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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

山南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高质量立法制规工作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法治山南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1件)

山南市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2025年结转)

起草责任部门:市能源局

审查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完成工作时限:202612

二、政府规章项目(2件)

(一)正式项目(1件)

山南市沙棘林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起草责任部门:市林业和草原局

报送市司法局审查时间:20267

提请市政府审议时间:202610

(二)储备项目(1件)

山南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起草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1件)

山南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起草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报送市司法局审查时间:202610

提请市政府审议时间:202611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和行政规范

性文件起草工作,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市司法局备案。根据年度工作考核要求,除储备项目外,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必须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制定过程中涉及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严格按照程序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制规工作不偏、节奏不乱、推进有序。

(二)规范起草程序。起草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循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扎实做好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全流程工作,确保程序合规、内容合法。在具体项目起草中,要强化前瞻性论证与风险评估,坚决防止“部门权力法制化”倾向;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基层、企业和群众意见,对公众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进行反馈说明。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立法中的智力支撑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三)强化督促协调。市司法局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进了解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督促起草部门按要求完成起草调研、论证等各项关键环节。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综合审查把关,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法制化,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对不符合要求或者不成熟的送审稿,市司法局要按规定退回起草部门补正完善,切实把好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关口。

(四)加强备案解读。认真落实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文件正式印发后,起草部门要主动配合市政府和市司法局,在法定期限内规范完成备案报送工作,做到应备尽备、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坚决杜绝迟报、漏报、错报。同时,严格执行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发布要求,起草部门要及时围绕政府规章和政策的核心条款、制度设计、实施路径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确保政府规章及政策顺利实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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