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9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市科协经市委批准于2025年4月成立,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协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视为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科协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古城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和山南“六个走在全区前列”,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推动山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服务支撑。主要职责是:(一)密切联系全市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二)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和技术创新;组织全市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三)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编制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技术纲要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协助推动全市科普基地建设,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四)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全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的咨询制定和全市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五)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培育科学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发现培养杰出科学家和创新团队,表彰奖励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学技术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快科技工作者知识更新步伐。(七)组织所属学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兴办符合科协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八)开展民间区(内)外科学技术交流,促进区(内)外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区(内)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九)负责对所属主管学会的监督管理,对县(区、市)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市科协机关下设正科级内设机构2个:综合科、科普科。
(二)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总计129.74万元,支出总计129.74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9.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市科协经市委批准于2025年4月成立,往年无预算。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29.74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29.7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2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7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2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0万元,72.37%;项目支出35.85万元,占27.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9.74万元,支出129.74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9.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市科协经市委批准于2025年4月成立。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9.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科协经市委批准于2025年4月成立。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10.68万元,占85.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5万元,占7.36%;卫生健康支出4.03万元,占3.11%;住房保障(类)支出5.48万元,占4.22%。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74万元,支出决算为12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10.68万元,占85.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5万元,占7.36%;卫生健康支出4.03万元,占3.11%;住房保障(类)支出5.48万元,占4.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0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8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科协经市委批准于2025年4月成立,配备公务车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车辆油料费及维修维护费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初,市本级人均科普经费、科协事业费预算到市科技局账户。2025年4月,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设立山南市科学技术协会,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山南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印发《山南市科学技术协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核定市科协机关事业编制6名。按照市委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市科技局与市科协于2025年7月9日共同签订《山南市科学技术局与山南市科学技术协会工作交接清单》,双方主要负责人员就工作职能划转、经费分配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由市科技局向市财政局递交了《市科技局关于申请将2025年度市本级预算的科协职能工作经费调整到市科协的请示》,得到市财政局同意后将2025年预算的市本级科协职能工作经费调整至市科协账户,以便科协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2025年度市本级科协职能工作经费预算调整到市科协,共计382231.08元。一是市本级人均科普经费368725.5元。其中:用于“举办两期基层科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的2025年市本级科普经费300000元;用于“建设山南市科技科普宣传网络平台(科技科普门户网站)”的2025年市本级科普经费54000元;2025年预算内资金结余的市本级科普经费14725.5元(其中,剩余劳务费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0元、办公费4975.5元)。二是市本级科协事业费13505.58元。其中,剩余差旅费3919元、印刷费2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80元、办公费5986.58元。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科技局已递交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市科协负责落实完成上述资金使用和兑现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1.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11.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科协经市委批准于2025年4月成立,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和资产运行维护支出、人员编制数量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313.5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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