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2-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反馈问题 |
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到位。 |
|
核查情况 |
经核查,整改资料真实、完整、有效,该措施已整改到位。 |
|
整改目标 |
健全完善交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 |
|
整改措施 |
严格履行交通运输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研究制定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方案计划,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
|
责任单位 |
山南市人民政府 |
|
责任人 |
江嘎 |
|
联系电话 |
0893-7821852 |
|
整改主要工作及 成效 |
一是制定了《关于印发<山南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工作领导包保调度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山交党发〔2022〕46号),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制定了《关于印发<山南市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年度工作计划>》(山交发〔2023〕62号)、《关于印发<山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实施方案>》(山交党发〔2023〕10号),调整充实交通运输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整改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该项措施已达到整改要求。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藏公网安备:542221020000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