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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6-02-05 18:13:44 来源:山南市城市管理局 作者:


目录

第一部分山南市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山南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山南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市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城市管理局部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城市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管网、井盖设施、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负责污水处理、燃气、供热、洗车场、停车场的行业监管。

3.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考核、检查。承担城市规划区内的环卫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组织指导、监督考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容市貌管理。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面招牌设施管理,负责民族特色文化市容营造和保护工作,协调落实重点区域、重点街道的景观治理工作。牵头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节日装扮工作。

5.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管理。负责编制城市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园林景观等管理维护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公园分级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监督城市公园、广场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城市公园、广场维护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承担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以及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事项,承担跨区域和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城市管理领域全市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智慧城管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

8.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业改革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联动调度、监督检查、综合考评,牵头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规范标准和长效机制。

10.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县(区、市)城市管理工作。

11.负责完成着力推动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品质走在全区前列专项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助力推动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品质走在全区前列。

12.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3.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山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及本区域有关城市管理执法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宣传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方针,依法履行执法监督职责。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3.负责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垃圾分类、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燃气等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受理问题线索、投诉。通过网格化方式实现执法全覆盖。
    4.负责组织查处全市城市管理领域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5.负责本区域城市管理领域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基层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业务。
    6.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和行业培训工作,制定城市管理执法行业管理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
    7.全面执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8.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城市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山南市城市管理局于20167月成立,为正县级单位, 根据中共山南市委员会办公室、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委办〔202466号)、根据中共山南市委员会办公室、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委办〔202482号)中共山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执法部门机构编制的通知(山机编发〔20249号)规定,山南市城市管理局内设四个正科级行政科室,1个下设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1.局机关内下设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市政管理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科(市容管理科);下设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山南市综合执法支队、山南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山南市智慧城管中心。2.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人员编制11名,部门领导职数5,党组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3;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编制18名,专门用于行政执法,实行单列管理,科级领导职数8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由市城市管理局具有执法资格的局长或副局长兼任。3.山南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核定编制2个;山南市智慧城管中心核定编制5个。城市管理局总人数80人(含退休3人、公益性岗位7人、协管人员24人、临时工1人),局机关车辆编制数8辆,实有数16辆(其中1辆从市林草局调拨、1辆清障车、2辆应急车、1辆援藏捐赠车2辆洒水车、1辆高空作业车)。

第二部分

山南市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10788.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195.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88.9万元;支出包括: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75万元,与2025年相比增加1.9万元,增长0.56%210卫生健康支出86.93万元,与2025年相比增加2.2万元,增长2.53%212城乡社区支出10243.03万元,与2025年相比增加1321.55万元,增长12.9%221住房保障支出117.19万元,与2025年相比增加2.93万元,增长2.5%,原因新增6个项目,分别是乃东城区餐厨垃圾处置费270万元、采购环卫车辆经费400万元、无主建筑垃圾、无主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整治经费20万元、市政设施管理购买第三方服务费124万元、城区氛围营造经费150.15万元,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网络等级保护测评项目1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收入预算总量10788.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195.9万元2025年预算收入为9654.11万元,增加938.89万元,增长8.86%,原因新增6个项目,分别是乃东城区餐厨垃圾处置费270万元、采购环卫车辆经费400万元、无主建筑垃圾、无主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整治经费20万元、市政设施管理购买第三方服务费124万元、城区氛围营造经费150.15万元,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网络等级保护测评项目1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2026支出预算总量10788.9(其中上年结转资金195.9万元2025年预算支出9654.11万元,增加938.89万元,增长8.86%,原因新增6个项目,分别是乃东城区餐厨垃圾处置费270万元、采购环卫车辆经费400万元、无主建筑垃圾、无主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整治经费20万元、市政设施管理购买第三方服务费124万元、城区氛围营造经费150.15万元,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网络等级保护测评项目1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88.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195.9万元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9654.11万元,增加938.89万元,增长8.86%,原因新增6个项目,分别是乃东城区餐厨垃圾处置费270万元、采购环卫车辆经费400万元、无主建筑垃圾、无主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整治经费20万元、市政设施管理购买第三方服务费124万元、城区氛围营造经费150.15万元,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网络等级保护测评项目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88.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195.9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2484.63万元,减少23.03%主要原因是2025年因城区提质改造追加山南市城市环境提升项目资金,2026年无相应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8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75元,占预算数的3.17%210卫生健康支出86.93万元,占预算数的0.81%211城乡社区支出10243.03万元,占预算数的94.94%221住房保障支出117.19万元,占预算数的1.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73.81万元,比2025执行数增加160.18万元,增长7.84%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缴费基数变动,相应的保险单位承担部分与去年相比有所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岗岗位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167.94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24.94万元,增长14.85%。主要是20259月社平工资增长,公益性保险基数增加,新招录6名公益性岗位(协管员)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86.93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7.41元,增长20.03%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缴费基数变动,相应的保险单位承担部分与去年相比有所增加。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11.73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9.57元,增长18.41%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缴费基数变动,相应的保险单位承担部分与去年相比有所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6年预算数为5080.56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5346.69万元,减少105.24%主要是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及垃圾分类科相关绿化及市容环境项目资金今年列到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6年预算数为5162.4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5162.4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及垃圾分类科相关绿化及市容环境项目资金今年列到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2352.183万元,减少100%,主要是2025年因城区提质改造追加山南市城市环境提升项目资金,2026年无相应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117.19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6.2万元,增长13.82%,主要是公积金基数增加相应资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10.13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1719.7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02.00万元:基本工资235.74万元,津贴补贴662.66万元,奖金80.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6.2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6万元,住房公积金117.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143.23万元个人取暖费19.97万元,加班补助6.39万元,休假探亲费71.27万元,增加一次休假探亲费4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7.78万元包括:生活补助180.9万元(驻村补助12.96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67.94万元),医疗费补助14.4万元(在职干部职工体检费14.1万元、退休人员护工费0.1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2.47万元维稳值班补助7.5万元,通讯费8万元,子女探亲交通费4.5万元,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2.3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万元

2、公用经费190.3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90.35万元包括办公费16.16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15.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工会经费22.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99万元(包括:食堂补助58.32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0.9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8.1万元、食堂运转补助9.6万元、退休党支部活动经费0.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2026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202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14万元,2025减少1.26万元,减少3.92%,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市城市管理局因公出国(境)团0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16辆,国内公务接待批0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三公安排的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6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0.35万元,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1.80万元,增加8.55万元,增长4.49%。主要是由于2026年预算中增加食堂运行费

(二)市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市城市管理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我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其他公务用车辆5、执法车辆5辆、应急保障车3辆、洒水车2辆、高空作业车1,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更新费。

(四)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2个,资金8879.77万元,其中:地方资金8878.7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表4-9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6年我局无相关扶贫资金情况。

(六)市城市管理局政府债务情况。

2026年我局无相关政府债券资金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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