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朗多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卡达乡卡达村3组山体实施200亩植树造林项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聚焦生态改善与乡村绿化,贴合基层发展实际,对提升区域生态质量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技术人员现场勘查,核实项目区立地条件与地类属性。经对照国土调查数据确认,该区域土地性质为基本草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基本草地范围内禁止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因此该山体造林项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统筹资源,后续可根据工作安排,在资金、苗木等方面予以支持,协调指导乡镇在村庄“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因地制宜开展植树造林,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态质量。
感谢您对我市林草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山南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893-782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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