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9-2)整改措施完成
情况公示表
牵头单位:山南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年6月25日
反馈问题 | 曲松县明确2022年要开展声环境功能区监测,但当年未实施具体工作。 |
核查情况 | 山南市2022年监测方案中未纳入曲松县声功能区监测,主要原因是曲松县2022年监测计划上报时未将声功能区监测纳入,导致未开展声功能区噪声环境监测。 |
整改目标 | 按时完成年度声环境功能区监测任务。 |
整改措施 | 曲松县实施好季度生功能区环境监测,确保声环境质量,对现有声环境功能区划情况进行评估,有效提升环境噪声管理和环境治理。 |
牵头单位 |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人 | 邢运江 |
联系电话 | 0893-7827643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是2023年开展了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已完成曲松县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符合声功能区划要求。二是2024年按要求开展季度性年度性监测,已完成第一季度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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