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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3-29 16:44:06 来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作者: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司法局等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用法治保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加强学习,不断强化法治思维。通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机关党支部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藏、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一方面促进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另一方面推动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局党组会议制度》等9项制度,累计召开局党组会议18次、研究重要事项48项,局长办公会4次、研究重要事项10项,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安排资金2.5万元,与泰和泰拉萨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聘请职业律师王科同志作为市乡村振兴局的政府法律顾问,2023年法律顾问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干部职工授课2次,帮助审核合同协议2份,从源头上堵塞法律漏洞,避免出现法律纠纷。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山南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政府公开工作,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四是强化宣传教育。经常提醒干部职工要带头尊法守法,尤其是不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出现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按照“谁管理谁普法”的要求,在单位年初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购买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品,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参加全市的综治宣传、平安宣传、“12·4”宪法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6次,累计发放8000余份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受教育人数8600余人。制定出台《山南市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制定印发《关于县(区)行业部门主动向乡村振兴部门推送返贫致贫预警信息的工作机制》,每个季度组织召开防返贫监测帮扶联席会议,行业部门交互信息3.2万余条,校核1.2万余条问题信息。继续落实县处级干部包县联系制度,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和其他县处级干部先后20余次深入各县(区、市)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全市乡村振兴系统专题业务培训会,并会同市委组织部、市驻村办等部门先后对2300余名县乡村基层干部进行专题业务培训。五是党员干部带头知法守法。全年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12次。党组书记为党员干部讲党课2次,其他班子成员讲党课1次,邀请自治区党校专家讲党课1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持依法办事,避免知法犯法,特别是积极通过“法治西藏”APP参加线上法律宣传活动。依法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乡村振兴局的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组织的2023年度有效衔接成效考核中获得“综合评价好”荣誉称号一是坚决守住返贫底线。继续落实《山南市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山南市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专项救助方案(试行)》。截止2023年底,全市累计识别监测对象6222184人,通过落实“1+N”“多对一”等帮扶措施,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226762人、存量监测对象396户1422人,全市1户1人未出现返贫致贫现象,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我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七步工作法”被国家乡村振兴局在全国范围内通报表扬并推广。二是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继续落实《山南市脱贫人口增收行动方案》,打好政策、产业、就业增收“组合拳”,2023年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为18834.58元,同比增长14.49%,增幅高于全市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2023年全市易地搬迁群众人均纯收入为17345.75元,同比增长14.99%,增幅水平高于其他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水平。三是加快项目资金进度。强化调度,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进280个统筹整合项目建设。局领导班子和其他县处级干部先后20余次深入县区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工作,帮助基层协调解决问题。四是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继续落实《山南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年建设的58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现已全部完工。2023年总投资11.49亿元的48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全市累计拥有户用卫生厕所6.27万余座,农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8.91%。2023年,完成人畜分离任务14490户和户厕改造任务1500户,问题厕所已全部完成整改。申报创建67个自治区级美丽宜居示范村。认真落实《山南市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山南市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实施方案》,农牧区的村容村貌、农牧民群众的精神面 貌焕然一新。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系统,学习方式比较单一,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二是部分干部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法治力量较为薄弱。三是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方式不够灵活,需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加大宣传力度。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严格履职尽责。局党组书记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把关审定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主动公开,本年度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并督促落实,积极推动乡村振兴系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扎实开展。调整充实市乡村振兴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等重点方面开展工作,全面确保重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二)完善组织机构。结合局班子成员岗位调整、挂职锻炼等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市乡村振兴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形成制度印发执行,明确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由专人从事全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及局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科室人员具体负责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大格局。

(三)完善学法制度。坚持以提高依法管理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为根本目标,实行局党组(中心组)会议、机关党支部党员学习、干部职工大会会前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把学习法律法规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局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使会前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2023年,积极推进《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及党纪党规、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各类会前学法活动30余次,进一步提升了乡村振兴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坚持实行机关干部学法考法制度,以学法考试推进法治能力水平,年度内组织局机关36名干部职工在“法治西藏”公众号开展学法考试活动,学法覆盖率100%,学习完成率100%,考试合格率100%。

(四)建立健全机制。坚持以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工作,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紧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建立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实施精准帮扶;建立衔接资金“市、县、乡、村”四级干部监督包保机制,推进年度衔接资金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立健全脱贫户稳定增收行动方案,把发展产业、促进就业作为群众增收关键抓手;建立健全有效衔接考核督导机制,用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两个“指挥棒”,出台考核实施细则,倒逼各级各地责任落实、政策落地。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乡村振兴局将迎来机构改革关键期,我们将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市级机构改革没有正式启动前,继续保持现有巩固衔接工作体系、运行机制、队伍力量不变,继续保持既定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不变,坚决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定期报告、工作调度、统筹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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