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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6-09-11 10:40:43 来源:山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作者:

山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5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2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4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4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4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4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4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0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负责全市各团体会员、文艺工作者和新的文艺组织、新的文艺群体的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等工作。引导全市文艺工作者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依法开展文艺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培育文艺工作者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增强藏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组成部分的认同感,把广大文艺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支持发展山南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参与研究制定全市文学艺术发展战略、艺术产品创作规划。负责文艺工作者的组织、引导、服务、维权工作,组织团体会员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推动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的开展。开展重大主题文艺实践活动和文艺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文艺志愿者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主办文学和文艺理论专业期刊(含藏文期刊)。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弘扬主旋律,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组织开展各种类型艺术专业性活动和评奖工作;尊重文艺规律 ,推动文艺创新,表彰奖励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和优秀文艺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文艺人才。组织协调抢救、挖掘、收集、整理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工作,挖掘山南(藏源)文化艺术资源,继承和发展民族优秀的传统文艺,促进山南当代文学艺术的发展。积极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繁荣发展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听取和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开展文化艺术对外交流和合作,扩大友好往来,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山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市文联下设内设机构综合科(正科级)、市文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文学艺术研究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总计518.13万元,支出总计518.13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2.12万元,增长8.85%。主要原因:新增3名工作人员,相应的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518.13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518.13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1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5.54万元,占99.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1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47万元,占87.33 %;项目支出65.66万元,占12.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15.54万元,支出515.54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33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新增3名工作人员,相应的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33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新增3名工作人员,相应的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9.84万元,占81.4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53万元,占8.83%;住房保障(类)支出29.89万元,占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8万元3.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8.13万元,支出决算为51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18.13万元,支出决算为51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2.47,其中:人员经费416.6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5.79,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市文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市文联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95.74%,与2024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0.01万元,增长0.22%,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0.01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公车维修及油料费开支。

2024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01万元,增长0.22%,主要原因是现有公车使用年限较长、老化问题突出。油料消耗成本有所增加、车辆零部件老化故障频次增多。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以“提质增效”为核心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强化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衔接,在年度预算申报阶段,对特定类目标项目均同步设定清晰、可量化的绩效目标,确保资金使用方向与单位履职需求精准匹配。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监控,定期跟踪重点项目支出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保障预算执行合规高效。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5.79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0.7万元,降低1.92%。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市文联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251.9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9.03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72.92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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