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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5-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3-09-11 18:21:26 来源: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5-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牵头部门(盖章):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年6月19日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自然保护地矿业权退出整改任务未完成

核查情况

经核查,山南市涉及自然保护区内10宗金属矿业权退出整改任务未完成。

整改目标

有序完成自然保护区内矿权退出。

整改措施

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对43宗矿业权提出“一矿一策”处置意见。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

马小强

联系电话

0893-7831872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山南市积极配合区自然资源厅,对涉及我市自然保护区内10宗矿业权开展全面梳理工作,并制定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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