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五)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牵头单位(盖章):山南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年6月
反馈问题 | 洛扎县政府没有履行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职责,导致洛扎镇东嘎普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网围栏长期破损,人员、牲畜随意进入一级保护区内,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 |
核查情况 | 问题基本属实 |
整改目标 | 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确保水源地安全稳定。 |
整改措施 | 1.县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指导各乡(镇)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点、农村饮用水源网围栏是否有破损及人员和牲畜随意进入保护区内等问题,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2.县住建局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履行好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职责,彻底整改洛扎镇东嘎普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的网围栏破损,人员和牲畜随意进入保护区的问题,确保水源保护区安全。 |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人 | 邢运江 |
联系电话 | 13908936508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督促洛扎县委、政府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以更高的责任心、更细致的措施、更加精准的推进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县级财政每年安排282万元预算资金向洛扎县敦珠市政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足额兑现市政服务管理经费;县住建局持续加大对县水源地的维护与管理,督促第三方服务公司做好水源地的日常巡逻及管护工作,同时制定水源地管理计划及制度。截至目前对县水源地排查5次,并下发检查建议书2份,经检查水源地现场目前不存在网围栏破损和人员牲畜随意进入水源地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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