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山南市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西藏空港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山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山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推动,把握时间节点,高质量做好决策草案调研起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规、依法行政。
二、各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决策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决策。
三、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调整意见建议,并按程序上报批准后公布。
2026年山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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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内容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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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南市清洁能源产业园区规划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6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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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南市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30年)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6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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