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山南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加强对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及规划执行情况和对地方统计法规的监督检查;强化政府统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各部门统计工作的职能和统计信息分析、预测、咨询的服务职能。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统计调查计划、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和综合协调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统计调查计划和自治区制订的全区统计指标体系;审定部门统计标准;负责全市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定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3、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普查,统一协调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
4、负责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同时根据需要整理并提供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统计资料。
5、统一核定、管理、保存、印制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的共享标准和运行规则;组织指导全市政府统计系统和部门及行业统计的基础建设,推进全市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7、协助自治区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8、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出版、发行工作;开展全市统计科学交流。
9、承办市委、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统计局内设5个行政机构和2个事业机构。
1、 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局政务;承担文秘、机要、政务信息、会务、保密、档案、督办、文印、信访、安全、消防、对外联系、接待、后勤服务、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局人事统计、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外事、考核、调查、交流、工资等工作,上报干部录用、任命等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管理局财务和财产;管理下属统计局系统事业费、专项资金和国家、地方财政拨款的固定资产投资,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组织下属统计局系统财务审计工作。对局机关党组织及其成员和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纠风工作;受理纪检监督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和控告、申诉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 综合科
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业务工作;负责汇总、管理宏观统计数据,整理、编辑、提供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统计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并提供咨询和建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新闻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逐步开展对全市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产流量和资产负债的核算;负责编制经济循环帐户,进行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测算;负责研究制定适合本市实际的统计指标,对市(中、区)直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审核本市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3、 社会统计科(农牧业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和科技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综合整理与提供全市发展、科技专进步统计数据;负责社会发展目标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统计监测工作。拟订全市人口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综合整理人口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农产品生产价格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退耕还林状况、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综合收集和整理县(区)基本情况、乡(镇)基本情况、村(居)基本情况、农牧业自然灾害情况等统计数据。拟定全市农业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综合整理农林牧渔业发展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4、 专业统计科
负责全市能源统计、工业交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批发零售、食宿和餐饮业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等统计工作;负责统计全市工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单位能源消费;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负责各部门数据综合汇总、审核、评估;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和监测评价,完成国家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能源统计调查任务;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市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和分析研究;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能源核算和编制能源平衡表,对全市及各县(区)GDP能耗数据进行质量控制、评估认定和发布,对重点能耗企业进行能耗统计跟踪监测。
5、计算中心
为市统计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济来源为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职责是:负责收集、整理统计数据及经济信息,建立统计数据库,向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实施全市统计现代化建设、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网络;制定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并进行全市统计资料和种类普查数据的计算机处理;推进全市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执法监督科
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统计违法案件,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转办、督办统计违法案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处理意见,并移送相关任免、纪检、监察或组织部门进行处理;组织各专业、行业、部门,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协助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抽查工作;贯彻国家、地方统计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建立实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研究、培训、统计普法等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区)开展各项统计执法监督相关工作;完成局党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7、社会经济调查队
全面承担和组织全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城镇居民住户调查和价格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上报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城镇居民住户调查和价格统计数据;开展对调查数据的分析研究,向本地党政机关和社会公众提供调查资料的信息;负责对记账员、补助调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抽样调查网点的管理;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统计职业道德建设,依法统计,不断提高调查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把全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建设成为一支精干高效,机动灵活的统计调查队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总计1,160.87万元,支出总计1,160.8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4.73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进入登记、数据核查等任务较重产生宣传费、出差费等;二是各项保险基数上调、公积金基数上调、人员新增等。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160.87万元,无其他收入。
我单位2023年无年初结转结余情况。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160.87万元。
我单位2023年无结余分配情况。
2023年年末无资金结转结余。
(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160.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0.87万元,占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0.00万元。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16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09万元,占82%;项目支出200.78万元,占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60.87万元,支出1,160.8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73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进入登记、数据核查等任务较重产生宣传费、出差费等;二是各项保险基数上调、公积金基数上调、人员新增等。支出增加24.73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进入登记、数据核查等任务较重产生宣传费、出差费等;二是各项保险基数上调、公积金基数上调、人员新增等。
无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
无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
(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2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0.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73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进入登记、数据核查等任务较重产生宣传费、出差费等;二是各项保险基数上调、公积金基数上调、人员新增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0.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4.64万元,占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97万元,占12%;住房保障(类)支出60.94万元,占5%;。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6.99万元,支出决算为1,16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06.49万元,支出决算为90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细致;二是年初工作计划有调整等情况。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0.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4.9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5.1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2023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0.05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0万元,占100%;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三辆公务用车的油料费及维修费、洗车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无增加(减少)。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05万元,增长0.001%,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执法下乡较多。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无国(境)外接待费。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无一级项目,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20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7%。共组织对“统计业务及统计年鉴制作经费、国家统计局山南调查队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经费、山南市统计局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7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7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2023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山南市统计局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5.1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2.49万元,降低4.32%。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 。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山南市统计局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2218.63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2066.93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均属于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下乡出差、公务用车等。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
无年末在建工程。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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