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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提升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根据《山南市提升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若干措施》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政策性问题、操作性问题解答如下:

一、促进进城就业创业方面

(一)“优化进城求职服务”哪些人可以享受?如何使用?

答:1.所有在结莎街道、乃东街道、泽当街道求职人员,均可在“微信”中搜索“西藏数字零工市场”小程序,或在“浏览器”中输入“https://sn.xzrcfw.com”登录“西藏自治区智慧人力资源市场”免费查询招聘岗位信息。可以就近在结莎街道、乃东街道、泽当街道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享受就业综合性服务。

2.户籍为结莎街道、乃东街道、泽当街道以外的18—4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在“微信”上关注“青春雅砻”公众号,在“青年服务”中点击“青年人才驿站申请”,填报红星社区青年人才驿站入住申请资料,办理7天免费入住,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至10天。每人每年可申请1次免费入住。(政策咨询:共青团山南市委员会0893-7820780)

(二)“加强就业创业保障”什么人符合条件?有哪些政策?

答:申请条件:户籍在农村的转移劳动力,包括高校毕业生、农牧民群众。

政策1:创业担保贷款。在个人创业时可以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最长期限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共同创业时可以累加,但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申请方式:由本人携带创业免息贷款申请表、经营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前往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

(政策咨询:山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93-7826234,0893-7912541)

政策2:创业抵押贷款。可前往银行咨询,以农民自建房、承包地经营权抵押方式,获取创业贷款,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

(政策咨询:人行山南分行0893-7903532)

二、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方面

(三)申请“发放社会保险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申请需同时满足4个条件:(1)在城区(包括各县)购房安居。(2)农村转移劳动力或搬迁安置劳动力。(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4)没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被征地农牧民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由购房所在地人民政府每年补贴2000元(一次性发放)。

申请方式: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或村(社区)开具的搬迁安置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凭证、未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被征地农牧民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证明材料,前往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申请。每年申请1次,最长可补贴10年。

(政策咨询:山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93-7826401)

(四)“保障进城农民合法权益”包括哪些人的哪些权益?谁来保障?

答:保障对象需满足2个条件:(1)进城购房安居。(2)户籍仍在农村未迁出。

保障的权益包括: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权益分配权。

由属地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进行保障。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对其土地进行流转、社会化服务,盘活利用好闲置资产。

(政策咨询:山南市农业农村局13889032562)

三、便利义务教育入学方面

(五)“确保全员入学”有哪些政策?

答:1.在城区(包括各县)有合法稳定住所(购房、租房),无论户籍是否迁入,均可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公民同招”原则,携带《房屋产权证》或居住证,前往当地教育局就近为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2.生育3孩及以上,且落户山南的,可以携带一孩、二孩、三孩及以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前往教育局申请在全市范围内就近就便入学。(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政策咨询:山南市教育局0893-7821931)

四、提升住房安居保障能力方面

(六)“优化首套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哪些政策?

答:政策1.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居民在山南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购买商品房时认定为首套住房,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居民家庭正在出租或挂牌出售的自有住房,在办理新购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政策咨询: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93-7821560)

政策2.在办理住房商业贷款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各银行机构根据本行规定对首套房进行认定。居民家庭正在出租或挂牌出售的自有住房,在办理新购住房商业贷款时,支持金融机构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政策咨询:人行山南分行0893-7903532)

(七)“优化购房支持政策”

1.本次有哪些购房补贴?怎么申请?

答:本次购房补贴共4种,分别为:5万元基础购房补贴、城区外的山南农村户籍人口购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

申请流程: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新建商品住房新一轮购房补贴申请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表,前往购房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

2.5万元基础购房补贴所有人都可以享受吗?

答:凡是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在城区购房者都能享受,不受户籍限制。

3.申请城区外的山南农村户籍人口购房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条件:(1)申请人为结莎街道、乃东街道、泽当街道以外的山南农村户籍人口;(2)申请人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购买城区商品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备案。

补贴标准:城区外山南农村户籍人口购买城区商品房(住宅)的,在享受5万元基础购房补贴的同时,再额外享受1万元购房补贴。

需提交的申请资料: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

4.申请人才购房补贴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条件:(1)申请人已经获得学历认定;(2)申请人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购买城区商品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备案。

补贴标准:各类人才购买城区商品房(住宅)的,按照全日制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本科及大专3万元、中专(中职、技校)2万元的标准享受购房补贴。

需提交的申请资料:申请人学历证明。

5.申请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条件:(1)婚生子女中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出生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2)申请人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购买城区商品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备案。

补贴标准:购买城区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房(住宅)的,生育二孩的家庭,可享受1万元购房补贴,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可享受2万元购房补贴。

需提交的申请资料:申请人及配偶结婚证,申请人及配偶的一孩、二孩及以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备案时间在2024年12月1日之前,或2026年3月25日之后,能否享受本次购房补贴政策?

答:不能享受。

7.已享受前三批购房补贴的能否享受本次购房补贴?

答:可以享受,但如果享受前三批购房补贴后,退房未退补贴,则不能享受。

8.本次4类购房补贴政策可以叠加享受吗?

答:如果申请人本人经审核取得了多项资格认定,可以叠加享受。

9.可以享受家人的购房补贴吗?

答:仅可使用配偶的购房补贴,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均不可以,且夫妻双方均申请同类型购房补贴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同类型购房补贴选取其中一人的享受。

10.购买二手房、自建房、回迁安置房、独栋独院、经济适用住房、工程款抵押房、补办现售许可房能否享受本次购房补贴?

答:不能享受。

(政策咨询: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93-7827456)

(八)“降低城区落户门槛”哪些人可以申请落户?需提交哪些材料?在哪里办理?

答:申请条件:(1)申请人为结莎街道、乃东街道、泽当街道以外的户籍人口;(2)在结莎街道、乃东街道、泽当街道有住建部门认定的合法稳定住所(包括:购买的商品房、单位房产、自建房、出租房、公民私有房屋、周转房、保障性住房等);(3)该房屋地址经公安机关核实,无人落户或落户人员已迁出。

需提交的材料:(1)购房落户的需准备《户籍业务审批表》《房屋产权证》;(2)租房落户的需准备《户籍业务审批表》《房屋租赁合同》和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办理地点:山南市政务服务大厅户籍科。

注: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均可办理。

五、优化政务服务方面

(九)强化民生业务服务

以上政策可以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生服务窗口”,享受政策咨询、全程指导、帮办代办等服务。

注:1.《若干措施》中提到的山南城区指结莎街道、乃东街道、泽当街道。2.《若干措施》中已明确政策具体适用期限的按明确期限执行,未明确具体适用期限的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原文:山南市提升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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