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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露天采石场恢复治理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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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情况 |
近年来,随着矿业经济的逐步发展和民航、公路、铁路、能源等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在城市周边、重要交通干线等环境敏感区域形成了一批正在开采及历史遗留的砂石矿山或关闭后责任主体灭失的采石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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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完成36个露天采石场生态恢复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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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露天采石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生态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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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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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马小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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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893-7831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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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针对山南市涉及36家未完成整改露天采石场制定了《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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