停生产,且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污水,现场未发现排污痕迹。

4.该企业厂区内存在大量石粉及原料,易产生扬尘。

5.该企业厂区内原料由车辆夜间运输进场,但未发现生产痕迹。

部分属实

1.堆龙德庆区羊达街道责令该企业停止运输矿石,并做好洒水降尘措施,限期将石粉及矿石原料清运。截至目前,石粉及矿石原料已清运完毕。

2.堆龙德庆区羊达街道制定了《西藏原色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拆除行动方案》(堆羊办发〔2022〕47号),拟定于2022年6月10日实施拆除,后续将严格按照“两违”治理程序,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好拆除工作时降尘降噪措施。
下一步,一是堆龙德庆区开展“两违”认定及分类处置工作,加大治理整治力度,加快履行搬离拆除工作。二是持续排查辖区范围内同等性质石材加工厂,立即整改,持续监管,将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三是提高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企业环保意识,明确“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要求企业内树立良好的环保氛围。

阶段办结


209

X2XZ202204200012(第27批)

拉萨市当雄县公塘乡甲根村4组,2018年至2020年修拉萨至那曲高速时,在葛苍山采石办碎石厂,2018年8月-11月污染了当地饮用水水源;采石产生的砂石和碎石灰被冲到下游,淹没一千亩草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在近200亩的山体挖出大坑,形成了200米左右的悬崖,生态恢复不到位。

拉萨市当雄县

生态

举报问题涉及的项目为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那曲至羊八井段)第二标段四分部,业主单位为西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二航局西藏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1年7月8日通过交工验收。1.2018年8月至11月,工程项目部修建8口水井用以改善当地村民饮水条件,现场村委会开具了情况不属实的证明。

2.经现场测量核实,淹没草场面积为14.78亩;该举报问题与2022年4月15日举报问题相同。施工单位已于2022年4月6日开始进场对该砂石厂进行整改。已安排1台挖掘机,3台拖拉机,23个施工人员对上游开展清理复垦工作;4月15日举报时正在开展清理恢复工作。现已清理完毕。

3.根据现场测量核实山体高度22.8米;且山体挖出大坑不属实,实为沿用已有的旧碎石取料点,目前已开展整改恢复。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15日,项目业主租用当地村民23台拖拉机、3台挖掘机,并聘用30名当地农牧民。截止4月24日,已将污染草场的余料全部清理。

2.自2022年3月底,施工单位投入2台挖机,1台装载机,3辆运输车已对碎石取料场开展生态恢复工作,后续增加挖机3辆,装载机4辆,运输车6辆加强恢复进度,截止2022年4月28日已完成平整、覆土工作。受当地气候制约,上述整改点撒播草籽及施肥工作计划视气候条件开展。

下一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做好临时用地生态恢复工作,确保生态恢复达到预期效果。

阶段办结


210

D2XZ202204200039(第27批)

日喀则市仲巴县,西藏硼都硼业有限公司相关手续过期,非法开采仲巴县吉玛乡曲依措矿山。

日喀则市仲巴县

生态

1.该矿区实际开采企业为仲巴县吉玛曲美硼砂有限责任公司,属西藏硼都硼业有限公司子公司。2014年5月4日,仲巴县吉玛曲美硼砂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该矿区采矿权,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00万吨/年;开采标高4800-4500m;有效期限2014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4日。2016年12月仲巴县吉玛曲美硼砂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仲巴县吉玛曲美硼砂有限责任公司曲依措硼砂矿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7年1月3日,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同意认定备案。2017年6月28日,仲巴县吉玛曲美硼砂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矿区采矿权进行了第一次延续,有效期限2017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28日。目前采矿许可证已过期。

2.仲巴县吉玛曲美硼砂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5月至12月进行了开采,开采量5000吨左右,符合采矿许可证证载开采量2万吨每年生产规模。2016年年底,因帕江乡硼砂加工锅炉淘汰,导致硼砂不能加工,该矿山停止开采至今。

部分属实

一是西藏硼都硼业有限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采矿证延续相关工作。二是西藏硼都硼业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矿区作业点修复工作。

仲巴县将进一步加大企业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在未取得合法采矿手续之前不得进行开采生产;同时督促企业做好生态环保措施,对矿区2016年开采作业点进行生态修复。

阶段办结


211

D2XZ202204200021(第27批)

林芝市波密县松宗镇角达村,某养猪场臭味大,特别是夏天味道更重。

林芝市波密县

大气

2022年4月21日,林芝市整改督办现场第三组会同波密县前往实地核查。举报反映的“松宗镇角达村某养猪场”为“松宗镇角达村藏猪养殖场”,项目建设法人为波密县农业农村局,由西藏五丰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工作。该公司日常已通过控制饲养密度、高压水枪冲圈消毒、定时喷洒双氧水、对废水调节池加盖密闭环等措施降低臭味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但存在未坚持喷洒专用除臭剂,构筑物间绿化隔离带场地未绿化等问题。

部分

属实

1.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于2022年4月22日向五丰园农牧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波环整改〔2022〕27号),要求该公司针对存在问题立即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4月23日,五丰园农牧公司制定了《西藏五丰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落实<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整改方案》,在持续做好控制饲养密度、高压水枪冲圈消毒、定时喷洒双氧水、对废水调节池加盖密闭环等防臭措施基础上,购买了50KG除臭剂(1KG除臭剂可兑水200KG),进一步健全完善《消毒除臭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防臭措施。同时,对各构筑物间绿化隔离带场地进行平整,并播撒了草籽。

2.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4月21日分3次对该养殖场下风向2个点位、上风向1个点位空气质量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硫化氢、氨两项指标最大值0.004mg/m3、0.13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10,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限值。

3.松宗镇角达村驻村工作队于4月25日针对整改情况开展了民意测评,累计发放测评表21份,收回21份,其中满意16份、一般5份、不满意0份。

下一步,波密县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督促五丰园农牧公司持续做好各项防臭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已办结


212

D2XZ202204200004(第27批)

3月29日举报的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一期占绿地违建、燃煤燃柴的问题后,工作人员进行了排查,但排查不彻底。小区东门、中间别墅区及南门楼房区多处占绿地违建情况没排查。

拉萨市柳梧新区

生态

大气

2022年4月21日,柳梧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前往海亮一期小区调查核实。一是对海亮一期小区西门之前已排查过的51栋和127栋7户业主违规占用小区公共绿地问题进行检查,发现127栋2户违规建筑已经拆除,绿地恢复已完成。51栋5户业主未能如期自行拆除违建,根据《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柳梧新区正在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处置工作,按规定程序在2022年9月30日完成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二是对小区东门、中间别墅区及南门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23户违规占用绿化带建筑。

属实

1.根据“两违方案”,柳梧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正在逐户核定违规建筑面积,完善违建业主详细信息,并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违建业主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超出整改时限且拒不配合整改要求的,由柳梧新区管委会按程序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逐步推进违建拆除工作。

2.柳梧新区综合执法局协同海亮一期物业公司以公告的方式,在小区各处实时公布违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利用业主微信群,及时向海亮一期全体业主通报违建拆除进展情况。
下一步,一是柳梧新区将持续加大对辖区违章建筑侵占公共绿地行为的排查检查力度,对核定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依规及时下发《违法行为告知书》,限期15天内自行拆除。二是实时对接律师事务所,就违建拆除相关问题进行法律咨询,结合“两违方案”,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处置工作,在2022年9月27日前全面完成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三是柳梧新区管委会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对拆除违建的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进行公示,确保违建拆除工作有成效、有结果。

未办结


213

D2XZ202204210032(第28批)

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格桑林卡小区,有些住户占用公共绿化用地违建。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2022年4月22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拉萨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赴现场核查。格桑林卡小区内A19-1、A19-2、A20-1、A20-2、A21-1、A21-2存在私自建设围墙圈占公共绿化用地的问题,围墙长度共150米。

属实

2022年4月23日,城关区住建局对6户违建户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宣传,并对物业公司下发限期整改通知,要求6户违建户自行拆除相关违建围挡。4月24日,6户私自建设的150米围墙已全部拆除完成。同时,于5月14日完成播撒草种工作。
下一步,城关区住建局将结合《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拉住建字〔2022〕66号),积极履行物业行业监管职责,联合金珠西路街道办事处及金珠西路社区加大对物业的监管,积极宣传《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督促物业公司发挥好应有的服务和管理作用,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环境卫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同时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形成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已办结


214

D2XZ202204210030(第28批)

那曲至拉萨高速公路建设时,在那曲市色尼区古露镇幸仁村境内高速隧道右边设置了砂石场,砂石开采破坏周边生态,仍有大量砂石堆积、油罐未拆除,未进行生态修复;古露大桥旁边的砂石厂进行了填平,没有生态修复。

那曲市色尼区

生态

举报问题涉及项目为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那曲至羊八井段)第二标段三分部,业主单位为西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一公局第六工程西藏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1年7月8日通过交工验收。1.经核实,举报问题反映的砂石场为G109项目K3651+100桑曲河料场。因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尚未竣工验收,堆放的砂石料其实是项目备料,后期仍要使用。

2.2021年6月10日储油罐已拆除,并对场地进行平整,但平整、清理效果不佳,有待进一步整改完善。

3.古露大桥旁边的砂石厂不属于G109项目料场,色尼区古露镇人民政府出具了相关证明。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3日,对桑曲河料场进行了整理及绿网覆盖工作,待项目竣工后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态恢复工作。

2.对储油罐区内的油桶等其他小型物件进一步清理。

3.针对G109项目一系列环保问题,自治区交通厅于2022年4月22日对项目业主(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并组织相关部门对G109改建项目沿线环保整改现场督办检查。

下一步,自治区交通厅将组织环保专班到现场核查整改情况。

阶段办结


215

D2XZ202204210025(第28批)

那曲市聂荣县查当乡波青村,某公司修建公路时破坏草场。

那曲市聂荣县

生态

举报问题涉及项目为国道345青藏界至聂荣县段公路新改建工程A标K73+565右幅2.7公里处取料场,施工单位于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期间在该取料场用于填料施工,并于2021年9月下旬至10月初,开展了生态恢复工作。但因海拔、气候等自然因素影响,草籽存活率低,存在生态恢复效果不理想的情况。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24日,业主单位会同聂荣县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查当乡政府、波青村村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整改措施。因现场海拔超过4800米,风雪天气频繁,现场部分区域仍有积雪,土层尚未解冻,当前无法开展生态恢复工作。为有效保障生态恢复效果,决定待5月中旬气温回暖后开展生态恢复工作,计划投入装载机1台、挖机2台、运输车2辆,对该料场进行再次刷坡、回填、平整、补撒草籽工作,待恢复后对料场进行围挡,以确保生态恢复效果到达预期。

未办结


216

D2XZ202204210019(第28批)

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屠宰场旁边一煤场,违规售卖煤炭。

拉萨市曲水县

大气

2022年4月22日,曲水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调查核实。举报问题反映的“煤场”实为曲水徐氏煤业,2021年8月份登记经营许可,经营场所位于曲水县聂当乡工业园区切聂线藏木缘商贸有限公司张兴泉自建库房3号,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销售,木炭、薪柴销售。徐氏煤业现存有蜂窝煤生产原材料70余吨,其中原煤有40余吨、碎煤有2吨、焦煤230袋、成品蜂窝煤1670块,所加工蜂窝煤成品主要销往墨竹工卡县、尼木县、林周县、仁布县等地方,所有原材料均来自格尔木北郊煤炭市场,徐氏煤业现场无法提供进货清单、检验报告及供货方资质等相关资料,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且徐氏煤业不符合园区规划,进驻前未向曲水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提交入园材料,在未经曲水县联审联批会议审议通过的情况下,私自租赁场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曲水县应急管理局4月14日现场检查结果(曲安监管责改字〔2022〕第(07号)),厂区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不到位,风险隐患较大,要求2022年5月14日前搬离。

属实

曲水县现场向徐氏煤业解释了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等环境保护知识,责令徐氏煤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徐氏煤业已于2022年5月9日清理完成所有煤炭原材料及成品,并已搬离。

下一步:曲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曲水徐氏煤业的日常巡查力度,杜绝擅自生产经营行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对园区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清理未履行入园手续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煤炭收集、运输、贮存、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监管力度。

已办结


217

X2XZ202204210007(第28批)

拉萨市林周县强嘎乡,伦某在切玛村拉绕组开办采石场,在典冲村河道采砂,在边交林乡色康村春巴组牧区采矿,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在色康村的矿石加工厂,将含有化学物质的污水直排地下水池。

拉萨市林周县

生态

1.2022年4月22日,林周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实。林周县强嘎乡切玛村一号采石场,采矿权属西藏鲁杰建筑有限公司,于2020年拍卖取得,2020年11月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生产规模为5万立方米/年。目前,该矿区未进行生产作业,现场发现存在弃土、废石压占草皮现象。

2.2021年11月18日,考虑到河道上游泄洪能力弱,为防止汛期洪水淹没冲毁河道两边草场和农田,强嘎乡人民政府、典冲村村委向林周县水利局请示,委托林周县江夏乡加荣雪域农民采砂专业合作社对河道进行清淤。林周县水利局未批准,要求对河道清淤工作合理规划,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清淤。2022年4月21日林周县水利局、强嘎乡在排查中发现林周县江夏乡加荣雪域农民采砂专业合作社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于4月19日-4月21日对河道进行清淤,立即进行制止。

3.林周县江夏乡财胜矿业有限公司程巴铜多金属矿,采矿权人为林周县江夏乡财胜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5400002012053210125156,开采主矿种为铜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有效期限2021年5月10日至2041年5月10日。该公司每年对周边农牧民给予38万元的草场补助。2021年该矿山企业针对前期开采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损坏,开展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成效较为明显。目前,矿山尚未开采,正在进行矿山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

4.林周县边交林乡色康村矿石加工厂为林周县江夏乡财胜矿业有限公司程巴铜多金属矿尾矿库,选矿厂废水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直接通过管道进入尾矿库进行循环利用。2021年8月13日、11月19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对选矿厂尾矿库地下水、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满足相关标准;2022年2月28日,林周县江热夏乡财胜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常规检测,检测指标均达标。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3日,林周县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林周县强嘎乡切玛村一号采石场临时排土场弃土压覆植被情况的整改通知》,责令矿业权人及时编制临时排土场弃土压覆植被整改方案。4月24日,矿业权人西藏鲁杰建筑有限公司制定《林周县强嘎乡切玛一号采石场矿山整改措施方案》,对排土场进行清理,转运集中堆放,修建挡墙,并对压占植被进行补种补栽。

2.2022年4月24日,林周县已对强嘎乡典冲村、林周县江夏乡加荣雪域农民采砂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根据全国汛期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林周县强嘎乡典冲村结合实际,办理相关手续后对河道进行清淤,同时规范清淤料处理,严禁私自售卖清淤料。

3.对于林周县江夏乡财胜矿业有限公司程巴铜多金属矿,责令矿业权人按照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继续做好生态修复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4.2022年4月25日,矿业权人西藏鲁杰建筑有限公司组织力量进场开展施工,于4月30日完成整改工作,共计完成临时排土场浆砌石挡墙修建72米,河沟清理、转运荒土料2600方,播撒草种3.5公斤,播撒面积约1334平方米,河沟疏浚约167米。

下一步:1.加强部门监管责任。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责令矿业权人认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机制,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原则,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区生态修复工作。

2.推进河道清淤疏浚工作。鉴于塔玉普曲典冲段河道确实淤积较为严重,汛期有洪水侵蚀周围农田草地的隐患,决定在该合作社清淤的基础上对该河段进行清淤,具体清淤方案由乡、村制定,林周县水利局及时审定方案作出批复,争取在汛期带来前完成清淤工作。同时,做到举一反三,结合林周县实际完成规范河道清淤疏浚法案编制,确保周围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3.加大监督处置力度。林周县水利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河道疏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疏浚工作严格按照既定的方案实施。对在疏浚过程中存在超范围采砂、擅自处置疏浚料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导致疏浚工作秩序混乱的,停止河道疏浚工作,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特别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小组长关于河道清淤疏浚及河道采砂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宣传册、宣传用品、微信公众号、公示牌等宣传载体,普及河道保护和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法律法规知识。设立河道非法采砂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对河道采砂进行监督。

已办结


218

X2XZ202204210001(第28批)

拉萨市城关区民族路自治区文联退休基地,最后一排紧邻牛爱猪烤肉店,烤肉店地下排污管道破裂,臭味扩散,臭气熏天。同时住户屋内自来水也有一股臭味,严重影响住户日常生活。

拉萨市城关区

1.该举报问题为重复举报,2022年4月22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市城管局、城投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再次前往现场核查。文联小区最后一排紧邻牛爱猪烤肉店的有三户,市自来水公司已于2022年4月17日对该小区紧邻牛爱猪烤肉店的业主家的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要求。出水无异臭、异味。城关区住建局已同自治区文联后勤负责人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并向业主公示水质检测结果。同时向该三户业主传达关于自治区文联与西藏泰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清水、污水系统改造工程施工合同,计划(合同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4月28日)对文联小区内下水管道进行改造。

2.由于文联小区最后一排与牛爱猪烤肉店共用一个下水道,而烤肉店的厕所污水排至该下水道,故现场存在轻微的异味。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3日,城关区住建局联合自治区文联后勤负责人对该三户进行入户调查,并公示水质检测结果,该三户表示对水质检测结果认同,并已知晓文联小区清水、污水系统改造工程相关事项。

2.牛爱猪烤肉店于2022年4月23日对厕所进行了封闭,减少排入该下水道的污水量。

3.牛爱猪烤肉店房屋产权单位西藏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承诺对该公司产权范围内的下水道(含牛爱猪烤肉店)进行改造,并于2022年4月25日签订合同。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住建局对牛爱猪烤肉店卫生情况进行长期关注。二是对文联小区下水管道改造和牛爱猪韩国烤肉店下水道改造后续的状况进行跟进,确保举报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阶段办结


219

X2XZ202204210004(第28批)

林芝市巴宜区百巴镇章巴村,多年来村民拉某、噶玛某某、边某等三人破坏集体草地,无证开采加工砂石。

林芝市巴宜区

生态

2022年4月22日,巴宜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林芝市整改督办组、市直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核查。章巴村范围内不存在采挖砂石情况,拉某、噶玛某某、边某三人不存在无证采挖砂石情况。通过进一步现场核查发现,章巴村附近目前存在两处砂石堆料点,是2017年巴宜区砂石整治行动中取缔的砂石场,因无销路,导致砂石料堆积。堆料点分别在林业值班点旁和米定自然村,均为章巴村集体土地,总堆料约5万立方米;拉某、噶玛某某、边某等人于2022年4月初使用林业值班点旁另一块土地加工水泥砖,目前已停止生产,该土地不涉及林地、草地。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3日-25日,巴宜区对林业值班点旁砂石堆料点及加工水泥砖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和生态修复,共投入人员50人次、机械5台,播撒草种约60斤、种植柳树65棵。

2.2022年4月26日,完成了米定自然村堆料点防尘网覆盖,同时积极与百巴镇章巴沟藏猪养殖项目和黑龙雪牛养殖项目(乡村振兴项目)负责人对接,加快消耗砂石存量,预计2022年10月完成生态修复。

下一步,林芝市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监管措施,从严从实落实整改工作。

阶段办结


220

D2XZ202204210014(第28批)

拉萨市城关区江苏路26号拉百河坝林小区,小区环境卫生差,没有做好绿化和路面硬化,扬尘大。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2022年4月22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拉萨市住建局、市政府国资委赴现场调查核实。拉百河坝林小区大门右侧公厕后面有垃圾(主要是树枝树叶)。小区内路面未硬化,为土路。小区院内除栽种的古树外,无其他绿化绿植,大风天气时扬尘较大。拉百河坝林小区由拉百商贸有限公司管理,该公司于2020年已制定《拉百河坝林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方案》,方案涉及小区路面硬化、院内绿化、设施更新。但因采光和楼间距问题,公司未能与小区住户达成一致意见,项目至今未能实施。

属实

1.吉日街道河坝林社区联合城关区环卫局,组织18名工作人员,调用1台垃圾清运车,清理了公厕后面的垃圾约1吨。环卫局调用1台洒水车,对小区院内土路进行了洒水降尘作业。

2.城关区联合拉百公司对拉百河坝林小区的12户进行入户走访,向住户解释了拉百河坝林小区的改造项目计划。拉百公司收集完相关材料,并征得小区住户同意后,将对小区空地及路面、绿化进行施工建设。小区住户表示理解和支持,并与拉百公司签订了《关于城关区江苏路26号拉百小区住户对藏转办件〔2022〕895号案件同意解决方案的承诺书》。

下一步,城关区将持续跟进小区路面硬化、院内绿化、设施更新项目,协调住户与拉百公司尽快实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小区人居环境。

阶段办结


221

D2XZ202204210016(第28批)

拉萨市达孜县德庆镇桑珠林村六组,有个家具厂无证经营,加工废料废水直接外环境,味道重,对环境造成影响。

拉萨市达孜县

1.该举报问题与2022年4月19日举报问题雷同。2022年4月20日,达孜区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调查核实。德庆镇桑珠林村6组辖区内共有6家家具厂,均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分别为:拉萨市湟庭家具有限公司、拉萨市特尔欣家具有限公司、西藏名川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分公司、达孜盛达实木藏式家具、西藏鑫宏家具有限公司、西藏杰浩工贸有限公司。以上6家家具厂均为木质家具加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有木质边角料、刨花和锯末,企业收集后出售给生物质颗粒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现场发现生活污水管道未完全接通,存在堵塞现象,导致部分生活污水外溢,现场无明显异味。

2.6家家具厂均无相关建设手续,为违法建筑,达孜区自然资源局已责令其关停。根据《达孜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纳入达孜区“两违”整治范围。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2日,家具厂对堵塞的生活污水管道进行疏通,并与市政管网联通,生活污水通过达孜区污水管网排放至达孜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达孜区制定了《达孜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两违”整治工作专班。2022年4月20日至21日,达孜区深入德庆镇各村组通过入户走访、当面谈话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家具厂负责人在6月30日前自行拆除。针对未自行拆除的厂房和仓库,依法依规开展强制拆除工作,确保全域范围内违法建筑在2022年年底前全部拆除。
下一步,达孜区将结合《达孜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一是继续做好入户调查工作,与群众点对点进行思想教育引导,了解并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二是充分发挥工作专班作用,联合达孜区检察院、法院、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协同排查违法行为,收集违法证据;三是在群众支持、证据确凿、有理有据的基础上,发动群众自行拆除违建,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硬骨头”,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拆除;四是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违建问题不反弹。

阶段办结


222

D2XZ202204210009(第28批)

日喀则市南木林县卡孜乡孜拉村,有人在寺庙遗迹附近乱采滥挖山石并加工石材,采石区域便道特别多,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该采石点据说是南木林县和达热瓦集团合作开采,近期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他们就用布遮住。

日喀则市南木林县

生态

1.2022年4月22日,南木林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卡孜乡孜拉村孜拉花岗岩石材矿区附近确有一处寺庙废墟,现已荒废多年。附近无开采石材迹象。

2.举报问题反映的采石厂实为南木林县孜拉石材加工有限公司采石点。2019年9月,南木林县胜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西藏仁布县达热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资注册南木林县孜拉石材加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取得日喀则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南木林县卡孜乡孜拉花岗岩石材开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日环审〔2018〕201号)、《关于南木林县石材综合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日环审〔2019〕32号)、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藏林草许准〔2021〕238号)《征收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藏林草许准〔2021〕254号)。2020年12月15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5423002020127100151109,采矿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规模5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2542平方公里,有效期限2020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前期进行道路及平台建设,目前尚未开采。采石区域留有2条便道,全长1.5公里,一条通向施工平台,一条通向弃渣场。便道所处位置地表植被主要为零星的小丛杂草灌木,施工过程中未单独剥离草皮,但将表土单独堆存。矿山专门设置了弃渣场,开挖的表土和碎石进行单独堆放,表土计划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在便道和平台修建过程中,对生态环境有轻微破坏,但均在矿权范围内,矿权范围以外不存在破坏情况。

3.针对“近期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他们就用布遮住”的问题,实为企业采取的篷布苫盖防尘措施。

部分属实

1.南木林县责成该公司对修建便道和平台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破坏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生态恢复。现已播撒草籽40亩,种树25亩、850株。在今后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矿区范围内进行规范开采,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工作。

2.南木林县孜拉石材加工有限公司已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后续将严格按照复垦方案,对露天采场坡面和其他区域进行生态修复。

已办结


223

D2XZ202204220050(第29批)

拉萨市林周县旁多乡宁波村错龙组的一座山,之前修建旁多水利枢纽时开采,至今未进行生态修复。

拉萨市林周县

生态

1.2022年4月23日,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旁多乡宁波村错龙组有一石料场为旁多水利枢纽工程建设过程中批准使用的石料场。2016年由西藏卉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实施生态恢复,对开采区实施分级开挖、土地平整、覆土并种植披碱草等生态修复措施,2017年9月16日完成石料场区生态修复工程,2020年8月11日完成单位工程验收。目前,该料场土地征占用地手续及土地补偿已完成和兑现。

2.4月24日,林周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实。未进行生态恢复的采石场实为林周县措龙采石有限公司的采石场。根据《关于同意县国土资源规划局<关于拟同意林周县旁多乡宁布村开办扶贫采石场的请示>的批复》(林政发[2009]117号),林周县原则同意该公司在旁多乡宁布村措龙组达博(小地名)采石。于2009年12月15日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证号5401000910033,生产规模10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0327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因采矿证未延续,该采石场一直处于荒废状态。目前,山体半幅破损严重,山体立面坡地陡峭,局部破碎,部分岩体已松动,极易发生崩塌,现场有废石倾倒,压覆植被面积约5.2亩,地表裸露,未进行生态修复。

部分属实

1.自治区水利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督促旁多水利枢纽管理局将已修复后的料场移交当地村委会。

2.2022年4月25日,林周县自然资源局编制了《关于林周县旁多乡宁布村措龙采石场整改方案》。4月26日,林周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第三方资质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踏勘,第三方勘察设计单位正在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实施方案,预计2022年5月30日之前编制完成。待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制定完成后,按照整改方案既定时限分阶段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预计2023年10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整改。

下一步,一是积极申请专项资金,由具有地质灾害施工资质的单位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二是林周县自然资源局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方案施工,完工后及时报请相关部门验收,县整改办及时跟踪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未办结


224

X2XZ202204220007(第29批)

拉萨市城关区宗角禄康公园,去年4月有关部门对公园树木进行修剪,不讲科学,乱砍乱剪,凡是把树枝砍光了的树全都死了,一年过去一片残局无人问津。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2022年4月23日,城关区会同市园林局、市第六督导组赴现场进行核查。2021年4月,布宫管理处对公园内236棵杨树进行了修剪,并输“树木营养液”,加强养护管理,今年树木长势良好,枝叶茂盛,仅有3棵杨树自然枯死,成活率达99%。同时,对2019年公园健身场地101棵新疆杨树木修剪情况进行了检查,该处新疆杨修剪已超三年,至今42棵树木仍未发芽现场核实已死亡,59棵虽已发芽但长势不好。

部分属实

一是布宫广场管理处将加强监督承包单位对2021年4月修剪树木绿化养护;二是针对健身场地枯死树木已向市园林局递交清理枯树及补栽的书面请示,待审批通过后,布宫管理处将对死亡的45棵树木进行清理并补栽;三是对长势不好的59棵新疆杨采取输“树木营养液”措施进行补救。
下一步,布宫广场管理处将进一步提升绿化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加大绿化养护监管力度,协同绿化养护单位做好公园广场的绿化养护工作。

阶段办结


225

D2XZ202204220041(第29批)

那曲至拉萨高速公路建设时,在拉萨市当雄县龙仁乡曲登羊阁村5组取料形成大面积坑洞,未生态恢复。

拉萨市当雄县

生态

项目业主自2022年3月15日起,已组织人员设备对取料点进行了场平、覆土等恢复工作,因所处位置海拔较高,气候条件不佳,未及时进行草籽播撒。

部分属实

业主单位已于2022年4月26日至29日安排施工单位组织5台挖掘机,2台装载机,12辆运输车完成覆土工作,覆土面积2公顷,覆土6000立方米。5月3日至6日组织施工人员42人,洒水车3台(养护周期一个月),撒播草籽1200公斤(每平方播撒草籽50-60克),覆盖无纺布2公顷,搭建网围栏3000米。

下一步,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环保监管,同时结合问题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把关,加强自查自纠,确保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阶段办结


226

D2XZ202204220033(第29批)

日喀则市昂仁县卡嘎镇,昂仁钦措湖面非常浑浊,非常脏。

日喀则市昂仁县

2022年4月23日,昂仁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实。昂仁钦措湖即金木措湖。卡嘎镇旁金木措湖湖面存在浑浊情况。昂仁县于2022年3月25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金木措湖水质进行了抽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PH值、总氮、氟化物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ⅴ类标准限值,超过了该湖水质原定Ⅲ类标准限值,溶解氧、总磷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1.昂仁县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金木措湖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昂仁县金木措湖综合治理方案》,待获批后立即组织实施。

2.昂仁县组织干部职工、志愿者共计400余人次,清理各类垃圾10余吨,并制定了昂仁县金木措湖县城沿岸环境卫生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制。

下一步,一是昂仁县计划自筹500余万元在污水处理厂内建设1个容量约3000立方米的人工生态湿地,用于强化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5%。二是计划投资5289.55万元实施金木措大型湖湾湿地建设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已完成,2022年4月6日湖湾湿地项目设计已通过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评审,计划5月底开工建设。三是继续推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将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沿湖农业灌溉、山坡植物灌溉、景观环境用水,有效杜绝污水直排金木措湖。四是按照昂仁县金木措湖县城沿岸环境卫生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制,每周组织开展一次沿湖周边环境卫生清理。

阶段办结


227

D2XZ202204220032(第29批)

拉萨市城关区曲米路赛康职工小区,后面物资转运站来往大车产生的扬尘污染严重;大车喇叭声和车辆启动时的噪音污染严重;宏盛小区对面一条道路上建筑垃圾比较多。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噪音

土壤

1.2022年4月23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赴现场核查。曲米路赛康职工小区北侧有一物流园,该物流园属于成鑫物流有限公司,进出物流园有约100米的石子路,靠近小区物流园的拖挂车进出时易产生扬尘现象。

2.物流园与赛康职工小区中间仅一墙之隔,小区单元楼离围墙最近距离为2米。物流园的拖挂车进出时偶尔会鸣笛,发动机启动时也会产生噪声,经检测,赛康职工小区北侧围墙外1米处噪声值64dB(A)、赛康职工小区北侧居民区窗前1米处噪声值56dB(A),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

3.宏盛小区对面的路实为一条断头小巷道,小巷道内堆放大量建筑、生活垃圾,其中钢筋2吨,木材10吨,其他垃圾约6吨,属于周边10家商户、住户所有。

属实

1.物流园安排专人每天不定时对该路段进行洒水降尘。同时承诺将于5月30日前将该路段离小区较近的100米进行硬化,防止扬尘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2.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北大队在赛康小区门口路段城北大队北门路段设立“禁止停车、鸣笛”组合标识牌3套。物流园在园区内安装“禁止鸣笛”标志牌10块,将出入园区时间改成早10:00至晚22:00,并通过书面通知及微信群告知司机。同时在路过小区约100米长路段处由物流公司进行管理,仅允许1辆车辆通过,以减少车辆噪音影响小区住户,经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赛康小区敏感点进行第二次昼间噪声检测,赛康职工小区北侧居民区窗前1米处噪声值52dB(A),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

3.娘热街道办事处通知小巷道旁的商户、住户尽快自行将堆放在小巷道内的建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同时为加大该小巷道的管理力度,街道与该小巷道旁的10家商户、住户签订了门前卫生清理承诺书,确保小巷道环境卫生干净整洁。4月25日,小巷道已清理完毕。

4.娘热街道办事处对此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5份,满意率100%。
下一步,一是娘热街道办事处将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时对物流园进行检查,对降尘作业、车辆通行情况及时跟进,做好监督工作,若发现问题,将第一时间处理;二是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娘热街道办事处将通过发放环保宣传册、入户走访等形式,大力宣传环保知识,不断提高周边居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

阶段办结


228

D2XZ202204220020(第29批)

山南市贡嘎县朗杰林社区和亚美砖厂连着的,四家砖厂侵占国家种植林,毁林建造厂房,破坏生态环境; 朗杰林社区11组的贡嘎垃圾场,在附近农田挖坑取土。

山南市贡嘎县

生态

1.2022年4月24日,空港新区组织第三方测量朗杰林四家砖厂、朗杰林11组贡嘎垃圾填埋场1号地块取料点及2号地块取料点界址点坐标。四家砖厂从南向北分布分别为朗杰林制砖厂、甲竹林阳光砖厂、贡嘎县朗杰林亚米制砖有限责任公司、贡嘎县甲竹林镇森康制砖有限责任公司,总占地面积约为67316平方米,其中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38157.8平方米,其他林地26551.94平方米,灌木林地1815平方米。4月24日经贡嘎县林草局核实,四家砖厂占用部分土地性质为林地,涉及的林种为乔木林和灌木林,不属于国家种植林。贡嘎县林草局于4月28日出具林保图层,显示占用林地面积为66999.3平方米(100.5亩),4家砖厂均存在非法侵占林地行为。

2.根据贡嘎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朗杰林11组垃圾填埋场附近取料点土地利用现状图》显示,取料点总占地54413.7平方米,由于边缘取料塌陷毁坏耕地约1550.67平方米。因取料过程中挖土造成取料点与耕地边缘部分山体滑坡,部分坍塌,形成斜坡,非故意从农田挖坑取土。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8日空港新区向甲竹林镇人民政府下发整改通知(藏空管经发〔2022〕32号),责令对占用林地四家砖厂进行拆除,于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拆除工作。截至5月10日,已完成砖厂拆除工作。

2.因毁坏的2.3亩耕地深13米,客土恢复整改困难。且因空港新区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只能等国土空间规划修编时将此项列入。
下一步,空港新区将责令行业部门、甲竹林镇人民政府督促四家砖厂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栽种乔木、灌木,6月5日前完成)。空港新区将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积极对接拉萨市林草局与贡嘎县林草局,制定空港新区林长制责任方案,结合森林督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辖区林地保护。

阶段办结


229

D2XZ202204220017(第29批)

那曲市索县亚拉镇永纳库村5村,亚雄塘地方侵占70多万平方米草场,修建太阳能光辐电站,影响村民放牧。

那曲市索县

生态

2022年4月23日,索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索县神话亚拉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亚拉镇亚雄塘草场(该草场为永纳库村和强雄村共有),实际占地858500.81平方米(1287.75亩),未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为解决该项目占用草场对村民放牧造成的影响,索县神话亚拉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6日、2021年8月21日与索县亚拉镇永纳库村、强雄村签订了《那曲市索县亚拉镇光伏产业示范园招商引资暨土地租赁合同》,租赁面积939.1167亩、租金为1000元/亩/年,年总租金939116.70元。该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向永纳库村、强雄村支付了2021年度租金939116.70元,就项目建设影响村民放牧问题足额兑现了经济补偿。但因亚拉镇强雄村与永纳库村关于亚雄塘草场部分面积权属存在纠纷,正在由索县亚拉镇人民政府调解,该笔租金暂时由亚拉镇人民政府财务帐户保管,待强雄村、永纳库村草场纠纷解决后拨付。

属实

2022年4月28日,索县自然资源局向索县神话亚拉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索自然资告字〔2022〕15号),对该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违规使用草原858500.81平方米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90528元,并责令其补办草原征占用手续。
下一步,索县自然资源局将督促索县神话亚拉新能源有限公司依法依规补办草原征占用手续。索县亚拉镇人民政府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争取早日解决亚拉镇永纳库村、强雄村草场纠纷,确保两村群众的土地租金及时得到兑现。

阶段办结


230

D2XZ202204220014(第29批)

那曲市安多县安多火车站生活区,东边斜坡底下有个排污口,污水流到扶贫搬迁小区,影响住户生活。

那曲市安多县

2022年4月23日,安多县组织相关部门赴实地进行核查。青藏线安多火车站污水处理站于2006年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工艺为SBR,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为48m3/d,实际日处理量约为5m³/d。安多火车站污水处理站设计污水排放口位于火车站东边,排污口距离扶贫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通站小区)约200米。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排污口有排水流至小区,但经询问小区住户,因排污口地势高于通站小区,在1至2月确实存在排水流至小区并结冰的现象。

属实

1.2022年4月23日,安多县与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基础设施段房建综合车间沟通协调,由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基础设施段房建综合车间制定《安多县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流到通站小区问题整改方案》,已在排污口处挖明沟并做挡墙,将排污口排水引流至无人荒地进行集中排放。

2.拉萨基础设施段房建综合车间要求火车站生活区限制每日用水量,减少日排污量。

3.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基础设施段于4月25日向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经费,计划投资90万元,新建管道600米,将安多火车站生活区污水排放管道接至市政管网。

阶段办结


231

D2XZ202204220001(第29批)

林芝市波密县倾多镇叶巴村,中铁四局开挖多吉隧道时,红色污水直接排放到浇灌用水库,导致农作物枯死;挖掘隧道产生的建筑垃圾填埋雅江边;在隧道边挖洞排放水泥搅拌等工序产生的废水,并用土填埋。

林芝市波密县

1.2022年4月23日,波密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举报问题反映地点为波密县倾多镇叶巴村中铁四局承建多木格隧道3#横洞施工现场。由于横洞隧道出水管道破损,施工废水溢出流入附近灌溉水渠,并流至部分耕地。但现场未见农作物枯死。

2.隧道口正在修建跨河道路,施工单位将隧洞挖掘产生的洞渣回填至跨河道路旁。

3.存在施工废水存蓄在隧道口弃渣临时堆放点的情况,并非用土填埋。

属实

1.波密县要求中铁四局项目经理部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中铁四局三分部严格按照《整改督办组任务转办单(藏转办件〔2022〕929号)问题整改方案》要求,从2022年4月23日起开展各项整改工作,截止4月27日,已完成排水渠与灌溉水渠连接处封堵、场站内管道修复、边坡修整、临时堆渣积水抽运及临时堆渣清理等工作。

2.4月25日,中铁四局项目经理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中铁四局三分部承建多木格隧道3#横洞污水处理站进、出口的水质,3#横洞下游受影响的土壤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出水口6项检测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3#横洞上游、下游土壤12项指标,除PH不评价外,其余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和表2的风险筛选值要求。

3.4月25日,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印发《关于对三分部环水保问题的处罚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并要求其他各分部引以为戒、逐条对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倾多镇人民政府完成中铁四局三分部附近居民民意测评工作,发放满意度测评表32份(藏文版28份,汉文版4份),收回32份,满意率100%。

已办结


232

D2XZ202204220011(第29批)

拉萨市城关区七一路吉曲玉景小区南侧,某砖厂产生的噪音扰民。

拉萨市城关区

噪音

该举报问题属重复举报。该砖厂位于滨河路以北,占地面积约5亩,主要从事水泥砖制作、加工与销售,按照前期整改要求该砖厂已停止生产。2022年4月19日,经对砖厂负责人教育引导后,砖厂负责人主动将闲置的生产机械设备拆除并转移,并对砖厂内前期存量的沙石、水泥砖进行防尘网覆盖,目前防尘网覆盖工作已完成,每日对厂区进行洒水降尘;金珠西路街道已将砖厂生产用电切断;砖厂负责人已向洛堆社区提交保证书“保证不再生产水泥砖、不再销售水泥砖,并同意搬迁”。金珠西路街道将砖厂整改措施监督电话以公告书形式告知周边居民群众。4月20日,经对砖厂周边居民以民意测评形式书面告知砖厂整改具体措施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发放问卷51份(其中49户满意、2户基本满意),满意度100%。
4月23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目前该砖厂确已停止生产、近期未对外销售。

属实

1.2022年3月29日,城关区人民政府已要求砖厂铺设防尘网,定期对周边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并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限期30日之内搬离,在搬离前完成环境整治工作。要求5家钢管租赁厂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否则不得继续投入使用。截至5月10日,针对钢管厂的大型机器每天不定时产生噪声问题,经噪音检测,结果显示为46.9dB(A),未超标,5家钢管厂已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手续,已按照要求对作业时间进行规范(工作日为9:30-13:00,15:00-18:30,周末及节假日为14:00-18:00)。

2.2022年4月19日,砖厂负责人已将闲置生产设备拆除并转移,并对存量沙石、水泥砖进行防尘网覆盖,每日对厂区进行洒水降尘;第二次举报后洛堆社区将砖厂生产用电切断,砖厂负责人向洛堆社区提交保证书“保证不再生产水泥砖并同意搬迁”。4月23日,砖厂已处于停产状态。5月6日,金珠西路街道再次与砖厂负责人沟通,砖厂负责人表示待销售完存量砖后立即搬迁。

下一步,城关区将继续加大该区域及周边的巡查力度,督促做好洒水降尘措施,确保商户合法合规经营。

阶段办结


233

D2XZ202204230053(第30批)

拉萨市当雄县宁中乡堆灵村12组,修建拉萨至那曲高等级公路时设置的取料点未进行生态恢复。

拉萨市当雄县

生态

2022年4月25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堆灵村12组K3738+600料场已于2021年7月完成了生态恢复,但存在恢复治理不到位的地方。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25日,施工单位正在按要求进行裸露石头清理工作。截止5月10日,施工单位投入施工人员20人,机械2台,完成清理面积约3万平方米。

未办结


234

D2XZ202204230044(第30批)

那曲市色尼区香茂乡一村,修建拉那高速公路时破坏村里的草场,部分草场未进行生态恢复。

那曲市色尼区

生态

2022年4月25日,自治区交通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经核查。举报问题反映的路段实为香茂乡宗热格村取料场,施工单位已于2021年8月至10月对该取料场进行了生态恢复,但部分区域确实存在恢复治理效果不佳的问题。

部分属实

前期场平、覆土工作已完成,待气候回暖、雨季来临时,由施工单位安排人员、机械进场开展撒播草籽等生态恢复工作。

未办结


235

D2XZ202204230043(第30批)

那曲市尼玛县文布乡当惹雍错,湖边一块计划改为农田的草地,到目前为止既没有建成农田也没恢复生态;修建尼玛县至来多乡公路时,在当惹雍错湖边的开琼设置料场,未恢复生态;在当惹雍错湖边的穹隆就地掩埋废弃的铁皮房,破坏生态环境。

那曲市尼玛县

生态

1.2022年4月24日,尼玛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举报问题反映项目为尼玛县文布乡南村2015年土地整治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项目总投资437.7万元,建设规模558.52亩。该项目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12月提交竣工终验申请,但因初验中存在田埂、出水口不完善、部分大石未清理,以及2018年设计变更等问题一直未通过验收。尼玛县针对该项目提出了客土、场平土渠、原有设施维修、播散草籽培肥工程等项目整改计划,截至举报日期,该项目仍在正常施工,未到生态恢复阶段。
2.举报反映的公路工程为那曲市尼玛县城至文布南村公路交叉口至来多乡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第一合同段,项目批复于2017年6月下达,法人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施工单位西藏鑫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标段在K12+300右侧1公里处设置施工料场,料场手续完备,审批过程中不存在违规行为,但在取料完成后,施工方未按照相关要求对3万平方米的料坑开展生态恢复。2018年,西藏鑫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项目完工后,把项目部活动板房就地掩埋在来多乡一标K8+800左侧200米处,造成100平方米草场被破坏。

部分属实

1.2022年2月,尼玛县政府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人员多次前往实地核查,确定了在2018年项目变更的基础上,完善项目中客土、培肥、种植、修缮灌溉沟渠等施工内容。2022年3月,项目设计单位结合整改计划核算出工程量、完善了项目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施工方于4月25日进场,正在复工,预计6月底前完工,8月底前组织验收并完成整改。
2.2022年4月27日,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向施工单位下达关于那曲市尼玛县文布乡至来多乡公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生态环境限期整改的通知,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务必于4月30日前组织相关人员进场,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恢复,5月3日之前将环保恢复方案上报,5月30日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完毕。

3.2022年4月30日,针对料场恢复问题,施工单位已组织人员、机械进场,正在对料场进行刷坡整平,努力将边坡刷成和当地地势坡度一致,坡度较大的地方增设台阶。结合实地情况制定生态恢复方案,保证和当地环境自然协调,和谐美观。

4.2022年4月25日,针对掩埋铁皮房问题,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协调1台挖掘机,挖掘掩埋的铁皮房。4月28日,铁皮房被全部挖出。4月29日,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大型运输车2辆车将铁皮房残骸运输至尼玛县建渣场,清运工作已完成,正在准备开展回填恢复工作。
下一步,一是尼玛县将根据工程整改方案,督促项目施工方在整改时限内完成土地整治项目整改任务。二是尼玛县协调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施工单位5月30日前完成料场恢复工作。

阶段办结


236

D2XZ202204230040(第30批)

拉萨至那曲高速公路建设时,在拉萨市当雄县宁中乡堆灵村设置几处取料场采挖砂石,目前仍未生态恢复。

拉萨市当雄县

生态

2022年4月25日,自治区交通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经核查。举报问题反映的取料场为K3738+600、K3748+000和K3751+000三个料场。其中K3738+600和K3748+000料场均于2021年7月完成了生态恢复,但仍有恢复不到位的地方。K3751+000料场未进行生态恢复。

部分属实

1.K3738+600和K3748+000料场,施工单位正在按要求进行裸露石头清理工作。截止目前,投入施工人员20人,机械2台,完成清理面积约3万平方米。计划于5月中旬开始撒播草籽。

2.K3751+000取料场正在进行覆土工作,投入施工人员10人,机械10台,完成覆土约10万平方米,剩余约10万平方米计划5月中下旬完成覆土,完成覆土工作后开始撒播草籽。

未办结


237

D2XZ202204230037(第30批)

拉萨市城关区东尊西路那曲发改委退休基地,大门斜对面空地全是生活和建筑垃圾,扬尘大;大门前道路周边无公共卫生间, 存在随地大小便现象。

拉萨市城关区

土壤

2022年4月24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拉萨市城管局赴现场核查。东尊西路那曲发改委退休基地大门斜对面空地属西藏拉萨国家粮食储备库管辖,空地大门没有上锁,长期闲置无人管理,该区域堆积大量生活和建筑垃圾,经走访周边住户确认,大风天气存在扬尘现象。该区域500米范围内没有公共卫生间,大门前墙角处存在随地大小便痕迹。

属实

1.2022年4月24日至25日,西藏拉萨国家粮食储备库组织工作人员58人、装载机2辆、运输车辆8辆,洒水车1辆对该区域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并洒水降尘,共清理清运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80余吨,防尘网已于5月6日铺设完毕, 共计6540平方米。

2.城关区环卫局安排环卫工3名,洒水车1辆对该空地大门两侧进行冲洗消杀,尼卓林社区居委会已张贴“此处禁止大小便”标语。

3.周边无多余空地,无法修建公共卫生间,移动厕所也无处安放,城关区环卫局已作出情况说明(城环发﹝2022﹞146号)。

4.扎细街道办事处对整改成效进行了满意度回访,共发放55份,收回55份,满意度达100%。
下一步,城关区将责成扎细街道、区环卫局加大辖区监管巡查力度,督促西藏拉萨国家粮食储备库加强对该区域管理和日常降尘工作。发现不文明和其他违法行为立即劝导教育,对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确保问题不再反弹,为居民营造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238

D2XZ202204230031(第30批)

那曲市索县若达乡2、4、5组,因修路导致村里农田、草场及树林都遭到不同程度破坏,未进行生态修复;若达乡4组一采砂场无证经营,破坏生态环境。

那曲市索县

生态

1.2022年4月24日,索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那曲市索县若达乡2、4、5组”实际为索县若达乡索卡卡村(2村)、崩达村(4村)、旦特卡村(5村)。举报问题反映的公路项目实为S205线至索县若达乡索卡卡村公路改建工程、Y050线至索县若达乡崩达村公路改建工程、Y050线至索县若达乡旦特卡村公路改建工程,三个项目业主方均为索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前期手续完备。根据索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初审意见,以上三个项目所用土地均为国有建设用地。三个项目均获得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厅下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现场检查发现,索卡卡村公路改建工程K3+900段、崩达村公路改建工程K3+620段、旦特卡村公路改建工程K0+500段存在顺边坡弃土现象。经索县自然资源局测定,三个项目因顺边坡弃土共占用林地7980平方米,不涉及农田、草场。其中索卡卡村公路改建工程占用林地2500平方米、崩达村公路改建工程占用林地2980平方米、旦特卡村公路改建工程占用林地2500平方米。
2.“若达乡4组采砂场”实为Y050线至索县若达乡崩达村公路改建工程临时料场。于2019年启用,占地类型为河滩地,该料场不属于营利性砂石厂,只用于索县若达乡崩达村公路改建工程,未对外经营,2020年停止取料后,已拆除了洗砂设备。但施工单位未对余料进行清理,也未开展场地平整恢复工作。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6日,索县自然资源局、那曲市生态环境局索县分局联合下发《关于限期整改破坏生态环境的通知》,要求索县交通运输局协调施工单位制定生态恢复方案并组织人员、机械进场,对涉及顺坡弃土占用林地问题进行整改。截至4月29日,生态恢复方案已编制完成,施工人员和机械已进场对涉占用林地问题进行整改。
2.2022年5月9日崩达村取料场已经进行平整恢复;2022年5月10日已完成边坡清理平整并播撒草籽500斤;2022年5月11日已完成拌合站建筑垃圾清理工作。

3.2022年5月11日,索卡卡村拌合站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成。

4.2022年5月10日,旦特卡村种树80棵,播撒草籽400斤。
下一步,一是由索县自然资源局针对以上三个交通项目施工过程中顺坡弃土占用林地问题,对涉及的施工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二是索县交通运输局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对沿线弃土及时清运并运送到指定弃渣场,在山体陡坡播撒草籽、缓坡位置植树,并安排专人负责植被养护,对植被长势不好的位置及时补种,以保证植被的成活率。三是索县将组织相关部门赴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2022年5月30日前对三个交通项目生态恢复和崩达村临时料场余料清理、场地平整恢复的整改成效进行验收并向那曲市整改办报告。

未办结


239

X2XZ202204230005(第30批)

那曲市索县亚拉镇永纳库村5村,在亚雄塘侵占了70多万平方米草地修建太阳能光伏电站,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那曲市索县

生态

2022年4月24日,索县组织相关部门再次赴现场开展核查。索县神话亚拉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亚拉镇亚雄塘草场(该草场为永纳库村和强雄村共有),实际占地858500.81平方米(1287.75亩),未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该项目施工期间,材料运输和施工作业均从草场中间原有的村道通行,未新建施工便道,场内道路在原始地形基础上进行适当平整,不涉及大开挖;项目临时用房建在距草场20米左右的河滩地,未破坏草场;光伏阵列区为立架安装,虽对地表有所扰动,但不进行深挖,破坏植被面积较小。但变压器安装时未对剥离的草皮(约300平方米)进行养护,基本丧失移植价值。因项目未完工,施工单位暂未对以上区域进行生态修复。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8日,索县自然资源局向索县神话亚拉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索自然资告字〔2022〕15号),对该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违规占用858500.81平方米草原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90528元,并责令其补办草原征占用手续。
2.4月30日,那曲市生态环境局索县分局向索县神话亚拉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索环责改字〔2022〕001号),要求该公司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和人员的教育、加强施工围挡,划定施工范围,规范施工活动,严禁弃土、垃圾散乱随意堆放等;在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大气、水、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堆放施工期剥离的表土,并定期洒水养护;项目施工结束后,对各处施工迹地进行清理,覆土绿化。
下一步,一是索县自然资源局将督促索县神话亚拉新能源有限公司依法依规补办草原征占用手续。二是那曲市生态环境局索县分局将按照《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索环责改字〔2022〕001号)督促该公司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限于2022年5月30日前整改完毕,并在2022年5月30日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阶段办结


240

X2XZ202204230003(第30批)

拉萨市城关区嘎玛贡桑社区,垃圾投放点的位置被居委会茶楼占用,现垃圾投放点设置在人流量最多的墙边,大量的垃圾招来苍蝇蚊子、臭气熏天,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环境;居委会将苹果林卡及七组旁边很大一片林卡的树木砍掉,盖了许多出租房。

拉萨市城关区

土壤

生态

1.2022年4月24日,城关区会同拉萨市城管局赴现场调查。嘎玛贡桑居委会西侧有一家满园喜藏餐吧,为居委会集体经济项目。该藏餐吧所处位置未设立垃圾投放点,不存在占用现象。

2.嘎玛贡桑居委会大门东侧靠墙位置有2个垃圾桶,主要用于收集社区及警务室日常垃圾,且城关区环卫局对该区域垃圾进行每日清运,不存在大量垃圾招来苍蝇蚊子、臭气熏天的情况。

3.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苹果林卡树木被砍掉”的案件,针对4棵枯死苹果树被私自砍伐的问题,市园林局向苹果林卡负责人下达了《违章通知书》(编号:0014157)。并按照“砍一补十”的要求,苹果林卡负责人补种了同规格苹果树40株,已于当年整改完毕,苹果树目前长势良好。此次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苹果林卡有私自砍伐树木的情况。

4.居委会七组旁为嘎玛贡桑社区十三组康尚卓吉公寓,该公寓于2019年在林卡内的包间区域建设,并非砍树后修建。2022年1月经拉萨市园林局审批同意后,公寓负责人对院内的树木进行了修剪,但修剪中砍伐了23株枯树(直径5-10公分的1株,直径11-20公分的12株,直径21公分以上的10株),该行为未取得拉萨市园林局批准。

部分属实

一是嘎玛贡桑社区联合城关区环卫局组织5名工作人员,清理了垃圾桶内垃圾,对垃圾桶位置及周围地面进行了清洗消杀,并将垃圾桶搬至社区院内。二是依据《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拉萨市城管局(园林局)向小区物业西藏康尚卓吉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负责人按照《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进行10倍数量的补栽,因公寓无地补栽,补栽地点更换为嘎巴思杰晶果。补栽数量230株,补栽规格为直径5—15公分适合拉萨气候的树木。三是小区物业公司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自行出资1.15万元,请西藏康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嘎巴思杰晶果栽植了杨树230株,并由该园林公司对补栽树木进行后期养护管理。2022年5月7日,拉萨市园林局对补栽树木进行核查,确认补栽完毕。四是嘎玛贡桑社区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未发现问题反弹。同时,对周边居民进行了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显示满意率为92%。

已办结


241

X2XZ202204230001(第30批)

山南市扎囊县桑耶镇乃卡村西面,赞扎山上有人到处挖矿,破坏树木、高山草甸、岩石、泉水;近几年村委会在松卡沟的乃卡村和亚杰村开采石料,目前虽已停止开采,但开采地沿途堆放的石料、厂房等仍未清理和拆除,未进行生态恢复。

山南市扎囊县

生态

1.举报问题反映的矿山实为扎囊县松卡铜矿。该矿山于1997年由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矿产资源管理局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藏采山字〔1997〕008号,2003年12月22日由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2007年7月13日,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印发《关于西藏山南地区扎囊县松卡铜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复核及补充评价报告书的批复》。自2004年矿山建成投产以来,矿山主要对地表氧化矿体进行了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前期废石场未规范设置,废石无序堆放对区域地表植被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露天开采、修建矿区道路等导致灌木林、高山草地等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2.2005年至2007年,采矿企业对露天开采区及矿山道路区域采取种草、种沙棘生态恢复措施,但因矿区海拔高、水源不足等因素,植被成活率低,效果不明显。该矿区自2008年至2021年处于间歇性基建作业,未开采。2018年4月16日对采矿许可证进行延续,有效期2018年4月16日至2022年4月16日,开采矿种为铜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0.50万吨/年,矿区面积0.35平方公里。经山南市林草部门核实,该矿点占林地面积约0.7257公顷,西藏扎囊县松卡铜矿厂未办理林地手续。该采矿区未发现泉水。

3.该举报问题反映的石料厂实为山南扎囊县鑫玉石材公司石材加工区,加工区位于桑耶镇松卡居委会境内,占地面积1.2hm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钢架结构办公生活区300m2、成品堆场350m2。该采石场于2016年8月取得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同年11月办理了《采矿许可证》,2017年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该采石场于2017年开采,2021年3月29日由扎囊县政策性关闭。

4.2022年4月13日至14日,桑耶镇政府对鑫玉石材公司开采地沿途废弃石料及碎石进行了清理,松卡居委会至乃卡村道路两侧堆放的鑫玉采石场部分剩余石料全部为当地群众盖房所用。鑫玉石材加工区厂房因政策性关闭补偿资金未达成一致,尚未拆除。该采石场关闭后,扎囊县聘请勘测单位进行勘测,该项目采矿区涉及用地174.59亩,加工厂涉及用地40.26亩。共非法占用林地164.97亩,非法占用草地47.33亩。

5.2022年,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已委托专业资质单位正在编制《鑫玉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计划5月开工实施生态恢复工作。

部分

属实

1.扎囊县督促松卡铜矿厂严格按照《西藏扎囊县松卡铜矿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落实矿区生态恢复工作。松卡铜矿厂已沿矿区道路种植树木550棵,陆续对边坡播撒草种。

2.扎囊县人民政府正在与鑫玉石采公司就政策性关闭开展补偿工作。

下一步,一是加大松卡铜矿厂后续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尽快履行林勘手续;二是西藏扎囊县松卡铜矿厂相关手续办理齐备前,市县相关行业部门严格监督企业不得开展工作;三是严格按照《鑫玉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要求,扎囊县人民政府配合市自然资源局落实鑫玉采石场开采区、加工区生态修复工作。2022年5月10日,亚杰村鑫玉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初步设计已完成审查。

未办结


242

D2XZ202204230025(第30批)

那曲市索县嘎美乡克杂达村9村,2017年修建了100多间房屋,施工中对周边生态造成很大破坏,其中包括一座山,至今没有进行任何生态恢复。

那曲市索县

生态

1.2022年4月24日,索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现场核查。举报问题反映的“嘎美乡克杂达村9村,2017年修建了100多间房屋”,实际为嘎美乡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嘎美乡克杂达村(9村)河滩地,共计121套,属于索县棚户区改造二期、三期项目。其中,2017年建设75套,2018年建设46套。建设单位为索县人民政府,总占地面积68007.97平方米,于2019年10月全部完工。现场核查未发现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现象。
2.举报问题反映的“一座山”即为项目建设地旁边的一座小山,名为阿木根贡。按照嘎美乡人民政府道路总体规划,计划打通“阿木根贡”修建一条滨河公路。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2017年经索县发改委、嘎美乡人民政府、克杂达村“两委”负责人和驻村工作队共同沟通协商,决定在“阿木根贡”开采3万立方米土石用于项目回填,并借此打通山体形成公路。在对山体取料前未对植被进行移植养护,生态保护措施未落实,导致破坏山体生态,截至目前未开展生态恢复。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6日,索县自然资源局、那曲市生态环境局索县分局向嘎美乡棚户区改造项目负责单位索县住建局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索县住建局拟定土地复垦方案,于2022年5月1日前将复垦方案报索县自然资源局、那曲市生态环境局索县分局审核备案,并按照方案内容开展生态恢复工作。
2.4月30日,索县住建局制定了土地复垦方案,计划将装满黄土和本地草籽的植生袋沿边坡表面层层堆叠,达到牢固的护坡作用,最后对堆叠好的植生袋做好保湿和排水作业,在边坡表面形成一层适宜植物生长的环境,达到恢复植被的目的。
下一步,一是那曲市将督促索县做好后期生态恢复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植被养护,对植被长势不好的位置及时补种,确保生态恢复效果。二是由索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山体生态恢复情况进行验收,确保生态恢复达到预期效果。

未办结


243

D2XZ202204230021(第30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青藏路世邦湿地花园3期,公寓楼1楼大部分的住户占用绿化用地盖房子。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生态

2022年4月24日,堆龙德庆区住建局现场核查。世邦湿地花园3期共有926户,一楼带院子的住户共计42户,1楼楼前按照交房标准均设置了由硬质围栏分隔的院子,院子内空间不计入小区绿化面积内。目前共有12户一楼业主搭建阳光棚、雨棚,其中8户存在占用公共绿化和空间的情况。

属实

世邦湿地花园小区物业已针对以上情况下达《整改通知单》8份,要求违规业主拆除公共绿化带上的设施,并恢复绿化植被。目前5户已整改恢复,其余3户拒不配合,未签收整改通知单,物业已经通过电话及短信形式告知一周内完成拆除,否则将依据《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五十三条和七十三条规定对业主处以罚款并对违规占用部分进行强制拆除。截至2022年5月9日,已完成全部整改。
下一步,一是将继续跟进,并加强宣传引导,入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两违”治理相关政策规定,引导业主认清违法建设行为的危害性。二是督促世邦湿地3期物业公司抓紧实施剩余3处违规占用绿地的建筑,同时加强小区日常巡查,严格管理业主装修行为和要求,杜绝侵占小区公共绿化和空间行为,及时制止违规建筑施工。三是加大对辖区内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指导力度,督促小区物业主动收集和解决好业主反映问题困难,做好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指导,规范物业管理工作。

已办结


244

D2XZ202204230020(第30批)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山东路藏隆广场2期,临街餐饮店每天营业到凌晨2点左右,油烟机噪声大,油烟味也很大。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大气

噪音

1.2022年4月24日,桑珠孜区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山东路藏隆广场2期临街餐饮店有5家,分别是关东饺子城、鲜味鲜土鸡汤、风华楼蒸汽牛肉面藏隆广场店、德克士喜祥餐厅、伊郷手抓城。经日喀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5家餐厅的排气扇展开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关东饺子城排气扇外1米处检测结果为72dB(A)、鲜味鲜土鸡汤排气扇外1米处检测结果为64dB(A)、风华楼蒸汽牛肉面藏隆广场店排气扇外1米处检测结果为58dB(A)、德克士喜祥餐厅排气扇外1米处检测结果为66dB(A)、伊郷手抓城排气扇外1米处检测结果为63dB(A)。关东饺子城、鲜味鲜土鸡汤、德克士喜祥餐厅等3家噪声不满足《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昼间标准限值要求。

2.现场核查发现,3家餐饮店的油烟净化设备老旧且未及时更换,存在油烟味。

属实

针对关东饺子城、鲜味鲜土鸡汤、德克士喜祥餐厅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排气扇产生噪音,并超过排放限值的情况,日喀则市城管局根据《日喀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和《日喀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下发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日喀则(市)城责停(改)通字【2022】第125、126、127号)。

针对关东饺子城、鲜味鲜土鸡汤、德克士喜祥餐厅在商业经营活动中油烟味很大问题,日喀则市城管局要求3家商户拆除老式排气扇并更换油烟排放设备,并分别对3家商户各罚款1000元,其中鲜味鲜土鸡汤、德克士喜祥餐厅于2022年5月1日完成设备安装,关东饺子城于5月7日完成设备安装,经现场检查,未见明显油烟味;日喀则市城管局分别于5月6日、8日联合生态环境局开展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音未超出限值。

下一步,桑珠孜区将加大餐饮行业噪声、油烟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245

D2XZ202204230004(第30批)

日喀则市定结县多布扎乡多布扎村,村支部书记开设的砂石场将砂石土料乱堆乱放,破坏草场,影响放牧。

日喀则市定结县

生态

1.2022年4月24日,定结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定结县多布扎乡多布扎村砂场属村集体所有,由村支部书记旺某按照相关规定承包该砂场运营。2017年7月取得《关于定结县多布扎乡多布扎村砂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日环审〔2017〕343号)。2018年8月、2019年8月至9月期间共开采3个月,向多布扎村村委会缴纳6万元承包费。

2.2019年10月,定结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林草局等部门检查发现,该砂场存在砂石料乱堆乱放、运输路线破坏草场等问题,责令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停止开采。2019年10月,承包人已拆除全部机械设备,并进行平整,现处于植被自然恢复状态。2022年4月24日现场核查发现,该区域仍有极少部分砂石料未平整到位,砂石料堆放点及运输道路沿线存在部分草场受损,影响放牧问题。

部分属实

1. 定结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4月24日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砂场负责人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定结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22年4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八章第六十五条规定,对该砂场破坏的13.45亩草地进行行政处罚,并处罚金3899.52元。

3.2022年4月26日,该砂场制定植被恢复方案,并按方案进行植被恢复。

4.2022年4月27日,定结县多布扎乡组织各村全体群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学习教育,强化群众监督意识和草原保护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5.2022年4月27日,砂场承包人在多布扎村村民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下一步,日喀则市将督促定结县责成砂场承包人按照植被恢复方案进行植被恢复,并由县林草局安排专人对砂场植被恢复工作进行实地指导,确保在2022年6月至7月进入雨季时播撒草种,并加强后期管护。

阶段办结


246

D2XZ202204230006(第30批)

那曲市嘉黎县夏玛乡阿寨库村,修建那曲至嘉黎县公路时,施工方在村里的草场上挖了很多砂石,严重破坏草场。

那曲市嘉黎县

生态

经核实,涉及项目为西藏那曲至嘉黎县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业主为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属实

2022年5月6日开始,业主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初步拟定整改方案、整改时序,并于5月9日确定最终整改方案。5月10日,业主单位已组织施工人员、机械开始进场开展整改,现场共计安排工作人员23名、工程机械5台。计划填土高度1.5~4.5m,回填面积3078m2,总填方量为11462m3。种植土铺设厚度为10cm,种植总面积27209.56m2,种植土方量为2720.956m³。下一步,加快完成刷坡、整平、覆土等工作,撒播草籽及施肥工作视气候条件尽早落实。

未办结


247

D2XZ202204240047(第31批)

拉萨市柳梧新区铁路小区附近,2021年3月底4月初将绿化带拆除修建了停车场。希望在停车场边补栽树木。

拉萨市柳梧新区

生态

2022年4月25日,柳梧新区管委会相关责任部门赴铁路小区停车场核查。2021年12月柳梧新区铁路小区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私自拆除约30平方米的花池并修建停车场。停车场外侧人行道上有20个树坑未及时补栽补种树木。

属实

1.2022年4月28日,柳梧新区综合执法局对铁路小区业主方(青藏铁路拉萨办事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柳综执改〔2022〕第001号),要求青藏铁路拉萨办事处自行整改,限期15日内拆除现有停车场并恢复花池原貌。4月30日,铁路小区业主方(青藏铁路拉萨办事处)组织园林专家、设计师实地考察设计,5月5日,向柳梧新区综合执法局提交了《青藏铁路拉萨办事处绿化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截止5月7日共计安装了35座(约75平方米)花池,已完成整改工作。

2.4月25日,柳梧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安排拉萨高新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及时对铁路小区周边人行道上空坑进行补栽,共补栽20棵雪松,补栽已完成。
下一步,柳梧新区将进一步细化绿化养护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市场化运作,构建政府主导,属地监管,专业队伍养护的园林绿化管理体系,在明确管理体系和养护职责的基础上,确保绿化养护实现从被动处理问题向主动发现问题转变。同时,加强市政绿化养护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各小区物业强化周边绿化管理,安排专业养护人员定期对树木进行养护。

已办结


248

D2XZ202204240045(第31批)

林芝市巴宜区百巴镇强嘎村,西藏弗生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鸡粪未经过处理直接运到田地,死鸡也直接运到田地填埋。

林芝市巴宜区

1.2022年4月25日,巴宜区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西藏弗生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实为“西藏福昇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注册成立。场内现有的死淘鸡无害化处理设施(化尸池)配置不到位,没有加盖密闭的盖板和篷布,只加盖了两块简易合成木板;死淘鸡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未及时更新,池内未铺设防渗膜等措施;场内另一处化粪池(目前未投入使用)中也有已腐化的死淘鸡尸体残骸。

2.场内鸡粪每天从圈舍清运至固定的鸡粪晾晒场(添加有机物料腐熟剂,7-15天可完全腐熟)腐熟发酵晒干后,由签订协议的强嘎村群众转运还田利用。鸡粪晾晒场地面已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加设防雨大棚。该公司与强嘎村4户群众签订鸡粪处理协议,但鸡粪堆存和清运台账不规范、记录不完善。

3.经走访强嘎村20户群众反映,鸡粪都是晾晒过十天以上才赠送,且所有接受赠送的村民都是再经过一段时间堆放才将鸡粪还田;部分群众反映2021年养鸡场赠送的鸡粪偶尔存在死鸡情况,2022年未发现鸡粪中存在死鸡情况;未发现刻意将死鸡直接运送到田地填埋现象。

部分属实

1.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巴宜区要求企业对场内的污水处理井(化粪池)中已腐化的死淘鸡残骸进行清理,清理出来的死淘鸡残骸掩埋在铺撒生石灰、消毒液的深坑中。同时加强养殖场工人的管理教育,要求其按照规程操作。

2.对场内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化鸡池)加盖密闭严实的盖板和篷布,池内铺设防渗材料,池周围加设围栏并建立标识牌。企业已购置畜禽无害化处理焚化炉设施,安装调试完成后立即投入使用。

3.已完善鸡粪清运及鸡粪在晒粪场加药发酵腐熟台账,确保每一批从鸡舍清运至晒粪场的鸡粪、从晒粪场发酵腐熟后转运出场还田的鸡粪都有详细的记录,并完善死淘鸡处理台账,对数量、处理方式等进一步明确。

下一步,巴宜区将加大企业监督力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同时,督促企业尽快建设焚化炉,并加强焚化炉日常运行的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办结


249

X2XZ202204240003(第31批)

那曲市索县嘎美乡15村,有人在2021年9月份使用铁丝网杀害了16只动物,其中6只雄性麝香被乡镇公职人员加某(在15村驻村)与白某收走,没有上交有关部门,且加某警告村民不准提及此事。

那曲市索县

生态

2022年4月25日,索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加某为嘎美乡人民政府公职人员,于2021年任嘎美乡15村驻村工作队员;白某为嘎美乡14村党支部书记。2021年9月2日至8日,嘎美乡15村护林员斯某等在巡山过程中陆续发现了被人用铁丝圈杀害的动物,具体杀害时间不明。被杀害的动物数量为27只,其中疑似雄性獐子8只、疑似雌性獐子17只、疑似猞猁2只。斯某等护林员发现了被杀害的动物后,为避免麝香(疑似,需进一步鉴定)落入偷猎分子手中,由护林员嘎某在案发现场用匕首将8枚麝香(疑似,需进一步鉴定)从动物尸体上取下。随后,白某、嘎某向嘎美乡党委书记顿某汇报,顿某同意由嘎某负责保管此8枚麝香(疑似,需进一步鉴定),没有上交有关部门。经向嘎美乡15村护林员和部分村民等12人询问,加某和白某未收走麝香,且加某也未警告过村民不准提及此事。

部分属实

该举报问题涉及刑事犯罪,已转交索县公安局,目前已立案,8枚麝香(疑似,需进一步鉴定)已被索县公安局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一是索县公安局将加强与嘎美乡党委政府、村“两委”沟通协调,继续走访周边村民了解案件线索,督促各村护林员发挥好监督作用,加大侦办力度。二是索县公安局对护林员保管的作案工具(铁丝)进行送检,对疑似獐子麝香进行司法鉴定。三是针对索县嘎美乡党委书记顿某同意护林员保管麝香(疑似,需进一步鉴定),未及时上交有关部门的问题,索县公安局将移交索县纪委监委处理。四是统筹各乡镇派出所警力,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让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

未办结


250

D2XZ202204240042(第31批)

林芝市波密县松宗镇角达村,养猪场侵占林地建设,夏天味道特别大,影响村民生活。

林芝市波密县

生态

1.该举报问题与2022年4月20日举报问题相同。2022年4月25日,波密县、林芝市整改督办现场第三组再次前往实地核查。项目建设法人为波密县农业农村局,由西藏五丰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工作。该项目已于2019年3月15日获得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藏林资许准〔2019〕34号),于2019年7月12日获得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波密县松宗镇角达村藏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林环审〔2019〕54号)。

2.该公司日常已通过控制饲养密度、高压水枪冲圈消毒、定时喷洒双氧水、对废水调节池加盖密闭环等措施降低臭味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但存在未坚持喷洒专用除臭剂,构筑物间绿化隔离带场地未绿化等问题。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1日,分3次对该养殖场下风向2个点位、上风向1个点位空气质量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硫化氢、氨两项指标最大值0.004mg/m3、0.13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10,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限值。

2.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于2022年4月22日向五丰园农牧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波环整改〔2022〕18号),要求该公司针对存在问题立即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4月23日,五丰园农牧公司制定了《西藏五丰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落实<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在持续做好控制饲养密度、高压水枪冲圈消毒、定时喷洒双氧水、对废水调节池加盖密闭环等防臭措施基础上,五丰园农牧公司于4月25日购买了50KG除臭剂(1KG除臭剂可兑水200KG)。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消毒除臭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防臭措施。

3.对各构筑物间绿化隔离带场地进行平整,并播撒了草籽。

4.松宗镇角达村驻村工作队于2022年4月25日针对整改情况开展了民意测评,累计发放测评表21份,收回21份,其中填写满意的16份、一般的5份。

下一步,波密县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督促五丰园农牧公司持续做好各项防臭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已办结


251

D2XZ202204240009(第31批)

那曲市聂荣县修建聂荣县至查当乡公路时,破坏草场,没有进行生态恢复。

那曲市聂荣县

生态

聂荣县通过对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聂荣县至查当乡公路”实为国道345线聂荣县至查吾拉段,项目法人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完工,全线176.905公里,该项目环评报告中批复的临时占地有19处(取土场11处、弃土场3处、石料场5处),面积101.2公顷。现场发现,在K78+700砂石料场、K112取土场、K137+800取土场、K179+300取土场、K191+300取土场、K205+000取土场完工后,施工单位对临时用地进行了播撒草籽生态修复工作,但因区域气候影响,草籽存活率低,生态恢复效果不明显,涉及面积约6公顷。K85+400、K102+460、K107+600拌合站设在河滩上未完成拆除,且公路沿线因边沟开挖等原因存在少量草场破坏。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6日,聂荣县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由各标段施工单位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限,经监理公司、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管理中心国道345线青聂项目办、那曲市生态环境局聂荣县分局、聂荣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后,在聂荣县整改办备案。4月27日,各施工单位均制定了生态修复方案。2.2022年4月30日,中铁十七局出动9人、2台机械、3辆运输车,开展K137+800取土场、K112取土场周边生态环境恢复工作。5月10日,完成料场回填平整工作,5月11日,开始开展种植土的回填平整工作,并采购草籽披碱草1000公斤。
下一步,那曲市将督促聂荣县根据属地管理职责,积极对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管理中心国道345线青聂项目办,督促西藏政通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西藏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西藏工程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落实相关工作。确保6月30日前完成,并由那曲市生态环境局聂荣县分局、聂荣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未办结


252

D2XZ202204240007(第31批)

那曲市色尼区香茂乡宗热格村、康托村、德色村,采石破坏生态环境。

那曲市色尼区

生态

2022年4月25日,色尼区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香茂乡全乡仅1处采石场,为色尼区香茂乡1号采石场,位于色尼区香茂乡热格村、康托村和德色村三村交界处,经营主体为那曲力拓扶贫石材有限公司,采石场面积约0.5658平方千米,开采矿种主要为花岗岩饰面石材和花岗岩建筑用碎石。该公司于2019年10月编制《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香茂乡1号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于2019年12月12日获得环评批复(那环审〔2019〕120号)。那曲市自然资源部门在2022年3月检查工作时发现该采石场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同时,存在乱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属实

1.那曲市、色尼区自然资源部门分别于2022年3月24日、4月26日向那曲力拓扶贫石材有限公司下发《责令违法行为通知书》和《整改督办函》,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开采行为。色尼区于2022年3月委托资质单位就该采石场的违法开采砂石问题开展动用储量核查工作,目前正在等待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评审中心评审,待评审结束后启动立案调查工作。

2.那曲力拓扶贫石材有限公司于4月29日委托资质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初步拟定土地翻耕、覆土、土地平整、播撒草种、管护等恢复措施,待编制工作完成后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评审中心评审,评审通过后开展生态恢复。
下一步,那曲市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定《那曲市砂石料开发巡查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矿山开采秩序,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严惩无证开采和生态环境破坏等违法行为;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评审通过后,严格督促那曲力拓扶贫石材有限公司按照方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矿山恢复治理工作。

未办结


253

D2XZ202204240020(第31批)

拉萨市城关区娘热北路新华苑,一楼住户在绿化带上私搭乱建;小区居民在绿化带上停车,破坏植被,裸土产生扬尘。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生态

2022年4月25日,城关区会同拉萨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赴现场核查,该小区4栋、5栋、6栋,有11户住户在绿化带上搭建简易房,共计296.06平方米,40户存在绿化带上设置铁栅栏,部分绿地上业主停放机动车。由于该小区目前无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绿化无人管理,导致部分绿化带自然枯死,有扬尘。

属实

1.2022年4月25日,拉萨市娘热乡街道办事处和慈松塘社区督促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次日,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组织清理绿化带上乱停车辆8辆,并在绿化带外围放置锥桶,防止车辆停放到绿化带。

2.城关区住建局已制定《关于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新华苑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城关区住建局及业主委员会从4月30日开始对绿化带进行围挡,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三分之一。
下一步,一是为杜绝绿化带乱停车现象,城关区政府将继续督促区住建局及相关部门、业主委员做好绿化带围挡工作。二是业主委员会向小区居民做思想宣传工作并签署承诺书,做好民意调查。三是在自然资源部门认定违法建设后再下达限期拆除等相关执法文书后,协同业主委员会对该小区私塔乱建点位开展拆除工作。

阶段办结


254

D2XZ202204240005(第31批)

4月6日举报的拉日高速公路在拉萨市曲水县达嘎镇达嘎村8组设置料场未恢复生态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施工方只填了一半坑洞就停工。

拉萨市曲水县

生态

2022年4月26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赴实地进行核查。举报反映路段为中交一公局集团承建的拉日高速公路三标段取土场。举报问题反映的“只填了一半坑洞就停工”,实际情况是4月7日确定恢复方案时,达嘎镇政府、达嘎村村委、达嘎镇8组村民提出为防止雨季来临时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坡下村居、农田造成伤害,建议回填8米,即回填约大半坑洞,形成一个泄洪缓冲区。施工单位于4月19日已对该处开展了边坡刷坡、取土坑回填、泄洪渠修复及绿化工作。为进一步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施工单位与达嘎镇政府、达嘎村村委、达嘎村8组协商后,拟增设以下设施:在取土场入口处增加一道钢筋石笼拦挡坝以阻挡山洪、泥石流。对已完成的泄洪渠进行整修,整修标准不低于原泄洪渠标准。在取土场左侧增设一道300米铁丝围栏,防止牲畜坠落。

部分属实

针对增加防护设施问题,业主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于4月29日至5月2日期间,完成了铁丝围挡、泄洪整修、石笼拦挡坝等增设设施,共计投入挖机1台、工人18名。

下一步,施工单位将按照既定的生态恢复方案进行料场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后续监管,确保生态恢复达到预期效果。

阶段办结


255

D2XZ202204240002(第31批)

昌都市洛隆县马利镇夏玉村别日塘,有人无相关手续采砂挖石,破坏生态环境。

昌都市洛隆县

生态

2022年4月25日,洛隆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该砂石采挖点位于马利镇夏玉村,曾作为省道303改扩建项目的临时采砂点,于2011年开始采挖,2014年至2015年之间未采挖。2016年至2018年又作为洛隆县马利镇、康沙镇、白达乡易地扶贫搬迁临时采砂点,2018年年底至今一直处于停产闲置状态。该采挖点自开采以来,未办理相关手续,未进行生态恢复。经现场核查,开采面积约55亩。

属实

2022年5月4日,完成设备拆除和土地平整,5月7日,完成植被恢复工作,播撒披碱草草种700斤,种草面积55亩。

下一步,一是加强砂石行业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做好生态修复区域的植被养护。

已办结


256

D2XZ202204240041(第31批)

拉萨市达孜区德庆镇桑竹林6组,一颗粒加工厂和仓库里很多家具厂粉尘和油漆污染特别大;城投木材市场里面家具厂粉尘和油漆污染特别大;城投山前有个大型颗粒加工厂,粉尘污染特别大。

拉萨市达孜区

大气

1.2022年4月25日,达孜区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拉萨市达孜区德庆镇桑珠林村6组辖区共有6家家具厂和2家颗粒加工厂,均无相关建设手续,为违建,现已纳入达孜区“两违”整治范围。达孜区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4月20日排查时,已责令其关停。

2.城投木材市场由西藏领峰木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该公司为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市场内有1家家具厂无除尘设备、10家家具厂未配备喷漆间,导致产生粉尘和油漆味污染环境;问题所提及的城投山前的大型颗粒加工厂名称为:拉萨森晶再生新能源有限公司,由西藏领峰木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拉萨森晶再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厂房内装有除尘和喷淋设备,已于2021年12月停产,正在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属实

1.达孜区已将6家家具厂和2家颗粒加工厂纳入“两违”整治范围,将在2022年年底前全部拆除。

2.西藏领峰木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责令有除尘设备的家具厂即日起启用相关除尘设备,无除尘设备和喷漆房的家具厂即日起全部关停整改,待完成除尘设备的安装和喷漆间的建设后方可恢复生产。

3.2022年4月29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对拉萨森晶再生新能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问题进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9800元(拉达环罚〔2022〕1号),责令其在环评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进行生产。
下一步,达孜区将加大对城投木材市场及周边的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类似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整治一起。并加强日常巡查,防止相关企业在整改完成前私自恢复生产,确保问题不反弹,彻底整改到位。

阶段办结


257

D2XZ202204250027(第32批)

山南市扎囊县桑耶镇乃卡村,3年前开始有人在山上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运矿车辆压坏村里马路,扬尘大;采矿废水直接排到河里,污染村民的备用水源,污水最后流入农田。

山南市扎囊县

生态

大气

1.举报问题反映的矿山实为扎囊县松卡铜矿。该矿山于1997年由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矿产资源管理局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藏采山字〔1997〕008号),2003年12月22日由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2007年7月13日,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印发《关于西藏山南地区扎囊县松卡铜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复核及补充评价报告书的批复》。自2004年矿山建成投产以来,矿山主要对地表氧化矿体进行了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前期废石场未规范设置,废石无序堆放对区域地表植被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露天开采、修建矿区道路等导致灌木林、高山草地等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2.2005年至2007年,采矿企业对露天开采区及矿山道路区域采取种草、种沙棘生态恢复措施,但因矿区海拔高、水源不足等因素,植被成活率低,效果不明显。该矿区自2008年至2021年处于间歇性基建作业,未开采。2018年4月16日对采矿许可证进行延续,有效期2018年4月16日至2022年4月16日,开采矿种为铜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0.50万吨/年,矿区面积0.35平方公里。经山南市林草部门核实,该矿点占林地面积约0.7257公顷,西藏扎囊县松卡铜矿厂未办理林地手续。该采矿区未发现泉水。

3.2021年,松卡铜矿厂在开展PD5号平硐基建作业期间,共清运废渣35车(次),运输车辆全部属桑耶镇松卡村运输车队。目前乃卡村水泥路面无破损现象。不存在运矿车辆压坏村里马路问题,但运渣期间存在扬尘问题。

4.2022年3月18日,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扎囊县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松卡铜矿厂排放污水,污染水源,堵塞河道。接到举报后,市生态环境局扎囊县分局联合县水利局、乃卡村驻村工作队对现场进行核查。因PD5号平硐涌水引排管冻裂,导致管道积水经自然冲沟裹携泥沙进入河道,致使河道部分淤堵,满溢出的混浊水进入松卡村委会农田灌溉水塘。松卡铜矿对破损管道进行了修复,对堵塞河道进行了疏通。乃卡村水源点位于矿区背面直线距离约2000米处,不存在污染饮用水源问题。

部分属实

1.扎囊县督促松卡铜矿厂严格按照《西藏扎囊县松卡铜矿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落实矿区生态恢复工作。松卡铜矿厂已沿矿区道路种植树木550棵,并陆续对边坡播撒草种。

2.扎囊县责成松卡铜矿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土壤和水质监测工作。5月9日,松卡铜矿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乃卡村主要河道开展了水质采样工作。

下一步,一是加大松卡铜矿厂后续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尽快履行林勘手续;二是西藏扎囊县松卡铜矿厂相关手续办理齐备前,市县相关行业部门严格监督企业不得开展工作;三是待复工复产后,督促企业对矿区及运矿道路通过洒水、覆盖防尘网等各项环保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未办结


258

D2XZ202204250026(第32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天文公园旁,堆龙河到拉萨河一段,夏天经常有大量污水排进河里,臭味很大,污染拉萨河。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1.2022年4月27日,拉萨市经开区联合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堆龙德庆区天文公园旁,堆龙河到拉萨河经开区段无排污口,堆龙德庆区及流沙河上游有两个排口。一个在堆龙德庆区东嘎桥下,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情况。2021年8月开始,拉萨市污水处理厂因污泥处置困难,污水处理能力下降且拉贡大道、东嘎东路、堆龙大道(柳东路天桥至南嘎村七组段)等路段管网堵塞,导致该排污口直排污水。另一个是堆龙河与流沙河交汇口上游1000米处,为拉萨市城市污水总排口(拉萨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存在污水混排问题。因拉萨市主城区污水产量现已超出污水处理厂当前污水处理能力,该排口排放污水处理厂尾水及部分城市生活污水。

2.根据2022年4月14日《拉萨经开区管委会(第一季度)污水水质检测报告》及拉萨市污水处理厂对总排口水质的自检情况,拉萨市城市污水总排口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1.针对堆龙东嘎桥下的排污口,堆龙德庆区已于2021年10月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堆龙德庆区全区管网进行排查,编制完成了《堆龙德庆区排水管网治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并组织施工队对堵塞部位进行疏通。近期,堆龙德庆区将进一步扩大雨污水管网现场排查,通过管网疏通优化污水走向,减少东嘎桥下污水溢流量;中期,加强对溢流口水质水量监测,制定临时方案;远期,结合三年行动方案,将东嘎桥下溢流污水接入东嘎污水处理厂处置,实现东嘎桥下污水溢流的根本治理。
2.针对拉萨市污水总排口污水混排情况,拉萨市住建局根据《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拉萨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及主城区地下排水管网普查》,拟计划在堆龙德庆区建东嘎污水处理厂(12万m3/d),目前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并进行初审,2022年4月14日报自治区住建厅进行行业审查,等待出具行业审查意见;4月19日向堆龙德庆区自然资源局报送建设用地和选址意见书报审文件,待出具后,将报市发改委进行评审。

未办结


259

X2XZ202204250001(第32批)

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街道办事处洛欧村,多底派出所旁的牛棚离生活区较近,每天弥漫散发着恶臭,苍蝇到处乱飞,夜间牛叫噪音扰民;洛欧村第十一幼儿园旁一家大型石材加工厂,每天早晚切割石头,噪音严重扰民,粉末满天飞,严重污染环境。

拉萨市城关区

大气

噪音

1.2022年4月26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洛欧村村民旦增某某在夺底派出所旁建有牛棚养牛,有异味,周边堆有杂物,院内有苍蝇。

2.夺底派出所旁有4家石材加工厂,分别为乾坤石材加工厂、潘达石材加工厂、远征石材加工厂、万安石材公司,目前4家石材加工厂均处于停业状态,暂不存在噪音、粉尘问题。

3.夺底街道联合洛欧村、维巴村针对“夜间牛叫扰民”“石材加工厂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对夺底派出所附近34户住户开展了入户调查,其中33户反映存在举报的问题。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7日,洛欧村督促村民旦增某某安排5名工作人员,清理牛粪0.1吨、生活垃圾1吨,完成了牛棚清扫及消杀。并承诺每天清理1次牛粪及垃圾,开展1次牛棚消毒及除虫工作,防止苍蝇和蚊虫的滋生。

2.夺底街道洛欧村兽医为牛棚里10头牛做了全身检查,未发现患病现象,洛欧村已督促村民为牛备足饲草料,防止夜间牛因饥饿叫唤扰民。

3.4家石材加工厂负责人表示不再继续经营石材加工,并自愿拆除厂区内所有生产设备。

4.2022年4月27日,夺底街道对夺底派出所附近40户住户开展了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100%。
下一步,一是城关区将尽快完成石材厂搬离相关事宜,从源头上遏制环境污染。二是街道、村委会对牛棚环境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养牛户及时做好牛棚清理、消杀工作。

阶段办结


260

D2XZ202204250030(第32批)

拉日高速中铁十七局项目标段内,修施工便道时大量弃渣随意堆放,施工营地未按照环评要求修建污水处理设施,施工现场各类垃圾混合堆放;拉日高速中铁二十一局曲大隧道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雅江,隧道弃渣随意堆放,生态破坏严重。

拉萨市曲水县

土壤

1.2022年4月26日,自治区交通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中铁十七局项目标段内,在修建施工便道时确实存在弃渣随意堆放问题;施工营地化粪池采用混凝土浇筑,但未设置防渗措施。存在各类垃圾混合堆放问题。

2.中铁二十一局施工现场,由于原设置的三级沉淀池不满足处理需求,导致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雅江;施工平台确实存在隧道弃渣随意堆放造成生态破坏问题。

部分属实

1.中铁十七局于2022年4月27日安排1台挖机,14名工人对施工便道溜渣进行清理,共计清理溜渣19车,已运送至弃渣场堆放。清理完毕后对边坡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2.中铁十七局安排6名工人新建化粪池,并对化粪已池做防渗处理。对原旱厕进行拆除,当前新建厕所已施工完毕,原厕所已拆除。已与村民签订粪便清运协议,定期清运粪便。

3.中铁十七局安排12名工人对施工驻地垃圾进行清理,共计清理垃圾5吨。与曲水县美洁公司签订垃圾清运协议,定期开展驻地垃圾清运工作,此次清理的5吨垃圾已清运至曲水县聂当乡垃圾填埋场。同时在施工驻地设置了16个垃圾桶。

4.中铁二十一局安排1台挖机、10名工人新建了三级沉淀池,规格为长12.6米、宽4米、深2米,壁厚0.3米,当前三级沉淀已施工完成并开始投入使用。

5.中铁二十一局安排2台挖机、20台运输车辆对施工平台弃渣进行清运,已完成清运20000立方米,剩余31000立方米。同时对原边坡进行清理,清理完毕后采用密目网覆盖。

阶段办结


261

D2XZ202204250032(第32批)

那曲市索县嘎美乡克杂达村,雨啦神山旁边的草场被破坏,生态一直未恢复;村里有人在山上挖砂取石用于某安居工程建设,严重破坏植被。

那曲市索县

生态

1.2022年4月26日,索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克杂达村“雨啦神山”位于索县嘎美乡人民政府对面,旁边的草场均为天然草场,嘎美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和草畜平衡制度,周边草场不存在破坏现象。
2.“某安居工程”实为嘎美乡棚户区改造工程,属索县棚户区改造二期、三期项目,共计121套。建设单位为索县人民政府,负责单位为索县住建局,建设地点位于嘎美乡克杂达村,总占地面积68007.97平方米,于2019年10月全部完工。项目建设地点旁有一座小山,名为“阿木根贡”。按照嘎美乡人民政府道路总体规划,计划打通“阿木根贡”修建一条滨河公路。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2017年经索县发改委、嘎美乡人民政府、克杂达村“两委”负责人和驻村工作队共同沟通协商,决定在“阿木根贡”开采3万立方米土石用于项目回填,并借此打通山体形成公路。在对山体取料前未对植被进行移植养护,生态保护措施未落实,导致破坏山体生态,截至目前未开展生态恢复。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6日,索县自然资源局、那曲市生态环境局索县分局向嘎美乡棚户区改造项目负责单位索县住建局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索县住建局拟定土地复垦方案,于2022年5月1日前将复垦方案报索县自然资源局、那曲市生态环境局索县分局审核备案,并按照方案内容开展生态恢复工作。
2.2022年4月30日,索县住建局制定了土地复垦方案,计划将装满黄土和本地草籽的植生袋沿边坡表面层层堆叠,达到牢固的护坡作用,最后对堆叠好的植生袋做好保湿和排水作业,在边坡表面形成一层适宜植物生长的环境,达到恢复植被的目的。
下一步,一是那曲市将督促索县做好后期生态恢复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植被养护,对植被长势不好的位置及时补种,确保生态恢复效果。二是由索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山体生态恢复情况进行验收,确保生态恢复达到预期效果。

未办结


262

D2XZ202204250017(第32批)

山南市贡嘎县友谊路,几家清真饭馆以及都市花园酒店下面一家烧烤店,直接将烧烤炉摆在路边,油烟未经处理直排。

拉萨市空港新区

大气

2022年4月26日,拉萨市空港新区赴现场核查,友谊路共有9家经营烧烤的商户,存在占道经营、油烟未经处理直排问题。

属实

1. 拉萨市空港新区责成9家烧烤店不得占道经营,烧烤产生的油烟未经处理不得直排,并责令9家烧烤店立即整改,在未购置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前,禁止碳烤。

2.对辖区9家商户进行宣传教育,发放禁止露天碳烤的通知9份,签订保证书9份。

3.9家商户完成油烟设备安装。5月10日进行空气检测,八个采样点位的无组织废气浓度检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限值标准。通过回访,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4.制定完善《西藏空港新区区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下发甲竹林镇及各村(居)。
下一步,一是持续加大辖区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巩固整改成效。二是持续强化宣传教育,提升辖区商户环境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生产生活习惯。

已办结


263

D2XZ202204250018(第32批)

山南市乃东区泽当公园旁,雅砻江生态治理项目工地乱开挖,扬尘很大;栽植景观树的植物检疫手续造假。

山南市乃东区

其他污染

大气

举报问题涉及的项目为雅砻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该项目EPC总承包单位为内蒙古亿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7月竣工。该项目目前开挖工作主要是对雅砻河河堤(泽当大道至滨江路段)进行“硬改软”施工,在项目设计红线范围内。根据《关于山南市雅砻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环审〔2019〕30号),该项目批复土方堆放场地3处,面积1500平方米,现已全部恢复为绿地,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存在乱开挖现象;施工单位按照环保要求虽每日洒水降尘2-3次,但因洒水降尘频次不够,造成部分时段仍有扬尘;该项目目前涉及植物苗木检疫证21个,其中20个手续真实有效,但其中1份太康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出省>林草检字:豫NO.00376354),因内容模糊无法线上核查,现已联系原发证机关确认该检疫证为真实有效的正规手续,并同意出具证明文件,但因目前河南太康县受疫情影响,发证机关工作人员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处于居家观察中,无法及时出具相关证明。

部分属实

1.责成雅砻河生态治理项目施工单位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由原来的2-3次增加到每日5-6次,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2.项目承建单位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对施工区域进一步完善遮盖了防尘网,遮盖面积约2100平方米。

3.植物苗木检疫原发证机关所在地(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于5月5日发布了《关于全县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管理的公告》,全县进入应急状态管理。待防控结束后,重新申领该批次植物苗木检疫证。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施工地的监督管理,督促工地坚守安全环保底线和红线,严格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若发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金。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行业宣传教育,增强全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及施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知识,提升环保意识。三是在整改期间和整改完成后对周边群众开展走访调查,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确保问题得到快速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让群众满意。

阶段办结


264

D2XZ202204250020(第32批)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路尼吉苑AB区内,一楼住户将绿化推平后直接用水泥硬化并围成小院子。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2022年4月26日,城关区会同拉萨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赴现场核查。城关区纳金路尼吉苑A、B区共8户存在将绿化带进行硬化的情况,其中6户对窗前部分绿化带进行硬化,2户对窗前的绿化带全部硬化。

属实

2022年4月26日,城关区会同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对小区物业及相关业主开展教育引导,涉事8户业主同意于2022年5月27日前拆除硬化区域并恢复绿化。同时,小区物业在业主微信群里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及下一步绿化恢复措施,并提醒住户共同维护小区公共环境。
下一步,城关区将结合《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拉住建字〔2022〕66号),持续跟进硬化拆除及绿化恢复工作,督促小区物业继续加大小区内部的管理和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宣传《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提高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未办结


265

D2XZ202204250007(第32批)

那曲市索县亚拉镇赞丹雪一社区拉玛(音译)自然村,2017年修建矿泉水厂时破坏草场。

那曲市索县

生态

1.该举报问题与2022年4月11日举报问题相同。举报问题反映的矿泉水加工厂实为索县亚拉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与索县亚拉镇一居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亚拉镇一居委会同意将果雄自然村拉玛卡2000m2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该公司,用于开发水厂建设。2.2018年9月19日,索县国土资源局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索县亚拉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用地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该公司拟在亚拉镇一居委果雄村拉玛卡占用草地2000m2修建矿泉水厂,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该公司用地需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报县政府批准,并同村委会签订用地合同,项目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2年。同年9月20日,该公司取得了索县人民政府下发的《索县人民政府关于在索县亚拉镇果雄村开办山泉水水厂的批复》(〔2018〕309号)。2020年9月,该公司矿泉水厂达到临时用地期限,至今未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3.2022年4月12日,经索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测定并出具《索县亚拉山水资源有限公司土地利用现状图》。测定结果显示,索县亚拉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超批准面积450m2,同时厂区未开展绿化工作。

属实

1.索县自然资源局针对该公司超面积用地问题,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5个工作日内退回超批准占地面积450m2,并播撒草籽进行恢复。并督促该公司及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2.索县亚拉山水资源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整改工作,超占用草原450平方米已经退还并进行了绿化工作,现在由专人养护。

3.那曲市生态环境局索县分局2022年4月16日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厂区绿化工作的通知》,责令该企业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厂区绿化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绿化养护。

4.对该公司违规使用草原2000平方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为6977.4元,罚款已缴纳。

下一步,索县将做好督促指导,安排专人盯办,对整改工作持续跟踪问效,长期巩固坚持,并要求企业坚决扛实抓牢环保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阶段办结


266

D2XZ202204250008(第32批)

拉萨市城关区八一路世邦春天花园旁,西藏自治区技术学院从早晨7:30开始放广播,中午休息时间也放音乐,晚上6点至11点也放,广播声音特别大,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希望把音量调小。

拉萨市城关区

噪音

该举报问题与2022年4月23日举报问题相同。2022年4月24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会同拉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赴现场核查。春天花园小区旁的职业技术学院因学生上下课及做广播操等活动,存在广播噪音扰民的现象。

属实

一是加强校园广播站管理,制定《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治理噪音污染管理规定》,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控制声音分贝,减小音量,将广播音量控制在55分贝以内,严格控制广播时间和分贝。早操广播和下午17:30-18:00新闻和政策宣讲广播声音音量降低,声音分贝控制在55分贝以内,中午15:00-15:15停止广播。二是加强校园各年级学生活动管理,严格要求活动时间,课余文化活动、社团文化活动时间不得在早上9点前或晚上10点后开展;严格规范师生活动区域,不得打扰周边居民。三是2022年5月4日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整改后的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已办结


267

D2XZ202204250012(第32批)

日喀则市医废处置中心在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医废运输资质的情况下违规经营;4月15日、17日、19日收集的医疗废物未经灭菌处理直接破碎后拉到垃圾填埋场填埋;没有按规定定期收集各县医疗废物,导致各县医院医疗废物储存间已经堆满。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土壤

1.日喀则市医废处置中心在2017年6月20日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R5402000002,有效期5年。目前负责日喀则市医废处置中心运营的西藏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开始接管全市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收运和集中处置工作。接管后,未能及时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目前该运输许可正在办理当中。4月21日,日喀则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针对西藏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输运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已下发了《违法行为通知书》(日交综执法罚字〔2022〕第54230001012105)。

2.通过调取日喀则市医废处置中心2022年4月15日、17日、19日作业车间的监控视频资料发现,西藏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医废高温灭菌处置技术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直接破碎后拉到垃圾填埋场填埋。4月20日,市卫健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对市医废处置中心开展日常检查时已发现此问题,并现场责令托管运营企业立即整改,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2006)进行贮存和处置。自4月20日至今,未发现存在未经灭菌处理直接破碎填埋的问题。

3.通过调查核实转运联单,2022年4月15日以来的转运联单60张,发现各县(区)医废均能达到收运频次要求。2022年4月30日,市卫健委要求各县区卫健委就各自区域内的中心医院医废暂存情况进行核实,经查,各县区中心医院医废暂存间未出现已堆满的问题,现场核实情况已备案到市卫健委。

部分属实

1.要求西藏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联系,尽快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在资料齐全后,企业已于2022年5月5日取得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要求西藏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针对当前医废处置的薄弱环节,及时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开展业务培训,切实加强管理,在日喀则市医废处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未正式运行之前,严格按照医疗废物高温蒸煮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对全市感染性和损伤性医废进行规范处置。

3.要求西藏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日喀则市医废收运频次和路线有关规定要求执行,防止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废转运不及时的问题发生。

4.日喀则市卫健委根据西藏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4月15日、17日、19日医疗废物未经灭菌处理直接破碎后拉到垃圾填埋场的违法事实,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9条,依据第47条第4项规定,对其进行立案,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按照《西藏日喀则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试运行期托管运营服务合同》扣减10000元的运营服务费。

已办结


268

D2XZ202204250009(第32批)

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堂中路宏盛二期小区,中心区域本来是绿化用地,但现在放置垃圾桶,一刮风垃圾到处飞、苍蝇多、味道大。

拉萨市城关区

土壤

2022年4月26日,城关区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城关区慈松堂中路宏盛二期别墅区中间位置有1644.61平方米的区域属于绿化用地,小区物业为方便业主投放垃圾,在该区域中心位置放置了一个无盖垃圾箱,业主投放垃圾时踩踏绿地,导致绿地大面积退化。物业清运垃圾不及时,在垃圾箱周边堆积有生活垃圾,导致气味大、苍蝇多,起风时垃圾吹的到处都是。

属实

1.2022年4月27日,小区物业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对该区域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对地面进行消杀除臭,共清运生活垃圾4吨,移除原垃圾箱,并在小区内投放四分类垃圾桶12套(48个)。城关区住建局已对宏盛二期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2022〕第16号),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加大垃圾清理清运次数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2.宏盛二期别墅区绿化带翻耕播种工作已于2022年5月11日实施完毕,补种黑麦草草种50斤,垂榆3颗(胸径7厘米),红叶李6颗(胸径6厘米),红叶李260颗(冠径32厘米,高70公分),沙劲柏树1200颗(冠径28厘米,高70厘米),黄金榆树3颗(胸径6厘米),海棠花8颗(胸径10厘米),空地中间铺设水泥路150㎡,为防止绿化带人为破坏,在绿化区域周边及水泥路两侧加装围栏,长度共计460米。

3.城关区扎细街道办事处就本次整改情况进行了民意测评,发放民意测评表31份,收回31份,满意度达100%。
下一步,一是加强后续养护管理,确保绿植成活率。二是安排社区网格员以及小区双联户开展日常环境卫生巡查工作,巩固整改成果,确保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已办结


269

D2XZ202204250004(第32批)

那曲市色尼区环城南路阳光3区,小区大部分住户家中至今没有通水;小区公厕无法使用,房前屋后到处都是大小便。

那曲市色尼区

2022年4月26日,那曲市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实。环城南路阳光三区共792套公有住房,自2021年8月起由西藏联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因小区主管或入户管冻爆、断裂等原因,有110户存在家中给水不通情况。小区公厕为旱厕,于201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因长期未清掏便池,且小区住户把家中炉灰及生活垃圾倒入便池内,导致旱厕便池溢满,现无法使用。小区内墙角处存在大小便情况。

部分属实

1.2022年4月26日,那曲市住建局联合阳光三区物业公司,对110户住户未通水情况进行统计。4月29日,那曲市住建局委托建筑安装公司开展专业维修排查和资金预算申报工作,已于4月30日完成资金预算。
2.那曲市住建局于4月29日,将《关于保障性居住小区旱厕清掏资金的请示》报送至那曲市人民政府,待下达资金批复后立即清掏旱厕,并投入使用。
3.2022年4月26日,组织15名物业保洁人员对阳光二区与阳光三区墙角处的大小便进行彻底清扫。4月27日对小区整体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
下一步,一是那曲市住建局按照项目资金预算。拟定维修方案,待维修方案通过那曲市人民政府审核下达批复后,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对阳光三区目前存在的给水问题进行维修处理。二是待《关于保障性居住小区旱厕清掏资金的请示》批复后,由那曲市住建局立即组织开展清掏工作,待旱厕投入使用后,交由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三是由那曲市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加大对小区的日常环境卫生清扫力度,确保小区环境整洁。四是那曲市住建局将不定期以明察暗访形式开展小区卫生检查和物业服务状况调查。

阶段办结


270

D2XZ202204250002(第32批)

拉萨市仙足岛思金拉措饭店至滨河路网红桥一带,树木和草坪没人浇水,快要枯死。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2022年4月26日,拉萨市政府国资委会同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城投公司赴现场核查,仙足岛思金拉措饭店至滨河路网红桥一带,附属绿化植被灌溉主要采取自动喷灌和人工作业两种方式,有约300平方米植被枯死。

部分属实

拉萨市城投公司要求下属洁达环卫公司将滨河公园植被浇灌时间由原来的周二、周五定时浇灌调整为隔天浇灌,同时加大浇灌覆盖区域,确保滨河公园内的所有植被正常生长。对于滨河公园内枯死的植被,市城投公司已对接农林公司集中开展补栽工作,补栽面积约300平方米,补栽品种为高羊茅,截至2022年5月10日已整改完毕。
下一步,拉萨市城投公司将加大滨河公园的监管和巡查力度,按时对植被进行浇灌,对枯死的植被及时移除并补栽,为市民提供更加优美的环境、更优质的服务。

已办结


271

D2XZ202204250015(第32批)

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南路进入那曲市水利局的巷子,2014年因施工被破坏未恢复,扬尘大;巷子东面一废品回收站,垃圾多;巷子里停放了废弃的大型车辆,一直没有处理。

那曲市色尼区

土壤

1.2022年4月26日,色尼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拉萨南路进入市水利局巷子道路原为水泥路面,2014年因修建工程时被破坏,现为土路。存在因施工被破坏未恢复,导致扬尘大及道路两侧垃圾多的问题。
2.巷子东面的废品回收站位于色尼区滨河路银河酒店南端,经营名为田花废品回收站,于2021年3月9日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齐全,经营范围主要以废铁、废铜、废铝、纸盒、塑料收购为主(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该废品回收站厂房后院两侧设置有铁栅栏,栅栏内堆放了废旧物资,存在废品物资堆放杂乱的问题。
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对巷子内停放废弃大型车辆进行核实,现场发现1台大型水泥罐车、3辆小型机动车均为事故车辆。

属实

1.2022年4月28日,那曲市水利局、市烟草公司和消防支队组织干部职工对该段道路路面进行了卫生清扫工作,共出动50人次,清扫垃圾3吨左右。并安排晒水车进行了2次路面晒水作业,降低路面扬尘。
2.2022年4月26日,那曲市商务局联合色尼区商务局对田花废品回收站的负责人就废品乱堆乱放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学习《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切实做到合法合规经营。4月28日,田花废品回收站已将乱堆乱放问题整改到位。
3.那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转移清理巷子内停放的3辆小型机动车,1台大型水泥罐车暂未查询联系到车主,故尚未清理。

4.色尼区城管局向周边38家商户逐一宣传门前四包责任制。
下一步,一是那曲市城管局将坚持长期整改,履行好监管职责,督促色尼区城管执法队做好巷内垃圾清运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大“门前四包”责任制的宣传力度,提高“门前四包”责任制的知晓率和执行率。三是2022年4月20日,那曲市政府确定将该路段纳入市区总体规划,先期实施拉萨路至烟草公司门口路段项目,正在调整可研、初设内容,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四是加强对再生资源行业监管工作。五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停放的水泥罐车拖移至暂时停放地点。

阶段办结


272

X2XZ202204260001(第33批)

拉萨市文创园区雪顿古镇、博秀等项目,侵占沿路公共绿化达数千平方米。

拉萨市城关区

生态

2022年4月28日,拉萨市文创园区管委会赴现场核实。雪顿古镇东侧原为市政道路绿化带,雪顿古镇项目占用公共绿化带约4916.55平方米,建设了绿化带和人行道;博秀西侧与南侧原为市政道路绿化带,博秀项目施工占用面积约1669.06平方米,设置围挡正在施工。

属实

1.2022年4月28日,拉萨市文创园区对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发通知书(拉文创规建发〔2022〕32号),要求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抓紧时间拆除绿化带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博秀项目正处于施工阶段,按照拉萨市文明办的要求,所有施工场地都需进行围挡,文创园区要求该公司2022年12月前拆除围挡,2023年4月恢复绿化,并保证绿化成活率。
下一步,一是文创园区市政公司按照规划完成绿化种植,并加强后期养护管理,保证绿化成活率。二是文创园区将持续监督跟进绿化带恢复工作,确保绿化恢复完整,同时加强对市政道路绿化带的管护。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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