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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南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解读

关于《山南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解读

一、工作计划的总体要求

山南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在地方立法权限内科学安排立法项目,以高质量制度供给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进法治山南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立项安排的总体考虑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我市发展实际和法治建设需求,科学统筹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地方性法规项目1件(2025结转项目)政府规章项目2件、其中1件为储备项目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1件。项目安排坚持急用先行、突出重点,既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城市治理提升等事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也兼顾城市治理、历史文化传承等民生关切,确保立法制规工作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相衔接,与人民群众期盼相呼应。

三、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1件)

继续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推进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山南市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促进条例(2025年结转)》,由市能源局负责起草,市司法局负责审查,202612月前完成。

(二)政府规章项目(2件)

1. 正式项目:《山南市沙棘林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起草,报送市司法局审查时间为20267月,提请市政府审议时间为202610月。

2. 储备项目:《山南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起草,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启动。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1件)

《山南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起草,报送市司法局审查时间为202610月,提请市政府审议时间为202611月。

四、工作计划的执行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细化具体工作方案。除储备项目外,年度计划内项目必须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涉及重大事项、重要情况的,要严格按程序请示报告,确保工作不偏、节奏不乱、推进有序。

(二)规范起草程序,严守法治底线起草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制定程序,扎实做好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全流程工作。要强化前瞻性论证与风险评估,坚决防止“部门权力法制化”倾向;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基层、企业和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智力支撑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三)加强督促协调,严把质量关口市司法局将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跟踪了解计划落实情况,督促起草部门按要求完成各关键环节;严格依法开展审查把关,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法制化,对不符合要求的送审稿按规定退回补充完善,切实把好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关口。

(四)落实备案解读,推动落地见效严格执行备案制度,文件印发后,起草部门要在法定期限内规范完成备案报送工作,做到应备尽备、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同步落实解读要求,围绕核心条款、制度设计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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