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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4-09-20 09:49:36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市人大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依据宪法规定行使职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1个办事机构(正县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民代表大会设4个专门委员会,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职责

l.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的筹备工作。

2.承担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各项活动及机关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与市人大各工作机构的协调工作。

3.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联系。

4.负责来本市的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兄弟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团体和人员的接待工作。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总结的起草工作,了解、综合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情罢。

6.协助组织市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负责联系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活动等。

7.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地方人大工作的调查研究及组织工作。

8.负责组织全市人大的宣传、新闻报道及联系工作;承担人大刊物的编辑工作,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

(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职责

1.审议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

2.向市人大或者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市人大或者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3.审议和处理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提出审议结果报告。

4.对提请市人大或者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 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法规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和法规草案表决稿。

5.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进行立法调研。

6.主导涉及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立法工作,经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会同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工作部门组织起草或 委托第二方起草。

7、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进行修改,提出解释草案表决稿。

8.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有关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9.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举行听证会,并提出听证报告。

10.对地方性法规案专业性较强的有关问题,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会同相关方面组织召开论证会,并将论证情况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

11.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项目的建议。

12.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建议;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对有关专项要作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初步审议意见和建议。

l3.协助对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审议意见和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1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跟踪督办交由“一府两院”承办的、与本委员会工作相关的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

15.对市人民政府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议、决定,经有关部门初步审查认为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组织开展正式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16.根据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建议,会同其他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17.对全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或者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交付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草案,做好修改意见的征求工作;协助全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或者有关委员会在本地进行立法调研或者执法检查。

18.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职责

1.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在财政经济、环境与资源保护、城市建设工作方面贯彻执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区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决议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必要时,向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2.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计划,对计划、财政、审计、统计、经济、城市建设、环保、商务以及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并提出报告或建议、意见。

3.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草拟审查报告,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审议,草拟人代会相应的决议、决定。

4.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算的部分调整和变更的报告以及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进行审查,草拟审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5.审查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重大财政经济事项的议案,予以审查报告、相关决议或决定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认。

6.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议案,提出审查报告或审查意见。

7.对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发的有关财经、环境与资源保护、城建等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草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汇总上报。

8.负责本市财经、环境与资源保护、城建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9.对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有关财政经济、环境与资源保护、城建方面的规章、政令、决议、决定,提出意见。

10.对本市有关财政经济、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重大事项和市人大代表以及人民群众俨反映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11.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参加有关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工作。

12.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的 其他事项。

(四)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职责

1.协调常委会做好教科文卫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立法工作,进行相关法规草案的的初审。

2.承办或参与有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出版、食品安全、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草案的起草工作;对依法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上述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初审。

3.调查了解和检查有关教育、科技、又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出版、食品安全、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法律、法规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效力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4.围绕教科文卫方面的立法、监督以及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教科文卫等方面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邱和重大案件实施跟踪监督。

5.审议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教科文卫及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议案、咨询案,并提出报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和监督。

6.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议案,切实解决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及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对有关涉及教科文卫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8.承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教科文卫方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9.承办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10.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秘书一科(信息督查科)

负责了解、掌握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常委会议、主任会议交“一府两院”办理事项的督办及联系、协调工作;承办常委会和办公室领导参加有关活动及机关重要活动的联系和安排;负责对领导批办件进行跟踪、督办和反馈;承办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联系协调其他科室工作;负责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务工作;负责扶贫联系点、驻村点工作;负责综治宣传、法律宣传等各类宣传工作,及时形成主任会议、党组会议、秘书长会议和办公室党组会议纪要,专项工作信息简报;负责市人大总值班排班、维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文件、纪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市政府重要部署,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做好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的督查工作;负责督查市人大办年度目标任务,并协助做好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市人大领导同志开展督查活动的服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督查工作;负责督查重要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组织开展人大信息工作、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负责维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计算机;负责督查人大信息网络的畅通与安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秘书二科(研究室)

负责文电的起草、收发、处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秘书长会议的记录整理;负责所有文稿的初步审核工作;负责档案工作;负责草拟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工作报告和常委会领导重要讲话等文稿;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人大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大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等日常工作;负责主任会议、常委会议各项制度建设;负责编辑人大工作简报、要事专报、会议工作简报等;负责保密工作、人大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开发有影响力的信息专报报自治区人大办公厅、市委、市政府;负责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的专题信息;负责围绕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中的重要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部署、在闭会期间开展的各类视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及时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审议并报区人大及市委、市政府;负责常委会及机关的宣传报道工作,联系全国、自治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理论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负责市人大重要会议资料的汇编和《市人大志》大事记的编写;负责人大常委会《公报》的制作、分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综合科(政工人事科)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综治、双联户工作;负责机关群团等工作;负责修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市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章、公函和介绍信;负责各类会议的筹备(会议通知、报名、会场布置)等服务、组织工作;负责衔接、制定来我市视察(考察)、检查组的行程方案;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办理干部职工的退休、离岗休养、辞职及工作调动等手续;负责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员的人事资料收集管理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考察、考核工作,办理晋升手续,办理事假、休假等考勤手续;负责人事工作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所需的人事工作数据;负责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人才队伍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选联科(信访科)

具体承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与人事代表选举工作相关的议案、质询案,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的收集、交办、督办、满意度测评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代表人事任免事项,草拟审议审查报告和办理意见;指导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等有关具体工作;承办贯彻实施《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的具体工作;草拟县(区)人大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联系在山南的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承办在山南的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有关活动的组织工作;承办常委会人事任免(包括组织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下发任免文件、发布会议公告等)和述职评议的具体事项;接待办理代表来信来访及机关信访工作;负责“人大代表之家”工作;承办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相关事项的督办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等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负责来本市的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兄弟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团体和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及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会议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车辆调配、检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办公楼、会议室、办公用品的维护、检修工作;负责办公区域、会议区域的保洁工作;负责报刊杂志配送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人大是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1个办事机构(正县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4个科室,4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年末实有人数50人,其中行政 38人,事业6人,机关工人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总计2,916.04万元,支出总计2,916.0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57.45万元,增长18.61%。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下乡调研多,因此相关费用有所增加,二是人员工资福利有所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916.0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主要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05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113.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53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916.0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2298.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45.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3.21万元),项目支出617.7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增加457.45万元,增长18.61%,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下乡调研多,因此相关费用有所增加,二是人员工资福利有所增加。

(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916.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6.0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收入2272.56万元,占77.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05万元,占13.07X%;,卫生和健康支出113.90万元,占3.91%占XXXX%;住房保障支出148.53万元,占5.09%。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91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8.25万元,占78.81%;项目支出617.78万元,占21.1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16.04万元,支出2,916.0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7.45万元,增长18.61%,支出增加457.45万元,增长18.61%,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下乡调研多,因此相关费用有所增加,二是人员工资福利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2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6.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7.45万元,增长18.61%,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下乡调研多,因此相关费用有所增加,二是人员工资福利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6.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72.56万元,占77.9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1.05万元,占13.07%;卫生和健康(类)支出113.90万元,占3.91%;住房保障(类)支出148.53万元,占5.09%。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70.82万元,支出决算为2,91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6%。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520.74万元,支出决算为227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5%。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253.37万元,支出决算为38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9%。3、卫生和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8%。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5.6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小于预算数。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8.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5.0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53.2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00万元,支出决算为72.00万元,完成预算的98.63%,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24.73万元,增长52.3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下乡调研多,因此相关费用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1.00万元,占98.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万元,占1.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无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00万元。其中:全部用于公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用于……,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00万元,主要用于下乡调研及出差车辆油料费及车辆维修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5.5万元,下降7.19%。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24.5万元,增长52.3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下乡调研多,因此油料费及维修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接待90人次;主要用于考察团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5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24万元,增长31.75%,主要原因是外地人大代表考察团增多。

(注: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2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度我单位无绩效评价管理的项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53.21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6.19万元,降低3.8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512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410平方米,业务用房776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934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证单位正常运行工作。

年末在建工程0.00万元。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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