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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更正公告

时间:2026-06-30 16:08:16 来源:山南市能源局


澄清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山南市100MW/400MWh构网型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

一、澄清更正内容

1.比选公告申请人资格3.4条款中表述:“近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净资产负债率70%”现予以更正:

评审指标统一修改为:资产负债率70%,取消净资产负债率作为审查指标。数据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为准。

联合体全部成员单位必须分别单独满足资产负债率70%,不合并财务数据,不合并取平均值。

2.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比选项目的能力,且均应具备比选文件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各方资格相互独立,不得相互替代、不得交叉借用,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匹配对应经营范围,满足自身业务经营范围,不得由非核心成员经营范围覆盖项目主体资格要求。

二、其他事项

本澄清公告为本次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比选公告、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余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山南市能源局

 2026630

山南市100MW/400MWh构网型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开发主体  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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