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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9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资金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9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资金的通知》(藏财农指[2020]1号)文件精神,我局2020年2月24日下函山南市农业农村局,现根据农业农村局回复方案山农发[2020]18号文件,现将2019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223万元下达到你局。请结合灾害发生情况,严格按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管理规定,抓紧组织开展防抗灾各项工作,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拨付预算执行进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跟踪,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实效。收入功能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并向我局编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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