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全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制定市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负责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审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全市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全市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市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负责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三)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山南建设,坚持藏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牧区覆盖、向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强县乡卫生人才队伍统筹管理。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更加注重藏西医并重,加强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
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推进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全市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牵头落实国家、自治区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市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相关海关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相关海关部门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进行检验,必要时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二、机构设置
纳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工作督办,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应急处置、综治维稳等工作。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市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带动和组织农牧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公共卫生和防病治病的方针、政策,制定有关措施并指导执行。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各团体,发动广大群众,开展除四害,讲卫生、防病治病活动。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公共环境卫生、防病治病、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干部保健科)。负责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干部人事、机关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业务考试、评审和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山南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以及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财务审计科)。承担健康山南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实施卫生健康经济政策、管理规范和标准以及财务管理规章,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全市卫生健康科研项目。
(四)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市卫生应急办公室、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疾病监测、慢性病防控预警预测,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实施防控和干预,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管理传染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拟订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协调金市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信息和指挥体系。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和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协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进行预防控制和医学救援口拟订全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和管理工作,并对调用提出建议。管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库和应急队伍。
(五) 医政医管科(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办公室)。拟订金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医疗废物处置、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指导医院药事一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承担推进金市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法律咨询等工作,组织推进委行政审批制度便民化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全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相关院校医学专业教育。统筹全市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研究提出卫生健康对口支援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和全市卫生健康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援藏医疗干部人才的联系和服务工作。负责山南市医学会日常事务。
(六)基层卫生健康科。负责拟订农牧区卫生和社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区和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与相关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牧区和社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承担健康山南建设宣传工作。
(七)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全市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交流,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承担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审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政策制定、规划计划制定、督导评估、队伍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县(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八)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等工作,负责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九)中医藏,医药管理科。承担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以及藏医药人员和藏医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服务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药事的监督管理和权限内藏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工作。指导藏医药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以及藏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组织开展藏药资源普查,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藏医药文化建设,监督协调医疗和研究机构的藏中西医结合工作,推动藏医药交流合作。
三、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级预算单位构成,没有二级预算部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总计4,906.32万元,支出总计4,906.3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144.64万元,下降30.42%。主要原因:一是同比2022年预算编制减少1人,二是2022年预算项目中包含了方舱医院建设资金首付款4000万元,因此同比2022年预算项目就减少2229.78万元。三是因本年预算收入减少,支出就减少2144.64万元。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4,822.7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44.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同比2022年预算编制减少1人,二是2022年预算项目中包含了方舱医院建设资金首付款4000万元,因此同比2022年预算项目收入就减少2229.78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83.54万元,结转结余形成的主要是市疾控中心移动核酸检测车尾款根据合同结转至本年,以及2022年转移性资金因项目未完成结余结转至本年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17万元,增长65.85%,主要原因是2023年转移性预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4,906.32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主要是山南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0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24万元、占总支出的27.38%,项目支出3563.08万元,占总支出的72.62%,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44.64万元,下降30.42%,主要原因一是同比2022年预算编制减少1人,二是2022年预算项目中包含了方舱医院建设资金首付款4000万元,因此同比2022年预算项目收入就减少2229.78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是因财政收支平衡,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822.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2.78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90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24万元,占27.38%;项目支出3,563.08万元,占72.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22.78万元,支出4,906.3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44.64万元,下降30.42%,主要原因:一是同比2022年预算编制减少1人,二是2022年预算项目中包含了方舱医院建设资金首付款4000万元,因此同比2022年预算项目就减少2229.78万元。支出减少2144.64万元,下降30.4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预算收入减少,支出就减少2144.64万元。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3.54万元,主要是市疾控中心移动核酸检测车尾款根据合同结转至本年,以及2022年转移性资金因项目未完成结余结转至本年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17万元,增长65.85%,主要原因是2023年转移性预算收入增加。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是因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6.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44.64万元,下降30.42%,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收入减少,支出就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6.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3890.28万元,占79.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8万元,占2.56%;住房保障(类)支出81.13万元,占1.65%;其他支出(类)支出809.11万元,占1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54.77万元,支出决算为4,90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136.9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的基数为上年工资为核定数,而年初社会保障预算测算数是当年工资,因此预算大于支出数。
其中:科目编码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事务支出101.38万元。科目编码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24.4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3933.43万元,支出决算为389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预算调剂数为1001.09万元,其中:一是年初预算项目中调剂(减少)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2000万元,二是项目追加指标下达资金998.9万元。
其中:科目编码2100101行政运行1632.47万元,科目编码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75.77万元,科目编码21004公共卫生支出19.91万元,其中:科目编码2100409基本公共卫生支出5万元,科目编码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2.34万元,科目编码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56万元,科目编码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01万元。科目编码210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9.64万元,其中:科目编码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8.79万元、科目编码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85万元。科目编码21016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4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84.39万元,支出决算为8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上年工资为核定数,而年初公积金预算测算数为当年工资。
其中:科目编码2210201住房公积金81.13万元。
4.其他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了“十四五”医疗人才培训规划项目资金。
其中:科目编码2299999其他支出809.1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3.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1.7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1.5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58万元,支出决算为24.33万元,完成预算的95.86%,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86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委虽严格履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西藏自治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在公务用车上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审批报批制度、在公务接待上我委始终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全部以工作餐来接待,严禁使用高档烟酒,提倡本单位食堂就餐,同时控制了陪同就餐人数。但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的一年,也是卫生健康事业稳中求进的一年,为了一毫不放松抓好新冠等呼吸道疾病防治,扎实做好医疗救治、药品保障、健康服务等工作,我委邀请专家宣讲健康教育知识,以及为人民健康,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健康山南,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先后接纳七地市共22个县(区)学习考察与经验交流,因此“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79万元,占9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4万元,占2.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79万元,主要用于到各地市学习考察与经验交流及赴各县(区)督导医疗卫生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油料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6.26%。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48万元,增长(下降)6.63%,主要原因是为人民健康,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健康山南,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增加了到各地市学习考察与经验交流及赴各县(区)督导医疗卫生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
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36人次;主要用于为了健康山南建设取得新进展,接待新冠疫情病毒感染防控组和健康服务组。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55%。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38万元,增长237.5%,主要原因是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健康山南,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先后接待新冠疫情病毒感染防控组和健康服务组。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8个,共涉及资金279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8.34%。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71.5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2万元,增长(降低)1.4%。主要原因是:我委虽严格履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西藏自治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在公务接待上我委始终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全部以工作餐来接待,严禁使用高档烟酒,提倡本单位食堂就餐,同时控制了陪同就餐人数,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1.02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办公设备)支出2.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7108.99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200平方米,业务用房3547.4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361.59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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