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招商引资 走进山南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通告公示

关于公布《山南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 清单》《山南市本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的通知

时间:2026-08-03 17:47:07 来源:山南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为扎实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全面规范政务服务办事标准,精简办事材料、优化服务流程,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负担,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我局梳理完成《山南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山南市本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现向社会公布。

本次公布的两项清单为我市政务服务办事和证明材料收取的依据,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标准化、透明化管理。其中,《山南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为全市政务服务总清单,覆盖全市43家市级部门,核定保留政务服务事项839项,规范各类办事材料4153个。《山南市本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为专项证明清单,涉及39家市级部门,关联政务服务事项617项,归集各类证明材料1642个,包含证照类材料1100个、批文类材料184个、非标证明类材料358个。

自两个清单公布之日起,全市各政务服务部门、办事窗口将严格对照清单开展业务办理。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办事指南,统一办理标准,严禁擅自增设办事材料、变相索要证明、随意增加办事门槛。

下一步,将持续依托清单管理,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全力打造规范、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监督咨询。

附件:1.山南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2.山南市本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山南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20268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