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市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促进人口聚集,提升城市活力,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促进进城就业创业
1.优化进城求职服务。在山南城区(结莎街道、乃东街道、泽当街道)求职人员可利用“西藏数字零工市场”小程序、“西藏自治区智慧人力资源市场”平台(https://sn.xzrcfw.com)免费查询招聘岗位信息,就近在街道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享受就业综合性服务。对非山南城区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18-40岁)在城区求职的,可申请办理7天免费入住红星社区青年人才驿站,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0天。
2.加强就业创业保障。在有创业意愿农村转移劳动力享受创业担保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农民自建房、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
二、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3.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对在城区购房安居的农村转移和搬迁安置劳动力,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费时,没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被征地农牧民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的,由购房所在地人民政府每年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贴,最长可补贴10年。
4.保障进城农民合法权益。维护进城购房安居农业转移人口(户籍仍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根据自愿原则由属地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做好承包地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盘活利用好闲置资产。
三、便利义务教育入学
5.确保全员入学。在城区购房、租房的,无论户籍是否迁入,均可为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学位,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公民同招”的原则,结合学位供给情况分配学位。在山南市出生并落户的三孩及以上小孩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就近就便选择学校。
四、鼓励支持生育养育
6.降低生育养育成本。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山南户籍的家庭,对2025年1月1日及之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婴幼儿和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且落户山南的,发放育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孩次每年3600元(每月300元),发放至孩子年满3周岁。对生育二孩且小孩落户山南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对生育三孩及以上且小孩落户山南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育儿补贴资金由国家、自治区两级财政按照95%、5%比例拨付,生育补贴资金由各县(区、市)配套。
五、提升住房安居保障能力
7.优化首套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居民在山南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购买商品房时认定为首套住房,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在办理商业贷款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各银行机构根据本行规定对首套房进行认定。居民家庭正在出租或挂牌出售的自有住房,在办理新购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支持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8.优化购房支持政策。①在城区内购买商品房(住宅)的,单套享受5万元基础购房补贴(含自治区每套住房购房总价3%补贴资金,且补贴资金不超过5万元,不足部分市区两级财政予以补齐)。②城区外的山南农村户籍人口购买城区商品房(住宅)的,单套额外享受1万元购房补贴。③对各类人才购买城区商品房(住宅)的,单套按照全日制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本科及大专3万元、中专(中职、技校)2万元的标准享受购房补贴。家庭中有多人符合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每套房按照“就高不就低、不可叠加”原则享受补贴政策。④对购买城区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房(住宅)的,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可享受1万元购房补贴,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可享受2万元购房补贴。
政策中,序号①、②、③、④购房补贴可叠加享受,补贴时限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山南城区商品房(住宅)补贴资金由市、区1:1配套,其余县(市)商品房(住宅)补贴政策可参照执行,所需配套资金自行承担,具体购房时间以各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线下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自建房、回迁安置房、独栋独院、经济适用住房、工程款抵押房、补办现售许可房等不享受该购房补贴。自本次购房补贴政策文件发布之日起,已享受前三批购房补贴且退房未退补贴的家庭不能享受本次购房补贴。
9.降低城区落户门槛。山南城区外户籍人口在城区内拥有住建部门认定的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经公安机关核实该房屋地址无人员落户或落户人员已迁出的,可以申请迁移户口至山南城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房的、属单位房产的、属自建房屋的、属租赁政府产权房屋或保障性房屋的、属公民私有房屋的。
六、优化政务服务
10.强化民生业务服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民生服务窗口”,公布民生相关业务办理部门咨询电话,做好政策咨询、全程指导、帮办代办等服务。
七、支持物流和储能项目发展
1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在山南市新建储能项目的企业纳入《山南市支持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试行)》享受范围。试点对隆子县黑青稞啤酒、桑日县葡萄酒出藏销售的,按照市县1:1比例给予物流全额补贴。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上述政策除已明确适用期限的,其余有效期一年。原有政策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上级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山南市提升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附件
《山南市提升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根据《山南市提升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若干措施》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政策性问题、操作性问题解答如下:
一、促进进城就业创业方面
(一)“优化进城求职服务”哪些人可以享受?如何使用?
答:1.所有在结莎街道、乃东街道、泽当街道求职人员,均可在“微信”中搜索“西藏数字零工市场”小程序,或在“浏览器”中输入“https://sn.xzrcfw.com”登录“西藏自治区智慧人力资源市场”免费查询招聘岗位信息。可以就近在结莎街道、乃东街道、泽当街道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享受就业综合性服务。
2.户籍为结莎街道、乃东街道、泽当街道以外的18—4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在“微信”上关注“青春雅砻”公众号,在“青年服务”中点击“青年人才驿站申请”,填报红星社区青年人才驿站入住申请资料,办理7天免费入住,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至10天。每人每年可申请1次免费入住。(政策咨询:共青团山南市委员会0893-7820780)
(二)“加强就业创业保障”什么人符合条件?有哪些政策?
答:申请条件:户籍在农村的转移劳动力,包括高校毕业生、农牧民群众。
政策1:创业担保贷款。在个人创业时可以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最长期限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共同创业时可以累加,但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申请方式:由本人携带创业免息贷款申请表、经营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前往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
(政策咨询:山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93-7826234,0893-7912541)
政策2:创业抵押贷款。可前往银行咨询,以农民自建房、承包地经营权抵押方式,获取创业贷款,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
(政策咨询:人行山南分行0893-7903532)
二、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方面
(三)申请“发放社会保险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申请需同时满足4个条件:(1)在城区(包括各县)购房安居。(2)农村转移劳动力或搬迁安置劳动力。(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4)没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被征地农牧民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由购房所在地人民政府每年补贴2000元(一次性发放)。
申请方式: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或村(社区)开具的搬迁安置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凭证、未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被征地农牧民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证明材料,前往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申请。每年申请1次,最长可补贴10年。
(政策咨询:山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93-7826401)
(四)“保障进城农民合法权益”包括哪些人的哪些权益?谁来保障?
答:保障对象需满足2个条件:(1)进城购房安居。(2)户籍仍在农村未迁出。
保障的权益包括: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权益分配权。
由属地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进行保障。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对其土地进行流转、社会化服务,盘活利用好闲置资产。
(政策咨询:山南市农业农村局13889032562)
三、便利义务教育入学方面
(五)“确保全员入学”有哪些政策?
答:1.在城区(包括各县)有合法稳定住所(购房、租房),无论户籍是否迁入,均可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公民同招”原则,携带《房屋产权证》或居住证,前往当地教育局就近为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2.生育3孩及以上,且落户山南的,可以携带一孩、二孩、三孩及以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前往教育局申请在全市范围内就近就便入学。(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政策咨询:山南市教育局0893-7821931)
四、鼓励支持生育养育方面
(六)申请“降低生育养育成本”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申请?
答:1.育儿补贴。
申请条件: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户籍在山南的家庭,2025年1月1日及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婴幼儿和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且生育子女落户山南。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以及符合条件的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
补贴标准:每孩次每年补贴3600元(每月300元),补贴至年满3周岁,补贴年限不足1年的,按剩余月份折算计发。
申请方式:携带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领养证明等,前往当地卫生健康委申请。补贴每年申请一次,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2022年出生的可申领1次,需在2025年提出;2023年出生的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2024年出生的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2.生育补贴。
申请条件:(1)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户籍在山南的家庭,2025年1月1日及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二孩及以上且新生儿落户山南。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2)夫妻双方均不是行政和事业在编人员。
补贴标准:二孩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三孩及以上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
申请方式:携带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结婚证,一孩、二孩、三孩及以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前往当地卫生健康委申请。
(政策咨询:市卫生健康委0893-7832493)
五、提升住房安居保障能力方面
(七)“优化首套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哪些政策?
答:政策1.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居民在山南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购买商品房时认定为首套住房,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居民家庭正在出租或挂牌出售的自有住房,在办理新购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政策咨询: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93-7821560)
政策2.在办理住房商业贷款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各银行机构根据本行规定对首套房进行认定。居民家庭正在出租或挂牌出售的自有住房,在办理新购住房商业贷款时,支持金融机构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政策咨询:人行山南分行0893-7903532)
(八)“优化购房支持政策”
1.本次有哪些购房补贴?怎么申请?
答:本次购房补贴共4种,分别为:5万元基础购房补贴、城区外的山南农村户籍人口购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
申请流程: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新建商品住房新一轮购房补贴申请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表,前往购房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
2.5万元基础购房补贴所有人都可以享受吗?
答:凡是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在城区购房者都能享受,不受户籍限制。
3.申请城区外的山南农村户籍人口购房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条件:(1)申请人为结莎街道、乃东街道、泽当街道以外的山南农村户籍人口;(2)申请人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购买城区商品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备案。
补贴标准:城区外山南农村户籍人口购买城区商品房(住宅)的,在享受5万元基础购房补贴的同时,再额外享受1万元购房补贴。
需提交的申请资料: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
4.申请人才购房补贴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条件:(1)申请人已经获得学历认定;(2)申请人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购买城区商品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备案。
补贴标准:各类人才购买城区商品房(住宅)的,按照全日制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本科及大专3万元、中专(中职、技校)2万元的标准享受购房补贴。
需提交的申请资料:申请人学历证明。
5.申请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条件:(1)婚生子女中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出生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2)申请人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购买城区商品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备案。
补贴标准:购买城区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房(住宅)的,生育二孩的家庭,可享受1万元购房补贴,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可享受2万元购房补贴。
需提交的申请资料:申请人及配偶结婚证,申请人及配偶的一孩、二孩及以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备案时间在2024年12月1日之前,或2026年3月25日之后,能否享受本次购房补贴政策?
答:不能享受。
7.已享受前三批购房补贴的能否享受本次购房补贴?
答:可以享受,但如果享受前三批购房补贴后,退房未退补贴,则不能享受。
8.本次4类购房补贴政策可以叠加享受吗?
答:如果申请人本人经审核取得了多项资格认定,可以叠加享受。
9.可以享受家人的购房补贴吗?
答:仅可使用配偶的购房补贴,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均不可以,且夫妻双方均申请同类型购房补贴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同类型购房补贴选取其中一人的享受。
10.购买二手房、自建房、回迁安置房、独栋独院、经济适用住房、工程款抵押房、补办现售许可房能否享受本次购房补贴?
答:不能享受。
(政策咨询: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93-7827456)
(九)“降低城区落户门槛”哪些人可以申请落户?需提交哪些材料?在哪里办理?
答:申请条件:(1)申请人为结莎街道、乃东街道、泽当街道以外的户籍人口;(2)在结莎街道、乃东街道、泽当街道有住建部门认定的合法稳定住所(包括:购买的商品房、单位房产、自建房、出租房、公民私有房屋、周转房、保障性住房等);(3)该房屋地址经公安机关核实,无人落户或落户人员已迁出。
需提交的材料:(1)购房落户的需准备《户籍业务审批表》《房屋产权证》;(2)租房落户的需准备《户籍业务审批表》《房屋租赁合同》和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办理地点:山南市政务服务大厅户籍科。
注: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均可办理。
(十)强化民生业务服务
以上政策可以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生服务窗口”,享受政策咨询、全程指导、帮办代办等服务。
注:1.《若干措施》中提到的山南城区指结莎街道、乃东街道、泽当街道。2.《若干措施》中已明确政策具体适用期限的按明确期限执行,未明确具体适用期限的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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