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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矿山恢复治理滞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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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情况 |
经核查,刘琼采石场已形成露天采坑、乱石堆放区、矿山道路,面积约1.50hm2,对环境造成破坏,治理区道路被冲垮、恢复区存在水蚀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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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完成刘琼采石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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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山南市贡嘎县积极筹措治理资金,充分保障生态修复需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土地平整等恢复治理工程施工,全面恢复地形地貌,完成植被复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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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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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马小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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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893-7831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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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贡嘎县人民政府投入资金355.41万元,按照《贡嘎县刘琼采石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采取“场地平整+土壤重构+植被恢复+监测与管护”等措施对采石场进行生态修复。项目于2022年3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6月30日竣工,并落实了施工单位后期管护责任。2023年4月5日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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