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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5-09-24 11:37:31 来源:山南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作者: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是负责全市医疗、急救、公卫、院感、检验、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和队伍培养储备;

二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业务考试和评审;

三是负责全市医疗卫生质控中心的建设与指导;

四是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的申报与指导

二、机构设置

中心根据1997年1月29日《山南地区卫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山机编字【1997】23号文件,确定我单位事业编制7名。现有正式职工4人,单位领导1名其中: (正科1名)。山南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立综合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入总计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9万元。支出总计37.55万元。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40.7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7.55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03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40.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9元,占10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5万元,占100%(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55万元,支出37.55万元。与2023年度0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4年本单位新成立进行了两笔资金追加。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今年新成立的单位2023年无预算。

(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38万元,占72.02%;

住房保障(类)支出2.65万元,占6.5%;其他(类)支出8.76万元,占21.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无预算,40.79为两笔资金追加合计,支出决算为37.55万元,完成追加资金的92.05%。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追加合计为29.38万元,支出决算为29.38万元,完成资金追加的100%。

2. 住房保障(类)支出

追加合计为2.65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资金追加的83.01%。

3. 其他(类)支出

追加合计为8.76万元,支出决算为5.99万元,完成资金追加的68.3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3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1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山南市医疗卫生能力和继续教育中心无政府性基金。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3决算相关数据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山南市医疗卫生能力和继续教育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本年度差旅费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0.56,完成预算的47%)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无。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本年度差旅费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0.56,完成预算的47%)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无。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注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3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无绩效管理项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运行经费6.4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我院共有车辆1辆,车辆编制数为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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